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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寻租的政治学分析导论

来源:未知 作者:chunt
发布于:2016-05-23 共655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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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我国群体性寻租行为探究
  【第一章】群体性寻租的政治学分析导论
  【2.1】寻租范式的起源
  【2.2  2.3】马克思主义的寻租理论
  【2.4】群体性寻租的特征、类型及本质
  【第三章】群体寻租中的经济相关性
  【第四章】群体寻租中的权力关联性
  【第五章】群体性寻租的治理策略
  【结语/参考文献】群体性寻租现象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一章导论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一)选题背景
  
  无论是在经济学家的眼中,还是在社会人眼中,人类社会的种种经济社会活动归根结底大多都是追名逐利,但人们采取的行为方式和路径都是多样化的,最终的目的都是为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人们在生产或生活过程中追求的无论是生产性活动或者是非生产性活动都是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而不是关注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整体效益。生产性的经济活动包括日常的经济活动,如人们从事的日常工农业活动、以提高效率为目的的科学活动、正常市场秩序下的交易活动等等。并且生产性的经济活动能够促进社会的福利水平,增加社会经济效益,并且还能使行为人自己获得最大化的经济利益。而非生产性的活动是游离于生产性经济活动外,它的行为是利用制度的安排干扰他人的经济活动从而自身获利的行为。这种经济活动不但不能够像生产性活动一样创造社会价值,反而使社会财富和资源分配变得更加不合理,从而形成过度消耗或者浪费社会经济资源。这种经济活动就被学术界的很多学者定义为“寻租行为”.寻租行为理论研究也就逐渐形成一门研究这种经济行为内涵、规律和特征的学科。
  
  寻租活动不仅盛行于当下的处于转型期的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早在西方国家这种经济现象就一直普遍存在,这种经济行为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如政治学界、法律学界、经济学界和行政管理学界等等,并且其理论也为这些学科的及其分支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和思路。
  
  最早的寻租理论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时期就有零散的涉及,而马克思关于“租”的起源即地租理论很早就有研究。塔洛克的《关税、垄断和偷窃的福利成本》中最早萌发寻租思想。在该篇文章里,他分析到正是因为税收、关税和垄断造成的社会经济和福利的浪费超过了一般情况人们的计算,因为新古典模型的完全竞争主义对扭曲竞争造成的社会资源的浪费的预算比实际情况是偏小的。从塔洛克时期开始,寻租理论渐渐被人们关注,曾经对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西方经济学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布坎南作为研究者之一还因对寻租理论的研究而获得1986年的诺贝尔奖。
  
  寻租行为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十分盛行。由于经济体制的转换,给了寻租者很大的空子可钻,给社会福利和社会资源带来了极大的损失。我国的寻租活动产生于转型期的社会,这个时期,市场经济发展并不成熟,政府作为计划者指挥者还没有退出市场的经济管理;相反,西方国家的寻租活动是生产于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混合式经济模式中,跟中国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
  
  (二)研究意义
  
  寻租行为的产生,极大地挑战了传统经济学理论,早在20世纪60年代西方国家就产生了该理论。西方国家学术界中,从对纯粹的“寻利活动”的研究转向寻租活动研究及非生产性经济活动,并且,开始把政府部门也作为市场的参与者之一,而不同与以前的指挥者,于是,政府干预行为便市场化了,因此,政府部门的权钱交易也开始纳入经济学家的研究视野中。寻租理论,对不止是西方还有中国长久以来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提供了深入分析和可行性研究。
  
  在古典经济学中,向来是以假设纯粹放任的市场经济,并且一味赞颂自由竞争。这种思维方式在现代经济学家们看来是有些落后的,甚至是迂腐的。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不过是人们假想中的乌托邦式地存在,现实中的经济竞争未必能合乎古典主义的规范。而寻租理论的出现,正是为有效地建立合理有序的市场经济指明了方向,不再像古典经济学那样缺乏现实意义,而是大大增强了对现实经济生活的阐释能力和对政府政策制定的指导作用。
  
  作为经济学派之一的公共选择学派开始研究怎样利用对制度的设计减少或者防止社会资源浪费,该学派对政府的公共决策的关注向来很关注。这对于当前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公共选择学派下的寻租理论存在着明显地不足,就是他们没有将制度环境的变迁因素纳入研究框架。这样的不足之处主要是由于西方经济学家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所决定,他们无法把制度变迁的因素纳入理论研究中,他们研究的只是经济发展中的部分真实。而对寻租行为的研究变成西方经济学20世纪60年代一门重要的研究内容。
  
  而群体性寻租行为更是在很多经济领域都存在,影响比个体性寻租更为深远和不可恢复。中国从改革开放以来,走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道路上,步伐还十分不稳健,“官倒”、腐败的作风越来越严重,群体性寻租行为在中国更是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姿态带来深刻的社会危机。转轨时期的中国市场机制不完善,法律机制不成熟,寻租活动不但在个人(政府官员)中大大存在,在以地方政府和垄断集团为群体的寻租更是层出不穷。当社会上的人们纷纷追求租金的时候,如果这时候谁不主动寻求租金反而会被视为异类,因此上至精英阶层下至草根百姓纷纷加入对租金的追求大军中来。这些寻租活动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社会公平公正的实现都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所以对群体性寻租行为的研究对当前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对该行为的理论研究可以刺激人们将社会资源投入到更加务实更加可以创造社会财富和福利的活动中去。目前,我国政治经济学界有很多利用寻租理论分析寻租腐败问题或寻租造成的浪费问题,如权力寻租、制度寻租、寻租行为、寻租的边际效应等,而对群体性寻租行为的研究鲜有涉及,大多散见于各类相关的研究成果中。因此,本文通过对群体性寻租行为的理论研究,可以起到对以往学术界相关学者研究内容的补充和指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早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一书中就可以追溯到对寻租行为最初的论述,即使说寻租理论起源于西方国家20世纪60年代,但寻租行为在政治经济学界的思想根源是不可忽略的。经济学派的古典经济学派的“垄断”理论早就含有寻租的思维。而将寻租理论首次运用到公共选择领域的是塔洛克和克鲁格,自他二人之后,人们便常常运用经济学研究方法来研究政治经济市场的效率问题和官僚体制问题。很多学者也对寻租理论进行了基础性扩展,在古典经济学、公共选择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和新经济史学等学派中,都会或多或少的对本领域内的问题运用寻租理论的原理来做解答,因此取得了相当丰富的研究成果。
  
  政治经济学家们在研究寻租理论的时候,一致认为萨伊是寻租理论的始祖①。萨伊认为:“如果某个人或某个阶级能够得到政府的帮助阻止别人的竞争,他就取得了特殊权利,而以整个社会为牺牲,……这些利润通常由政府和他共享,政府不正当地给予他们帮助,就是因为这些利润”①,“消费者支付这些特权代价,而享受特权的人则获得全部利益……,这就是工商业部门的经营者极想使自己成为管制对象的真正原因。至于政府方面,通常乐意于满足这些人的愿望,因为可以从中大捞一笔”②,“如果我们能够精确计算垄断对于消费者因此所增加的负担,我们将会发现,消费者因此所受的损失超过垄断者所得的利益”③。萨伊对寻租理论的研究的早期描述是正确并富有逻辑的,但是由于其研究初始,理论浅显零碎,不富有完整性,还不能称之为一种理论,但萨伊对寻租理论的早期贡献是无可厚非的。
  
  美国经济学家戈登·塔洛克(Gordon·Turlock)早在1976年发表的《关税、垄断和偷窃的福利成本》中最先将寻租理论引入经济学研究领域。文中指出:“完全竞争的古典模型对偏离竞争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估计得过小,理由是人们会竞相寻租,或者说进行各种疏通活动,以争取收入,而且在竞相寻租的条件下,每个人都认为花费到与他能取得利润或税收的期望值的费用去取得租金是值得的。寻租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影响各种公共权力的运用来获得巨额租金”④。塔洛克开拓性的影响就在于他认为如果想要取得垄断地位必须投入一定的资源,这个投入资源的过程就是寻租行为。在取得垄断地位或者是拥有特定资源之前,当事人会采取各种办法如游说、贿赂官员的行为,于是造成了社会资源和福利的极大的浪费,这种浪费已经超出了“哈伯格三角形”的计算,因为还需要加上寻租活动中消耗的社会成本。
  
  美国明尼苏大学经济学教授安妮·克鲁格(Anne·O·Krueger)在1974年发表的《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刊登在《美国经济评论》杂志上,在这篇文章里,克鲁格首次将寻租作为一个有学术意义的概念提出来。在该文章中,作者通过对国际贸易引起的经济增长做出了研究。她对寻租行为的定义为是指那种权力部门利用政治权力造成的社会损害大于租金获得者收益的行为。她的观点延伸了塔洛克的寻租理论,运用了更加规范的经济学模型,并认为寻租行为会给社会资源和福利造成浪费,也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发展中国家常常通过限制进口鼓励本国经济,给寻租行为带来了可趁之机。至此,“寻租”行为开始作为经济学概念正式登上了学术界的舞台。
  
  克鲁格的《寻租的社会政治经济学》给无论是经济学界还是政治学界都带来了极大的触动。各国的政治经济学家都纷纷对国际贸易政策影响国家经济做出新的评论。寻租理论渐渐开始应用于其他学科,代表人物除了上述的塔洛克和克鲁格之外,还有布坎南、托里森、波斯纳、洛里、缪勒、麦切泥等等。通过这些学者的不懈地研究,寻租理论在西方国家开始拓宽了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深化了经济学的市场竞争理论,并且对于涉及到群体性寻租的利益集团、官僚政府等许多政治市场范畴的分析有着推动作用。
  
  (二)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早期的吴敬琏教授1988年在《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杂志上率先发声,虽然我国的寻租理论研究起步晚,但吴教授的这篇文章向国内学者第一次介绍了西方国家的寻租理论,可以说是我国寻租理论研究的鼻祖,至此,学界对寻租理论的研究以更加强劲的势头浸入学术界。
  
  当一些社会主义阵营国家如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等开始追寻西方国家新自由主义的复兴之路开始本国的改革时,到了20世纪90年代时期,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开始改革,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型到市场经济体制。寻租理论引入中国的时候,正值中国“官倒”、以权经商、腐败之风越来越甚,甚至一度引起了深刻的社会危机。因此当时很多的政治经济学家都把这种腐败现象与市场取向的改革方式联系在一起,开始对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怀疑。美国的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拉迪在1988年的《中国经济体制再造》就在这样的大的社会经济背景下发表的。这篇论文就是用寻租理论解释了中国近十年的市场经济改革,他认为正是因为寻租行为的盛行使得中国经济效率严重低下。在这样的学术氛围下,学者们纷纷开始通过研究寻租行为来探寻我国当前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如之前的吴敬琏教授,还有胡和立、李军、周云波等等。
  
  目前国内研究寻租理论的研究成果比较丰富,但关于群体性寻租的研究还很少,基本有以下几个方面。关于对西方寻租理论概念中:1993年汤敏和茅于轼主编的《现代经济学前沿专题》(第二集)一书中有详细地介绍①。对于中国的寻租理论概念研究中,也有一些专家做出过尝试:如1995年张军所着的《特权与优惠的经济学分析》就曾对中国的寻租理论做出过介绍①;2003年周云波《寻租理论与我国体制转轨过程中的非法寻租问题》,除了寻租的基本概念,分析了体制转轨时期出现了非法寻租的两个主要原因②。而从马克思主义寻租理论做出研究的有:2009年武付华《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剖析社会主义权力寻租》,从马克主义理论的角度对社会主义权力寻租进行了剖析,并重点从公共权力应然性的角度出发③;2010年高宏星《公共性的真实: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以人为本的解读》,认为公共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的应有之义④;从寻租行为引发的晕轮效应研究方面有:1999年仲伟周《公共权力的寻租行为分析及政策含义》,从残缺理论出发,揭示了民众、国家、官员之间的公共权力委托代理关系;⑤2005年张岩等《寻租(腐败)行为浅析》,将寻租行为直接等同于腐败,虽然和后期大多学者的观点未必完全相同,但对当时降低国家和公民经济损失有借鉴意义;⑥2003年刘杰《寻租理论在我国体制改革研究中的应用》,运用了寻租理论对我国体制转轨时期存在的寻租行为进行经济分析,同时也论述了其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以及发展前景。⑦从群体性寻租行为方面做出研究的有:2008年汪淑珍等《地方政府寻租性腐败现状分析》是为数不多的从群体性的政府部门角度出发来分析寻租行为;⑧2012年李大庆等《对垄断企业寻租行为发生机制及防治措施的经济学行为》,以利益集团形式出现的垄断企业的群体性寻租行为分析的文献之一。⑨从寻租行为产生的原因方面来研究的有2014年王海明《寻租现象之因果》,寻租和政府管制形成的根源一方面是由于认识的根源,另一方面是利益的根源。这就是为什么布坎南等学者发现,专制是寻租,从而是政府管制的原因。⑩
  
  三、研究目标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目标和研究思路
  
  本文的研究目标是,遵循目前学术界对寻租理论做出的基础之上,挖掘群体性寻租行为的产生和解决思路,建立一个群体性寻租理论的基本研究框架。由于学术界尤其是中国政治经济学界对寻租理论的行为的研究颇多,但是对当事人以群体性方式出现的行为研究不多,因此我认为可以值得研究一番。
  
  寻租行为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获取资金,但以个体为当事人和以群体为当事人获取资金的行为给社会福利和资源带来的损失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此,本文先从寻租的一般意义出发,先了解租金的基本属性,从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和公共权力理论出发探讨寻租行为的起源。再此基础上探讨群体性寻租的权力关联性和经济关联性,同时也探讨了群体性寻租行为的基本规律和本质特征。最后,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群体性寻租和一般性的寻租行为一样都存在着双面性,一面是造成社会福利和资源的损失,而另一方面是刺激了政府政策的改进,激活僵化的政治体制,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实践的改革和发展,从另一角度也可以说是促进社会进步、增进社会福利。如今,本文要探讨的就是群体性寻租行为究竟在何种情况下会产生负面结果,根据产生的负面结果探求解决之道。
  
  (二)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我们知道每一门学科的理论框架都是由概念、基本假设、问题、价值观念、现象范围和检验方法组成的。本文从这样的理论框架入手,运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方法研究来研究群体性寻租行为。实证分析方法和规范分析方法有着很大的不同,前者是从客观事实出发,这个客观事实必须是可以证实的,用超越一切价值的判断来分析某种经济活动,并且分析的结果是可以通过经验事实来验证的;而后者是同价值有关的分析,这种分析通过分析具体处理经济问题的标准来指导人们怎样去行动,是以价值判断为基准并通过具体的分析制定相关的政策。
  
  本文从政治学的角度出发,主要运用了思辨法和经验法。前者是一种纯理论并且借助概念进行理论研究;而后者从经验主义角度运用可以观察和量化的现实经验材料分析社会活动和经济行为,这种研究方法非常看重实证考察和经验材料。
  
  本文的创新之处有以下几点:
  
  第一,寻租行为从产生以来都是以经济学研究为主体,虽然也有其它的分支,但仍然显得不够枝繁叶茂,本文从政治学角度大量分析了寻租行为的起源,是以马克思主义公权力为首的理论在支撑着政治学视角的寻租行为。
  
  第二,无论是旧古典主义还是新古典主义的寻租理论中都认为,任何一次寻租活动都只会产生一种结果即取得正租金,这是与现实的经济状况是不同的。因此本文从“一般租金”的角度出发,区分了一般租金的行为和普通寻租行为。
  
  第三,以往的研究认为寻租行为只会产生负效应,而本文明确指出寻租行为不但会产生负效应还会产生正效应,正效应不但不会浪费社会资源反而会增加社会福利,促进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双重改革。
  
  第四,我国目前学术界鲜有对“群体性”寻租行为共性的综合分析。虽然也有一些如利益集团、垄断权力、政府部门、产业部门、企业等等作为群体性的行为目标来分析,但是并没有文章对这些不同性质的群体进行综合分析。因此本文就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出发研究“群体性”之间的共性。
  
  第五,本文对“寻租”的相关概念分析综合的十分详细和全面,相比其他文献研究只分析地租或者只分析租金有着很大的进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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