公共安全管理制度困境与社会共治路径(3)
来源:未知 作者:chunt
发布于:2016-12-07 共5919字
(三)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自管作用,建立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的行业共治制度
很多行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管理者、消费者、被管理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管理机构和消费者很难对被管理者进行全面监督。在“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可以借助行业协会对行业的约束力进行管理,承担起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的行业共治及自律责任。行业共治制度包括:组织开展行业的安全调研,参与行业安全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的研究和制定,收集、分析、交流行业安全信息,开展安全的行业检查、行业公约等自律活动;承担行业内的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的资质认定、资格认可等。
目前我国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方面各级已成立了很多家行业协会,大多由主管部门发起成立。在这些领域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必须加强两个方面的工作力度。一是加快政社分开的改革步伐,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要扩大协会的覆盖面,通过服务能力的提高,突破部门、地区和所有制限制,把行业内各种所有制企业尽量吸纳到行业协会中来,提高代表性,增强认同感,提升影响力,树立行业的权威,从而形成对行业的有效自律。二是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若干重要机制,尤其是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与协商共治机制。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为政府购买行业协会的安全管理服务提供了政策依据,但还有待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具体落实,加大购买行业协会安全管理服务的范围和力度 . 另 外 , 在 出 台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 食 品 安全、消防安全、防治环境污染等法律法规、重要文件和公共决策时,应主动邀请行业协会参加,建立重大公共决策邀请行业协会参与和利益表达制度。
(四)激发专业服务机构活力,建立公共安全的服务共治制度
公共安全需要大量从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等专业服务的社会组织及中介服务企业参与,以提高公共安全的专业化水平。我国现已有一批致力于公共安全的专业服务机构,包括科研院所、认证中心、检验中心等事业单位,也包括一批工商注册的营利性公司。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这些机构将分化为两大类,一类是具有较强公益性的非营利社会服务机构,另一类是具有较强市场性的营利性中介服务机构,分别承担这些领域的非营利服务和市场化的中介服务。发挥这些机构的作用,需要建立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的购买服务机制和市场化的竞争机制。专业服务机构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公平参与公共安全方面的政府购买服务,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提供所需的专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专业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问责。
(五)发挥工会的作用,全面参与安全生产的治理,建立安全生产的职工共治制度
职 工 生 产 工 作 在 一 线 , 发 现 安 全 生 产隐患和避免安全隐患也在一线,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现场工作中的监督者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组织者的作用,通过工会组织动员广大职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人人充当安全监督检查员,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转变。此外,还应充分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立法中的推动者、事故调查处理中的参与者、劳动争议中的协商者的作用。发挥工会的作用,需要建立工会参与的若干重要机制并提供制度保障。参照国外的经验,工会参与的机制可考虑如下:一是在立法上增加工会组织的发言权,就法律条文的修订征求工会的意见并接受工会组织开展的专题调查;二是设立由工会组织派遣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委员制度;三是建立由工会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协会等社会组织代表三方参与、共同协商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制度。
(六)组建专业化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体系,构建公共安全应急救援的社会共治制度
社 会 应 急 救 援 体 系 应 成 为 应 急 救 援 体系的重要补充。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包括:用于公共安全的社会资源动员和协调中心;与公共安全和应急救援相关的社会信息中心;由社会力量发起组建的专业化应急救援 队 伍 ; 面 向 公 众 的 应 急 救 援 教 育 培 训 基地。建议在重点行业、领域、特殊地域和空间 , 鼓 励 民 间 成 立 消 防 队 伍 和 应 急 救 援 队伍,允许其向服务受益对象收取一定费用,政府给予一定补贴,消防部门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在资金投入、技术指导、教育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应急救援的社会共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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