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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招投标制度的完善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7-01-04 共3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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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审计招投标制度的完善

  上文之中我们阐释了在中国施行审计招投标制度的近 10 年来,其出现了一些问题。诚然在一个国家开始一种新的制度时,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探索期,这十年正是中国在审计招投标制度上的探索时期,出现问题是必然的,重点是我们不应惧怕问题,而是要正视问题,出现了问题,才能使得我们发现其中需要改进的部分,也可以使得审计招投标制度更加符合中国政治和经济情况,促进审计市场向更好的方向发展。那么,在本章节之中我们就结合上一章提出的相关问题来探索审计招投标制度的完善。

  6.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其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详细的告诉社会大众,其行为那些是允许的,那些是禁止的,那些事可以做,而那些事做了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究竟要承担什么后果等。同时,法律具有强制性,这个特性使得政府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社会的和平,处罚在社会之中有违道德和人性的个人,使社会大众生活更加安稳。纵观以上论述,法律的宗旨,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就是维护秩序。

  在审计招投标的过程之中,各方遵循的是我国在 1995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2006 年财政部颁布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这两部行为规范都有可以加强的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要服务于工程建筑行业,其法律条款也主要针对在工程招投标,和审计招投标有些许脱节,另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专门以审计招投标为背景,但是其在内容上不是非常详细,特别是在处罚制度方面相对薄弱。所以我们要完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使得其成为一个真正以审计招投标为背景,应用性强,明确各个参与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处罚条例的法律法规,让参与招投标的被审计企业和注册会计师都能够应用该法律规范来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规范审计招投标向更加良好的方向发展。

  6.2 成立专业的审计招投标代理机构。

  鉴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中提到的,负责判断此次招投标工作最终中标者的评标委员会是有招标方建立的,其可能产生的问题是评标委员会可能受制于招标单位的领导,以致于在审计招投标的过程中无法做出公正的评价这一问题,我们拟采用成立专业的审计招投标代理机构负责各个企业的审计招投标事物来解决,独立的专业代理机构可以建立一个评标专家数据库,在数据库中记录各个注册会计师或者行业专家擅长的领域,利用指派或者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评标委员会从申请竞标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选出两至三个优秀事务所,上报给招标方,同时提交对于相关投标方的意见说明情况,供被审计企业从中选择。首先,独立的审计招投标机构可以尽量摆脱企业管理层的控制,其可以聘任在审计行业有充足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或行业专家来负责招投标事物,这也就使得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可以独立公正的对各个会计师事务所的方案进行评价,减少了企业高层通过上下级关系来对评标结果施压的可能性。同时,专业的代理机构也可以提高审计招投标的效率,保证资源的合理运用,保证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专业性,减少盲目性,减少不正当的竞争,维护行业道德。同时,统一的数据库也可以加强对于负责招投标的专业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的分类与管理,减少串标行为的发生。

  6.3 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

  规范审计招投标行业,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其行业的监管和自律。审计具有其行业也属性,其质量很难像工程建筑行业一样可以给人直观的概念,他们大多是有专业性的,需要注册会计师或者有相关从业经验的人判断,社会大众很难在公布的审计报告中发现其存在的质量问题,而审计报告的质量正是反应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了招标合同有力的证据,所以,加强行业的监管和自律非常重要。首先,政府部门应该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中明确具体负责监督的部门和方式,以抽查的形式,派出相关专业人员进入中标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的审计项目的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其发现的问题当场予以纠正,情节严重者上报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其次,在每年年终可以对该年度所有以招投标方式承揽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抽查,检查其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否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有无串标等行为的出现,其是否执行了充足的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的质量能否保证,招标方和投标方是否履行了中标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等情况。

  同样的,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大力发展行业自律非常重要。我们可以通过定期的宣传画报或者讲座的方式,像注册会计师普及行业自律的重要性,提醒他们遵守审计的职业道德是发展审计商业,维持行业声誉最重要的一种方法。

  最后,我们还可以提倡建立在审计行业建立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所谓职业责任保险制度,主要指专业技术人员例如注册会计师在从事专业性的技术工作时,因其疏忽过错使得合同另一方或第三者的人身和财产受到相应损失所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对象的责任性险种。对于其承包的职业技术集体来说,是指在某一专业技术方面从事相关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因其在专业上的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风险,他是该险种的本质和发展基础。在审计市场中的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其承保的是因因被保险的注册会计师及其团队成员或者前任的注册会计师及其团队,因违反会计和审计的职业道德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而造成承保人遭受到相应的经济损失部分,但不包括身体伤害、死亡及实质财产的损毁。推进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可以很好的保证招标方的经济利益,避免在会计师事务所的过失造成的经济利益损失的案件中,招标方虽然胜诉却因为事务所的经济实力有限而无法得到胜诉款的问题,提高了审计招投标的门槛,避免了会计师事务所应用"广撒网"的策略造成的资源浪费,保证了投标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避免其在时间成本上的消耗带来的负面影响。

  6.4 建立统一的数据库。

  在审计招投标的过程中,评标标准有诸如相关工作经验、职业道德记录和质量控制水平、商务响应程度等等方面,那么究竟如何来量化这些指标呢?本文拟运用一个全国性质的数据库,来记录会计师事务所的各项指标,例如职业能力,审计质量等等。首先这个数据库需要由国家一级的权威机构或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建立并管辖,将每年政府部门对审计项目的现场抽查,年终抽查的情况录入到数据库中,对涉及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指标进行评判,这样经过一定的积累,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个包含绝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能力、质量控制情况、职业道德情况的综合数据库,数据库中的数据根据每一次抽查的情况进行实时更新,这也就可以给每一次审计招投标的评标标准以量化的可能,其职业水平等等指标也就不在难以估计和评价,同时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提高审计质量等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政府部门对于优秀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给予奖励,对于问题会计师事务所给予处罚。另一方面,审计质量的量化衡量大大削弱了在招投标过程中价格对于中标结果的影响力,使得审计招投标制度和审计行业都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

  6.5 设置控制价。

  在审计招投标制度的完善之中,我们应充分考虑的一点就是如何避免会计师事务所的用明显低于其他竞争者的报价来获得审计业务的现象,这种情况如果蔓延开来就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高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无法得到审计业务从而开始衰退,而低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会因为其价格优势充斥于市场之中。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效仿工程招标,在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之中,招标方会委托专业的工程造价人员对本次招标的工程进行评估,计算出控制价,规定各个投标方的投标价格必须在控制价的正负百分之三到五之间,如果超出这个范围则取消投标方的投标资格。同样在审计招投标的过程之中我们也可以参展工程招投标,由独立的第三方专业代理机构计算出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本次审计业务可能的花费情况,确定控制价,然后制定出适当的差异范围,当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出报价不在这个范围内时,可以取消其本次投标的资格。这很好的避免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低价竞争,也避免了高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对于价格的垄断,保证了行业价格的良性发展。

  6.6 细化评标标准。

  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中已经提出了关于评标内容及其权重的参考表,表中涉及投标事务所的工作方案、人员配备、相关工作经验、职业道德记录和质量控制水平、商务响应程度、报价等方面,合理确定评审内容、设定评审标准、设计各项评审内容及其相应的权重⑥,但本人认为其标准还不都细化。个人认为可以更加详细的列出各个项目的得分标准,例如对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相似审计工作经验,是否具有多个注册会计师资格,是否具有高级职称,是否审计过省级以上的重点项目,审计方案是否包括了审计目标、范围、策略、工作进度、人员分工等内容,其审计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审计质量是否可以得到保证,是否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审计时间是否可以符合企业要求等规定每一项的加分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因审计质量不合格被处罚,是否存在和被审计单位之间的法律诉讼等规定减分额度,从而细化评标的标准,使其得到更好的执行。

  总结:

  根据全文对于审计招投标制度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目前我国的审计招投标制度的应用还处在起步阶段,其可能会出现许多问题,但是我们不应惧怕问题,任何一项新的制度融入到一个国家都需要一个漫长的探索冲程,在该过程之中,我们会逐步的发现其在实际应用之中所呈现的弊端,对于审计招投标制度出现的问题我们应尝试着去改变去解决,使得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中能发挥重要的积极的作用,将审计市场带向更加良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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