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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研究绪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4-10 共35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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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中国民间金融的规范化问题探究
  【第一章】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研究绪论
  【第二章】我国民间金融存在与发展的理论基础
  【第三章】我国民间金融的产生原因与问题分析
  【第四章】日本和台湾民间金融管理的经验借鉴及启示
  【第五章】我国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的路径
  【结论/参考文献】我国民间金融规范制度构建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1 章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民间金融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但一直都扮演着不太光彩的角色,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民营经济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产生了对经营资金的巨大需求,而正规金融在这个市场上的缺位为我国民间金融的迅速崛起提供了机会。在这种背景下,我国民间金融快速的发展起来,并呈现出多种形式。然而,随着民间金融在我国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民间金融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制约了我国民间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在理论界,民间金融的理论研究也滞后于其发展的现实进程。主要原因是: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民间金融没有生存的环境,也没有发展的必要,理论界也没必要对民间金融做理论分析;在经济转轨时期,民间金融仍"游离"于法律之外,也难以得到政府的支持;只有在党的十五大后,政府对民间金融的态度才明朗起来,发展成熟的民间金融也逐渐从地下转到地上。这时候,很多学者开始将目光转向民间金融的研究,民间金融的相关理论文献也开始多起来。现阶段,民间金融的负面影响也来越突出,且由于民间金融的重要作用,对民间金融的发展思路研究也就显得很迫切。本文在对民间金融基本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通过对民间金融发展与生存环境的分析,并对民间金融正规化的途径进行了具体的说明。

  1.2 研究的意义

  目前,我国民间金融的总体规模十分庞大,在我国经济中产生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在为民营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规模庞大的体制外资金也对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产生了消极的影响,由于民间金融的资金处于政府的监管以外,一些民间金融机构过度的投机行为很容易引起民间金融区域性的恶性竞争,并引发区域性的金融危机。对民间金融风险的把控以及经营规范化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从我国现实的国情看,我国民间金融发展历史悠久、样式繁多,具有深厚的文化,然而,由于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统制的金融体制,我国民间金融的演变进程被打断了。改革开放以后,新孕育出来的民间金融仍然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而其规范化的发展也值得研究。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1.3.1 国外研究现状

  斯蒂格利茨和威斯(1981)通过研究证明了银行在信息不对称下的情况下,会出现逆向选择,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一些具有较高风险的借款者愿意向银行支付较高的利率,而随着这部分高风险借款者进入信贷市场,银行所面临的贷款回收风险也越来越高,银行为了弥补这种风险必然就会提高利率,这会导致低风险的借款者离开这个市场,从而使银行面临更高的平均风险。这种逆向选择的存在会使银行将利率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以吸引风险较小的借款者,同时加强对高风险借款者的甄别,这就使得有较高风险的中小企业即使愿意付出较高利率也难以从正规银行获得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拥有比较信息优势的民间金融就应运而生。

  国外学者对我国国内民间金融的研究相对较少,Kelle Tsai(2001)在研究惠安、长乐、温州和郑州这四个地方的民间金融后得出结论:我国温州市的民间金融之所以发达是因为政府在对待温州民间金融上有支持的态度,改革开放以后,温州地方政府又较早的采取措施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他认为政府在民间金融的发展上起着很重要的作用。Anders Isaksson(2002)指出,在政府采取金融抑制的情况下,市场会自发的产生民间金融。在金融抑制的政策下,政府会用利率限制、信贷限额等措施将有限的金融投向体制内企业,这种信贷歧视导致了民间金融的产生。

  此外,也有一些国外学者对我国的民间金融并没有做过直接的研究,但他们对发展中国家民间金融持有浓厚的兴趣。Besley 等国外学者(1993)通过理论的分析,描述了 ROSCA 的作用,最终的分析说明了 ROSCA 对提高社员福利有很大的帮助,这对民间金融研究者是一个极大的鼓舞。

  1.3.2 国内研究现状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我国学者开始了对民间金融的研究,研究的新成果不断涌现。朱德林、胡海鸥(1997)将在深入研究民间金融以后,将其区分为灰色金融和黑色金融,其中灰色金融并没有得到我国现有法律的支持,但是这种形式的金融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渐壮大,这种金融在未来达到一定条件后是可以取得正常运转的金融活动。而黑色金融根本就不能得到我国现有法律的支持,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会对我国经济的稳定构成威胁。这种对民间金融的区分摒弃了传统意义上将民间金融化为黑色金融的片面看法,为民间金融规范化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左柏云(2001)认为民间金融的存在与发展是相对官方正式金融而言的,这种看法基于正式金融而分析的。在他看来,只要是正式金融以外的金融活动,就是民间金融活动,不管它是合法的、不合法的甚至非法的,这一划分突出了民间金融脱离监管机构监管的特点。

  朱泽(2003)的观点是民间借贷就是地下金融,他在经过一系列的研究后,将民间金融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一是 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民间金融发展还处于弱小阶段,仅限于邻里、亲戚之间的借贷,民间金融在发展中经济目的性不强,组织化程度也不高;二是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到 90 年代中期,民间金融规模开始扩大,范围也向一些欠发达地区延伸;三是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国家加强了私人借贷的监管,很多资金开始流向正在兴起的股市、债市。改革开放以来,这三个阶段的民间金融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后,开始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总体来说,随着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民间金融的规模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

  崔百胜(2012)在分析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相互作用机制的过程中,建立了四部门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发现,在有消费者偏好的情况下,民间金融的发展会和正规金融形成一定的互补,这时,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的贷款利率以及规模大小呈同向变动;而政府在采取货币政策时,民间金融会与正规金融发生短时间的互补。在这种研究结果的支撑下,对民间金融的研究也会对正规金融产生积极的影响。

  总之,各个学者基于同角度的不同对民间金融进行了定义,但是他们的研究也有很多共同之处;从法律上来讲,民间金融"游离"与法律之外,处于"灰色"地带,很难得到我国现有法律的支持;从监管上来看,民间金融处于正式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从运作上来看,民间金融的正常部分对经济的发展有利,非正常部分对经济发展不利。

  国外专家重点分析了民间金融产生的原因,指出由于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等原因的存在,民间金融在市场上长期存在与发展着;而国内专家则重点对民间金融的基本概念进行了有效界定,这些理论为民间金融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然而,这些观点主要对民间金融的产生原因、概念界定进行研究,却没有对民间金融在现有环境下该如何发展做出明确的分析,因此,本文在对民间金融基本理论进行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对民间金融的规范化路径进行了研究与探索。

  1.4 论文的思路

  本文的基本思路如下:文章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绪论,首先分析了民间金融问题的提出背景,又阐明了研究民间金融的现实意义,随后又总结出国内外民间金融研究的现状,简要的说明了各个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民间金融的界定;第二章主要分析了我国民间金融存在与发展的理论依据,从理论上对民间金融的概念作了界定,随后又指出民间金融存在的几种组织形式,并从二元金融结构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等方面我国民间金融发展出现的必然性;第三章主要是分析的成长环境和问题,间接地指明了民间金融规范化的必要性。第四章主要分析了与我国大陆文化相近的日本、我国台湾地区在对待民间金融过程中的思路与方法,找出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的经验。第五章主要说明了我国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的方向与路径。

  1.5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1.5.1 研究方法

  1.文献调查法:翻阅和参考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和理论着作,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关于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的理论性和政策性资料。

  2.比较分析法:通过对日本、我国台湾地区在发展过程中对民间金融处理方式的对比,得出这些国家对待民间金融的一个共同点:将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民间金融向正规金融引导,并且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和提供足够的法律保护。

  3.规范分析法:本文在第二章我国民间金融存在与发展的理论依据中,以规范分析的方法分析了我国民间金融发展演变的方向,为我国民间金融规范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1.5.2 创新点

  目前,学者们对民间金融研究比较成熟的地方是民间金融产生的原因以及发展历程进行分析,而对民间金融规范化的方向与路径观点虽多,却很难形成统一的结论,而本文较详细的给出了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的具体路径,是对目前在民间金融规范化路径研究上的又一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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