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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自杀的原因与预防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5-21 共4478字
摘要

  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数据显示,全球每年大约有100万人死于自杀,全球自杀率为14.5/10万左右。在我国,每年约有28.5万人死于自杀,其中自杀未遂者250万人,自杀已成为我国人口的第五大死因,在15岁至34岁的人群中,自杀是首位的死因。有统计表明,目前我国大学生的自杀率已经达到万分之四“.

  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年青的生命戛然而止,不仅给家庭带来巨大的悲伤,而且给学校带来不稳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研究大学生自杀的原因,探寻预防大学生自杀的对策,是每个高校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自杀的涵义界定与分类

  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认为:”自杀是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按自杀的动机,可分为利己性自杀、利他性自杀、宿命性自杀、失调性自杀四种类型:利己性自杀,由于个人失去社会的约束或联系,对所在的社会和集体漠不关心、孤独而选择自杀;利他性自杀,指在社会习俗或群体压力下,个体为追求某种目标而选择自杀;宿命性自杀,是指个人由于种种原因,受外界过分的控制,在感觉命运完全非自己可以控制的时候而选择自杀;失调性自杀,因个人与社会的固有关系遭到破坏,而选择自杀。

  按自杀行为(结果)的严重程度可分为:自杀已遂或成功自杀,自杀企图或自杀未遂自杀意念,指个体直接或间接的表达自己想要终止生命的意向。

  二、我国大学生自杀的原因分析

  我国大学生自杀是多方面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涉及个人的心理、生理及所处的家庭、学校、社会环境等。

  (一)学校的原因

  首先,过度重视专业教育。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造成大学生就业竞争愈加激烈,高校为培养”供需对口“的专业人才,特别强化专业教育,将大学生按统一的”规格“加工成统一的”教育产品“,使大学生掌握”何以为生“的技能,却没有告之大学生”为何而生“的答案,忽略了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忽视了大学生心灵的欲求。造成一些大学生智商高,情商低,孤僻、冷漠、自我、精神上无所寄托,一但出现应急事件,易发生自杀、伤人、伤害他类生命事件;其次,生命教育的缺失。现今的高校缺乏对大学生生命关怀的教育氛围,很少有高校设置专门的生命教育课程,生命教育一般由思想政治课的老师或辅导员通过《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大学生心理健康》等课程,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由于教师本身没有系统、全面、正确的生命教育知识,缺乏对生命道德价值观全面、正确认识,难以引导学生理解”生命是神圣的权利“,”珍爱生命更是至高无上的责任“.大学生对生命的价值与意义缺乏正确的认识与理解,不懂得珍惜生命与爱护生命,造成自杀事件时有发生;再次,心理咨询及自杀预防机构不健全。目前各高校虽然开展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预防大学生自杀活动,但是,并没有引起高校领导的高度重视。部分高校的领导认为,大多数学生心理是健康的,不需要进行心理咨询与心理测量,不需要团体辅导,只是少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有心理咨询的需求,因此,给一间房子、两把椅子,配备一、两位心理咨询人员,建立起一个心理咨询室即可。事实上,由于硬件设施、设备及经费投入太少,这样的心理咨询室远远不能满足新时期大学生对心理健康发展的需求。

  部分学校没有建立从上至下各层级联动的防控机制,学生工作由院(系)辅导员负责,有些院(系)有几百甚至几千名学生,只配有一、二名辅导员,而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心理等问题层出不穷,仅依靠一、二个辅导员难以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更难以预防自杀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社会的原因

  随着科技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种人生观、价值观相互碰撞。首先,社会上的贫富差距、腐败堕落、坑蒙诈骗以及激烈的社会竞争,使心理发育不成熟、社会阅历浅的大学生对生命感到困惑,失去自信心,产生无助、自卑、挫败感;其次,就业竞争的加剧,使一些大学生”毕业就等于失业“,工作难于寻觅,理想与现实的落差,使一些大学生陷入了精神迷惘,出现心理问题与心理障碍,成为大学生自杀的诱因;再次,近年来新闻媒体对悲观厌世情绪与自杀行为的细致描写和大肆渲染,不同程度上在大学生中产生模仿效应,大学生自杀死亡人数明显增长。

  (三)家庭的原因

  家庭环境与家长教养方式对子女性格养成产生很大的影响。首先,家长的溺爱。当代大学生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家庭环境优越,家长对子女过度的呵护与溺爱,对子女生活上的事全权包办,不注重对子女生存技能、抗挫折能力的培养与锻炼,更不懂得应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及健全人格的培养,造成子女依赖性强、意志薄弱、自私、自我,不懂得珍惜、感恩、尊重与回报。一遇到挫折,就选择极端方式,认为生命是自己的,选择自杀是自己个人的事情与别人无关;其次,家庭关系不融洽。父母离婚、与子女关系紧张,造成子女处于紧张不安、焦虑中,当压抑煎熬和焦虑的情绪量达到一定程度时,学生会选择自杀;再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贫困会导致学生产生自卑心理,当精神上与经济上的压力难以支撑,有的学生会选择放弃生命。

  (四)个人的原因

  有研究表明,自杀行为的发生是内因与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首先,性格与人格缺陷。一般性格内向、孤僻、自卑、偏激、自我中心、固执等的人,易放大事情的负面影响,喜欢从阴暗面看问题,情感脆弱、多疑、对社会及周边的人抱有敌意,或自我评价过高,或自我评价过低,情绪不稳定,易产生焦虑、恐惧与抑郁症,而抑郁症是引发自杀的第一诱因;其次,学习上的压力。随着高校的扩招,一些在中学成绩优秀出众的学生来到大学后,发现自己怎么努力,都达不到自己预订的目标,繁重的学习、科研任务加之自我优越感的消失,部分学生对自己产生了怀疑,出现迷茫,失去了生活的目标,出现自杀意念;一些学习功底较差的学生,学习跟不上,多门课程考试不及格,既感觉丢人,更怕受到退学处分,心情郁闷、焦虑,抑郁,最终导致自杀;再次,人际交往的压力。大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的模式和管理的模式与中学完全不同,尤其是新生难以适应生活变化,加之来自五湖四海的大学生,大多是家中的独生子女,习惯于”唯我独尊“,缺乏处理挫折与矛盾的能力,当恋爱失败、负性生活事件得不到及时处理时,易产生消极、悲观情绪,甚至走向极端。

  三、预防大学生自杀的对策

  (一)加强大学生成”人“教育

  首先,加强生命教育。高校教师要引导大学生充分认识到维持生命存在是每个人不可剥夺的权利。大学生不仅要思考”何以为生“,更要思考”为何而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以积极的态度看待人生,将个人的理想融入到社会的理想中去,不断自我成长、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绘出亮丽的人生,成为社会的有用之人;其次,开展爱与感恩教育。高校教师要引导大学生认识到我们每个人从小到大,饱受父母、亲人、老师、同学、社会、国家、民族、大自然给予的恩惠,我们的生命不仅属于自己,也属于家庭、社会和国家,我们的生命与他们息息相关,若轻视生命,将给家人、朋友带来无限的痛苦与哀伤,给国家带来损失,给社会留下遗憾。大学生要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热爱国家、热爱大自然,要知恩图报、感恩、施恩,经营好自己的人生,为他人和社会承担应有的责任,作出应有的贡献;再次,开展挫折教育。”人之于挫折,十之有八九“.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碰到困难与挫折。要教育大学生面对挫折要正确归因,调整好心态,要及时向人倾述。挫折可以磨练人的意志,”失败是成功之母“,通过战胜困难,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增长了才干,这样才能走向成熟,承担重任;最后,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态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生命质量。高校要将心理学的相关理论与基本概念、人的心理发展特征及异常表现、自我调适的基本知识等传授给大学生,增强大学生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危机预防意识,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获得积极快乐的人生。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生命观、价值观、挫折观、恋爱观,健全大学生人格。

  (二)创设和谐的社会环境

  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要建立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专门机构,为大学生创造安定有序的学习与生活环境、积极健康的心灵成长环境、健康和谐的舆论媒体与网络环境,关注大学生弱势群体、拓展大学生的就业空间,为大学生排忧解难。 同时,倡导社会各界及社区每位成员,开展和谐社会、和谐社区活动,让大学生积极参与助人为乐、爱心奉献、低碳环保、文艺、体育、健身等社会实践活动,健全大学生的心智,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三)组建温馨的家庭环境

  家庭是大学生们心灵的港湾。要提高家长的责任意识,优化教养方式,营造和谐、快乐的家庭氛围。家长要关注子女的心灵成长,不要给子女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要使子女在科学、正确的家庭教养中,形成积极乐观、理解包容、诚信谦让、尊老爱幼、自信勇敢等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全的人格。当子女出现心理异常现象马上与学校、同学联系,进行联合辅导,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社会支持。

  (四)健全大学生自杀预防机制

  首先,高校要成立以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学生工作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及各教学系为成员的大学生自杀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各高校应及时成立生命教育中心,由学校生命教育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性的各类大学生自杀预防活动,并指导各院(系)的大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工作;其次,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及办公经费,制定大学生心理咨询管理办法、制定心理健康咨询工作计划,开展全校性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排查活动以及数据的整理汇总,对大学生进行团体辅导;再次,成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大学生自杀预防工作联动机制。校级机构负责对院(系)、班级的大学生自杀预防工作的指导与培训,为有心理问题的大学生提供专业化的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院(系)级机构负责组织本院(系)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大学生生命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请生命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专家为学生进行生命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通过板报、橱窗等形式,向全院(系)学生普及生命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与技能,联系大学生自身的特点及生活事件,讨论心理健康、生命安全的热点与焦点问题,帮助大学生识别心理危机,有效自助、他助与求助,排解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与生命安全问题;班级的生命委员,负责对本班同学进行生命知识的宣传,对有心理问题的同学进行朋辈心理咨询,及时向上级机构反映本班同学中出现的心理问题、生命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最后,要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高校大学生生命教育教师队伍。生命教育中心要对多年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班主任以及辅导员进行专业培训,规范他们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安全教育的专业知识,丰富他们的专业技能,并融入到学科教育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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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朱彤。 大学生自杀预防及危机干预策略研究[D]. 淅江:浙江师范大学,2011:18.
  [3]张春妹,夏梦雅。 自杀成因的心理学理论研究[J]. 理论月刊,2012(12):163 -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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