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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几大特点及对策

来源:法制与社会 作者:陈庆峰
发布于:2021-02-26 共4105字

  摘要:拓展非诉讼法律业务是律师当下或未来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向。非诉讼法律业务对于律师而言,是一项极其重要,且极具挑战性的业务,该业务的服务范围较为广泛,且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就当下而言,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开展存在滞后的现象,而律师应该极力拓展非诉讼法律业务的范围,提升服务能力。本文分析了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分类,并阐述了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几大特点,最后给出了推动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律师; 非诉讼法律业务; 特点; 发展;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代理案件应该是律师最关键与最主要的业务。但随着我国经济的繁荣,以及国际间经济的融合发展,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其法律意识都较以往有了很大程度的增强。在此背景下,我国法律非诉讼业务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当然,与律师业最发达的美国相比,我国的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发展依旧需要进一步推进。本文立足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展开对其特点的研究与分析,在此基础上给出了促进我国非诉讼法律业务发展的一些对策,以期为我国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发展提供可行性参考。

非诉讼法律事务

  一、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分类

  "非诉讼法律业务"是与"诉讼法律业务"相对应的一种业务类型,后者属于传统的法律服务业务,前者则属于新型的法律服务业务。所谓"非诉讼法律业务",顾名思义,就是律师诉讼业务以外的所有的非诉讼业务[1].从概念上看,非诉讼法律业务分类理应十分广泛。具体来说,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分类如下:

  咨询业务是每一位律师均应履行的一种非诉讼法律业务。这种业务需要律师及时解答当事人的各种法律疑惑,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当事人可通过电话咨询、至律师事务所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方式达到咨询的目的;代书业务也属于一种非诉讼业务,它主要是指律师应*写各类非法律事务文书,如答辩状、申诉状、遗书*写等均在其服务范围之中;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律师函等。该业务是在非诉讼法律业务的范围内,律师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开展的有针对性业务;合同审查业务、非专项法律顾问业务;专项法律顾问业务,该业务服务范围较广,包括企业的设立、兼并、解散、投资、融资、收购等多项内容;其他的非诉讼法律业务。这些业务比较分散,如商务资信调查业务、证券律师业务、律师见证业务、刑事非诉讼业务、接受企业(委托人)委托,对其下级或者指定人员进行监督、律师代办公证、律师陪购等。

  二、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的特点

  (一)业务面极广泛

  从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的类型可得知,业务面广泛是非诉讼法律业务最直接的一个特点。广泛的非诉讼法律业务面预示着律师所从事这一业务有着较为广阔的前景与发展空间。咨询与文书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商账管理与非诉讼催收服务、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等分类明确,业务服务范围之广可见一斑。业务面广泛对于当前律师来说是一项极大的挑战,同时更是机遇,这对律师的知识与能力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做好非诉讼业务,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律师就必须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体系,使自己能适应各种非诉讼法律业务开展。例如,在专项法律服务中,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也有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律师在拓展这些业务时,不仅要了解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知识(如专利法、商标法、技术合同法、商业秘密法等)与相关法律服务的开展流程,同时,也要明晰关于建筑、房地产相关的法律知识,能够有条不紊地展开专项法律服务工作。非诉讼法律业务面广泛,对于律师来说发展机遇多,但律师原有的知识结构已然不能适应时代发展,亟待更新。鉴于此,为了更好开拓非诉讼法律业务,律师要做到"知识结构完善""综合素质提升"的双重努力[2].

  (二)综合性较强

  综合性较强是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另一个显著特点。从"业务面广泛"这一特点便可看出,广泛的业务必然呈现出"综合性强"的特点。律师在进行非诉讼法律业务开展时,每一个业务的展开均呈现出"综合性"这一特点。例如,律师在"尽职调查"非诉讼业务开展时,一方面,要认真调查目标公司的具体情况,即目标主体的各种事实情况。另一方面,还要对该项目是否合法、合同是否合理完整做出审查,对劳动关系的规范性做出调查。另外,还要从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同行竞争、税务风险等各个方面给出专业性的服务意见,故业务的综合性较强。再如,在进行合同审查时,不仅要关注合同的内容,更要综合关注合同的效力问题。要认真研究《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相关条文,明确在何种情况下,合同被视为是无效合同,在何种情况下,合同是可以发挥效力的。在合同审查时,如果忽略了合同的效力问题,整个审查服务便显得浅层次与表面化,非诉讼法律服务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非诉讼法律业务的综合性强特点,这将指引着律师综合全面工作,实现业务的更高质量推进。

  (三)沟通特点明显

  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开展的目的是通过非诉讼程序为当事人解决棘手问题,不用上法庭。一般表现为代为谈判、代为调解、代为拟订合同等,或者帮助当事人解决自己不愿出面解决的问题。非诉讼法律业务开展应立足为当事人解决烦忧,在具体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律师需要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沟通特点明显是非诉讼业务呈现出的一个显著特点。律师与代理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与代理当事人对方的沟通均是一门艺术。因此,律师在开展非诉讼业务,帮助代理当事人处理非诉讼事务时,较强的沟通能力是必须的。律师在处理一些非诉讼事务时,往往会通过非诉讼函解、直接协商、参与非诉讼调解和仲裁等几个灵活的方法来解决。但是,任何一种方法的成功运用都需要律师充分了解非诉讼业务,并且能充分发挥自身沟通能力的基础上进行。例如,在运用"直接协商"方法处理非诉讼事务时,律师本身必须具有较强的沟通、交际能力,否则协商只能以失败告终,业务的拓展也随之夭折。在非诉讼法律业务开展时,律师要能最大限度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单靠起草文书、代理代办等一些简单的方式来推进,显然是不可行的。诚然,非诉讼法律业务开展与诉讼法律业务开展有一点是相通的,即沟通性强,交互性强,对律师的专业能力、沟通技巧、敬业水平等有着较高的要求。

  (四)潜在风险大

  潜在风险大是非诉讼法律业务的一个主要特点,这一特点是公认的。非诉讼法律业务开展本身是存在一定风险指数的。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量呈直线上升。政府的经济管理、企业的投资决策、个人的智慧理财等等各个方面对于律师的依赖性更强,律师参与到一些非诉讼的业务之中,不仅要对自己的客户负责,更要对其所影响的经济管理、投资决策效果负责。而一旦投资决策等出现一些不良效果,导致客户经济利益受损,律师也会相应地面临着一定的投诉风险、法律风险等。在整个非诉讼法律业务开展之中,律师时刻都面临着一定的潜在风险。综合来说,这种潜在风险可能是律师本人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外界环境造成的。在律师方面,律师工作作风不严谨、道德水平低、知识能力不够、沟通能力弱、团结协作能力差等都有可能让非诉讼法律业务的潜在风险加大。从外界环境来说,主要表现在不确定的法律环境、执业面临商业风险等。在如今日益复杂的商业化经济环境中,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开展面临着一定的挑战,要尽最大所能规避潜在的业务风险,这是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有序推展的必然路径。

  三、推动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发展的对策

  (一)加紧建立完善、规范性法律服务市场监管体制

  我国当下的法律服务市场相对较为混乱,缺乏规范、秩序的法律服务平台。众所周知,当下从事法律服务的主体颇多,除了律师之外,还有一些法律咨询公司、基层法律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等。这些主体分属于不同监管部门。在不同的监管职能部门下,这些法律服务主体形成了各自的执业资格、标准、规范。更严重者,他们还划定了从业的范围,在进行法律服务时存在相互排斥、各自为政的现象。这一背景下,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难度,其发展速度受到了限制。为了改善这一情况,有必要建立规范、完善的法律服务市场监管体系。可借鉴国际范例,形成一种科学有效的监管模式,即"法律规范、政府监督、律师自律".司法行政部门应发挥自身作用,统一制定法律服务市场管理体制,并以最快速度取消相关的业务行政部门制定的法律资格、规范、标准等,建立统一规范的法律服务平台[3].

  (二)加大律师非诉讼法律代理业务的社会宣传力度

  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的拓展存在范围狭窄、服务类型少,很多社会民众只对律师"诉讼代理"这一身份较为熟悉,对于其他非诉讼的业务知之甚少。少量民众只有在设计诉讼与非诉讼事务时才会主动去找寻律师,详细了解律师服务。并且,对于相当一部分法律意识淡薄的企业或个人,他们在遇到相应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时,不懂得在第一时间内寻求律师帮助。毋庸置疑,有很大部分律师在非诉讼法律业务领域表现得较为突出,他们所取得的非诉讼法律业务成就颇大。如为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改制、证券发行、产权交易等提供了十分优良的法律服务。但不得不说,由于非诉讼法律业务的社会宣传力度不够,民众对非诉讼法律业务了解依然不够全面,传统的理念(认为律师便是帮人"打官司"的人)扭转很难。

  (三)律师应提升综合素质与能力,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目前,很多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均来自全国高等院校法学院。但是,很多毕业生虽然有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但是却对社会管理、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知识的涉猎较少,故当下律师应加紧完善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具体而言,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开展需要具备"德"与"才"两个方面的素养。关于"德",律师应做到在业务服务时诚实守信、坚守秘密、团结协作、实事求是,另外,还要具备较强人际沟通交流能力。"德"对于律师开展非诉讼法律业务是必备的素养要求。关于"才",律师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养成:

  第一,宏观与综合思维,高效处理问题能力。非诉讼业务开展需要律师从商业角度来考虑,并且实现综合宏观思考,这样才能科学高效处理问题。

  第二,知识丰富,学习能力强。要有能适应时代发展的,结构较为丰富的知识。

  第三,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强,这是必备的素养。

  参考文献

  [1]张雪婷。大陆对港澳台律师服务业开放的法律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9.

  [2]郭庆营。中国律师服务贸易法律制度进展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7.

  [3]张志民。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及其特点研究[J].商业经济,2015(2):16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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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浙江博翔(缙云)律师事务所
原文出处:陈庆峰.浅谈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以及特点[J].法制与社会,2020(29):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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