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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8-14 共3346字

  由于职业关系而暴露在相关危险因素中,可对机体身心健康造成相应的危害。临床实验室是一个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工作场所,医学检验人员工作在诊疗的第一线,每天通过繁重工作接触各类患者的血液、尿液等排泄物,通过各种感染途径的患病危险性大大提高,成为易感人群之一。如果医学检验人员自我防护意识不强,则会经常发生职业暴露,影响身心健康,甚或造成终身遗恨。为此笔者总结分析医学检验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以及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措施。

  1 感染性职业危险因素的传播途径和防护措施

  1.1 传播途径:检验科每天都要处置大量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如果操作不规范、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则将职业暴露成为可能。感染性危险因素所致感染性疾病的病原体主要指HBV、HCV和HIV等,其传播途径有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两类。

  直接接触途径包括:①皮肤破损:破损的皮肤长时间接触相关病原体,如HBV、HCV或HIV阳性的全血、血清或血浆可以造成感染。②呼吸道及黏膜:由于离心意外或试管未密封等造成HBV、HCV或HIV阳性的全血、血清飞溅,接触了口腔、鼻腔黏膜或眼结膜,可以造成直接感染。③针刺伤:由于针头、刀片等锐器对皮肤的意外损伤,使HBV、HCV或HIV阳性的全血、血清或血浆进入皮下造成感染。这种针头意外损伤是职业性感染最重要的途径。健康医务人员患传染病80%~90%是针头所致。感染的危险度与感染物的类型、感染的量、感染的时间、感染的部位及感染者的机体免疫力有关。暴露后的危险依次为:暴露时间长、接触的污染物多、感染部位的损伤程度大、感染者的免疫力弱。④气溶胶:微生物气溶胶是微生物作为分散相微粒悬浮在气体介质中的分散体系,除了具有一般气溶胶的危害以外,微生物在空气中的扩散还可能会引起过敏性疾病或人类疾病的流行传播。当病原体附在气溶胶随空气传播,可产生极大的健康风险。

  目前已探明,全球因生物气溶胶引起的呼吸道感染以及相关并发症列首位。

  间接接触途径是指皮肤或黏膜由于接触了被HBV阳性血液污染的物品如仪器表面、试管、加样器等造成的感染。医学检验人员的手最容易被HBV污染,抽烟、咬指甲、抠鼻孔、工作中吃零食都可能造成间接感染。目前尚未报道HIV可以通过间接接触造成感染的发生。

  1.2 感染性职业危险因素的防护措施[1]:首先,检验人员必须贯彻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坚持《普遍性防护原则》,认定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是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需要明确的是,结束或检验同类标本后,在检验另一类标本时应及时洗手,需要明确戴手套不能替代洗手[2].

  检验人员工作时应穿隔离衣、戴口罩、帽子、手套、防护镜。采血时应注意防止针头刺伤,并避免使血液溅出。在为不合作患者采血时,应在他人的协助下进行。严格区分污染区和生活区,不在污染区放置食物、茶杯等,医疗垃圾应按规定定期回收。定期开窗进行空气流通、消毒,严格洗手,重视皮肤和角膜的防护,平时注意锻炼身体,并进行主动免疫。

  暴露后伤口或黏膜的处理措施见3.2和3.3项下的阐述。

  2 非感染职业危险因素的危害和防护措施

  2.1 化学性职业危险因素[3]:医学检验人员经常用消毒剂洗手、对工作空间及医疗器械进行消毒。由于接触甲醛、戊二醛等化学消毒液,势必对人体呼吸道、皮肤、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有一定损伤。特别是甲醛对人体毒性更大,当浓度达20 mg/mL时,接触者会出现食欲不振、持续性心痛、心悸、失眠等症状。

  化学性危害的防护措施包括:①用消毒液洗手时应注意消毒液的恰当浓度、浸泡时间及清水冲洗干净,避免消毒液残留在手上。②甲醛消毒时必须在安全柜中进行,严格按操作进行。③使用戊二醛浸泡医疗器械时,应将戊二醛存放于有盖容器内,且室内应有良好通风设备,操作人员应戴橡胶手套、防护目镜,小心操作,防止溅入眼内或口中。

  2.2 其他非感染职业危险因素:医学检验人员工作紧张且量大,长期使用显微镜、加样器、电脑,易引起颈、腰、背部疼痛,双眼视力下降,头晕等。检验科各种大型现代化仪器的应用较多,仪器的工作噪声构成实验室的噪声污染,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易引起疲劳、烦躁、头疼和视力下降等。据环境学研究人员发现,当噪声在80~85 dB,人可出现头痛、睡眠不好,100~120 dB出现失眠、记忆力下降,140~150 dB出现精神错乱、神经系统受损。

  防护措施:科室排班应定期进行轮岗,对离心机等噪声大的仪器使用时,操作者尽量在外间,新建的工作室应从声系设计角度考虑,采用隔音设备。

  3 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措施

  3.1 化学污染:①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②立即到急诊科就诊,根据造成化学物质性质的不用用药治疗。③污染发生后48 h内按规定向医务科(医师)或护理部(护士)报告,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3.2 针刺伤:①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用力捏住受伤部位,向离心方向挤出伤口的血液,不可来回挤压,同时用流动水冲洗伤口。②伤口用75%酒精或安尔碘做消毒处理,并覆盖防水敷料。③意外受伤后,必须在48h内按规定向医务科(医师)或护理部(护士)报告,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领取并详细填写《医疗锐器伤登记表》,必须在72h内作HIV、HBV等的基础水平检查。④可疑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注射抗乙肝病毒高效价抗体和乙肝疫苗;可疑被HC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尽快于被刺伤后做HCV抗体检查,并于4~6周后检测HCV-RNA;可疑被HI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及时找相关专家就诊,根据专家意见预防性用药,并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根据专科医师建议行周期性复查。在跟踪期间,特别是在最初的6~12周,绝大部分感染者会出现症状,因此在此期间必须注意不要献血、捐赠器官及母乳喂养,过性生活时要用避孕套。

  3.3 皮肤黏膜和角膜被污染:①皮肤若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或其他化学物质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②若患者的血液、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③及时到急诊室就诊,请专科医师诊治;48h内向按规定向医务科(医师)或护理部(护士)报告,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领取并详细填写相关登记表。

  3.4 灼伤。碱类灼伤:①灼伤皮肤后,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至碱性物质基本消失为止,再用1%~2%醋酸或3%硼酸溶液进一步冲洗。②灼伤眼睛后,应先用大量流水冲洗,再选择2%~3%硼酸溶液等中和药物大量冲洗,特别要注意彻底冲洗穹隆部。酸类灼伤:①一般酸灼伤。皮肤被一般酸灼伤后,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彻底冲洗后可用2%~5%碳酸氢钠溶液、淡石灰水或肥皂水进行中和,切忌未经大量流水彻底冲洗就用碱性药物在皮肤上直接中和,这会加重损伤皮肤。②浓硫酸灼伤。皮肤被浓硫酸沾污时切忌先用水冲洗,以免硫酸水合时放热强烈而加重伤势,应先用干抹布吸去浓硫酸,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强酸灼伤:强酸溅入眼内,用眼喷淋器冲洗时应拉开上下眼睑,使酸不至于留存眼内和下穹隆中,立即送医院眼科治疗。

  3.5 标本污染:①棉质工作服、衣物有明显污染时,可随时用500 mg/L有效氯的消毒液,浸泡30~60 min,然后冲洗干净。②各种表面若被明显污染,用1000~2000 mg/L有效氯溶液撒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表面,保持30~60 min后再擦除,拖把或抹布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1 h.③仪器污染应考虑消毒方法对仪器的损伤和对检测项目的影响,选用适当的方法。

  医学检验人员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工作中不可避免职业暴露的发生。但必须通过培训和自我学习相关职业暴露防护的致使和技能,使之认识到职业暴露的危险性,在操作中正确掌握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的防护技术,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杜绝或减少职业暴露危害的发生,切实保障医学检验人员的职业安全。同时,为患者提供放心安全的检验条件,全面适应现代医学发展的需要[4].

  参考文献
  
  [1] 戴青梅,王立英,刘素美,等。医护人员职业性损伤的危险因素及防护对策[J].中华护理杂志,2002,37(7):532-534.
  [2] 郑黎明。检验科人员手微生物监测及消毒方法探讨[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2,12(9):687-688.
  [3] 韦桂兰。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职业暴露与分析[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2007,6(5):162-163.
  [4] 林南清,宋国伟。检验人员的职业暴露及生物安全防护[J].检验医学与临床,2011,8(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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