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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经济责任审计问题与实施路径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6-09-06 共3447字
  摘要

        一、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一方面,中国政府大力减政放权,释放市场活力;另一方面,一系列国家宏观金融定向调控政策也在助力农村经济发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正不断涌向农村,这无疑为新常态下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巨大机遇。在这一关键时期,作为国民经济发展基础的农村经济能否把握机遇,维护国民经济整体的正常有序运行,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审计监督将会变得愈加重要。村居政府是政府部门的基层单位,农村领导干部直接与广大人民群众接触,只有农村领导干部严格自律,才能维护我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只有一切从广大村民的利益出发,一切以农村经济发展为重,才能把握机遇,实现新常态下农村经济发展的顺利转型。基于国家政策重大利好和财政、工商业资金的大量投入的良好契机,农村领导干部能否严格落实“三严三实”的规定,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将巨额资金用在促进农村经济建设的刀刃上,这是至关重要的。新常态下的农村建设新发展,不仅仅是农村经济的发展,更是构建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的新目标。有效的村居经济责任审计是监督基层政府部门廉洁高效的有力保障,是达成新常态下新目标的坚强后盾。
  
  二、新常态下村居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1、经济责任的认定困难
  
  从农村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配来看,村主任既负责村居的财政收支,也是村中大小事务的财务负责人。新常态下,投资于农村建设的财政资金将会大幅增加,而村主任的这种双重身份,体现出村居政府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势必导致个人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及复杂性增大,从而最终影响到对经济责任的认定存在困难。从审计的内容上来看,我国村居政府机构多采用多层财务管理模式,即村居政府机构的收支既在本级列支外,还会在上级财政机关或部门列报。这样一来,如何界定经济责任的范围就存在诸多难点。
  
  2、审计主体的权利范围模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从“审计法”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这其中并没有明确关于村居经济责任审计主体的规定。当前,我国村居的审计工作多由农管站负责,虽有审计权限,但村中事务多由村居领导直接负责,迫于上级压力,使得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独立性备受质疑。与此同时,农管站中审计力量薄弱,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然而,如果由上级审计机关直接负责村居经济责任审计,却又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很难具有说服力。
  
  3、专业审计人员匮乏
  
  由于村居审计部门没有审计机关的直接编制,存在着招不到专业的审计人员的问题,致使村居审计部门审计力量薄弱,职业化程度较低。与此同时,在历届领导干部更替的特殊时期,审计任务量大与专业的审计人员匮乏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这都会直接影响到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从而最终影响新常态下农村经济的顺利转型。
  
  4、审计内容单一
  
  新常态下,在国家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政策号召下,农村各项经济指标都呈现一个良好的发展态势。然而,在良好的财务指标的背后并不一定意味着村民对生活满意度的提升,也并不意味着村民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和谐度的提升。我国村居经济责任审计仅仅以财务信息为主去衡量农村的发展状况显然不够全面。
  
  5、国家政策的落实审计困难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将出台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农村也将越来越多的接收到上级拨付的重要专项资金。在目标管理下,上级指示是村居领导干部贯彻经济方针的依据。然而,在国家经济政策的落实过程中可能存在下列问题:首先,国家的经济方针属于宏观层次的目标任务,并不一定适合每个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其次,村居领导干部如何理解上级指示,以及采用何种方法贯彻实施都各有不同。最后,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问题,加之存在的农村资金监管上的漏洞,可能导致重大专项资金的流失。因此,在审计工作中,如何正确看待村居领导干部在制度化的指示下开展因地适宜的工作以及工作成果,如何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影响,是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难题。
  
  6、审计标准模糊
  
  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独有的一种审计类型,而村居经济责任审计又是近几年刚刚起步,地区之间审计经验的交流较少。与此同时,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明确、系统的评价标准,在开展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只能利用职业判断对村居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主观评价。因此,当前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经验匮乏,审计标准模糊是审计人员面临的问题。
  
  7、审计结果运用不到位
  
  在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后期,归纳提炼审计意见时,由于缺乏明确的评价标准,得出的审计结论多是笼统地对经济责任的定性。而缺乏定量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就会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很难与村居干部的升迁及绩效考核挂钩。与此同时,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不透明性意味着广大村民无法对村居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这都违背了村居经济责任的基本动因。由此可以看出,针对现有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还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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