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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的现状和优化策略研究

来源:住宅与房地产 作者:宋大权
发布于:2021-01-11 共3143字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很多地区也在持续城镇化,对基础设施和文化建设的要求也逐渐提高。在这个背景下,国内出现了有关城乡发展规划的政策。然而事实上,我国大城市数量较少而中小城市数量居多,不同地域间经济水平差异大,基础设施仍然不够完善。因此,文章基于我国现在的城乡规划管理和经济发展的背景,讨论了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的现状和现有问题,并提出了优化的策略,旨在促进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的发展。

  关键词:中小城市; 城乡规划管理; 优化策略;

  在我国特有的时代背景下,各个地域、不同层次地区的发展建设有较大的差异。我国各省份已实现初步城镇化,经济有所初步发展的中小城市居多。作为大城市和乡镇之间的缓冲带,中小城市吸收了大量的农村人口,却没有形成有代表性的完整产业,面临着供房紧张、基建落后和产业难以升级的困境。除此之外,近年来房价被哄抬,导致很多地方的建设成本激增,新的规划方案很难落实。目前全国并没有统一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影响了中小城市发展规划的效率和可行度。城乡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让相对落后地区的经济文化同步发展,减小地域间发展水平的差距,提高中小城市市民的生活幸福感。要想让城乡地区全面发展,就必须做出相应的规划和管理,以综合的视角、长远的眼光实现城乡发展的效率和利益最大化。

城乡规划

  1 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中小城市与一线大城市相比相对特殊,在城乡规划管理上应该区别对待。中小城市数量众多、人口多、面积大,因此其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更加复杂。除此之外,中小城市无法和一线城市一样投入大量的资源,因此发展规划会面临更大的阻力,其方案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根据2019年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报告的新划分标准,市区人口在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人口在50万到100万的为中型城市。截至2019年底,我国中小城市的数量已达2160个,除了县级市和人口较多的县中心城镇,在全国256个有建制的地级市中,56%为中心型城市。但报告同时也指出,我国现在的中小型城市的总体发展水平还较低,2019-2020年,我国的城镇化率由36.2%提升至46.6%,但中小城市的城镇化率仅为30.1%.目前,我国的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模式可以概括为编制与审批、实施、监督。由各级政府负责编制城镇的规划,然后上级政府进行审批,在审批通过、发放相关许可证之后方可实施规划方案,同时由相关部门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2 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城乡规划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中小城市规划管理必须有法可循,对具体的事项有对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和指导才能使管理合法且合理。目前,我国的城乡规划法规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主体,以其他由国家出台的有关法规或者地方制定的规定作为补充,前者作为统一实施的母法对各级别的城乡规划管理均有强制和普遍的效力,其他地方性法规则由不同地方视情况实施。现阶段城乡规划管理的法规体系有两点有待改善。首先是在项目审批的环节中,各个有关部门的分工模糊,责任划分不明确。在各地城乡规划的管理中的具体细节都应该由地方法规进行解释说明,但一些地区出台的政策并没有做到很好的细化和补充;同时审批部门对相关的行政规定没有熟悉了解、掌握情况,因而让设计单位承担了更多的工作。如果出现了需要决策的情况,有关部门无法根据法规作出判断,也只能邀请一些专家进行共同研讨处理,决策缺乏依据,同时有关部门的责任也因为和其他单位共同承担工作而被弱化。其次是现有的法规制度没有得到充分的贯彻落实。我国各个地区城镇的情况差距很大,每个地方都有自身的特殊之处,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虽然在整体上对规划管理作出了约束和指导,但如果不考虑各地的特殊性而只依此法,则必定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同时引发了地方管理办法的不完善,进一步导致很多具体事项没有法律依据。除此之外,在较为落后的中小城市地区,很多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规范并没有得到重视,很多设计单位都直接参考大城市案例,忽略了自身的差异,影响了城乡规划管理的可行性。

  2.2 现有管理系统的效率低下

  在现有的体系下,城乡规划管理的效率往往很低,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在于规划管理事务的公开程度低。城乡发展的项目应该在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下进行,才能保证管理工作的公正合理。但大多数中小城市对规划管理工作的细节并没有充分公开,公民的知情权没有得到足够的保障。现在很多中小城市都只是将粗略规划方案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网页放到其政府网站上,大家很难从中获得更多详细的信息,无法形成实时的监督。管理体系效率低的第二个方面在于各部门协调难度大。对一个地区的发展作出规划不是一个部门的职责,而需要各个部门配合合作才能顺利落实。除了政府部门,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和城市管理有关的部门都参与到城乡规划的管理,而在项目实施时往往需要多部门的协调、审批,如果这些部门没有进行很好的沟通则会造成规划管理阻碍重重,严重影响管理效率[1].

  2.3 管理的手段落后

  近年来,各大城市都实现了智能化、网络化的管理体系建设,在信息平台上开展管理工作更加高效。然而在这个趋势下,很多中小城市的规划管理体系受限于升级成本和技术,先进的管理系统尚未得到运用。在落后的管理手段下,信息无法及时更新,管理部门的处理能力也相对滞后,进一步影响了城乡规划的管理。

  3 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的优化策略

  3.1 建立健全中小城市规划法律体系

  城乡规划管理作为一种行政工作,必须做到有规可循,在有关的法规指导约束下展开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区域特点的地方性法规,需注意以下内容:(1)根据不同地域的经济、文化特点灵活设立规定,不能生搬硬套其他地区的法规,避免影响到规定的兼容性、可行性,进而影响其贯彻程度。(2)要从经济角度出发,在坚守原则的同时注意保护经济效益,稳定城镇发展的根本动力。(3)注意从技术角度制定具体的城乡管理的技术规定,并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技术规定在所辖范围内有效地实施。

  3.2 加强中小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度

  只有保证管理过程的信息开放程度,才能让大众参与到管理工作的监督中,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管理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公开管理过程中的细节信息,并进行宣传,鼓励人民群众在其门户网站或其他途径了解规划管理的工作。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管理部门应该重视听取,对言之有理的建议应该予以采纳,顺从民意。具体的方法可以参考其他单位的政务公开网站,将城乡规划信息在不同媒体上进行公开,并建立反馈系统,同时定期组织对群众反馈意见的研究工作。除此之外,还可以在网站上设立评价系统,让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得到大众的评价,并设立相关的奖惩制度,有利于对管理部门内部的激励[2].

  3.3 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系统

  在互联网技术不断更新的时代背景下,城乡规划管理系统也应该做到与时俱进,及时引进先进的技术平台。首先,应该加大对管理系统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建立一个公开、高效的网络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职责细化以及各个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其次,还应对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对新的管理系统有足够的了解并能熟练地基于平台开展工作。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中小城市的发展是国家"十二五"计划的重点,2019年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报告预测,2030年我国的城镇率将达到65%左右。因此中小城市的规划管理应该进行优化,抓住时代的机遇,改善城镇布局,引进承接不同产业,优化资源配置,避免城镇化率虚高,实现中小城市的经济文化全面发展[3].

  参考文献

  [1]曲山杉。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优化策略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9(16):249.

  [2] 姚文峰,王静。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模式优化分析[J].环球人文地理,2015(14):274.

  [3]周晓曼。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模式优化研究[D].合肥:安徽建筑大学,2013.

作者单位: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出处:宋大权.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优化策略探讨[J].住宅与房地产,2020(30):20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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