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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机制的框架初探(本科)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11-24 共10863字

  题目: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机制的框架初探

  目录
  
  摘要(详见正文)
  
  引  言 
  
  一、  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现实状况 
  (一) 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义务意识淡薄,侵害消费者利益
  (二) 忽视环保和资源节约  
  (三)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到位 
  (四) 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不完整
  (五) 公共事业责任淡薄 
  
  二、  导致企业社会责任推动力不足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 企业普遍缺乏社会责任意识
  (二) 企业诚信的自律机制不完善
  (三) 企业与政府间因存在密切的利益关系而出现企业责任化外现象
  (四) 法律制度仍然不完善 
  (五) 政府监管服务体系仍不完善 
  (六) 惩罚、制约机制不健全,对企业没有威慑力 
  
  三、  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机制的框架初探
  
  四、 结语 
  
  参考文献
  

  以下是论文正文
 

  摘  要: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现状并不乐观,我国企业普遍存在严重的社会责任问题,由于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存在着诸多弊端,制约企业社会责任推动机制健全和完善的因数还将在一段时间内普遍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企业本身的持续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同时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转型。本文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现状分析、探讨,结合当前企业社会责任推动机制的状态,对企业社会责任综合推进机制建立和发展提出一些方法和建议。在企业社会责任推动机制的构建上,建议从政府层面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健全监督体系,完善法律法规;从社会层面培育道德风尚,加强社会监督评价的各个方面,从企业层面提升盈利能力、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内部动力。从以上三个层面上系统构建和完善社会责任推动机制,借助机制的效推力解决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为政府实现长效管理,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现实状况,制约因素,推动机制
  
  引  言 
  
  企业社会责任推动机制在促进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企业员工社会责任意识和整体的社会责任绩效水平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国内外企业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目前,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尚处于发展初期,企业社会责任推动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企业普遍存在社会责任意识严重不足的问题。建立健全并切实运行这推动机制对于推进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推动机制当前状况、制约因素、推动机制建立的思路、推动机制构建框架等基本问题进行讨论,对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机制建立和发展提出一些方法和建议。力图通过一些探索,发现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推动机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  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现实状况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编着、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2)》(蓝皮书)中,课题组分别调研了中国境内的国企、民企、外企的百强企业,从反商业贿赂、产品合格率、社保覆盖率、节能减排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结果显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为23.1分,有六成企业处于“旁观”阶段。  在国企、民企、外企三种企业类型里,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最低,平均得分仅为13.2分,整体处于“旁观”阶段。另外,得分为负数的全部为外资企业。 
  
  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现状和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进行评价的综合指数。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为23.1分,整体从旁观阶段(20分以下)进入起步阶段(20-40分),但仍有六成企业得分在20分以下,处于“旁观”阶段。  在国企、民企、外企三种企业类型里面,国企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最高,平均得分为40.9分,整体处于追赶者水平。其中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位居前列,分别得分86.3分、85分。外企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最低,平均 得分仅为13.2分,整体处于旁观阶段。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整体较为淡薄,社会责任缺失比较普遍,具体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义务意识淡薄,侵害消费者利益 
  
  产品质量安全不仅是企业的生命之源,也是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然而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体系中存在着许多产品质量隐患及安全问题。 它不仅对消费者的权益乃至身体构成侵犯,还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降低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损害国家声誉。 【表1】

论文摘要

  
  如上表所示,我国每年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有些问题反复出现,无疑反映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严重缺失。
  
  (二) 忽视环保和资源节约 
  
  据报道,如果把我国所取得的经济成果与环境所得到的破坏程度相比较的话,我们得到的经济成果刚刚能弥补治理受到破坏的环境的费用。如果继续下去,我们的社会资源会枯竭,我们的自然环境会恶化到无法生存的地步。随着全球和我国的经济发展,环境日益恶化,特别是大气、水、海洋的污染日益严重。野生动植物的生存面临危机,森林与矿产过度开采,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很大威胁,环境问题成了经济发展的瓶颈。 
  
  (三)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到位  
  
  在我国消费侵权案件屡见不鲜,主要表现在:在商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对消费者提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或赔偿等要求拖延或拒绝案件;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案件;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商品或销售失效、变质商品案件;伪造商品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案件;对商品或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销售的商品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四) 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不完整  
  
  2007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后,企业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与《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讲座、培训等,我国企业劳动者权益保护状况已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目前我国企业劳动者权益保护状况仍不是十分乐观, 劳动者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劳动纠纷数量居高不下,农民工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社会保险制度仍不完备。
  
  (五) 公共事业责任淡薄 
  
  医疗卫生,公共教育与文化建设,对一个国家的发展极为重要。特别是公共教育,对一个国家的脱除贫困、走向富强就更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医疗卫生工作不仅影响全民族的身体健康,也影响社会劳动资源的供应保障。文化建设则可以通过休闲娱乐,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素质。在当前国家扶持困难,财力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分出一些财力和精力担当起提高医疗卫生、文化建设的责任和公益慈善事业的责任。  
  
  二、  导致企业社会责任推动力不足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 企业普遍缺乏社会责任意识 
  
  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责任在某些场合存在一定的冲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导致经济上的损失,或者放弃最有利于追求利润的计划。或是某些企业寿命的短暂导致只看到眼前利益,使得很多企业高管在管理企业过程中漠视甚至逃避社会责任。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成熟度不够,企业从单纯执行国家计划到强调企业的盈利,让企业生存下来,企业为了生存纷纷降低成本,特别是减少在生产安全方面的投资,给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频发埋下了重大隐患。对出现的大量社会问题,企业普遍缺乏社会责任自身体察和自觉意识,很多企业尚未形成重视社会责任的自觉意识,关键在于企业的董事股东和经营管理者缺乏责任,缺乏社会责任的自觉察,一直未形成一套体现社会责任的规范和行为准则,又由于企业员工素质比较低,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维权意识低,民生诉求很难推动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的确立,造成了社会责任的缺失。
  
  (二) 企业诚信的自律机制不完善 
  
  企业家群体自律垂范意识不强。组织诚信与个体诚信协调统一,最重要的就是企业家群体的自律垂范。企业诚信经营准则由企业家群体制定,企业家群体应率先执行企业诚信经营准则,不能只说不做,也不能说一套做一套。  一些企业诚信经营教育力度不足。任何一个企业要想获得发展,必须把它建设成为一个诚信型的组织。教育是实现诚信经营的一种手段。企业要有效实施诚信经营,必须在企业内部实施诚信经营教育,丰富员工的诚信经营知识,提高他们诚信经营水平。诚信经营教育的内容应当结合企业的实际而设计,最好能够通过案例的形式告诉员工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诚信经营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可能立竿见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  多数企业诚信经营的奖惩机制有待完善。要想在企业中形成一种良好的诚信经营的环境,企业就必须着力于建立一种赏罚分明的机制。例如根据管理者和员工的诚信经营业绩、诚信经营行为和诚信经营信仰提拔、奖励管理者和员工;当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违反企业诚信经营准则并给企业形象和企业利益带来损害时,应当给予必要的处罚。 
  
  (三) 企业与政府间因存在密切的利益关系而出现企业责任化外现象 
  
  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过多依赖于企业生产的增长,地方政府因经济利益诱惑而放松对企业的监督和管制。在我国目前的税收分配体制下,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当地企业的纳税额,而企业纳税额的增加很多程度上依赖于企业生产增长。因此,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更多的财政收入,总是要维护和推动企业生产增长,这也导致地方保护主义大行其道。地方保护主义的弊端显而易见,它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阻碍商品的正常流通,妨害自由公平的贸易精神;它奉行长官意志,制造寻租空间,培育腐败温床;企业肆意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伪劣产品有可能因此而充斥市场等等。更严重的是,当前,我们不仅要抵御经济衰退,更要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产业升级,这意味着要淘汰那些高耗能、低技术含量的企业。但在地方保护主义之下,某些本该淘汰的企业却可能得到保护,可以继续生产,从而令一些有志于提高技术含量、减少耗能的企业遭受挫折。  同时,一些企业向地方政府要求更为宽松的条件,甚至以撤厂撤资相威胁。部分地方政府没有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仅仅看到了与企业目前的经济利益关系。为了地方经济利益,地方政府只好睁只眼闭只眼。在缺少了地方政府严厉的监督和管制的情况下,部分企业更是变本加厉,甚至不惜以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无视劳工权利、非法雇佣童工等手段牟取暴利,部分地方政府甚至加以偏袒。
  
  (四) 法律制度仍然不完善 
  
  由于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关法律规范制度不够完善,虽然颁布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但仍未全面的规定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容,这造成我国实施社会责任会计没有法律依据,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给具体实施造成很大障碍,大部分企业也因此更疏于对此方面的关注。  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针对具体行业、商品的条文,使得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难以找到对应的法律条款来有力的保护自己。 例如,虚假宣传,对这方面没有完备的法规予以规制。另外,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发生消费纠纷时的举证责任没有专门规定。消费者在消费纠纷中举证相当困难,特别是高额的商品检测费用往往超过纠纷商品本身的价值,使得消费者望而却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亟待立法,产品召回制度对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群体发挥了重要的调整功能, 较好地保障了整个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了产品质量及安全技术性能的持续提升,能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利益。
  
  (五) 政府监管服务体系仍不完善 
  
  政府现有的监管体制难以控制企业错综复杂的质量及安全问题的产生,这主要表现在:
  
  1.一些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些执法部门对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不够,存在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借用手中权力,非法寻租,将打假作为生财之道,姑息了企业的侵权行为。
  
  2.政府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督手段和工具,对电视、网络消费等新的企业经营行为监管不力,国家质检总局的产品质量申诉平台对一般人而言很少知晓,而其“12365”投诉举报平台的“知名度”也远低于“12315” ,且该平台的网络体系远未完善。各级消费者协会没有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使得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难以进一步发挥作用。
  
  3.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如同虚设,监督、检查缺乏权威性,检查中提出的考核建议得不到兑现,管理人员一味的追求自己的政绩、业绩和效益考核,监督、检查没有形成合力,企业安全检查监督应该依靠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层次、全过程深入下去,而不可单单依赖企业的某个部门。 
  
  从目前我国产品质量控制与检测来说,不管是企业内部的检测系统,还是外部的公共服务系统都存在不少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在质量的控制与检测中面临的多是静态的国家标准,而且有的标准没有与时俱进。据《南方周末》报道,在“三鹿奶粉事件”全面爆发之前,三鹿集团进行的产品质量排查并没有检测出三聚氰胺,送检产品在多个省级和国家级的检测机构中也并未检测出问题。自检和他检均未查出有毒成分,其原因在于“三聚氰胺”当时并未列入国家规定的奶制品必需检测的名单中,对产品的检测也没有此项标准。由此看出,我们并非因为技术落后而无法检测出三聚氰胺,而是因为在国家标准中缺乏这一检测指标(此项国家标准在三鹿奶粉事件后2008年10月7日才出台)。质检标准的滞后是 “三鹿奶粉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因之一。 
  
  (六) 惩罚、制约机制不健全,对企业没有威慑力 
  
  拿外资企业在中国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为例来说,2012年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最低,平均得分仅为13.2分,整体处于“旁观”阶段。另外,得分为负数的全部为外资企业。这些在国外表现一直不错的“优等生”,为什么在中国却过不了及格线呢?  不是外企的社会责任感不强,而是外企不太重视在中国的社会责任,外企因为中国的相关制度不健全就降低自己履行社会责任的标准。资本的天性是最大限度地追逐利益,履行社会责任必然会加大资本运作的成本,外企在本土或其他国家之所以乐于履行社会责任,是因为有制度的刚性约束。中国缺乏较完善的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制度,而面对处于经济强势地位的“洋巨头”时,有些地方或部门甚至不惜在生产标准和政策上做出某些“宽待”,是外企的社会责任感在中国走了样的主要原因。  
  
  三、  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机制的框架初探 
  
  (一) 企业社会责任推进路径分析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需要多方力量的驱动,归纳起来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部分。其中外部因素包括法规、伦理道德,内部因素包括成本压力和企业文化。 【图1】

论文摘要

  
  1.  外部压力  法律法规最大的特征就是强制性强烈地体现了国家意志,人们在进行经营活动时就会体会到法律的力量和影响。简单讲,法律制度会影响商务活动的开展,进而会影响到开展商务活动的双方权力和义务,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约束是极为重要的。  伦理道德文化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风俗习惯、历史传统、生活方式、教育水平、宗教信仰等,它是企业社会责任舆论的直接力量根源所在 ,忽视这一重要因素的企业常常会遇到社会问题 ,甚至背负“不负责任”的“罪名 ” 。伦理道德是促进企业承担除法规规定的最低行为规范以外的更高社会责任的主要力量。它们对企业的经营方式和行为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企业在社会责任活动方面的表现直接影响其社会形象和企业效益。
  
  2. 内部动力  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的质疑和担忧,主要来自于对社会责任成本的考虑,只有在承担社会责任的收益超过成本的情况下,企业才有积极性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也就是说,外部社会压力只有转化成内部方面的动力,承担社会责任才能成为企业值得考虑的选择。  在什么条件下,社会的外部压力会转化成企业的内部动力,从而促成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呢?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收益不变的情况下,逃避社会责任的成本越高,就意味着承担社会责任的成本越低,企业也就越有积极性去承担社会责任;同时,成本不变的情况下,承担社会责任的收益越大,企业越有积极性去做。因此,可以从这两方面入手构建企业社会责任推动机制,促进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文化是以企业精神为核心内容,向社会展现企业特点和整体面貌,,对企业发展起积极作用的员工意识。它在客观上帮助企业员工接受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观念和道德规范,员工按照道德标准和习惯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形成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内部氛围。它为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了内部动力,同时也为企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形成了不竭的源泉。   
  
  (二) 企业社会责任推动机制框架构建探讨  【图2】

论文摘要

  
  企业社会责任的构建,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的联动机制加以推进,政府具有外部激励引导的作用,企业具备内生力的作用,而社会起着监督评价的作用。
  
  1. 政府推进机制 
  
  缺乏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非政府组织和成熟市民主体的推动,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推动中应该承担起始推动作用,对企业实施政策保障、监督和激励  1)政府保障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构建方面要承担创造良好环境并提供服务的责任。政府在保护企业公平竞争和公正交易的同时,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创造良好的环境并提供服务,促使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很多学者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最容易接受公共政策和政府机构的引导,国家可以通过法令、公共政策和政府规章向企业发出社会行动的信号,而不能仅仅依赖于企业决策人的良知。 
  
  政府应密切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国际发展动态,积极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26000系列)的制定,为我国企业争取更多的国际公平发展机会与待遇,与国际接轨,尽可能减轻国际通用社会责任标准实施带给我国企业的冲击和压力。为企业发展赢得更多的宝贵的发展时间与空间。  继续加大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力度,努力完善政策法规,为促进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不断提高政府自身的与民众社会责任意识和践行力度,为企业提供一个和谐诚信、制度健全的社会体系,促成培养企业社会责任的文化氛围。 
  
  宣传教育非常重要。可采取多种方式对企业的管理者、相关职业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培训、教育、咨询,普及社会责任知识、履行社会责任方法,为企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2)政府监管  政府作为公司社会责任的相关主体,是一个特殊的利益相关者,在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发挥政府的引导监督作用。对政府而言,监督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是政府机能的一个重大转变,政府有必要建立起激励和约束企业经济活动的一个长效机制,采取合法适当的干预模式,对公司进行谨慎干预,充分运用政府采购、税收优惠和宏观调控政策来引导和规范企业的行为,正确引导企业实施社会责任标准;同时政府要在尊重企业的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保护企业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的应有秩序,积极地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创造良好的环境。设立完备的社会责任评估体系,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讨论和评估,对企业违反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监管,对于不履行社会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要予以严厉的惩处。只有这样才能使市 场充分发挥其资源配置的基本功用,从而调动企业的社会功用得到全面地发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逐渐在我国更好地履行,最终使我国企业的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建议推进各类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试点工作,同时可以设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部门,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态进行管理和监督。  设置专家和政府人员组成的社会责任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对所辖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调查、监督、审计等管理工作。定期形成企业社会责任调查分析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布,对企业社会责任信誉平台,形成制度,定期考核,定期公开发布。  建立设立完备的社会责任评估体系。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与国际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接轨的过渡标准。建立专门的认证机构对企业社会责任执行状况进行监督审核。对公司的社会责任进行讨论和评估的同时,对公司违反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监管,对于不履行社会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要予以严厉的惩处。  健全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制度。政府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业人士、机构对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问题进行深入专项研究,全面考虑不同行业可能产生的不同类型的社会责任问题,力求制定出一套具有广泛代表性、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形式和内容进行规范,使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成为政府对企业进行约束的有力工具。 
  
  3)法律法规推动  企业社会责任在产生之初,其本质为道德义务,后逐渐转化成为法律义务,因此必须从法律制度上设计企业社会责任,才能将企业社会责任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目前,各个国家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主要是依靠企业自愿性披露。然而,社会责任的履行属于企业的社会义务,当社会义务与经济利益相冲突的时候,企业就可能不会履行这一责任。因此,从长远来看,为了规范社会责任信息,制定相关的社会责任会计强制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是必然趋势。从西方国家社会责任会计发展历程和实施经验来看,政府通过制定法律和法规等方式规范社会责任会计,明确规定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强制企业执行,使企业行为得到调整,促进企业步入良好发展态势。 
  
  完善我国《公司法》中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应将公司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都通过立法明确下来,全面的规定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容,以作为公司营利最大化的限制。鉴于公司社会责任已以概括的形式写进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再考虑到我国现有公司社会责任立法的实际情况,可以以《公司法》为中心,规定公司 社会责任总则性的内容,再在相关的单行法律中作具体规定。具体而言,就是在《公司法》中确立公司应承担社会责任以作为公司营利最大化的限制,明确公司社会责任就是公司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公司在追求利润的时候必须承担起维护他们利益的责任,至少不得为了私利的追求而损害他们的正当权益。  严格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企业法制化激励机制建设中,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也是关键环节。在已有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执行中, 执法部门和个人因受到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和个人私利等因素的影响,不作为、执法不严的问题普遍存在,还有待于高效率的执法能力作为保障。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企业的监管力度,着力查处群众集中反映的企业违法问题,坚决清除和取缔严重违法的企业。探索建立行政司法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确保企业履行法律责任。   
  
  加大对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惩处力度。把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定性和归类为违法和犯罪两种性质,向社会发布警示信息,撤消其享受来自于政府的一切荣誉和政策优惠待遇。实行关、停、限期治理、罚款等严厉惩戒措施。
  
  2.  社会推动机制 
  
  社会公众是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的对象,涉及的主体范围非常广泛,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巨大推动力量。  1)非政府组织推动  在经济发达国家,劳工组织、消费者团体、人权组织和环保组织等非政府组织(NGO)是企业社会责任运行机制主要推动力量,而政府退居次要地位。由计划经济转型而来的我国政府仍担负着过多职责,这不符合小政府大社会国家政治发展方向,也形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最终结果是政府也很难把此类问题处理好。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推进初期发挥主导作用,只能作为过渡时期过渡对策。政府应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实现对非政府组织培育和支持,促进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使其更好的为社会稳定与和谐服务。  2)行业协会推动。  我国行业组织比较健全,在推动社会责任方面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完全应该在行为准则、评价体系以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建立完整的促进机制。各行业协会通过建立行业内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进行行业自律和社会责任管理,制定和完善行业企  12  业社会责任准则和标准,推动行业内企业开展国内外社会责任实践,促进各企业转变观念,守法经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如2005年中国首个行业自律标准----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全面启动,成为纺织行业合理竞争、有序发展以及扩展国际市场的有力保障。  3)媒体推动。  媒体有巨大的信息放大效应。大众传媒是企业提升知名度、美誉度和和谐度最重要传播媒介和载体。各种形式和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事件的报道,都会引起相关企业极大关注和行为改变,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不可低估的巨大推力。  4)高校和科研机构推动。  高校和科研机构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系统深入的研究成果将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形成巨大的推动作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将在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界定,实施路径的选择,公关宣传造势,公益项目的选择和论证,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评估等领域为企业社会责任提供理论支持。此外,在大学及其他教育机构开设企业社会责任专业,讲授企业社会责任课程、各种认证标准及实施认证的法律程序等也是发达国家的成熟做法。
  
  3.  企业自身利益拉动机制  
  
  在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机制中政府的监督和保护对于社会责任主体来说是外力, 最终要通过企业的内化起作用,这个过程意味着被动抵制和高额的管理成本付出,而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把企业社会责任融入自身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规划中,将对企业产生巨大的拉力。  在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机制中,其中政府推动和法制推动是应急强制推动机制,在企业社会责任推进初期应加大推力,以促使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实现短期内得以解决,完成起始推动后将随着社会推力的逐渐加强和企业内动力彻底激发而逐渐减弱,届时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机制长效推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此机制顺利实现 将有利于完成政府强监管、企业被动服从到政府弱监管、企业主动实施的过程,实现从大政府小社会到小政府大社会的过渡,也把为数众多的企业送上永续经营的良性运行轨道,顺利实现与国际市场的对接。     
  
  四、 结语 
  
  企业改善其社会责任绩效的意愿是由制度、道德、经济等因素共同驱动的,但经济动因才是最根本的内在动因。当利益相关者的压力可以通过有效的机制转化为消费者的货币选票,进而成为企业提高社会责任绩效的内在动因,最终使得那些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得到社会大众的“褒奖”,而不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遭到社会公众的抵制并给自身带来巨大的损失时,企业才会自觉采取社会责任行动。因此,基于市场的经济子系统是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压力源泉。而制度、法律和政府行政干预是企业社会责任实现的保障,缺乏这些保障,消费者参与社会责任运动就会失去依据;监督反馈和道德约束是企业社会责任实现的控制力量,没有充分及时的信息传递,消费者、 股东等企业利益相关者参与社会责任运动就会失去方向;企业是社会责任最终的承担者,只有在各个子系统的相互作用下,才能使其在满足利益相关者需求的基础上追求利润。 
  
  总之,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系统工程,全面落实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政府、企业、社会都需要借鉴国内外成功的经验,结合自己的实际,找准切入点,建立切实可行的推动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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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2)[m].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2012 
  [5] 李洪彦.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M].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6
  [6] 王丹.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法律问题研究[M].法律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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