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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税征收体制建设分析引言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7-02-17 共40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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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引言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一、选题背景。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中国经历了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增长。快速经济增长和城市化的结合使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同时也成为环境污染大国。经过几十年不规范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严重的环境问题已经出现,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日益严重。

  其中水污染问题出在前列:
  
  (1)污水排放总量居高不下。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统计年报(2013)》,2013 年中国废水排放量合计 695.4 亿吨。其中,工业废水为 209.8 亿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总量 485.1 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352.7 万吨,其中,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319.5 万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1125.8 万吨、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889.8 万吨。废水中氨氮排放量 245.7 万吨。其中,工业源氨氮排放量为 24.6 万吨、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 77.9万吨、城镇生活氨氮排放量为 141.4 万吨。

  (2)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不容乐观。2014 年,全国 201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共设立 4896 个监测点。水质为优良级的监测点比例为 10.8%,良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 25.9%,较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 1.8%,较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 45.4%,极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6.1%.

  (3)一方面是水资源污染严重,另一方面却是人均水资源短缺。2013年,全国水资源总量为 27958 亿立方米,世界第六,而由于人口基数庞大,人均水资源量为 2059.7 立方米,排百名之后。

  (4)水资源污染事故频发。以 2010 年为例:福建紫金矿业有毒废水泄露事件;渤海蓬莱油田溢油事故;南京"自来水含抗生素"事件等危害水环境的故事频发。这一个个的数据提醒着我们,水污染情况令人担忧。开征水污染税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

  环境税或者单独的水污染税在国外一些国家已开征多年,在抑制废水排放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关的税收政策,主要出于以下几点原因:第一,目前我国只在某些税种部分条款中对水资源污染保护有所涉及,但是并没有系统的环境税体系,对公众来说这类准环境税条款无法深入人心。第二,我国目前还未建立相关的法律体系,因而不存在法律上的威慑力。第三,水污染税在一定程度上会对经济发展会造成一定的冲击,既要保证经济的增长,又要节能减排,并非易事。基于这样的背景,本文提出要对水污染税制度进行设计研究。

  二、研究意义。

  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在发展中国家,环境意识依然薄弱,经济快速增长给环境带来巨大的成本。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在一个国家和全球范围内的可持续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严重的环境问题也随之而来。为了有效地解决日益增长的环境问题,我国"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强调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提出要开始研究环境税,之后的财政会议中也多次提出开征环境税,最新"十三五"规划中将提出建设"美丽中国"要求,征收水污染税是治理水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

  首先我国水污染税制度设计研究可以丰富我国环境税理论内容。从国际经验来看,环境税多采用针对各污染物的独立税种,我国不但没有独立的水污染税种,且目前对气体排放物的研究比较多,而对同样严重的水污染的研究相对较少。

  另一方面,水污染税制度设计有助于推动我国目前税制改革的发展。由于国内对于水污染税的研究比较迟,且绝大多数只是理论上的分析,并没有太多的系统研究。本文的研究主要针对水污染税制度设计展开,完善水污染税理论,为水污染税制定与实施提供理论依据与参考。

  现实社会中,我国污染物排放严重,经济发展模式很大一部分建立在牺牲环境的基础上,尤其是经济不发达地区。虽然近些年,环境污染问题有所改善,但由于生态环境自我修复能力有限,我国的生态环境仍处在相对薄弱的环节。对水环境来说,居民生活污水及农业废水的随意排放均会对其产生很严重的破坏,其污染程度可能更甚于工业废水的排放。开征水污染税,可以刺激减排,征收的款项还可以用于水环境的质量。

  因此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现实意义上,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基本国情与水情的水污染税制度,对促进我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环境税理论起源于马歇尔(1890)提出的"外部经济"概念,后人对于环境税问题的研究均是以此为理论基础。庇古在马歇尔的基础上,提出征税可以使外部成本内部化。萨缪尔森(1954)提出"公地悲剧",认为政府应向所有使用公共物品的人征税,征得的税款用于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桑德姆(1975)通过对双重红利理论对环境税进行深入论证。科斯(1960)在其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中对庇古税理论进行批判,这些批判即是"科斯定理"."科斯定理"指出如果交易费用为零,都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和自愿协商达到最优资源配置;若交易费用不为零,制度安排和选择比较重要。主张市场经济中外部不经济问题应通过市场机制本身来解决,这就为排污交易权提供了理论基础,为环境污染治理提供新方向。扎贝尔等学者(1998)从经济效益、财政效益、环境影响、政策成本、实用性和接受能力 6 个方面对德国、荷兰、法国、英格兰及威尔士的水资源税费政策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水资源税费政策在各国所发挥的效用各不相同。

  施瓦茨(2000)指出:在现存扭曲税收体制下,环境改善带来的健康效应会改变人们的选择行为,主张通过建立消费商品、闲暇和环境质量的非独立性效用函数来研究环境税的税率问题。克雷默(2003)通过研究污染税收政策对荷兰水资源的影响,得出相应的效应:一是刺激了公众及企业节约用水,运用价格机制原理,通过征收水资源税提高了供水公司的水价;二是增加荷兰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三是优化产业结构和取水结构。富勒顿(2005)等人认为环境税的税率受到社收入的潜在能力、动态创新机制、社会稳定性的侵蚀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阿克塞尔(2006)在著作中阐述了 OECD 国家关于环境税税种的具体实施情况,认为大多数 OECD 国家推行的环境税对环境保护是有效果的,同时他又指出通过税收减免等一些规定可以进一步的提升环境税。

  二、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对于水污染税的研究比较晚,但水污染税研究是目前的一个热门研究话题,我国已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以下是部分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

  陈少英,刘翠萍(2001)首先指出征收水污染税是一种新举措,并且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其次从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依据与税率、减免税和税款专用等七个方面对我国开征水污染税作出构想。斯琴波(2009)在分析我国水污染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水污染税税制设计作出初步构想。全意波,司言武(2009)指出税率大小的确定是环境税收制度设计的关键,并以此为出发点,按照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差异,尝试制定了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的税率。司言武,全意波(2010)以 2000-2008 年浙江省废污水排放总量为前提,将居民生活生活污水的税率设计为 1.5 元/吨,工业废水的税率确定为 3 元/吨,对超标排放的,设计惩罚性征收标准,税率确定为 6 元/吨。这项研究设计得出了税率的数值,研究思路值得借鉴。高萍(2012)通过结合欧洲典型的废水税制方案及实施情况,地我国开证废水税有关征税范围、纳税人、征税对象的选择,税率确定的相关原则与标准等关键性问题进行探讨。何锦前(2012)对设立独立的环境税还是在于环境保护有关的传统税种增设税目这两个方案之间进行了探讨,并指出独立环境税方案的优势更加明显,而增设税目则存在很多难以解决的弊端。

  王赟超(2012)基于环境税框架下对水污染税税率进行了设计研究,采用治理成本分摊法、污染控制成本法、环境退化成本法分别计算出工业水污染税的税率,东部地区(3-6 元/吨),(6.2-8.2 元/吨),中部地区(2.7-4.9 元/吨),(4.9-7.5 元/吨),西部地区(2.3-3.5 元/吨),(3.5-6.2 元/吨)的两阶段税率。樊勇,籍冠衍(2014),构建了水污染税测算模型,以 2010 年河北省数据为例,得出水污染税税率为 1.4 元/吨。王玲(2015)以庇古税是水污染税的基本理论依据为出发点,对水污染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纳税环节、减免税、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几个方面展开,并运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设计了水污染税税率的上限。胡雯(2015)通过介绍国内外水污染税费制度的实践包括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在此基础上借鉴其中的先进经验对我国开征水污染税提出了基本构想,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征收管理、税款使用及税收优惠。

  第三节 论文结构、创新点及不足本文共分为六章。论文的第一章是导论,主要阐述了本文选题的背景及意义,第二章主要介绍了环境税的一些基本理论,并于水污染税、准环境税和排污费等进行了比较。论文的第三章分析了水污染税征收的必要性,从现行排污费制度存在的不足以及准环境税效率不足两个方面进行阐述。第四、五章是本文的重点,第四章主要介绍了水污染税费实施良好的部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并结合政策提取了值得借鉴的部分。第五章重点介绍了水污染税税制的各项要素设计,尤其对税收基本要素即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计税基于及税率进行重点分析,其中采用治理成本分摊法和环境退化法对工业废水税率进行设计,城市生活污水则采用治理成本分摊额进行设计,并对其可行性进行分析。最后是本文的总结,并据此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在论文构思与写作过程中,通过阅读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深入细致的思考。

  总的来说,本文主要创新点包括:首先对水污染税制度做了更为深入系统的研究。从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征税对象、税率设计到征收管理、税收优惠等税收基本要素进行深入详细的分析,是前人所没有的。其次在税率设计上,方法虽然比较简单但是摆脱了对 CEG 模型的依赖,并且采用的数据都是目前能得到的最新数据,具有新鲜性及先进性。

  本文的不足为:第一,自身理论水平不足,使得文章的研究不深入;第二,前人得研究成果比较少,且我国目前还没用实际经验;第三,数据的取得、完善和运用上不够完美,比较简单,可能会导致偏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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