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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社会工作的介入

来源:未知 作者:小韩
发布于:2014-12-27 共4287字
论文摘要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救助安排。

  它是社会最后一道安全网,是对低收入人群的直接物质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目标在于克服现实存在的贫困问题,国家运用国家财力让人人享有基本生活的权益,使贫困者能得到一定的生活保障,能够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对于救助对象具体包括以下四类:其一,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其二,家庭中虽有在职人员,但因赡养、抚养系数高,或所在单位经济效益差,收入较低,生活困难的居民;其三,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生活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其他居民;其四,失业保险期满仍不能就业而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居民。

  由此可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突破了原来社会救济的对象范围,扩大了社会救助的覆盖面,只要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群体,就属于其保障对象,都要纳入其管理范围并予以帮助。

  低保保障对象所需的资金由地方政府列入财政预算,通过纳税等方法的财政收入用一部分的资金来里融入财政预算,这一部分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成员和个人为低保对象提供捐赠资助,他们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里。

  由此可见,社会救助对象的范围增大,社会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跟不上社会经济的发展,这样会阻碍了社会经济的稳定的发展。对此,政府应该采取适当的方法和理念来改变这一现状。对于城市居民最低发展现状来看,社会工作的介入能够解决社会救助对象增多问题,而且还能对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具有深刻的社会经济背景意义,其保障制度的建立经历了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

  我国学者对此做出了相应的总结。

  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历1其一,试点阶段:1993~1995 年。上海市社会保险局、劳动局、财政局、民政局、人事局联合宣布从 1993 年 6 月 1 日起,在全上海范围内全面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标准为每月人均120 元,并提出了“对城市社会救济对象逐步实行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进行救济”的改革目标,并进行了部分地区进行试点改革。

  其二,推广阶段:1995~1997 年。1995 年民政部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开展实施,到 1995 年底已经有12 个城市发展其保障制度。民政部根据形势的发展决定进一步扩大最低生活保障度试点范围。

  其三,普及阶段:1997~1999 年。1997 年 9 月,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实施对中国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到 1998 年底这项保障制度已发展到600个城市、1,242个县区,共有332万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其四,1999~2003 年。1999 年国务院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城市最低保障资金主要靠地方财政解决。到1999年9月,全国所有城市和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全部建立了这项制度。

  其五,2003 年以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2,247万人,其保障水平在逐渐提高。
  
  从1993到至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给低收入人群带来福音,在这段发展历程中保障范围在不断扩大,发展制度必然存在问题,存在的问题必然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的发展与实施,反映出来的问题也不尽相同,总体来说主要有以下问题:

  第一,城市低保立足于生存救助,经济发展不均衡,生活保障作用不是很明显。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保障了居民的吃饭问题。它仅为维持人体生命的延续所必需消费的商品和劳务的最低费用。享受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人群也只能填饱肚皮。社会经济上的劣势让贫困家庭在社会交往中受到一定的阻碍。

  由此可以看出,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相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滞后性,保障对象得到的帮助并没有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而增多,从而低于实际所需要的生活保障水平,因此生活保障与救助的作用不是很明显。

  第二,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不及时。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低保对象的保命钱。按时足额发放尤为重要。现在有些地方每月人均发放的低保金由按月发放改为按季度发放,而且还不能足额发放。有些地方由于资金不足,根据地方的财政收入为依据发放保障对象的保命钱。而且有一些地方政府根据上级财政支付的情况来决定发放低保金的时间,上级拨款不及时,低保金的发放也就暂时停止。

  第三,很多居民不愿接受救助所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定了,为了便于城市低保的监督和管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都会在所在的区域内张榜公示。这使得一些自尊心强而暂时需要帮助的困难对象碍于面子问题不会申请低保。

  第四,接受救济金的低保对象对城市居民保障制度有一定的依赖性。城市居民最低保障的对象能够享受政府给予的救助金,而且在看病就医、子女上学、廉租住房等方面也有的待遇优厚。不管保障对象是否有一些隐性收入,都会掩藏自己的真实收入。政府对申请者的家庭经济基础等综合情况的评定缺乏科学的依据。所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的对象依赖于低保制度带来的福利,把享受低保看成是其理所当然的事情,这就形成了对低保福利制度的依赖性,这就没有实现低保政策的真正的目的。

  第五,帮助保障对象就业的政策措施相对较少。救助仅能维持低收入者的吃饭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关键是要其重新进入就业大军的行列里。然而,低保对象就业观念的落后,其自身缺乏知识技能,没有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城市低保制度发展至今,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制度理念跟不上社会的进步,国家应该采取一些适当的措施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处于劣势的低保对象能够与社会共同发展。

  三、社会工作介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斯基摩尔在《社会工作导论》一书中,对社会工作下了一个综合性定义:社会工作是一种艺术、一种科学、也是一种专业,其目的在于协助人们解决其个人、群体(尤其是家庭)、社区的问题,以及运用个案工作、群体工作、社区工作、行政和研究等方法,促使个人、群体和社区之间的关系达到满意的状态。

  所以,针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技巧协助城市低保居民整合资源、搭建平台,运用科学的方法使低收入人群达到自给自足的状态,进而促进社会救助的发展。

  (一)在社会救助中运用个案工作挖掘低保对象的潜能,促进社会救助的发展。

  个案工作是专业的社会工作者,运用科学的专业知识与技巧,以个体化的方式为低保对象提供物质与精神上的帮助,以使低保对象减轻生活压力、解决问题、开发自身潜能,能够不断提高个人与社会的发展。社会救助可以运用社会个案的方式来进行家访,社会个案是要以“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等理念出发,以此来解决家庭存在的困难,并不断提高低保家庭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能与社会环境的不断发展来达到相互促进的作用,形成良性的互动,能够持续改善家庭与社会共同和谐发展。

  (二)在社会救助中运用小组工作来主动服务于救助对象,促进救助对象不断发展。通过小组工作的方法,使保障对象得到共同学习的机会。小组工作是由社会工作者策划和指导来服务、交流于救助对象。小组工作者的目的在于以获得相关的经验,协调个人之间、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促成行为能力的改变,最终实现个人潜能的开发,小组工作是能够使个人获得发展,潜能能得到开发的一种社会工作方法。通过小组组织成员过程与低保对象之间面对面交谈,相互互动和进行经验分享,帮助低保对象改善其社会功能,在接触低保对象时,他们能够第一时间评估服务于救助对象,促进保障对象的转变和发展,避免棘手问题的发生,有助于解决有关社会问题。小组工作也可通过保障对象之间进行就业经验、就业技能、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分享和交流,能够形成相互支持和相互帮助的支持系统,从而使成员与小组的互动增强,不断提升其发展能力。

  (三)在社会救助中运用社区工作强化社区功能,促进救助对象的自身发展。社区工作既是社会工作三大直接方法之一,又是一种促使社会变迁的重要途径。社区工作者运用地区发展、社会行动、社会策划等工作形式来介入社区低保工作。社区工作通过关注困难群体、协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问题,来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氛围。社区工作有志愿者扶持、物质帮助到个别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社区低保工作也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互动,了解当地地区的环境来挖掘潜在的工作,协助社区工作者制定适合本社区低保人员的就业指导、就业培训等一系列有助于低保对象走出困境,来提升低保对象的职业技能,使广大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通过就业摆脱贫困的状况,社区与政府一起为低保对象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提出就业公平、消除歧视等口号,给低保对象带来新希望,以促使低保对象实现就业,促进自身能力的发展,进而促使社会的发展达到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相互完善。

  四、总结

  随着社会转型的逐渐深入,城市贫困居民的规模愈来愈大,存在的问题也随之增多,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构成了一定的风险。因此,社会工作成为了现代制度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她不仅能够解决社会问题还能够对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对维持社会秩序有着深远的影响。社会工作主要处在一线服务中,是能够深入人心的、人性化的沟通服务。社会工作能够及时地化解矛盾与冲突,有助于管理,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是一般的行政理念不能替代的。政府等机构应该在低保对象中招聘一些专职的社会工作人员,专门从事街道及社区的低保工作。还应当利用社会工作的方法提高低保对象的自信心和能力,能帮助他们实现自我的能力发展。政府应该大范围内普及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通过培训社区的低保工作人员,让其掌握社会工作的方法。社区工作人员把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逐渐渗透到日常的社会保障制度工作中,能够切实帮助有困难的群体逐渐走出困境。这样可以激发低保对象的潜能,帮助低保走出生活困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社会工作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卓越的贡献,不仅如此,社会工作也能够通过自己的服务,可以在社会上弘扬服务和奉献的精神,不断地促进互相关爱的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也促进了社会和谐。因此,政府大范围的普及社会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制度。

  参考文献:

  [1]张左己.领导干部社会保障知识读本[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
  [2]潘家华.中国城市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3]纪尽善.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经济界,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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