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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因素与提升路径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7-23 共4192字
摘要

  一、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状况

  2014年的12月10日到12月30日,东北电力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研室对在校大学生进行了“大学生的法制观念”状况的调查活动,共印发400份调查问卷。问卷内容围绕“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展开,对大学生法律知识的许多方面都有所涉及,参与调查的学生有400人。在调查的学生中,大一到大四每个年级的人数都占总人数的1/4.这些学生都学习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都接受了或长或短的大学教育。

  从问卷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大学生缺乏一定的法律知识。在调查中,认为自己掌握了一定法律知识的学生占21%,70%的学生认为自己法律知识欠缺。75%的学生认为应该多学习些法律知识,9%的学生认为无所谓。在实际生活中,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不高,如“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会不会约定违约金”,选择一定会约定的占21%,根本没想过的人占42%,相当一部分选择了想想而已,这说明大学生不知道怎样做才是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没有完善的法律意识。当被问到“你的权益受到侵害该怎么办”时,选择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同学占69%,这显示大学生还是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但72%的同学表示不知如何保护。被问到“你法律方面的知识主要从哪里获得的”,38%的学生回答是来自学校教育,回答来源于电视和网络的学生占40%,22%的学生说受家庭及其他影响。这表明学校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对实现学生法制教育预期目标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好,不能满足一大部分学生的需求。

  对于引起法律意识淡薄的缘由,46%的学生认为主要是社会的不良风气,而认为是学校的法律教育课程和活动存在一定的问题的学生占42%.

  调查结果表明,大学生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法盲,他们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但没有真正把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大学生的法制意识不强,没领悟现代法治精神,仍停留在法律是统治工具的传统层面上,没认识到现代法治是以保障人权为核心,以民主为基础,对法的信任程度不高。存在感性守法、被动守法的问题,大学生中相当一部分对法律的认识还停留在感性阶段,如一提到宪法都能想到是根本大法,但根本在哪里说不清楚;认为只要自己不杀人、抢劫、放火,就不违法,不需学法。其实大学四年,除去社会环境对大学生的影响,学生也不断地在接受法制方面的教育。包括被动的,如高校开设的法律基础课程,也包括主动的,如听讲座,但法制教育的实际运作和法制教育目标的实现程度相差有点远。

  二、影响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因素

  1.教材内容存在缺陷,课程内容设置不合理
  
  目前,大学生进入大学学习的第一门政治课就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生的法治理念教育在课堂上近九年来主要就是通过这门课完成的,教材是全国统编的。许多大学生延续了高中学习政治课的方式,书上有什么就认为该学什么。而现行教材虽然是第五次修订后的,包含着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但在法律部分知识的编排上还存在缺陷。这门课程教材上的内容包括绪论在内一共有八个部分,而法律基础只有不到三部分。在这不到三部分的内容中,又专门开设了一章“遵守行为规范,锤炼高尚品格”,力图把道德和法律两部分糅合在一起,追求二者的统一,殊不知却破坏了法律的体系。要增强法律意识,首先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可两章法律部分主要讲的是法理,实体法和程序法一带而过。
  
  “基础课”教材中编排的法律知识覆盖面较广,由于章节有限,深度不够。除了法理部分外,每个部门法,还有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只表述为几个段落,而且书中无任何案例对相应法理进行释疑,不利于学生掌握法律精神的精华,教材中的法律基础内容难以保证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2.学法的动力不足,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大学生自身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和素养。“90后”大学生是在激烈竞争的环境中成长的,他们特别在意利益的马上取得,在信息需求方面表现出比较明显的实用性和功利性。向大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对于养成学生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习惯极其重要。但是,这种作用不会立竿见影,不能在短期内让学生看到益处,因此很多学生参与法制教育活动的兴致不高。再加上在课堂上讲授到法律部分时,学校要对某些科目进行期末考核了,很多学生把复习题带到法律的课堂上,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即将考试的学科上。

  3.教育的重视程度整体较低,削弱了法治理念教育的力度。长期以来,高校尤其是理工科院校在教学中更多地关注专业知识教育,关注学生群体的稳定和专业、就业方面的内容,明显向专业课倾斜。

  对法治理念教育常常是“嘴上说是多重要,而行动上是真次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授课任务按规定应是56学时完成,但很多学校为专业课缩减思政课,最后留给法律部分只有十几个课时。这门课程是将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合并在一起,这就要求教师既要精通思想道德教育理论,又要懂得法律基础知识,因此需要对教师进行培训。一些学校不能保障教师进行进修,再加上课时被随意缩减,教师根本无法在仅有的十几个课时内完成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只能讲解部分知识,课堂辩论、模拟法庭等教学方法无法充分展开,视频等教学手段没有时间利用,不能形成有一定深度的、完整的教学体系,无法给人以智慧的启迪,法制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

  4.社会不良现象和风气影响大学生对法律的正确认识。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引人思考。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败现象对大学生影响很大。被调查的大学生中,90%认为物质利益诱惑和侥幸心理是执法者丧失公正的主要因素。对执法机关的信任程度只是一般信任。很多大学生认为权力比法律更有用,法律是权和钱拥有者的工具,表示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不会去既费时又费利地争取利益,会选择沉默,因为他们对“法院做出公正判决缺乏信心”,这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越来越淡。这种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会严重影响法律信仰的确立,进而降低学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三、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的路径

  1.优化课程建设,合理讲授法律方面的内容

  法律基础部分课程设置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既包括法律常识,也包括法律理念,进而提高法律意识。这就要求必须学习相应的具体的法律知识,同时要掌握一定的法治理念。对内容设置不太合理、重法理而轻知识的教材可以科学地对内容做出取舍。思想道德方面的授课减少一部分课时,第七章“遵守行为规范,锤炼高尚品格”中有关道德部分的内容可略去;法律部分适当增加些课时,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都要讲;法理部分的内容可以适当压缩,如合同法要加上,民法、刑法的内容要适当扩充。另外,教材对程序法仅仅是提到而已,在授课时一些重要内容必须加上,力争以有限的篇幅追求最大的教育实效。学校应鼓励教师多开设法律方面的公选课,逐步培养出具有较高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2.抓好课堂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课程内容确定后的任务就是抓好课堂教育。在课堂教育中,教师是主导者。教师的综合素质状况直接决定课堂教学的实效性。在课堂教育中,教师不仅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方法和手段,而且要全方位、由内而外地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法律是专业性很强的学科,要培养合格的大学生,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除了具备综合素质外,必须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法律应用能力。教师要经常关注我国的法治进程,无论是热点案例还是立法变动,都应该及时消化吸收,为课堂教学补充新鲜的血液。通过进修、自学等多种方式在掌握技能和丰富专业知识方面不断提升自己。

  3.加强渗透教育,营造法治氛围。首先,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学校开设的各门学科的教学中。“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担负着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任务,直接围绕法律知识、法律理论而展开,内容比较系统、集中,但授课时数却受限制。而其他学科在完成自己专业教育工作的同时,也应发挥余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与法制教育课不同的是,其他学科只能进行渗透性教育,法制内容不系统,有些分散,但却经常在不知不觉中把作用体现出来。学校应积极鼓励各个学科教师努力探索教材中所包含的法治精神,在各门学科的教学中都渗透法制教育,使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增强法制意识。其次,渗透到校园环境氛围中。校园环境氛围是培育法制意识的有效阵地。高校的法治环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树立产生积极的影响。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动要有严明的制度,严格按制度行事。要形成完善的管理规范体系,制定合理合法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创建公平正义的环境,以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学校事务公开制度。最后,渗透到校园传媒载体中,充分发挥校园传媒的力量。对大学生进行法治理念教育、法治意识培养的一个重要战场就是校园传媒。在一些大学,校园广播、校园报刊和网页传播的内容不是领导参加会议就是领导发表讲话的报道,在许多学生看来已经变得可有可无。很多学校都建立了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网站,但大都更新速度慢,形式单一,点击率不高,产生不了很好的效果。宣传法治理念,要改变这种状况,充分发挥校园媒体的渗透作用,多介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最新理论成果,不断更新法律案例,开展法治实践中典型案例的讨论活动等。调查问卷中,对于“十八大前后你对法律的信任有没有发生变化”这个问题,82%的学生回答有变化,十八大后更相信法律了。宣传法治理念,要有效利用校报、宣传条幅、校园广播等阵地,多播放体现“执法为民”“公平正义”题材的正能量作品,反腐倡廉的成果要让学生及时看到,通过感受社会风气的好转,增强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

  4.重视体验教育,感受身临其境。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关键是在教育内容与学生的实际需要之间产生共鸣,从而促使内化过程的产生,这也是法制教育操作的难点。在实践中,学生可通过体验、组织、设计、安排活动,开展法治事件讨论或辩论、模拟法庭、小品表演、有奖问答、知识竞赛等活动来提高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通过庆祝节日,如“十二月四日”以前叫法制宣传日,从2014年开始被称为宪法日,通过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模范人物或者先进集体进行座谈、旁听司法公审大会、聘请律师、法官、法律专家作报告,通过参观监狱等直观形象的形式,使学生接受法律法规潜移默化的熏陶。有意识地寻找适合学生特点的体验教育载体,体验教育内容与学生实际需要产生的共鸣,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这是法制教育实效性的根本体现。

  参考文献:
  [1]魏胜强。论新形势下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创新[J].行政与法,2013(2)。
  [2]杨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探究--以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法律部分教学为中心[J].高教论坛,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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