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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现状与发展对策(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原来是喵
发布于:2016-10-27 共4451字
  (一)加强对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的宣传力度
  
  1、强化农民工对风险的认知。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相关宣传措施,强化农民工的风险意识以及对风险的认知程度,进而提高其事先规避和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可以对以前发生过的农民工意外事故进行相关报道,以此来促进农民工真实地感受到防范风险的重要性,提高其对风险的认知;二是要求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开展相关宣传,如召开员工大会或领导去农民工工作地访问,着力强调防范风险的重要性;三是发挥工会的作用,将农民工聚集起来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2、大力宣传小额人身保险。政府在向农民工普及保险知识的过程中,不仅要宣传社会保险,同时也应该宣传商业保险,强调其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地位;另外,商业保险公司更是需要意识到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市场的重要性,深入农民工群体中去,向其宣传保险知识和保险的必要性,在宣传过程中运用相关保险实例,加强农民工对该类保险的重视程度,真正意识到小额人身保险对保障其人身遭遇意外风险时的作用。
  
  (二)提高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的产品和服务质量
  
  1、注重客户服务质量。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农民工,处于社会的底层,他们的受保障权利更是应该受到重视,因此此类保险的保险人---商业保险公司,应本着一视同仁的态度,为农民工提供质量保证的保险服务,而这类服务的质量主要体现在发生保险合同标明的意外事故时,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这就要求保险公司针对农民工的需要,简化理赔程序,提高理赔速度,提高理赔质量,在不断改进中更好地满足投保农民工的基本需求和权益。
  
  2、提供与农民工经济水平相符的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属于小额保险的范畴,这类保险的保费不高,保额相对较低,发展这类保险就是一个薄利多销的过程,要想多销就必须保证这类保险的费用符合农民工的承受能力,提供与农民工经济收入水平相符的小额人身保险产品。一方面,为了使保险产品条款和保险内容更清晰地被农民工理解,保险公司应该简化这类保险产品的条款,改专业化的用词为简易能懂的直白语句,以更符合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的具体情况;另一方面,农民工的收入不足以承担全面保障的保费,即使能够承担他们也不会选择全面的人身保障,因此,保险公司在设计和提供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时,应该有选择性地剔除一些对农民工生活影响不大的风险,降低保费以适应农民工的收入水平。
  
  (三)政府加强对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的支持力度。政府在推动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的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政府应采取各种措施,推行一些优惠政策,加大对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的支持力度,促进我国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的又好又快发展。一是政府向参加小额人身保险的农民工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提高农民工对这类保险的购买能力,减轻农民工参与商业保险的经济压力;二是对开展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的保险公司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从侧面降低保险公司开展该类保险的成本投入,提高商业保险公司的利润收入;三是直接对保险公司的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业务给予补贴,增强商业保险公司开展这类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EB/OL].[2014-05-12].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405/t20140512_551585.html
  [2]谢慧。小额保险保障农民工平安走四方[N].经济日报,2011(15)
  [3]刘妍,卢亚娟。我国农村小额保险经营模式的现实选择[J].金融纵横,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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