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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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哲学的视角来反思西方价格理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6-08 共4496字
摘要

  哲学对于认识世界极为重要,“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教导人们要善于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提出解决矛盾的方法。因此,具体地了解事物矛盾这一个法则,对于我们是非常重要的。”

  从哲学的视角来反思西方价格理论,是哲学和经济学的联姻,是马克思研究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对于深刻理解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积极意义。

  一、价格是什么

  萨缪尔森认为“:经济学研究的是社会如何利用稀缺的资源生产有价值的商品,并将它们分配给不同的个人。”那么,社会究竟如何配置资源并用以生产和分配呢?靠的就是价格。按照斯蒂格利茨的观点,价格是一种激励。“事实上,可以将激励视为经济学的核心。而市场则通过价格为个人和厂商提供激励。”

  马克思对于价格本质的看法主要集中在《资本论》第三卷的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部分。与前面两位西方经济学家不同,马克思的价格理论是基于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而产生的。并且,只有理解了马克思对价格本质的看法,才有可能进一步理解他对剩余价值分配理论的阐释。在马克思看来,价格的本质就是价值的转化形式,为价值所决定,并且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比较一下就会发现,两位西方经济学家的观点比较接近,都认为价格的本质是一种激励信号,其功能是配置资源。而马克思认为,价格的本质乃是价值的转化形式,其功能是分配剩余价值。这种不同的理解如何看待?我们不妨沿着历史追溯到亚当·斯密,我们会发现那只著名的“看不见的手”.

  从整体上来看,价格系统就是那只“看不见的手”,价格系统就像是市场经济的神经感知系统。价格系统的健康协调是经济健康的基本表现。如果价格系统扭曲,则经济必然出现紊乱。可是问题在于,价格系统本身能否有效的配置资源?换句话说,也就是我们是否可以信任这只看不见的手。基于以上的比较分析,我们必须追问:看不见的手为何而生,它是不是有内生性的缺陷?

  二、对立统一视角下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如果看不见的手,也就是价格系统没有内生性缺陷,那么,为什么会发生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呢?毕竟,外部冲击只能是偶然性的,不可能呈现周期性。马克思时代的经济学研究的重心是生产领域。因此,他把价格的本质定位在生产环节,对于价格本质的回答也就同时阐释了价格是如何决定的。然而,与价格直接关联的毕竟是交易流通这一环节。

  对于西方经济学而言,价格是如何决定的这一问题的看法值得深入探讨。在萨缪尔森看来,“市场是买者和卖者相互作用,并共同决定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和交易数量的机制。”

  简言之,价格是由市场所决定的。市场是什么?市场就是一种决定价格的机制。可以说,阐明了商品的价格是如何决定的,也就抓住了经济学的核心。“价格为我们的经济提供了有效使用稀缺资源的激励,并且经济学家的一个主要的目标就是解决定价格的力量。”

  与萨缪尔森的看法基本一致,斯蒂格利茨认为:价格的变化是由供给和需求的变化决定的。并且,他指出,价格由供求法则决定这一思想,是长时间以来被广泛接受的经济学思想之一,这是关于价格决定的共识。

  关于这一共识,我们应该如何认识?

  我们不妨把思想理论回归到市场实际。

  按照对立统一的观点,矛盾是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换句话说,事物本身即矛盾。由此我们说,交易本身就是一对矛盾,价格的确定是矛盾双方相互斗争的产物。我们发现买卖双方围绕交易商品的“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讨价还价,其实就是买卖双方的斗争。在这个集市里面,商品的价格是既定的,即买卖双方都是价格接受者,这是外因。然而,他们的交易却依然还有很多变数,比如,商品质量、分量、宣传水平和服务态度等,这是内因。

  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对于市场交易的价格,从形式上来看双方都是价格的接受者。然而,实际价格的变化往往因买卖双方的智力、意志、经验等因素而变化。而在智力、意志、经验更为优越的一方,会在价格接受者的形式下,取得价格制定者的实质。

  在供求既定的情况下,大家表面上都是价格接受者,其实具有丰富的市场经验的人往往可以取得实质性的价格制定权,并获得超额利润。或许,我们可以这样来表述分析的结论:供求只是影响价格的外因,既定的供求让每一位参与者都成为价格接受者;而买卖双方的力量对比则是影响价格的内因,力量占优势的一方将会取得价格的制定权,而力量占劣势的一方成为实质上的价格接受者。

  以上的结论突破了上文中斯蒂格利茨所讲的“关于价格决定的共识”,这种突破之所以得以实现,还在于哲学方法论上的选择。运用这一分析,我们进一步来观察股票市场。追溯股票产生的初衷,其功能就是为了充分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充分融资以服务于社会企业生产。从这个意义上看,购买股票就是进行投资,其回报就是获得股息,即分红。股票的价格是由相应的上市企业的经营好坏所决定,经营得好,获得分红的可能性就大,购买的人就会多,相应的股价就会上涨。更进一步,越上涨,购买的人就越多。

  然而,企业的经营状况是可以作假的,投资者看到的可能是假象。90年代初,所罗门兄弟公司违规,美国证券委员会展开全面调查。主席理查·伯顿对腐败的程度直言不讳地说,我们发现一个普遍现象:几乎100%的公司有粉饰报表的行为。

  也就是说,股价的变化脱离了初始的轨道。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与企业经营的好坏,越来越没有直接关系。国外学术研究发现,企业经理无法控制的因素,影响股价变动的70%-80%.现实告诉我们,股市已经发生了质变。从投资企业经营利润到投机股票价格变化,完成的是从投资到投机的性质转变。现在的投资者购买企业产权,图的是贱买贵卖股票。换句话说,也就是“世界变成了一个大赌场。”

  而且,不是可能变成,而是已经变成。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追问这种变化何以可能。

  那么,市场何以会变成赌场?我们发现市场买卖的规则和赌场赌博其实原本就有者内在的一致性,都由智力、意志、经验等主观因素在起着最后的作用。这种一致性通过博弈论作为理论中介很好的接通了,也就是双方力量的综合较量。力量占优势的一方“赌赢”了,就会获得“超额利润”.市场本身就蕴涵着赌场的成分,甚至可以说,赌场是市场的内核。赌场是将人的主观性、将决定价格的内因提到至高无上地位时的市场;市场加入了很多外在约束,将决定价格的外因置于内因之上的赌场。相通的就是,无论如何,赌场中总会有输有赢,而市场中往往也是有赔有赚。双赢的交易是存在的(即正和博弈),可是这不乎合赌场的游戏规则(即零和博弈)。

  透过对立统一的视角,我们发现作为交易者的矛盾双方有着天然的不平衡性,即矛盾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并且,这种不平衡如果得不到外在条件的制约,会不断的强化使市场赌场化。

  三、量变质变视角下的市场、赌场和企业

  经济演化史告诉我们,股市和房市会发生质变。从投资企业经营利润到投机股票价格变化,完成的是从投资到投机的性质转变。现在的部分投资者购买企业产权,图的是贱买贵卖股票。市场与赌场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然而,赌场并不是市场转化的唯一可能,市场还可以向企业转化,即市场交易可以内化为企业内部的行为。毋庸赘言,这也是在经济演化史中发生的事实。从竞争到垄断的过程,也就是市场向企业内部化的过程,这一过程早在列宁时代就已经被观察到并进行理论概括了。

  也就是说,企业和赌场是市场转化的两极。企业的社会化是导向凯恩斯主义的中介,而赌场的社会化则是自由主义走向极致的结果。企业和赌场是有着本质性的区别的。赌场也就是发生赌博的场所,什么是赌博?与物质生产没有关系的金钱交易。在赌场化比较彻底的地方,想洁身自好不参与赌博那是不可能的。在当今世界,从交易额角度来看,货币成了商品交换的主角。然而,货币一旦与黄金脱钩,理论上就不再是稀缺的商品。美元与黄金脱钩,割断了纸币与金银--物质生产相联系的最后脐带。货币从此只有价格没有价值,可以像赌场里的筹码一样,由中央银行的印刷机敞开供应。在空间上,不同地方的各种商品价格存在高下之分;在时间上,不同时刻同一种商品的价格也存在高下之分。这样以来,由于价格存在时空的不平衡性,低价买进、高价卖出就成了有利可图的事情。这也就是赌博得以存在的前提,即价格的不确定性。

  正是由于赌博的广泛存在,货币增长、经济增长、通胀三者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不清楚。凯恩斯的低利率刺激投资也越来越不管用了,刺激投资变成了刺激投机,原本花钱买东西的投资,越来越大的部分,转变成不买东西只买钱的投机。

  从投资到投机的演变是符合西方价格理论中对经济主体的基本假定的,即以追求个人利益为动力。这就是西方经济学中理性人假设,而这一假设可以说是整个西方经济学大厦的基石。只要把这一假定贯彻到底就会发现:交易者必然隐瞒己方的真实信息,刺探对方的真实信息,因而信息公开化就是不可能的,交易也就难以公平。进一步会出现这样一个两难选择:或者承认交易的不公平,从而否认社会利益最大化;或者承认需要信息公开,从而根本上否认个人利益最大化假设。

  显然,按照西方经济学的假定,选择的是“承认交易的不公平,从而否认社会利益最大化”.所谓交易的不公平,也就是价格制定的时候存在超额利润。

  四、法律制约和道德建设缺一不可

  市场之所以赌场化,其前提就是价格的不确定性。可以说,不确定性是赌的灵魂。可是价格的不确定性并不一定导致市场的赌场化,光有灵魂没有肉身它是无法现实化的,只有当交易的不公得到现实大众的承认时才得以实现。价格的不确定性根植于价格的决定机制。价格的决定机制包括外在的约束和内在的博弈。

  外在的约束决定了博弈的种类,而进一步博弈的结果则取决于博弈双方的力量对比。交易的不公也就意味着强势的一方一旦有可能必定要侵犯弱势一方的利益。在这一环节,伦理道德有可能发生作用。

  力量对比会体现在每一次交易中。

  人们的交易往往是一轮又一轮的,交易双方的力量也存在一个变化的过程。按照强势必然侵犯弱势的逻辑,则力量演化的方向必然是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价格不断扭曲的过程,同时也是社会的两极分化的过程,是市场不断战场化的过程。这也就是人们所熟悉的“人对人是狼”、“他人即地狱”.

  换言之,如果承认经济人的假定,在外在约束不够健全的条件下,经济人就会将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渗透到市场甚至整个社会的各个角落。

  因此,政府调节制定法律法规,规定了界限,让市场避免向赌场演化的同时,又能起到有效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即让市场不要失灵;社会道德伦理的调节把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降到最低,避免了市场的过度战场化,通过对公平和效率的兼顾实现社会的和谐持续发展。所以,总结起来就是法律制约和道德建设缺一不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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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美]保罗·萨缪尔森,[美]威廉·诺德豪斯,著。萧琛,等,译。 经济学[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01. P2, P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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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韩德强。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哲学辨析--萨缪尔森经济学批判[J].哲学研究,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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