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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子》英译本中社会自然环境对译文的影响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4-03 共2646字
论文摘要

  1.从故事层面看 《孽子》 的英译

  本节主要从叙事学的故事层面视角来观照 《孽子》 的英译本。叙事学的故事是研究叙事文内容的形式,即故事的构成因素和构成形态。[1]故事又分人物,情节和环境。环境包含三大要素:自然现象,社会背景,物质产品。其主要的成分是自然现象和社会关系。 《孽子》 是台湾当代第一本同性恋小说,写作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故事的发生设定在七十年代的台北新公园。葛浩文翻译这本小说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美国,正是美国酷儿运动 (Queer Movemen)t 高 涨 时期。作者和译者所处的时代和社会背景的差异使原文和译文在故事层面有很大的差异。本节侧重以叙事学的环境因素理论为基础,对 《孽子》 的英译本中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因素对于译文作用和影响进行初步的剖析。

  例1:里面是黝黑的,电灯坏了,只有靠铁路那边的窗户透进来西门町中华商场那些招牌闪烁的灯光。在黝黑中,我也看到他那双眼睛,夜猫般的瞳孔,在射着渴切的光芒。他那肿大的身躯,庞然屹立在那里,急切地在等待着。我立在洗手盘前,打开水龙头,哗啦哗啦,不停地在冲洗着双手。在燠热的黑暗里,强烈的阿摩尼亚,一阵阵从小便池那边汹涌上来。楼下的几家唱片行,在打烊的前一刻,竞相播放着最后一支叫嚣的流行歌曲。自来水哗啦呼啦流着,直流了十几分钟,他才拖着迟疑的步子,那肿大的身影,探索着移了过来。

  译文:It was dark inside.The light bulb was broken,so the only light in theroom came from the neonsighs of China Bazaar filter-ing in through the windowfacing the railroad tracks. Icould see his eyes in thedark, the urgent gleam ofthose cat-like pupils. Thetall, heavy-set man was wait-ing anxiously in the middleof the room. I stood infront of the sink and turnedon the faucets, then washedmy hands over and overunder the running water. Thestrong smell of ammonia rosefrom the toilet beside me inthe heated sir of the darkroom. Several music storesdownstairs turned up the vol-ume on their recorded popsongs to see who could playin the loudest before closingup for the day. The waterhad been running for atleast ten minutes when hebegan walking hesitantly to-ward me, heavily,searchingly.

  这一段描写的是阿青在中华商场的一家旅馆里与另一名男同性恋的性交易。从这段中文描写可以看出,白先勇对于这段同性性交易的描写非常的隐晦,含蓄。整段中文对于周围环境的描写也非常的模糊。故事里的人物到底在哪?估计只能靠读者自己去臆想构造了。但是在英语的翻译中,葛浩文很明显的增译了“ in the middle of theroom”,构建了或者说突显了故事发生的场所———“room”无疑营造了一种暧昧,私密的气氛和意蕴,它是同性性交易发生的土壤,它更加直白显露地传达了原文尤抱琵琶半遮面的隐晦场景。

  “me”的这一宾语在英语译文中的增加直接向读者揭示了:房间里的另一位同性恋者是要和“我”发生关系了。

  由此可见,故事环境的所有成分,无论多么的细小,都是具有意义的。对于美国读者来说,白先勇对于台湾上世纪70年代同性性交易的场景描写太过于模糊,隐晦和含蓄了,尤其是缺少了整个故事发生环境的构建会让他们不知所云。葛浩文通过补充这些构成环境的要素便于美国读者的理解。整个处理方式的不同凸显了两种不同的社会环境:上世纪90年代的美国对于同性恋的接纳程度越来越高,而上世纪80年代的台湾很少有关同性恋的新闻报道,在白先勇写作 《孽子》

  之前根本就没有同性恋主题小说的出版。台湾社会对于同性恋的接纳程度很低,甚至是反感抵触的。

  2.从阅读层面看 《孽子》 的英译

  叙述和故事分别研究了叙事文表达的形式和内容的形式,探讨了 《孽子》 英译本的叙事模式和结构模式。本节将从阅读层面的文本类型和发现空白的结构阅读出发对于 《孽子》 的英译本做进一步的探讨。

  例2:丽月无可奈何的叹道:“美国鸟,是很有良心的么?”

  译文;Moon Beauty gavean exasperated sigh: “ ThoseAmerican birds who wingtheir way over here, whatdo they do for a con-science?”

  例3:“American streets arefilled with crazies.”

  译文:“美国到处都是疯子。”

  其实,对比这两句涉及到小说中人物对美国以及美国人的评价时,葛浩文在翻译的时候处理的很微妙。或许白先勇并没有刻意诋毁美国人的意思,但是如果直译的话,很容易让美国读者产生一种误解,认为白先勇对美国人有偏见。基于这种考虑,在例2中,作者在原文当中增加了一个定语从句“who wing theirway over here”将丽月的话的所指对象缩小了范围。例3也是一样,加了一个“streets”进行了限定。

  例4:“我是叫你们阿母送红鸡蛋去的,谁知你们阿爸红单留下,连人也留下了。”

  译 文 : “ I told yourmother to pass out thelucky red-dyed eggs to an-nounce the birth of mychild, and not only did yourfather keep the egg, but themessenger as well.”

  这是黄婶婶给阿青讲他父母是如何认识时给阿青说的一句话。“ to announce the birthof my child”是译者增加的。

  生了孩子之后给亲朋好友送去染了红颜色的鸡蛋是中国一项传统习俗:红色是传统喜庆色,谐音“诞”。显然,一般的美国读者对于此没有什么概念,而葛浩文对中国传统文化习俗非常了解,增译的部分很好的帮助了读者理解这一传统的中国习俗。虽然从叙事学的阅读层面来看,葛浩文在很多方面处理得很好,但是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葛浩文在阅读层面对于 《孽子》 的英译有优有劣,成功之处在与其能从读者角度出发,本着“易读性”的原则,充分运用自己深厚的中国文化功底和英语语言功底,尊重英语国家读者的感情需求,正真做到了沟通译文原作与译本读者的沟通与交流。当然翻译不妥当的地方并不是说葛浩文翻译错了,而是从译文读者的角度来看的话,缺乏阅读汉语原文作品的那种真实新鲜的感受。

  3.结语

  在叙事学下纵观 《孽子》 的英译本,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其一,通过对叙事环境的构建和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阅读译文,揭示原文当中由于社会环境因素所造成的隐晦书写。其二,恰当地联系中华传统文化习俗进行增译可以帮助西方国家读者更好的阅读原文。由于汉英两种语言在字形上的差异所带来的翻译壁垒是一道很难跨越的鸿沟,如何跨越这道鸿沟,更好的沟通原文和译文读者将是译者追求的一个永恒的主题。

  参考文献:
  [1]曹旭.叙事学视角下的英汉引语翻译[C].重庆交通大学学报 (社科版).
  [2]Pai Hsien-yung. Crystal Boys[M]San Francisco:Gay Sunshine Press.
  [3]白先勇.孽子[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
  [4]苏艳飞.叙事学视角下的翻译-以《喜福会》 中译本为例[C].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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