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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体育保险制度现状与发展对策(4)

来源:体育科学 作者:关晶,王国军
发布于:2017-04-01 共11241字
  3.3.2产品设计
  
  发达国家体育保险发展经验告诉我们,体育保险是各种保险产品在体育活动中的应用和延伸,这对整个保险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的保险市场发展还不完善,还不具备提供多样化体育保险产品的能力。对此,可以分阶段推进我国体育保险产品的丰富度:第一步,鼓励各家保险公司将意外伤害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相对成熟的保险产品拓展到体育领域;第二步,同时丰富保险产品和体育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团体体育保险的发展模式,为我国大规模体育赛事,如中超联赛和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等提供定制化体育保险产品。
  
  体育保险产品的设计是在原有人身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和财产保险产品上的创新,也是对我国市场上尚未成熟的董事责任险等险种的开发。在体育保险产品的创新和开发过程中,险种开发商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在险种的设计、开发和销售中遵循市场需求的运作规律。同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科学程序。
  
  根据图4可知,体育保险新产品开发的第一步为制定新产品的方案。险种开发商应该先通过市场调查等方法搜集体育保险产品的概念和想法,随后审查筛选出值得进一步研究的体育保险产品方案。值得一提的是,中西方体育文化存在差异,如高尔夫运动是澳大利亚的热门运动,保险公司便提供了丰富且全面的高尔夫保险;欧美人热爱极限运动,保险公司推出了多种极限运动保险。在制定体育保险产品方案时,不能生搬硬套其他国家的体育保险产品,而应该根据国情,考虑我国公民身体情况、运动特点、运动需求,从覆盖面广的体育运动入手,制定更加全面的体育保险产品。在确定了若干个保险方案后,应对每款体育保险产品的可行性、合规性等进行综合商业分析。体育活动本身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体育保险产品具有一定的特点,如大型体育赛事的计划性和大型性与业余体育的临时性和小型性并存,要求体育保险产品应该突出差异化、个性化和灵活化。在产品的技术设计阶段,险种开发商需要设计出体育保险保单、确定精算技术、确定人力物力的配备情况;在新产品的制作和推广阶段,保险公司应该有相应的营销计划和营销人员培训体系;根据保险公司的预期目标,对新的体育保险产品及时评价,推进产品的更新换代。
  
  3.3.3定价机制
  
  纵观发达国家的体育保险市场,多对各项体育运动风险有较为精准的测量数据。提高数据统计水平与数据透明度,进一步提高风险度量的准确性,探索合理的定价机制,促进保费厘定的科学性,才能吸引保险公司参与到体育保险中来。对此,建立科学的体育保险精算基础十分重要。体育保险的精算原理在初期可以参考医疗保险的精算原理。因为在体育风险中,体育受伤风险和随之而来的医疗费用支出最为常见。在医疗保险精算中,医疗费用可以分解为发生次数和每次费用两部分,其构架是基于寻找疾病发生次数与每次赔付额度的分布上。在知道疾病发生次数和赔付额度的具体分布形式之后,就可以根据“收支相抵”的原则,计算某段时间内总赔付额[4].将医疗保险精算中的“疾病发生次数”更换为“某项运动的受伤次数或者受伤率”,就有可能根据精算的方法计算出某段时间内体育保险的总赔付额。可见,突破我国体育保险精算技术的关键在于运动受伤数据的获得。对此,可参考1997年澳大利亚制定的《澳大利亚运动受伤数据手册》(Aus-traliaSportsInjuryDataDictionary,ASIDD),该手册是运动受伤数据搜集和分类的标准。ASIDD将受伤收集指标分为3大类,分别是核心指标(应该包含在所有的运动受伤数据的搜集中)、强建议指标(应该包含在运动受伤数据的搜集中,为受伤信息提供具体的信息)、建议指标(提供其他的关于受伤环境的指标)。
  
  Caroline(2003)发现,保险公司的理赔数据涵盖了该手册中提出的92%的内容,是一个收集体育受伤数据很好的标准。将ASIDD的指标与我国保险公司理赔数据对比,认为这一结论同样适用于我国保险公司的情况。这为完善我国体育保险的基础数据提供了思路,可以鼓励保险公司共享保险理赔数据,建立“保险理赔数据库”,不断充实基础数据,为我国体育保险产品设计提供精算基础与技术支持。
  
  3.3.4理赔实务
  
  体育保险产品最终投向市场,决定产品好坏的关键除了产品本身设计之外,更有服务环节。现在我国保险市场上普遍存在保险产品理赔率和赔偿额低的问题。理赔率和赔偿金额低由多种原因导致:1)保险公司成本高,盈利能力差;2)保险公司营销队伍素质有限,营销观念有偏;3)保险条款不利于理解,不必要的纠纷时有发生;4)公众保险意识欠缺,对保险的本质认识有限。
  
  《澳大利亚运动受伤数据手册》(ASIDD)指标与保险公司理赔数据指标对比
  
  避免体育保险产品重蹈覆辙,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三方都应为之做出努力。首先,保险公司应该在产品设计阶段制定出简单易懂的保单,避免由于保险内容晦涩难懂而带来的不必要的纠纷;增强保险代理人的个人素质和专业水平,切实履行对保单的解释义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减少代理人成本,提高保障程度;提高事故取证技术,降低取证成本;引入保险偿付能力分析框架,保证充足的准备金,提高保险公司的投资水平;探索丰富附加险的内容,满足不同投保人和被保险的需求;提高再保险能力,防范巨灾体育风险的出现。其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该具备基本的保险知识,明确“保险姓保”,避免存在投保就要获得收益的误区;应根据个人实际风险程度购买适合自己的保单。
  
  参考文献:
  
  [1]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EB/OL].[2016-05-05].
  [2]阮伟,钟秉枢。中国体育产业发展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9.
  [3]施剑松。校 园 安 全 风 险 意 外 伤 害 居 首 中 小 学 生 成 高 风 险 人 群[N].中国教育报,2016-9-15(1)。
  [4]王晓军。社会保险精算原理与实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64.
  [5]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2013-2014年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未赔 付 情 况 统 计 表[EB/OL].[2013-12-30].
  [6]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EB/OL].
  [7]CAROLINE,FINCH.How useful are insurance claim data forsports injuryprevention purposes[J].InjuryControl SafetyPro-motion,2003,10(3):181-183.
  [8]Insure4sport[EB/OL].
  [9]ROBERT P HARTWIG.International Insurance Factbook[R].New York:Insurance Information Institution,2016:30.
  [10]KIRK A PASICH,CASSANDRA S FRANKLIN,SANDRASMITH THAYER,et al.New Appleman Sports and Enter-tainment Insurance Law & Practice Guide[M].LexisNexis,2012:1-3.
作者单位:
原文出处:关晶,王国军. 我国体育保险的现状、瓶颈与突破[J]. 体育科学,2017,01: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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