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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军心理服务工作中的伦理问题与原则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8-12 共4348字
摘要

  军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无论是和平时期还是战争时期,军人都承受着比常人更大的身心压力。在新世纪和新阶段,我军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担负的使命任务以及部队内部的组织体制、兵员成分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官兵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明显增大,心理问题也随之增多。

  与此同时,与军队心理服务工作相关的伦理问题也日益凸显,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军队心理服务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因此,关注军队心理服务工作的伦理问题,构建相关伦理规范是推进军队心理服务工作的现实要求。

  1 我军心理服务工作的发展概述

  自我军成立至今,军队心理服务工作的开展从无到有、从依托思想政治工作到日趋独立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称为战争年代的萌芽期,这一阶段从 20 世纪初到 1949 年新中国成立。在这一时期,军队心理服务工作最主要的特点是将大量的心理服务工作包含于思想政治工作之中,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手段之一。第二阶段称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发展期,这一时期心理服务工作不仅在空军招飞工作、抗美援朝、中越边境战争等保卫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还开始关注敌军心理,通过采取有效的心理学方法涣散和瓦解敌军官兵的斗志。

  这些探索性工作的开展对军队心理服务工作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第三阶段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确立和成熟期,这一阶段有以下三个主要标志: ①军队心理服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得到确认。[2]②军队心理服务工作的基础理论研究取得丰硕成果。改革开放 30多年来,全军先后召开了 10 多次军事心理学学术研讨会,开展了 1000 多项军事心理学课题研究,出版了《军事心理学》《军人心理学》《教育训练心理学》《军人心理咨询与治疗》等大批专着、教材,军队心理服务工作的基础理论体系基本形成。③军队心理服务工作实践的迅速发展。目前,全军基本形成了以 700 余名心理卫生专业人员为中坚力量、以 2700 余名兼职心理医生为骨干的心理卫生人才队伍,累计培训业务骨干4000 余人次,2800 余人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初步缓解了部队心理卫生服务工作专业人才短缺、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2 我军心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伦理问题

  2. 1 部分心理服务工作人员能力不足,职业精神缺失

  首先,部分军队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对心理学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参差不齐,业务水平差异大。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基层部队的心理服务工作中。之所以产生这一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在基层部队心理服务工作中,缺乏对心理学知识系统、全面学习的政工干部、军事干部、卫勤干部和士官人员来承担心理疏导、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例如,杨莲珍[4]在对我军开展心理服务工作较早,队伍建设相对较好的武警北京总队和武警辽宁总队的 126 名心理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后发现以下问题: ①大部分心理服务工作人员的学历是大专( 65. 9%) 、本科( 23%) 和高中( 中专) ( 11.1%) 文化水平,没有硕士和博士学历。②参与调查的人员中无一人是专门学习心理学或精神病学专业的,他们中一半学习临床医学和护理专业,另一半则是学习军事指挥、部队管理或政治工作等专业。③近 90%的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工作经验不足两年,其心理学专业技能的学习也无从谈起。

  其次,军队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岗前培训时间短、内容少、部分工作人员独立操作能力差。2009 年全军心理服务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反映出军队领导对军队心理服务工作专业力量培养问题的重视程度,但是在培养数量和质量问题上缺乏平衡,这就造成了目前心理服务人员培训上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

  最后,个别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能切实落实上级政策。目前,虽然很多心理服务工作人员能真正认识到心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开始重视上级领导指示和文件要求,但是对心理服务工作的内涵、方法等认识不足。对于上级政策,不能做到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去落实,而仅限于参照其他单位模式,满足于做表面文章,往往开始时劲头较大,搞得轰轰烈烈,但在心理服务试点现场观摩和检查过后,工作也就偃旗息鼓,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5]

  2. 2 军队心理服务工作中保密意识不到位,隐私权易受侵犯

  保密的重要性在于,保密不仅是心理服务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基础,也是来访者与心理服务工作者建立良好信任关系的基石。[6]

  在军队,来访者对心理服务工作人员的保密工作常常提出质疑,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一些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常常以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方法来代替心理服务工作,不重视心理服务工作的保密原则。②有的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常常以上下级关系代替心理服务工作中平等的医患关系,这样一来一些来访者考虑到自己与心理服务工作人员之间的上下级关系,就很难敞开心扉,吐露心中的疑惑和问题。导致来访者与心理服务工作人员无法很好地沟通。[7]

  除此之外,当一些领导要求心理服务工作人员汇报来访者具体的心理咨询内容或心理测验结果时,如果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他们就违背了心理服务工作的保密原则,反之他们又违背了军人的职业道德规范,这事关作为一名军队心理服务工作人员有关双重忠诚的伦理问题。

  尽管保护每一位来访者的隐私不受侵犯是心理服务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但是隐私权的保护并不是毫无限制的,即保密受限。在军队心理服务工作中,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在面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来访者或身处特殊岗位的来访者时需要突破保密原则。例如,当来访者有自杀和杀人意念、认知功能受损和出现精神分裂症状时,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当来访者为飞行员、潜艇现役人员或核武器工作者等特殊职业人员时,如在心理服务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其有异常心理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 军队心理服务工作中应遵循的伦理守则

  3. 1 坚守职业操守,提升职业精神

  要想坚守职业操守,第一要坚守内心的底线。一个人只有内心强大到足以抵抗外界的诱惑,才能真正做到坚守职业操守。正如魏征《谏太宗十思疏》中所述: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对于一名军队心理服务工作人员而言,抵挡外界的诱惑,如个人政绩、名誉奖励等,就是要做到不以牺牲他人利益而获得个人利益的满足。第二要坚守行为的底线。坚守职业操守最终表现在行为上,无论在内心如何坚守职业操守,最终是否落实在实际行动中才是最重要的。因此,在心理服务工作中面对自己可能违反职业操守的问题上要学会说“不”、敢于说“不”.同时,作为一名军队心理服务工作者,应做到不断提升自身职业精神,不断内化自我职业角色、不断完善自我人格和修养,以此来练就强大的内心坚守职业操守、提升职业精神。第三要坚守职业技能的底线。心理服务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职业,因此确保工作中每一名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技能是坚守职业操守的重要体现。坚守职业技能的底线就是要坚守每名心理服务工作人员职业培养的学历背景及资格认证,规范岗前培训,加强在岗培训,同时增强朋辈教育的影响。只有对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严把关,才能更好地展示心理服务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

  3. 2 明确职业角色,减少隐性伤害

  邢军等人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心理服务工作人员面临的最多的三种伦理问题是: ①领导要求查看来访者的心理测验结果( 57. 5%) .②为领导的朋友或家人提供心理咨询( 37%) .③有来访者要求心理服务工作人 员 出 具 对 其 有 利 的 测 验 结 果 或 咨 询 结 果( 35.6%) .因此,明确职业角色的问题亟待解决。避免多重关系伦理问题的产生,首先要从明确军队心理服务工作人员的编制问题入手。就目前状况而言,军队心理服务工作者在军队中没有专门的编制,心理服务工作大都由兼职人员承担,因此应相应地扩大有关编制。其次,要明确心理服务工作人员的管理机制,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约束,很多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凭借个人主观想法来面对和解决多重关系引发的伦理问题,从而导致伦理关系变得更加复杂。《慎子·威德》篇中有“古者工不兼事,士不兼官。工不兼事则事省,事省则易驻; 士不兼官则职寡,职寡则易守。故士位可世,工事可常”.因此,只有明确职业角色,才能促进其自身职业生涯的良好发展。

  明确职业角色,不仅有利于心理服务工作人员与来访者避免因多重关系而引发的伦理问题,更重要的是对来访者做到了最大限度地保护,避免了心理服务中不必要的隐性伤害。因此,心理服务工作人员一方面要做到熟谙与工作相关的伦理道德要求,做到自我约束; 另一方面,来访者要从内心防范自我依赖心理的产生,在接受帮助的过程中做到符合人际关系道德规范的自我暗示。

  3. 3 增强保密意识,维护隐私权益

  增强保密意识是作为一个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是与来访者建立良好关系的基石,是维护来访者隐私权益的基本保证。因此应努力做到以下五点: ① 制定相关规范与指导手册,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②加强工作人员的伦理道德规范培训,不断内化和加深工作人员对保密意识的理解。③加强对心理服务工作的重视和认识,区分思想问题和心理问题,区别政治思想工作和心理服务工作,做好来访者心理问题的“守门人”.④不断完善心理咨询室、心理测验室和心理治疗室的配套设施,做到布置温馨、隔音私密。⑤对来访者心理档案的管理要善始善终,遵守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相关规定。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心理服务工作中越来越多的电子档案逐步取代了传统的纸质档案,虽然电子档案较纸质档案有诸多优点,但电子档案的存储、提取等工作环节容易出现纰漏,因此,电子档案工作人员重视并加强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实现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最后,要特别强调的是,来访者的隐私权受保护是有限的,因此,军队的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在与来访者建立服务关系的初始阶段要强调保密的局限性,使来访者明确自身隐私权限。

  综上所述,军队心理服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同时,随着军队心理服务工作的深入发展,相应的伦理问题还将继续显现。因此,积极运用伦理学的理论,特别是医学伦理学和心理伦理学的相关理论来思考问题、应对冲突和化解矛盾是军事心理伦理研究所面临的艰巨课题。

  〔参考文献〕

  [1] 张理义,姚高峰。 军事医学心理学研究现状与发展构想[J]. 解放军医学杂志,2011,36 ( 12) :1255 - 1258.

  [2] 刘婷。 我军心理服务工作发展与创新---军事心理学专家蒋一斌教授访谈录[J].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1,24( 6) :115 -120.

  [3] 张宝来。 军队心理服务专业人才能力素质探析[J]. 海军工程大学学报: 综合版,2013,10( 4) :52 - 55.

  [4] 杨莲珍。 部队心理服务机构建设问题的分析与对策[D]. 天津: 天津大学,2004.

  [5] 潘承法,崔艳杰,张玉涛。 基层部队开展心理卫生工作的现状与对策[J]. 人民军医,2011,54( 11) :1020 -1021.

  [6] [美]伊丽莎白·雷诺兹·维尔福。 心理咨询与治疗伦理[M]. 侯志瑾,译。 北京: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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