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8月14日, 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备忘录, 授权美国贸易代表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 在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创新领域对中国的贸易行为展开调查。本文从“301条款”的特点来分析此次“301调查”的原因以及中国的应对之策。
关键词:301条款; 中美贸易; 知识产权;
一、“301条款”的主要内容
(一) “301条款”的简介
“301条款”是对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规定的简称, 它最早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1962年贸易扩展法》, 由于关贸总协定存在不足, 认为其不能保护美国依据贸易协定所享有的权利而产生的, 后经《1974年贸易法》修订, 形成了“一般301条款”.“301条款”是在当利害关系人申诉损害了美国在贸易协定下的利益或其他不公正、不合理或歧视性行为给美国经济造成负担或障碍时采取单边行动的立法授权条款。之后又经过《1979年贸易协定法》《1984年贸易与关税法》对“301条款”进行完善, 最终在《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中增设了“超级301条款”和“特别301条款”.“超级301条款”是贸易代表在对构成障碍或扭曲的贸易伙伴的做法进行确认的基础上, 对其实施报复或反制, 简单来说, 就是确定黑名单。“特别301条款”是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准入等方面。此后“301条款”成为了具有进攻性的贸易保护政策。
(二) “301条款”调查的程序
由利害关系人或美国贸易代表提出调查申请, 贸易代表接受申请后的45天内决定是否发起调查, 自调查之日起90天内向他国提出磋商, 在调查之后一般经过12个月做出决定, 决定之后的30天内实施制裁措施, 一般经过4年制裁措施终止。
2017年10月10日,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召开对华“301调查”启动后的首次听证会, 目前处于磋商阶段。
(三) 历史实施情况
历史上美国向很多国家都实行过“301条款”, 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对日本实行的调查。美国曾多次对日本实施“301调查”, 20世纪60、70年代日本经济崛起, 美日贸易逆差, 在1971年美国对日本启用了“一般301条款”, 结果1974年日本限制了钢铁出口并于1976年签署了《美国特殊钢进口的配合和限制》, 1978年美国钢铁启动了价格保护制度。1989年美国贸易代表认为日本在计算机、卫星、林产品方面封闭市场, 启用了“超级301条款”, 经过18个月的磋商, 最后迫使日本开放了相应的国内市场。1995年美国再次启用了“超级301条款”, 对日本的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 贸易制裁措施一直延续到1997年。日本在对美出口的通路被封锁的情况下, 调整了国内的政策, 但国内政策的调整不当, 导致国内地产和股市泡沫化, 最终在20世纪90年代初破灭, 造成经济滞涨。
二、美对华“301条款”调查
(一) 知识产权的“301调查”
1991年4月, 美国贸易代表针对中国知识产权领域发起“特别301调查”, 主要涉及中国专利法的缺陷, 着作权、商业秘密以及商标权保护的不足。经过双方谈判在1992年签订了《关于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承诺完善知识产权法律。1993年和1995年, 美国分别针对我国对美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不利问题展开调查, 最终在1995年、1996年双方分别签订《关于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根据美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承诺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加大侵权打击力度、扩大知识产权市场开放程度等。
从以上知识产权的“301调查”处理结果来看, 调查增加了中美贸易的阻力, 同时也加速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升级和完善, 经过双方的谈判协商, 美国没有对我国实际执行贸易制裁措施。
(二) 市场准入的“301调查”
1991年10月, 美国贸易代表对本国商品进入中国市场遇到的不公平壁垒问题展开调查, 美国贸易代表利用39亿元的报复清单威慑中国, 中美达成协议, 中国承诺未来5年时间里对美国商品取消进口壁垒, 美国最终没有发起贸易报复。
表1 1990-1992年中美贸易额
可以看出此次“301调查”对中美贸易额影响都不大。
(三) 新能源的“301调查”
2010年9月, 美国钢铁工人向贸易代表申诉中国政府对清洁能源的补贴, 造成美国相关部门利益受损, 10月美国贸易代表正式启动对华清洁能源政策的“301调查”, 12月宣布调查并提起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磋商请求。最终中国同意修改政策中涉嫌禁止性补贴的内容。
图1 中国对美国出口额 (2010/1-2011/5)
资料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数据统计
2010年前9个月的平均同比增长率为30.8%, 2010年10月开始正式实施“301调查”, 到2010年12月结束, 其中在“301调查”期间的平均同比增长率为22.7%, 在“301调查”结束后的6个月平均同比增长率为17.2%, 可以看出“301调查”对中国出口美国的贸易额影响不明显。
三、美对华重启“301调查”
(一) “301调查”的主要内容
1. 假冒伪劣商品。
美国指责中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执法不力。根据美国方面的数据显示, 在美国海关扣留的假冒伪劣商品中, 有88%来自中国 (包括香港地区) .因知识产权遭窃美国经济受到的损失每年高达6000亿美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分析报告称改善中国对美知识产权政策, 将使美国增加至少200万个就业机会。
2. 电影软件盗版。
美国产业协会反映中国、印度、加拿大等国家的网络盗版和光盘盗版问题严重, 造成美国电影行业巨大的损失。据2015年USTR估测, 全球软件盗版给美国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20亿美元。
3. 商标和商业机密。
美国指责中国未经授权, 访问美国的计算机网络, 盗用美国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信息;中国商标保护制度不够完善, 有些企业经常出现被侵权、商标被抢注, 导致很多国外知名企业无法进入中国。
4. 强制技术转让。
据美国国家亚洲研究局发布的报告显示, 该机构对中国外资政策中涉及合资要求、股权所有权限制、审批透明度等表示不满, 认为其中的一些做法是强制美方将技术转移给中国企业。
(二) 调查的原因
1. 中美贸易逆差。
特朗普在竞选时就一直强调中美之间的贸易逆差, 希望借此能够兑现“美国优先”的承诺, 认为美国在就业、制造业、贸易等领域一直遭受损失。美国商务部数据显示, 近几年美中存在着巨大的贸易逆差。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 2017年美中贸易逆差再创新高, 特朗普政府认为这是中国贸易的不公平所导致的。
图2 中美贸易额 (2010-2017/11)
资料来源:根据美国商务部数据统计
2. 国内政策实施受阻。
特朗普想在对外经贸问题上做出政绩, 以此转移国内政治焦点。特朗普自上任以来实行的退出《巴黎协定》、“禁穆令”、医改、税改、年度预算等措施都遭到质疑, 而且自上台以来民众支持率就创下新低。
3. 寻求谈判筹码。
中美贸易关系是互补的, 不存在同类商品国际市场争夺问题, 不应该存在“贸易战”问题, 且美国对中国的调查是典型的贸易壁垒。此次调查旨在美方期待美国在华企业能够回归美国, 更希望中国解除企业对外投资的管理政策, 允许资本流向美国, 同时希望中国能够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 如在服务业、高附加值制造业等领域能够进一步开放。
(三) 对中国贸易的影响
中美贸易利益紧密相连、互利共生, 且互补性大于竞争性。从美国对中国发起过的5次“301调查”的结果看, 贸易战不可能发起, 但是贸易摩擦会增加。美国从中国的进口商品以机电产品为主, 2017年1~9月进口额1807.7亿美元, 占美国从中国进口总额的49.6%, 美国此次把中国作为“301调查”的重点对象, 机电产品相关的企业将会受到影响。由于此次是以“知识产权”发起调查, 中国的高科技行业和企业例如通信设备行业、集成电路行业、创新前沿民族行业也将会受到影响。
四、中国应对“301调查”的措施
(一) 协商解决中美贸易问题
通过磋商, 使得中美贸易关系能够和解。两国经济的依存度、互补度比较高, 经济发展联系日益密切, 2017年中国是美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三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 协商解决将有利于中美贸易关系。
(二) 诉诸WTO规则解决问题
在处理双边问题上, 美国常用国内法, 认为国内法高于国际法, 这引起了许多国际争端, 国际社会服从的规则只能是WTO.以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已经为合理的贸易救济措施提供了充分空间, 也建立了有效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对于此次的“301调查”, 中国可上诉WTO, 希望在WTO机制框架下解决中美贸易争端。
(三) 企业应该未雨绸缪
企业相关部门应提前做好功课, 对近几年中美贸易在知识产权、技术转让以及创新领域做好梳理, 管理好相关的文件资料, 对企业专利技术资产在整个产业中的重要性与价值进行评估, 确定是否有被调查的可能, 加强与相关专家的合作。
(四) 完善国内相关立法和执法
完善国内立法, 是应对“301调查”的根本方法。近几年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也做出了很大的努力, 但我国由于发展时间较短, 与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 如果不加大法律体系建设, 定会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我国应根据WTO的相关规定, 制定与WTO相符合的法律规定, 同时也要加强执法能力。美国之所以对我国实行“301调查”, 与我国执法不严有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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