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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大陆与香港法定继承法律规制对比分析
【导论】法定继承权的大陆与香港制度比较导论
【第一章】法定继承的含义、历史发展和本质
【2.1】大陆与香港配偶的法定继承权
【2.2】血亲的法定继承权
【2.3】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参与法定继承的规定
【第三章】完善我国法定继承制度的几点思考
【结论/参考文献】大陆法定继承制度的不足与完善结论与参考文献
摘 要
法定继承制度是继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外诸多法学专家、学者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我国《继承法》1985 年 10 月 1 日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亟待完善。本文试图通过对大陆与香港法定继承制度的比较,探讨大陆法定继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本文共分为三个大部分。
第一部分,法定继承的含义、历史发展和本质。这部分概括论述了法定继承的基本概念和特征,回顾了法定继承理论和制度在世界上和我国的历史发展进程,分析探讨了法定继承的本质,为之后的比较分析进行了理论上的铺垫。
第二部分,大陆与香港法定继承制度的比较分析。主要从配偶、血亲、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其他人三个方面分别论述了大陆和香港的法定继承制度,并进行了对应的比较分析,总结论述了两地法定继承制度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
第三部分,完善我国法定继承制度的几点思考。本部分从配偶、血亲和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其他人三个方面,对我国现行法定继承制度进行反思,针对配偶法定继承的顺序、应继份和特殊保护,血亲继承人范围和顺序,丧偶儿媳、女婿等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继承立法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法定继承 香港 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