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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治理机制在公司法中的改进意义和完善路径

来源:法制博览 作者:钟君安.
发布于:2021-07-28 共3224字

  摘    要: 公司管理机制改革视域下,股东治理机制相应优化,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法实用价值,并促进公司经济、市场经济良性运作。本文在股东治理机制介绍的基础上,客观分析公司法中股东治理机制改进的必要性,并针对性提出机制完善路径,旨在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 :     公司法;股东;治理机制;

  近年来,公司法在经济法律制度中的重要性逐渐突显,尤其是在股东治理机制完善中,公司法起到指导作用和支撑作用。为确保公司常态化运转,势必要建立健全股东机制,确保股东权益合理配置,从而助力于经济政策改革。本文围绕公司法中的股东治理机制深入探究,其现实性意义十分显着。

  一、公司法中股东治理机制概述

  股东作为公司出资者和持有者,管理者作为公司运营者,双方均为公司建设与发展助力,但实际管理期间存在一定矛盾,常因利益分配不当而引起内部混乱,不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1]。股东治理权利往往体现在两方面,分别是重大决策参与权和股权转让权。新公司法中股东治理机制得以改进,意味着增加了公司内部的和谐度,这为公司常态运营与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股东治理机制在公司法中的改进意义和完善路径
 

  二、公司法中股东治理机制改进的必要性

  (一)常见阻力

  市场经济背景下,此项机制改进工作取得实质性进步,但在实践运用中仍存在些许不足,导致市场经济发展举步维艰。本文从三方面分析不足之处,具体如下:

  第一方面,法律法规内容的调整过于频繁。并不是过快更新法律法规,就能为公司法提供法律保障,因为法律法规更新节奏要与公司资源配置实践相匹配,如果二者脱节,那么反而会增加公司建设阻力,难以更好地迎合市场发展趋势,严重情况下会加速公司衰败进程。实际上,我国公司类型较多,并且公司的发展模式存在差异,一味加快法律法规步伐,则股东治理机制运用效果将适得其反[2]。

  第二方面,公司法实效性较差。公司法调整工作流于形式,这无疑会在经营管理和利益配置等环节出现分歧,极易错失投资的最佳机会,最终股东合法利益难以得到保障。长此以往,公司面临破产的概率较高,极易对市场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第三方面,综合人才数量短缺。公司现有的员工普遍存在业务能力低、综合素质低等现象,这是影响公司法有效运用的重要因素,也是股东与经营者矛盾激化的诱因。如果人才培养工作低效开展,那么公司的整体发展会很快陷入困境,并且公司法的实效性难以全面显现。

  (二)现实意义

  股东治理机制适时创新,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力水平,为公司经济发展注入内动力。立法过程中,围绕资产利益制定关联度较高的法律制度,尽最大可能维护股东利益,将经济风险有效排除。除此之外,适应新时期公司法发展需要,当股东治理工作常态化进行,那么内部治理制度相应优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可协调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同时,能够从整体上提高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

  三、完善公司法中股东治理机制的有效路径

  股东治理机制完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此项工作能否顺利推进,这需要政府部门、公司协同协作,将此项机制的实践作用全面发挥。下面主要从政府方面、公司方面制定可行性策略,确保机制优化环节的阻力被及时清除。

  (一)政府方面的措施

  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经济的稳定性对社会经济效益产生直接影响,所以,政府在公司经济效益激发、经济利益配置中要积极参与、正确指导。具体来说,政府的相关人员关注公司法的变化,即结合市场经济、公司内在发展需求,适当把控法律法规更新节奏,尽可能与公司发展状况相匹配,否则,会影响法律法规实效性[3]。一般来说,适当减少法律法规(经济法或公司法等)的调整频率,调整过程中,秉持股东治理机制长效运用原则,否则,会弱化法律法规实践价值,难以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发展。据成功经验可知,新法律法规在原本法律法规基础上适当改动,改动的适宜周期是一年。内容变更的过程中,务必树立全局意识,从多角度、多层面考虑影响因素,使负面影响最小化。具体来说,法律法规改动期间预测我国经济发展趋势,并兼顾社会发展水平,使调整后的法律法规增强实效性,真正为我国各类型公司稳健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即便公司运营与管理环节遇到问题,仍能参照政策合规化处理,针对违规违法行为予以警示,避免类似现象重复出现,真正净化公司内部环境,为股东、经营者创设良好的工作氛围。

  事实上,我国在公司法完善方面的经验较少,股东治理机制的调整往往流于形式,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那么公司法的实施效果很难达到预期,并且会对公司管理机制改革产生不可逾越的阻力。在此期间,我国应主动向发达国家借鉴公司内部法律机制改进经验,立足国内公司实际情况,针对性借鉴可用之处,尽可能弥补短板,使公司法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大幅提高,且股东治理机制日益完善化。需注意的是,这一过程中不可盲目效仿,否则,会失去国内公司特色及竞争优势。政府部门在公司创新式发展环节大力支持,尽可能多地提供平台,使股东治理机制的更新活动持续进行,最终能够缩小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经济水平间的差距。

  (二)公司方面的措施

  调整公司法中股东治理机制时,从公司实际情况入手,动态了解股东、经营者的利益需求,适当调整公司法内容,改进股东治理机制,针对股东的不当行为及时约束和制止,避免影响公司内部结构的稳定性。公司业务工作、管理工作推进时,不可凭借经验主观执行,而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要求,有序规范工作行为,高效完成工作任务。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要想提高公司法实用性,定要以国家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参照,基于实际需求进一步细化法律内容、提高政策标准,从而更好地规范实践行为,扞卫公司法的权威性。公司法改革的过程中,务必以公司经济效益为核心,将公司股东、经营者风险及时排除,若不然,会增加公司发展阻力。简言之,立足公司资源、动态把握国家改革节奏,据此调整相关法律法规,并优化股东治理机制,使公司经营实践、管理实践符合法律法规的改革要求。

  公司法中股东治理机制的改动和运用主体是员工,然而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直接影响该机制的实践应用效果,进而关乎公司法实效性,直接影响公司综合效益和良好形象[4]。由此可见,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的生命力,也是公司竞争力提高的关键。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需要注重优秀人才的选拔与培训,通过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来为人才团队注入新鲜血液,一般来说,公司与高校保持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根据岗位人才需求向专业学生提供实习机会,从实习生中择优留用,这既能解决学生的就业问题,又能省去公司纳贤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培训过程中,公司外聘优秀讲师,并调整培训制度,以此丰富培训对象的知识储备和岗位实践技能,使其出色胜任岗位工作,为常态经济、高效管理贡献绵薄之力。为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其在公司的股东治理环节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可实施奖惩激励制度,并适当提高员工福利待遇,以此激发员工从业积极性,并强化员工的工作责任感,真正为公司建设与发展储备人力资源。培训过程中,集中精力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并培养理论与实践兼备的人才,促进我国法律建设以及企业发展。此外,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才能够为法律法规在公司的有效实践提出新思路、新方法,使公司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健康发展,最终公司经济、社会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综上所述,公司法完善工作稳步进行,同时,股东治理机制随之完善,这对公司管理制度改革起到推动作用,并且社会经济水平会逐渐提高。然而公司法中股东治理机制的调整不能一蹴而就,这需要政府、公司携手共建,在合力作用下大大提高股东治理机制实用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注入内动力,推动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迈向新台阶。

  参考文献

  [1]孙昭欣论《公司法》中的股东治理机制[J]职工法律天地, 2018(8):9.
  [2]王雪浅析公司法中的股东治理机制[J].法制博览。2017(20):.250.
  [3]廖井水浅谈公司法中的股东治理机制[J]楚天法治, 2019(9):140-141.
  [4]宋姝.公司法修改对股东积极主义的回应一以中小股东监督大股东掏空行为为视角[J].社会科学家 , 2020(4):105-109.

作者单位:广东日升律师事务所
原文出处:钟君安.公司法中的股东治理机制[J].法制博览,2021(18):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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