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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法律问题探讨
【绪论】发展区域循环经济的法律保障制度探析绪论
【第一章】区域循环经济基本理论
【第二章】区域循环经济法制理论基础
【第三章】区域循环经济法制发展现状分析
【第四章】促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制保障措施
【结语/参考文献】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立法完善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摘 要
随着循环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和各级政府、企业及社会的积极响应,循环经济在区域层面的实践措施已变得深入具体。区域循环经济逐渐成为一种新的、可持续发展的微观经济模式。我国区域循环经济已经取得一定效果。但是,法制保障的不完善使得区域循环经济难以有效推进。严格、明确的法律制度能提升社会主体执法、司法水平,能塑造法律的权威,更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因此,从法律与制度层面研究区域循环经济发展十分必要。
文章首先介绍了区域循环经济基本概念,然后从循环经济的概念与理论,分析了我国区域循环经济概念和发展的价值、发展原则。在此基础上,从法理学与法经济学角度分析区域循环经济法制理论,得出区域循环经济法制理论与法理学基础理论要求高度一致,区域循环经济法制的立法目的与其法律价值是统一的。
在此基础上,为探究和分析我国区域循环经济法制现状与问题,文章通过对比分析国内外的区域循环经济实践及其立法情况进行,得出以下结论:我国区域循环经济法制立法不完善,法律体系尚未建立和缺乏可操作性,且相应的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严重滞后。因此,为促进区域循环经济有效发展,我国应采取针对性的法制保障措施。首先,应在宪法层面、基本法层面、专项法层面体现区域循环经济法制理念。其次,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确保区域循环经济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
关键词:区域循环经济,区域循环经济法制,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