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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血案的法律思考(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小陈论文答辩
发布于:2015-07-22 共8741字

  四、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的具体措施

  惨案发生后,痛定思痛,都认为体制不健全,规章制度急待完善。应对校园突发事件最好的办法是预防。法学专家建议立法机关加大立法力度,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方法》上升为《学校安全法》,以提升保护师生安全和强化责任的法治威严,校园内外均应加强专业保卫力量及其电子监控等硬件设施。

  (一)加强警力保护,强化校园安全

  1、各级公安机关要增强责任心,特别是校园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要切实承担起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把校园和学生列为重点保护对象;

  2、各分局、派出所要对校园、幼儿园周边的治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掌握治安状况;

  3、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辖区派出所和交警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强有力措施,首先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维护,特别是孩子们上学、放学高峰时段要配备足够的警力,维持好学校周边的秩序;

  4、校长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的教育指导工作,包括人防、技防、物防的指导;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法治理念、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管控和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防微杜渐,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阶段;

  6、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儿童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校园和师生权益的刑事治安案件进行严厉打击,实行优先立案、快侦、快诉。同时,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二)加强校园管理,完善各种安保措施

  1、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之首,要防控事故发生,就必须严格管理,把各个环节管实管细。在原有的校园安全措施下,进一步规范“校园安全措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第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校长作为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保一方平安。实行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层层抓落实,责任具体到各个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做好上午、下午的集队放学工作,所有学生由教师集中带队全部离开校园。由学校给每一位家长下发《小学安全管理通知》,让家长共同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家长可以报名充当志愿者,配合学校老师轮流值班把守校门,协作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加强门岗管理,要求所有教师进出校园必须佩戴上岗牌。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家长或到校办事人员进入校园,必须持有“小学进入校园通知单”或行政领导通知,必须出示身份证明,进行实名登记,方可进入校园。家长给孩子送学习用品、衣服等物,由门卫负责登记转送到学生手中。每天的行政带岗领导,要严格遵守带岗制度,做好当天的安全巡查工作。班主任每天都要把安全情况汇报给带岗领导,并由学校汇总报告县区教育局。加强上下级信息沟通研判,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3、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建立预防校园暴力工作预案,并根据预案组织开展以预防校园暴力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通过模拟演练,提高学生的防暴、逃生技能,增强防范校园暴力事件的可操作性。还要采取多种途径对学生开展预防校园暴力、预防自然灾害、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溺水、防火、防盗、防拥挤踩踏等安全知识的主题教育。

  4、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法制单位、社会、家庭与学校的互动,同心协力维护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由当地政府牵头,协调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整治周边环境,加强对歌舞厅、录象厅、网吧和发廊的管理,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全民道德素质

  在中国,贫富差距巨大,财富分配呈金字塔形分布,大部分人群做着最基层的工作,拿着最基层的收入,他们也许没有太多才能,不受他人重视;在工作上、爱情上受到很多挫折,生存压力大,社会存在感弱,他们强烈地希望得到关注,而自身的条件、能力做不到这一点,逐渐产生焦虑心理,于是开始寻求释放这种焦虑情绪的途径,让社会认识到他们所谓的能耐。

  1、在全社会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用心理教育疏导化解潜在的心理危机,给人们的心灵危机寻找出路。惩罚犯罪是必要的,而给心理怨愤一个通泄的出口也很有必要,怨愤得到正常的宣泄,是那些处于心理煎熬处境的人们的精神需要。这就是一种科学的教育,而非泛化的空洞的道德教育。关键是要关心人,要关心弱势人群的生存处境,尤其是在贫富差距逐渐拉大而非缩小的社会背景下,要切实研究解决一些人心理失衡的心理危机问题,因为在这些惨案中,凶手的行为不是因为贫困引发的,而是由心理危机引发的,他们的表现是精神崩溃。因此,不宜用压制的方式,而应该用疏导的方式让其有通泄的出口。我们确实有必要从这些惨案制造者的个人处境角度寻找其犯罪的心理动机,寻找防止类似惨案再次发生的办法,因为严惩是治标,只有从心灵的层面解决问题,才是治本。

  2、建立情感护理系统。推广情感护理进企业、情感护理进社区、情感护理进学校、情感护理进家庭,在全社会倡导情感关怀的理念,创造情感关怀的氛围。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需要情感护理。关心民众的精神健康,与修路、建楼投资十亿、百亿相比不需要花很多钱,关键是要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与完善社会治理系统。

  (四)加强自身法制意识的培养,建立依法办事的理念

  作为民众,要加强自身法制意识的培养,建立依法办事的理念。事事处处想到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倡导做文明人的活动,从自身提升文明素质的需要出发,力求自己做到遵纪守法。做为一个公民,遇到困难和问题,要通过自身调适好心态,处理好问题。如果没有办法,要通过正常的渠道向政府部门或相关组织求助,如果实在不能解决,最后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作为一个公民,还要注意培养积极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讲仁从善,遵老爱幼,争当文明市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更要带头示范,发挥在机关工作所受教育多、整体素质高的优势,要以身作则地主动参与社会建设工作,以树立机关新形象和领导干部新形象为推动力,带动群众做一个好市民,争当文明市民,带动民众投身城市文明创建活动中去,接受良好的文明教育的熏陶,让更多的人在文明素养上有更大的提升。只有这种长年累月地抓文明养成、抓法制宣传,才能真正让这个社会更加融合、更加和谐,我们每天遇到了矛盾更少,民众的幸福感更强,自然仇视社会的现象也会更少。

  (五)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作为政府要从凶杀案个案中吸取什么?做到什么?这是摆在政府面前的紧迫的事情。凶杀虽然是个案,但也反映了中国社会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而进入矛盾凸显期,对于社会仇视和报复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何实现今后类似问题的防范。作为一个政府,对于社会的管理和控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当前,我国正进行和谐社会建设,要落实到基层社会生活生产过程中,从大方面来讲,落实到国家要加快民生建设的步伐,缩小贫富差距以减少仇富心理和行为,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减少社会不公以利于消解激烈的泄愤言行,提升民众的幸福指数,做到居者有其屋,安居乐业,从而从大环境上,形成较为和谐宽松的生活环境,减少民众的生活压力,减少因生活压力而带来的一些人铤而走险的现象,或因生活压力而形成精神方面的问题;从小的方面来讲,要加快对于社会面的管控,形成良好的管控机制和预警机制,把许多矛盾的萌芽化解在基层。

  (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社会公平制度

  社会发展进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说,如果社会发展做得不好,人们的生活环境不可能达到崇尚文明、讲求融合、团结友善的境界。政府过于强大,也使得很多问题和矛盾都必然地直接针对政府,而社会组织的健全和发展,可以更好地成为疏解矛盾和问题的通道。而现实是我们的政府管理的范围和领域都过于宽泛。但是成熟的政府不应该什么事都管。如果什么事都管,那么,所有矛盾和问题的焦点也都集中到政府这一目标上。民众对于政府的期盼值过高,自然对于政府的失望度也就大了。对于社会矛盾的化解,社会组织的发挥是一支重要的力量,而相对而言,社会组织在处理问题上更加贴近民众,让民众更容易接受。另一方面,社会对于法制的宣传、矛盾纠份的调处有一定优势,与民众的接触更多,更容易发现矛盾和问题。为此,要重视基层群众性调处和稳控机构的建设。还有,现代社会竞争压力下,由此带来的精神疾病增多。社会要增加心理咨询和治疗机构,这也是我们国家比较欠缺的方面。从激烈的矛盾和突发事件的总体情况分析,多是民情不知、民意不畅或有事无处诉造成的。因此,呼吁政府除了要加大对城乡差别、贫富差别、阶层差别的消除力度外,还要加强对于社会稳控机制的建设并实实在在地加以落实。

  遏制校园的恶性事件,最根本的是加大纠纷排查力度,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理顺干部和群众的关系,进一步消除社会腐败现象,依法公正处理问题。

  1、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校园及周边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紧急情况下,当地党委政府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处置突发性事件;对可能威胁社会治安的高风险人员和危险物品,进一步落实严管严控措施;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好社会闲散青少年入学就业等问题,从源头上减少涉校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2、解决强行拆迁问题。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有权依法征收征用公民的房屋土地,但要给以适当的补偿。在没有足额支付补偿费之前,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应当遵守《侵权责任法》和《物权法》的规定,不能强行拆迁、违规暴力拆迁,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正确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把群众的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许多上访事件,都是群众在基层解决不了时才会越级赴省进京上访。如果我们的基层干部能秉公处理群众的纠纷,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信访不信法”上访户。群众利益无小事,不能到出了命案,一大群的警察、地方干部才出面处理,更不能有干部直接侵害群众的利益。各级政府不能总是把上访的事件发回原单位处理。更不能把上访群众当作精神病人对待。

  4、关心贫困家庭的人员。有些家庭和人员,由于是残疾、疾病、失业、车祸等原因,失去了基本的生存条件,不能正常吃住,不能继续看病,不能让孩子上学,基层领导应该上门看望,尽可能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实在不能解决的,可以向上级汇报,向社会媒体通报,请求上级政府和社会上有能力的人及时帮助。政府官员不能总是跑企业、傍大款,要多到贫困家庭走一走、看一看。

  5、正确处理企业与职工的矛盾。有些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剩余价值,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不断提高劳动的强度,不断延长劳动时间,随意克扣工资或者开除职工。因此,必须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及时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6、解决社会分配不公、收入不均的问题,让勤奋工作的、有能力的人多得,让懒惰的、无能的少得。建立更为广泛的社会保障体系,让更多的惠民政策惠及弱势群体,及时救助那些穷困潦倒、产生绝望情绪的病患者,使他们免于生存的恐惧、生活的窘迫以及滋生仇富的畸形心态,让更多的人在生存底线得到应有的保障之下,看得到、摸得着这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温暖关爱,能够有尊严的活着。

  结论

  终上所述,社会的和谐稳定需要依靠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但首先要靠各级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勤奋无私的工作。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各个单位齐抓共管、齐心协力、综合治理。校园凶杀事件会得到有效的遏制,学生的人身安全会得到有效保障。只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让我们为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共同努力吧。

  参考文献

  [1]张素生《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机制》[J].载于《福建教育》2006年第2期
  [2]包春华《精心编织校园安全网》[J].载于《现代教育报》2003年8月
  [3]《50天内6起校园血案 专家分析行凶者心理状态》,载于《网易新闻网》[EB/OL]
  [4][中国]赵中建主编,学校文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10月
  [5][美]L.David Weller Jr. Sylvia Weller着,杨英 杜睿等译,学校人力资源领导,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5年4月

  致谢

  校园法律事件是我一直比较感兴趣和关注的问题,这个毕业论文的编写,使我对所学知识有了一个更全面、更系统的认识,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在这里感谢给我最大帮助的导师以及给我帮助的学长们和同学。因为他们的指导和帮助,我才能够较好的完成此篇论文的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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