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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实践经验及启示

来源:现代商贸工业 作者:杨筱冰;常毅臣
发布于:2023-01-06 共7229字

  摘要:为了提高我国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保障残疾人的体育权利,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运用文献资料法和逻辑分析法,从法律法规、经费来源、活动开展、场地设施和人才队伍等五方面对美国和日本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经验进行梳理。在借鉴美国和日本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多元化供给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残疾人体育活动内容、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五方面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体育公共服务;经验及启示;残疾人;

  在全球总人口中残疾人占比约为15%,残疾人体育是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经历了从新中国成立初期,残疾人体育活动的初步开展,保障其基本权利,到改革开放后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快速发展,残疾人群体参与社会活动的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全国各地成立了不同的残疾人体育组织。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场馆的利用率。”我国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自此全面展开。本文将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内容,依据学者的基本共识,划分为六大类:体育设施服务类、体育活动服务类、体育指导服务类、体育组织服务类、体育信息服务类和体育监测服务类。

  欧美国家没有“公共体育”提法,一般采用“社区体育”或“大众体育”来表述,本文依然沿用国内“公共体育”来概述。发达国家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起步较早,有关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较为完善,体育社会组织促进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的作用发挥较为充分。研究通过对美国和日本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经验的梳理和运行机制的分析,探讨其对促进我国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和启示,为新时代我国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提供域外镜鉴。

  1 美、日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

  1.1 美、日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的法律法规

  美国虽然没有专门针对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的相关立法,但是美国联邦政府所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或规定,在不同领域保障了残疾人的体育权利。1964年颁布的《公民权利法案》是最早保障残疾人人权的法律,《建筑障碍法》《康复法案》《美国残疾人法》《残疾人教育法》,分别从出行、康复、个人权利、教育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残疾人公平参与社会活动,不应该遭受排挤、歧视等不公正的待遇。在美国残疾人公法的公共服务领域中提到,拒绝残疾人进入公共场所,禁止残疾人平等的使用食物、设施,享受服务等是违法的表现,残疾人群体不应该被孤立。在学校体育中,若残疾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时受到排挤,可利用《美国残疾人法》来维护自身的体育权利。

  日本被称为“残疾人宜居国度”。在日本不使用“残疾人”三个字,而用专有名词“身体不太自由的人”以示尊重。1949年,国会颁布的《身体残疾人福祉法》是日本残疾人关于体育政策法规的第一部法案,该法案提出希望地方政府采取措施促进身体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后来又相继制定了《精神残疾人福利法》《智力残疾人福利法》等法律,这三部法律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基本权利。1970年国会颁行的《残疾人基本法》首次规定政府有责任为残疾人创造和提供体育环境,厚生省和内阁也随之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残疾人体育的政策,主要从地方残疾人体育协会、体育设施建设、体育指导者和志愿者培养等方面逐步推进残疾人体育环境的建设与改善。2011年将《体育振兴法》改为《体育基本法》后增加了残疾人体育服务保障方面的内容,保障了残疾人自主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

  1.2 美、日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经费来源

  美国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使得各种社会与私人资源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是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经费来源多渠道的主要原因。美国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的经费主要来源有政府投资、体育彩票和其他社会筹资。政府投资,一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左右,且地方政府多于中央政府。政府还通过一系列的举措为体育场馆的建设提供财政支持。如免除税收、转让土地或低价出租土地。美国作为博彩业很发达的国家,现阶段各项体育运动都发行体育彩票,大多数州都会把彩票公益金投入到教育、环保事业,至少34.1%的彩票收入要投入公共事业。社会筹资方面,70%以上的体育经费都来自社会公众和社会体育组织的捐款。

  日本的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项目供给主要由政府主导,但日本政府并不直接领导体育活动,而是采用为社会力量拨款的方式,让社会力量成为体育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力量。如社会体育组织、公司企业、学校等。2022年都道府县政府用于残疾人体育的相关预算总额将高达60亿日元,将创近5年新高。用于残疾人体育活动、管理和比赛的资金主要来源有3个方面:政府财政补贴、民间财源和社会募集。其中,残疾人体育设施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投资,政府投资又包括两部分,中央和地方,地方又分为都道府县和市町村,每级政府作为独立法人都有自己独立的财政预算。

  1.3 美、日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的活动开展

  美国为了解决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机会较少的问题,政府成立了奥委会残奥部,专门负责残疾人的体育工作,并于2007年开始与社区开展合作,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残疾人社区体育俱乐部网络,为残疾人参与社区体育活动提供了机会。美国的体育公共服务组织主要包括两大主体:社区体育俱乐部和各级各类社会组织与社团。社区体育俱乐部是体育活动开展的主体。各类社会组织与社团包括:学校体育联合会、各种宗教组织、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等,它们是体育活动开展不可或缺的部分。在体育活动宣传方面,美国每年出版1000余种与残疾人体育锻炼有关的书籍和杂志,并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体育运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以此吸引残疾人群体积极参与到体育活动中。

  日本在1964年获得奥运会举办权之前,几乎没有举办过残疾人运动会,为了给1964年东京残奥会营造气氛,1963年厚生省社会局长提出:要向举办残疾人运动会的组织提供补助,并发布通知,自1965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次身体残疾人运动会,并对举办的时间、地点、参赛人数等做了具体规定。与此同时,全国聋哑人体育大会自1967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次,从2001年起每年举办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比赛项目多为群众体育项目。据体育联合会统计,日本的特殊学校(初中、高中)学生体育活动参与率高达90%以上。2019年8月,东京还举办了首届残疾人电子竞技比赛,其目的是专门培训残疾人职业玩家。

  1.4 美、日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场地设施

  美国政府历来重视体育公共服务场地设施的建设,其建设宗旨是:方便、快捷、临近,这些体育设施大多是以公益性为主,部分设施会收取极低的费用。美国的体育设施建设以人口规模为单位制定相应的标准,并以社区为单位进行建设。自21世纪开始,美国开始大力推行在全国城市范围内建设健身步道和自行车道。目前,美国大部分社区都有体育活动中心和休闲公园,体育活动中心又分为室内活动和室外活动,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最低标准包括:游泳池、室内篮球馆各1个,网球场2块,各级学校和社区都配备了无障碍体育活动设施供残疾人使用。

  日本十分强调通过为残疾人群体创造适宜的体育环境来保障其基本的体育权利。如无障碍化的基础体育设施、专业的残疾人体育指导员等。日本的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有四大类:身体残疾者福祉中心、残疾人劳动体育设施、残疾人劳动教育文化设施和其他类型的设施,大部分设施都是由政府指定的机构进行运营管理,政府只负责提供资金的支持和政策的制定。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备主要有体育馆、盲人乒乓球室、游泳池、机能恢复训练室等。其中,配备最广泛的是体育馆,占比达95%以上,60%以上的综合型体育俱乐部都规定残疾人具有参与资格,还配备了相应的保护设施和指导员。在学校体育方面,主要通过推动特殊学校体育设施实现社区共享,在社会体育方面,主要通过普及残疾人体育来提高残疾人体育活动的参与率。

  1.5 美、日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人才队伍

  美国对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具有严格的认证制度,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过程中会有专业的人员进行相关理论的教授和实践的指导。如美国运动医学学会在残疾人健身指导方面提供了很多帮助,经常组织专家指导残疾人进行健身锻炼,同时在网络上公布最新的研究成果供大家学习。除了在理论和技术上进行指导,美国运动医学学会还出版了相关的健身手册,该手册从运动频率、强度、个人身体素质和运动器材的选择等多方面进行指导,让各级各类残疾人均能找到适合自己的锻炼方式。美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种类多样,主要包括肌力与体能训练员、体适能管理师、临床医学运动指导员等,能为残疾人群体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指导。

  日本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始于1966年召开的“身体残疾人体育指导者讲习会”,随着残疾人对体育运动需求的不断增加,2010年对原有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制度进行改革,新制度在原有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残疾人体育医疗指导员、残疾人体育康复师的基础上增加了残疾人体育教练员。初级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质为1年,中级和高级为4年,在有效期内必须从事一定时间的体育指导工作,否则不再具有该资质。日本在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过程中有严格的培养时长限制,分别为:初级≥18小时,中级≥56小时,高级≥52小时。日本的大学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申请,部分学校已具有培养资质。日本庞大的人才培养体系,使其在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有充足的人才储备。

  2 我国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现状

  2020年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新增设立社区残疾人健身示范点1320处,为10.9万户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1万名,新增设立13个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开展健身周、特奥日、冰雪季活动。全国残疾人社区文体活动参与率由2019年的14.6%上升至2020年的17.8%。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国残联的最新统计数据,我国各类残疾人总数8500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国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参加人数为79648人次。

  目前,我国残疾人群体数量不断增长,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残疾人群体在体育健身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需求,但由于我国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数量不足、供给质量较低、无障碍环境建设滞后、资金来源单一、相关政策制度不完善、体育资源分布不均,导致地区间、城乡间供给失衡,迫使我国亟需建立科学、合理的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在资金来源方面,以体育场地建设经费投入为例,社会经费投入仅占1.56%,而发达国家的投入占比大于50%,说明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化水平较低。

表1 2016-2020年中国残疾人体育事业主要业务汇总表
2016-2020年中国残疾人体育事业主要业务汇总表

  说明:数据来源于《2021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鉴》。

  根据2021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鉴显示:我国在2016-2020年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是省、地市级的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基地、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服务3个方面。截至2020年,我国省、地市级残疾人体育示范基地共10675个,较2016年增加了5242个,增幅达49.1%。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从2016年6.8万人增加到2020年12.5万人,但相对于我国8500万的残疾人群体,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仍有较大缺口。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服务是增幅最大的项目,从2016年的8.9万户增长到2021年的43.4万户,增幅高达79.5%(见表1),该项目旨在让不易出户的重度残疾人在家庭就能享受到基本的康复体育服务。在系统梳理了美国、日本关于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方面的实践经验后,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有较大的启示。

  3 国外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对我国的启示

  3.1 不断完善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政策法规建设

  美国、日本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之所以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其拥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当残疾人体育权利受到侵犯时,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在法律中找到相应的条款对违法者进行追究。我国的残疾人体育活动从新中国成立才开始逐渐发展,因此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我国的具体国情,将现有的关于残疾人权利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并根据残疾人运动的方式和特点,制定出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政策法规。在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协调其他社会组织,出台可操作性强、概念界定清晰、可量化的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政策法规。

  3.2 创新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多元化的供给方式比政府垄断的单一供给方式更灵活、更有效率。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于投资规模较大、产生收益较慢的设施服务,仍以政府投资为主。其他方面可参照日本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方式,以社区作为中介,不仅可以降低政府购买的成本,而且还能使所提供的体育公共服务与公众需求相契合。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同时,也要结合我国具体省、市的经济情况,弹性调动社会组织、企业等不同的主体,提高该群体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关注程度,使其在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发挥重要作用,实现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3.3 加强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在我国,社区是残疾人体育活动的主要场所,残疾人参与各种社区活动的前提是完善社区无障碍服务组织建设。要根据各个地区残疾人不同的健身需求和喜好,合理建设适合各级各类残疾人进行体育活动的无障碍体育基础设施,如无障碍的体育场馆、场地、健身步道、游泳馆,政府提供的轮椅助残等服务,从体育设施建设层面营造没有隔阂的残疾人体育活动参与环境。基础体育设施建设要向重点地区倾斜,如农村、学校、欠发达地区等,从而使任何群体在追求体育权利时都有相对均衡的起点公平,增加特殊群体的获得感。

  3.4 丰富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活动以提高参与率

  针对我国残疾人体育活动参与率不高的情况,首先,可以从残疾人体育活动的宣传工作开始,利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对残疾人体育知识进行普及,如互联网、电视、书籍、在社区张贴横幅等形式提高普及率。其次,在残疾人体育活动的举办方面,政府或相关协会应举办适合各类残疾人参与的体育活动,如残疾人趣味运动会、轮椅舞蹈、残疾人公共体育健身周等活动,调动残疾人群体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最后,在志愿服务方面,对有意愿参加残疾人体育活动志愿服务的人员要进行残障知识和助残技巧的培训,了解基本的导盲知识、简单的手语。还可以通过与相关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定期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从而鼓励更多的残疾人参与到体育健身活动的队伍中。

  3.5 规范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人才队伍的培养

  (1)规范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人才的培养体系,包括理论培训和技术指导,设置系统性的课程,分级分类制定理论培训的时长,在理论培训结束后进行实践,最后统一考核,由相关技术指导部门、医疗保障部门相互协作,对于考核达到要求的人员进行资格授予和专业认证。

  (2)有针对性的加强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力度,逐渐扩大其数量,广泛动员周边具有医学、心理学、运动康复等专业人员加入残疾人体育工作专职兼职队伍,还可依托高校的体育专业,开设残疾人康复训练等课程,贯通人才培养渠道,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残疾人体育人才贮备库。

  (3)将正在从事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内容进行细化,如对社区内残疾人体育活动无障碍服务的提供者、咨询者和残疾人工作联络员要进行具体的工作职责安排和人数配置,制定详细的工作量化表。

  4 结语

  后疫情时代,我国在进行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中要坚持以社会成员的体育需求为导向的分配原则。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方面体系完善,供给质量较高,究其原因是发达国家对残疾人群体的包容程度和关注度高。我国在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是有必要的。今后,我国政府要尽快完善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的制度法规、创新供给主体的多元化、丰富体育活动的形式、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壮大人才队伍,补齐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短板,确保残疾人群体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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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原文出处:杨筱冰,常毅臣.国外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实践经验及启示[J].现代商贸工业,2023,44(01):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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