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担保建设工程价款债权优先受偿的制度,在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中,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对建设工程价款所享有的以其承建的建设工程为担保法定优先受偿的权利。
究其性质为一种法定优先权。其具有法定性、从属性和不可分性等特征。设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制度意义在于保证建设工程价款债权的实现,维护农民工劳务报酬权的合法权益,解决与建设工程价款清偿问题相关的利益冲突,保障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成立首先必须存在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其次,须存在发包人逾期未支付的合法有效建设工程价款债权;再者,须存在一定劳动力和材料结合形成的建设工程,且为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建设工程价款债务后,发包人未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约定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与发包人协议折价、申请法院拍卖的方式实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承包人还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通过提起诉讼程序,在主张确认给付建设工程价款债权的同时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条文相对概括、简单,导致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制度在理论解释和司法实践中还存很大的分歧。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制度的现状和问题,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观点。明确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适用建设合同范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价款债权合法有效的,可以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合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限的起算时间。明确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担保的建设工程价款债权范围及标的物区分标准。明确可以对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消费者购房债权及其认定依据。
完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主张行使程序和实现方式。承包人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可以在履行催告程序后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不另行催告而在提出确认给付工程款债权诉讼时一并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作为一种法定优先权,应当在今后的民法典中予以立法确认。釆用预告登记和本登记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进行登记公示,明确其效力规则,按登记的先后顺序确认相关权利的实现受偿序位。完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实现程序,延长其行使期限为、年,或规定行使期限的法定中止、中断情形,完善行使期限的起算时间。在协议折价和申请拍卖程序中,引入公告公示、鉴定评估和第三人参与的规定,规定异议第三人介入及处理程序,设立受损利害关系人权利救济程序,保证在实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时各方利益的衡平和兼顾。
参考文献
一、着作类
1、梁慧星着:《为中国民法典而斗争》,中国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2、江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梁慧星、陈华彬着:《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4、崔建远着:《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5、谢在全着:《民法物权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6、黄建中着:《合同法分则重点难点问题判解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
7、张严方着:《消费者保护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8、王利明着:《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李出版社2007年版
9、林诚二着:《民法债编各论(中)》,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0、曹艳芝着:《优先权论》,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11、朱树英着:《工程合同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12、郭明瑞着:《优先权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3、黄松有主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
14、史尚宽着:《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5、王利明着:《物权法专题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16、王利明着:《我国民法典重点疑难问题之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17、吴合振着:《合同法理论与实践运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
18、王红亮主编:《承担合同建设合同》,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19、王旭光、范明志主编:《物权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20、奚小明主编:《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民商事卷)》,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
21、王泽鉴着:《民法物权〈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2、杨振山主编:《民商法实务研究》,山西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
23、张柳青主编:《物权法审判实务疑难精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二、期刊类
1、郭明瑞:《我国优先权制度的立法选择》,载《民商法前沿系列讲座现场实录》2009年第7期
2、梁慧星:《合同法第286条的权利性质与适用》,载《民商法论丛》2001年第3期
3、孟宪海:《关于设立法定抵押权、工程留置权、优先受偿权的研究》,载《建筑经济》2001年第3期
4、王利明:《抵押权若干问题探讨》,载《法学》2000年第11期
5、王鹏鹏:《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争议及制度重建》,载《上海商学院举报》2012第6期士。
6、申卫星:《我国优先权制度立法研究》,载《法学评论》1997第6期
7、冷铁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如何起算》,载《检察日报》2009第3期
8、汤文平:《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与消费者购房债权的关系》,载《金融法苑》2010第4期
9、戴谋富:《论优先权在我国民法典中的设计》,载《政法学刊》2007第2期
10、董翠香:《浅论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载《政法论丛》2008年第1期
11、胡贵安:《论担保物权竞合的法律处置》,载《法代法学》2002年第2期
12、李同民:《优先受偿权是什么权》,载《中国律师》2004年第8期
13、李建华、董彪:《论我国法定抵押权制度的立法模式》,载《当代法学》2006年第2期
14、柳超:《谈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法性与行使》,载《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报》2006年第3期
15、林瑞表、李晓春:《论合同法286条与留置权制度的完善》,载《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4年第4期
16、雷运龙、黄峰:《建设工程优先权若干问题辩析》,载《法律适用》2005年第10期
17、莫强:《建设工程优先权浅析》,载《求实》2006年第2期
18、房绍坤:《创设预告登记制度的几个问题》,载《政法学刊》2007年第2期
19、黄茂荣:《论承揽》,载《植根杂志》1996年第5期
20、黄有丽:《论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载《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21、毛瑞兆:《建立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制度之研究》’载《山西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22、张魏:《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之功能研究》,载《北大法律评论》2005年第1期
致谢
2012年4月,作为一名自考生,我非常有幸来到安徽大学进行在职法律硕士的学习。这期间能有机会进入教室聆听老师的传教,直面交流,收获良多。
在各位老师的精心指导下,我学习了新知识、掌握了新技能,帮助解决了自己在执业实践中遇到的很多法律困惑。
这里要特别感谢我的导师焦海涛教授。本论文从开题的确定、结构的调整直至文章的完成,都凝聚着导师大量的心血。导师细心的指导、严谨的治学,让我一生学习:在此向焦海涛教授表示衷心的感谢!
另外,还要感谢我的家人、同事及同学,他们为我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很大理解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界定(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含义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定义我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
摘要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一种担保建设工程价款债权优先,受偿的权利。论文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界定章节定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中,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对建设工程价款所享有的以其承建的...
三、我国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制度现状及问题分析目前我国法律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制度的规定还比较概括,仅限于合同法第286条及《批复》的规定,该制度在具体理解和适用上还存在很多的分歧和不明之处。(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成立的分歧之处1、适用建设工...
四、我国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成立与实现制度的完善(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制度设计上的完善1、在民法典立法中设立法定优先权制度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为一种法定优先权。而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法定优先权制度可供适用,仅在《海商法...
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成立要件和实现方式(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成立要件1、须存在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成立于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关系之中。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