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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冬季大气污染源的控制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08-08 共2923字
论文摘要

  当前,我国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能源消费量不断上升,污染物产生量仍将增加,环境压力继续加大,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目前,临汾市区的城中村及城区周边尚有上千台居民取暖小锅炉。工业锅炉和营业性锅炉均配套有除尘器和脱硫设施,经脱硫除尘后,细微颗粒物和SO2等有害气体排放量会相对减少。但城中村居民的取暖锅炉无任何除尘脱硫设施,并且作为取暖燃用的不是优质煤,这种无任何除尘设施的小锅炉,细微颗粒物和SO2等有害气体排放量会很高。加之随着城市机动车数量的逐年增加,机动车尾气的排放量也是在逐年增加,而且由于机动车是低面污染源,基本是在离地面1m左右的层面排放,正处在人的呼吸带附近,最易被人体吸入,对市民身体健康的危害更直接、更严重。汽车排出的污染物主要有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碳氮化物(NOx)、铅(Pb)等。还有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矿山扬尘污染、城市生活垃圾扬尘污染、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餐饮业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等诸多方面原因造成我市大气污染有明显的季节性,冬季是污染最严重的季节。

  1、严格控制煤烟型污染

  硫是煤中的一种有害成分,燃烧时,只有可燃硫才能转变成SO2,大约80%的硫分进入烟气,硫的燃烧产物绝大部分是SO2,它们与烟气中的水蒸气结合生成亚硫酸和硫酸气体,对金属有腐蚀性,对人体和动、植物有危害,是煤烟型污染的主要污染物之一。我市市区的城中村及城区周边的上千台居民取暖小锅炉,按照每台锅炉1个取暖季燃用8t煤计算,煤的含硫量按照1%,居民小锅炉燃煤SO2排放量为128t,燃煤烟尘的排放量300t。这对于我市冬季的大气质量是雪上加霜,必须引起极大的重视。对于这种暂不具备集中供热、供气条件的城中村居民取暖小锅炉,要求使用低硫无烟煤或煤气、液化气、电能、太阳能等清洁燃料。城市的集中供热锅炉要求燃用低硫、低灰的煤质;配套的脱硫除尘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允许排放限值;对集中供热锅炉采购煤质进行严格监管,对化验不合格的燃料要立即没收;对配套脱硫除尘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要责令立即恢复正常运行,并给予高限处罚。对市区范围内纳入城市集中供热供气区域的燃煤锅炉、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燃煤锅炉坚决予以取缔。现有茶浴炉、单位食堂、营业性炉灶严禁使用原煤,全部使用煤气、液化气、电能、太阳能等清洁燃料。

  对市区范围内纳入城市集中供热、供气区域的燃煤锅炉,擅自恢复使用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拆除或没收锅炉等主要设施。对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燃煤锅炉擅自投入使用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拆除或没收锅炉等主要设施。

  2 、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建筑施工工地必须按照规范设置围墙或围挡;对工地出入口铺设硬化道路,配备冲洗设备和沉淀池,施工工地内的各种运输车辆清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施工工地内裸露的地面及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必须用防尘网覆盖或喷洒抑尘剂。施工场地周围要设置不低于1.8m稳固整齐的围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主干道的围挡高度应不低于2.5m;对施工墙面要封闭施工,采用围网或挡板遮挡,围挡一段、施工一段,严禁敞开式作业。

  1)施工现场道路必须采取硬化措施,同时对施工场地以及需回填的土方进行表面硬化处理或用抑制扬尘覆盖剂覆盖,对非回填土方要及时运出市区。

  2)施工期间料土要堆放整齐,洒水降尘措施要到位,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砂石等要及时清运,确保工地无垃圾弃土,有效减轻施工扬尘。

  3)运输渣土的车辆要密闭或进行抑制扬尘覆盖剂喷洒后加篷遮盖;建筑施工场地出口应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四周应采取防溢措施,并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淀池;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车辆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4)严禁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物质。

  5)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市区所有施工工地必须停止土建施工。

  6)强化拆迁施工扬尘治理。建筑拆迁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建筑拆迁期间,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m以上的围挡,并在其底端设置防溢座;拆迁作业时,应采取高压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及时喷洒抑制扬尘覆盖剂,在拆迁后3日内清运完毕;拆迁作业完成后不能立即施工建设的,应用防尘网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3、储煤(焦)场所扬尘污染治理

  1)新(扩、改)建的储煤(焦)场所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现有储煤(焦)场所,必须按规定进行硬化和绿化,存放原煤、焦炭、灰渣等散状物料的堆场、货场道路和场地必须采取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堆存的煤(焦)要喷洒专用的抑制扬尘覆盖剂覆盖;同时,安装固定抑制扬尘自动喷淋装置,对装车后的煤(焦)篷布覆盖后进行清运。

  4、非煤露天矿山扬尘污染的管理与控制

  加快全市非煤露天矿山行业专项整治进度和力度。矿山开采业要实施生态恢复和绿化工程;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实施规范开采,严格采取密闭作业、洒水降尘、场地硬化、围档、密闭运输等扬尘控制措施;石料粉碎加工企业要严格实施密闭作业,配备除尘设施,落实洒水降尘、场地硬化、围挡、密闭运输等扬尘控制措施;禁止向无制式密闭装置的运输车辆出售和提供原料。

  5 、城市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治理

  住建部门加强垃圾清扫、运输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严格禁止垃圾焚烧,杜绝焚烧电线和用橡胶垃圾作燃料的现象;严格控制城市区域内垃圾焚烧污染。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木落叶等生物质物料和垃圾、废弃物,禁止将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及其他焚烧后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作为燃料使用。加强冬季供暖储煤场和燃烧后煤灰的管理,减少煤灰扬尘;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特别是采取措施,减少道路垃圾的清扫量,提高垃圾清扫效率;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减少垃圾暴露时间,使大部分废品可以得到回收利用,减少垃圾清运量,从而大大减少垃圾的扬尘;改进垃圾收运模式,采用垃圾“不落地”收运方式,大力发展中转集装箱式的垃圾清运方式,淘汰人工装车的大卡车清运;改进环卫清扫作业方式,发展湿法机械清扫。

  6、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

  公安交警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办法》第73条第16项规定,依法查处县级以上公路上行驶的重型或中型载货汽车不按规定使用封闭货箱或者喷洒抑制扬尘覆盖剂等方式封盖严密的交通违法行为。因抛洒造成路面污染的,交由交通运输部门或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1)严格控制车辆运输扬尘污染。禁止车容不洁、粘染污秽和灰尘的车辆进入市区,运输货物的车辆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散状物料必须采用箱式货车运输。

  2)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严禁未张贴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在规定时间段和限行区域内严禁黄标车通行。

  7、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

  严格控制餐饮业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禁止进行露天明火烧烤,强制使用清洁式烧烤。餐饮厨房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净化装置正常运行,油烟达标排放。

  8、结语

  在冬季尚未来临之际,我们应该大力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动员活动,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空气污染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大力营造市区空气污染整治行动舆论氛围,同时,应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尽量协调帮助城市周边的居民更换清洁能源,保证采暖季节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参考文献:
  [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排污收费制度[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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