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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地方政府角色研究——以C市为例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红燕
发布于:2023-03-20 共10743字

摘 要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的关键举措,对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决定性的作用,对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C市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许多成绩,也是出经验、出模式的地方,C市的今天,也许就是其他地区的明天,因此,研究C市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的基本做法,对于推动其他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现代政府治理理念出发,以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为标准,通过对C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现状考察,明晰地方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角色,展示“人民教育政府办”的义务教育新观念。

  关键词: 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 政府角色

The role of local government plays in balanced developing of compulsory education——in example of C city

Abstract

  Promote the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is a very important way toachieve a high level, high-quality universal compulsory education. And it plays a basic, guidingand decisive role in building life-long education system.In the same time ,it makes a good senseto promote social justice and build a harmonious society .

  Since reforming and opening up,C city has achieved many accomplishments in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It is also an experience and a mode place .What C cityhas is perhaps the future of the other place.Therefore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promote otherplaces'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by reaching the basic approach inadvancing the process of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about C city.Inthis paper,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inC city,the role that local government plays in promoting compulsory education can bedefined clearly.The paper is mean to show the new concept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which is“government-run People's Education”,which is at the basic of the concept of modern governanceand a compulsory education to a high quality standards.

  Key Words:Compulsory education;balanced development;the role of government

目 录

  1.前言

  2.基本概念

  2.1 义务教育

  2.2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3 地方政府

  2.4 政府角色

  3.C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概述

  3.1 C市义务教育发展现状

  3.2 C市政府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有效措施

  3.2.1 C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特征

  3.2.2 C市政府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具体做法

  4.从C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界定地方政府角色

  结 语

  参考文献

  1.前言

  我国从 1986 年开始实施的《义务教育法》,经过 20 多年的努力,已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2006 年新修订颁布施行的《义务教育法》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使我国义务教育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在基本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任务的基础上,当前基础教育的新任务是高水平高质量地实施义务教育,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为此,我国正在义务教育中实施四大战略举措,即“创新教育管理体制,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推进教育信息化过程,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搭界新的平台;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提供强大动力;落实义务教育新课程改革,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新的载体。”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实现高水平、高质量义务教育的关键,只有实现了均衡发展,才能确保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才能有效维护教育领域的社会公平。因此,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地方政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政府在实施高水平、高质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角色定位至关重要。

  《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这一体制安排强化了县级人民政府对义务教育的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地位,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高水平、高质量的义务教育过程中,正确界定县级人民政府的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级人民政府的管理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C市地处长三角地区,经济发达,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基础教育名列全国前矛,近年来,大力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显着,以C市为例,研究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中的政府角色,具有典型性、前瞻性和现实意义。

  2.基本概念

  2.1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规定全体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障的带有强制性质和规定年限的国民基本教育。义务教育是一种基本公共产品或称纯公共产品,具有重要的社会公益性,它可以保障国家对国民整体素质的基本要求,并使全体社会成员适应现代社会对人的基本要求,关系着国家的长远发展。义务教育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提供义务教育服务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2.2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所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指以教育公平为理论基础、以政府责任为主体、以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为原则、以建立公共财政为保障、以义务教育投入为重点的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义务教育差距的动态过程。

  从义务教育的本质要求出发,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一是义务教育入学权利和入学机会实现均等发展, 即适龄儿童受教育机会的均衡, 其中包括有能力就读的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都享有均衡的受教育机会, 这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社会前提;二是义务教育在区域间实现均衡发展, 即在省域之间、县域之间、乡域之间统筹规划,这是实现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 三是义务教育在城乡间实现均衡发展, 这是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 四是义务教育在学校之间实现均衡发展, 包括学校布局和规模均衡合理, 学校教育经费投入、设备设施、师资配备、生均教育资源、学生生源均衡等多方面, 这是实现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物质基础; 五是义务教育在学生间实现均衡发展, 包括校内各班级在设施、师资、生源、管理等方面的均衡, 这是实现群体间义务教育对象均衡发展的基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种科学合理的政策导向, 更是今后一段时期教育发展重要的战略指导思想之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最终目标, 就是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办好每一所学校, 教好每一个学生,让义务教育的对象、主体获得公平的机会。

  2.3 地方政府

  苏州大学博士生导师乔耀章教授认为“政府是由现实的少数人员组成的受一定传统、习惯、规范、法令、规章约束公共事务管理行为的制度化了的行使公共权力的组织机构体系。”[1]

  在我国,按照权力是否集中,政府可分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含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特别行政区)、地级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含自治旗)、县(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含民族乡人民政府)等组成了我国的政府组织体系。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研究的地方政府主要是指县级人民政府。

  2.4 政府角色

  “政府角色”就是政府在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是将政府人格化来定位其功能作用。它与政府的性质、地位、权力、功能、职能、任务等紧密相关,涉及政府的权力界限、功能范围、行为方式等诸多方面。不同的历史时期,对政府角色的要求将有所不同,但评判一个政府优秀与否的标准应该看它是否适应特定历史阶段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看它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中是否具有效能和效率[2]。

  从纵向来看政府角色,我们发现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政府角色经历了诸多根本性的变迁与转化,西方国家从自由主义政府论的“守夜人”角色,到凯恩斯主义政府论的“干预者”角色,再发展到新自由主义政府论的“经济人”角色;社会主义国家也经历了或正在经历着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中心人”角色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人”角色的转换。

  而从政府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来看,有所谓的“统治者”、“治理者”的角色划分;从政府在整个社会生活中作用的大小来看,有所谓的“全能政府”、“有限政府”之分;从公共管理学关于政府的作用方式来看,有所谓的“划桨者”、“掌舵者”之分,或“运动员”、“裁判员”之别;从政府在改革中的地位来讲,政府既是改革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同时又是改革的对象;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来讲,政府既是制度的供给者,又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推动者。如此等等,都是对政府角色的形象描绘。无论各国政府选择何种角色,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建构一个有效政府。

义务教育

  3.C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概述

  3.1 C市义务教育发展现状

  C市地处长三角前沿,以秀丽的山川景色、丰饶的物产资源享誉江南。苏嘉杭、沿江两条高速公路交叉过境,全市所有乡镇十分钟内均可进入高速公路,交通十分便捷。

  C市域总面积为 1264 平方公里,全市户籍总数 33.92 万户,人口 105.48 万,流动人口80 万,全市人口城镇化程度为 51.2%。现有 10 个镇,1 个尚湖虞山度假区,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各 1 个。

  作为有 3000 多年历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C市,自古崇文尚教,教育事业较为发达。C市于 1992 年实现“普九”,随后着手部署启动新一轮的教育改革和发展。1994 年3 月,省教委在C市召开“江苏省苏南地区教育现代化工程启动工作现场会”,当年下半年,C市制定下发了《C市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六年计划(1995─2000)》,并从 1995 年起正式逐步实施。2002 年,C市成功创建为“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市”。2006 年,结合C市实际,制定了《C市 “十一五”(2006~2010)教育发展规划》。同年 9 月,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现代化,召开了由市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参加的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现代教育名城,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掀起了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新一轮热潮。2006 年以来,又相继获得了“江苏省幼儿教育先进市”、“江苏省普及高中段教育先进市”、“江苏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市”、“江苏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市”等荣誉。

  2007 年,接受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评估组专家一致认为,C市教育现代化水平已经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全市共有规模建制小学 51 所,村小 17 所,初中 36 所,特殊教育学校 1 所。从 2007年初到 2008 年底,所有初中和规模建制小学全部通过了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学校验收,特殊教育学校通过了苏州市现代化特殊教育学校验收,所有村小通过了苏州市教育现代化村小验收,95%的村小成为苏州市示范村小,所有外来工子弟学校达到了苏州市合格外来工子弟学校办学标准。本地户籍的适龄少年儿童的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连续多年保持 100%;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分别达到了 100%、99.99%和 98.24%;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家庭子女入学率达 100%。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为 100%,其中公办学校吸纳达到 70%。

  3.2 C市政府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有效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C市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许多成绩,也是出经验、出模式的地方,C市的今天,也许就是其他地区的明天,因此,研究C市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的基本做法,对于推动其他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2.1 C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特征

  C市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就其实践的总体特征主要有:资金投入大,资源整合快,促进城乡办学条件均衡;校际协作紧,教研联动实,推进办学水平均衡;弱势关怀诚,帮扶措施新,保障教育权利均衡;队伍素质优,两端延伸好,深化高位均衡发展。

  3.2.2 C市政府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具体做法

  C市政府始终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举办高水平、高质量义务教育的中心。

  围绕这一中心,C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

  3.2.2.1 区域联动。

  C市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作用,整体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推行省市级优质学校与相对薄弱学校结成兄弟友好合作学校,每学期通过开展借班上课、座谈研讨等多种活动在教师管理、学校管理、教学管理、教育科研、特色建设等方面予以辐射。

  如实验小学,每学期接受农村小学的骨干来校挂职锻炼,承担教学、参与管理;还选派骨干到农村学校担任校领导,累计输出了 6 名骨干到其他学校担任校领导;接受乡镇学校干部挂职锻炼 56 名,有 5 名挂职锻炼的骨干已经担任一把手校长;每学年到乡镇学校借班上课、指导教学 200 人次以上。在开展构建理想课堂课题研究中,吸引了 5 所乡镇学校建立课题研究共同体单位,定期协作开展研究。2006 年以来,C市教育局每两年一次召开小学教育工作会议和初中教育工作会议,分类成立了教育协作组,定期进行专题研讨,互派教师挂职锻炼,交流管理理念和教育经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之间的管理水平趋于均衡,达到了区域联动、共同促进、相互提高的目的。

  3.2.2.2 城乡教育一体化。

  上世纪八十年代,C市以城市中心小学为标准,启动了“合格完小”、“示范村小”创建活动。到 2005 年,全市所有村小全部成为“C市合格村小”,11 所村小成功创建为“C市示范村小”。2006 年,市委、市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教育公平的高度出发,制定了《C市加快推进农村村小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将村小现代化建设列入了2007 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专项划拨了 1000 万元作为奖励基金。在完善硬件设施的同时,还通过设置村校教师岗位津贴、支教教师岗位补贴等多种办法提高村小教师待遇,通过教师轮岗交流、对口支援、送教下乡等活动,提高村小教师业务能力,使村小的教学设施、师资队伍、教学质量达到基本现代化,从而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2007年年底,所有村小全部通过了“苏州市现代化村小”验收。

  3.2.2.3 规范管理,强化校际均衡。

  2007 年春季开学,结合《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规定,C市出台了《关于落实管理规范,深化素质教育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公办小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民办小学和初中不得采用笔试或变相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公办、民办中小学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每年 6 月底,都会在“C市教育信息网”,《C市日报·教育特刊》公布免费义务教育收费,学校网站和校门口醒目处也张贴公布。市教育局监察、督导部门也定期到学校督察分班教学情况,检查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是否有重点班和实验班的区分。另一方面,积极遏止择校,跨学区入学要经教育局批准,且择校生不计入办学水平评估成绩。

  近五年来,全市启动了新一轮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在城乡实现中小学均衡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了实验小学、孝友中学、谢桥小学、莫城小学、琴南小学、大义小学、海虞小学、梅李小学、星城小学等学校,并先后改造了实验中学、石梅小学、塔前小学、颜港小学等一批学校。高标准、高速度的硬件建设推进了城乡义务教育资源的顺利整合。

  全市小学从 2000 年的 180 多所调整到现在的 87 所,校均服务人口达 1.2 万人。目前,正在组织实施“C市村小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至 2007 年,定点村小将撤并到 26 所左右,并全部建成“苏州市合格村小”。农村初中稳定在29 所,校均服务人口超过 3 万人。通过布局调整,学校规模扩大了,设施完备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均达到或超过省颁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全市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条件大体均衡。

  3.2.2.4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有保障。

  针对C市外来务工人员多、外来工子弟多的情况,市政府采取了“以公办学校吸纳为主,外来工子弟学校吸纳为辅”的普及措施。目前,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工子女为22139 人,吸纳比例达到 67%。出台了《C市关于公办学校与外来工子弟学校结对帮扶活动的决定》,在公办学校选派教育骨干到 14 所外来工子弟学校担任副校长,指导管理和开展教学研究;制订了《C市外来工子弟学校常规管理细则》,定期开展督查评估,有效提高了外来工子弟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为了克服学生上学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市政府在进行多次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方案,拿出专款,于 2008 年在全市推行校车专业化运营。目前,C市正在积极推进外来工子弟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着力优化外来工子弟学校教育条件,让外来工子女接受相对优质的教育。

  3.2.2.5 帮困助学全覆盖。

  C市积极实施了“关注弱势群体,推进教育公平”的阳光工程。各校建立了“奖、助、补、减”的资助体系,利用社会各界的捐助建立了“帮困助学”基金,利用教师、学生的爱心捐款,建立了“爱心基金”,落实了特困学生“两免一补”等政策。近三年,资助贫困家庭子女经费达 2714 万元,确保C市没有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接受教育的机会。同时,实行特殊学生免费就读,通过扩大特殊教育学校规模,普通学校采用随班就读或开设特教班的办法保证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 100%。

  4.从C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界定地方政府角色

  C市通过上述举措,实现了义务教育在区域、城乡、校际和不同群体等层面上的均衡发展,大大提升了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这些成绩的取得,除了经济发展水平、地区文化传统和其他办学基础具备较好条件以外,地方政府作用不可忽视。就是说,地方政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能只停留在认识上、嘴巴上、字面上、文件上,而要落实到行动上,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全面承担起应当承担的角色。

  从C市政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作出的努力与取得的成绩,结合相关理论和实例,我个人以为,地方政府在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应该扮演以下角色。

  4.1 公共事业发展规划者与政策的执行者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要把立足点放在市场失灵和非政府组织失灵的公共领域,发挥好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维护公平有效的竞争秩序,以发挥好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鼓励、支持非政府组织的良性发展,以发挥好非政府组织的纽带、引导、规范、整合等积极作用,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义务教育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具有重要的社会公益性。因此,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市政府在经济领域中的角色应该是财政的供应者、支持者,在政治领域中的角色应该是政策的制定者、规划者,在社会领域中的角色应该是教育的建立者、引导着。市政府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的宏观层面上,从而真正实现地方政府角色从“划桨”到“掌舵”的转变。事实上,在我国现阶段,政府变为实际意义的“掌舵”者还需时日,因此,政府既要“划桨”又要“掌舵”,即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要做好公共事业发展规划者与政策的执行者。

  所谓规划就是按照一定的规律、规矩,结合实际情况和主要矛盾,确定合理目标,对事物做出比较全面的长远安排。规划往往表现为一种战略文本,一种智慧的凝结,一份伟业的展望,一种科学的安排,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与计划不同之处在于:规划具有长远性、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概括性和鼓动性。科学规划是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履行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规划是做好整个教育事业的基础,作为政府,成为一个优秀的规划者显得尤为重要。

  规划是基础,执行是关键。规划与执行就好比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理论给予实践方向性指导,而实践可以用来检验和修正理论,一个优秀的政府一定是个规划与执行相长的政府。有效执行法规和政策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基层政府(县、乡政府)尤为如此,其工作重点在于执行,即努力贯彻上级制定的各项法规、政策以及下达的任务和指令。影响执行好坏的关键因素是执行力。所谓执行力,就个人而言,就是把想干的事干成功的能力。对于政府而言,则是长期规划一步一步落到实处的能力。执行力是一个政府成功的必要条件,政府的成功离不开好的执行力,当政府的规划方向已经或基本确定,这时候执行力就变得最为关键。

  因此,地方政府应该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营造有利于公共政策、法规执行的文化氛围,这是加强执行力的基础,完善执行制度是提高执行力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的责任意识是改善执行力的关键。

  4.2 公共教育资源的开发者与教育改革的发动者

  公共教育资源开发,是指一个组织团体在现有的公共教育资源基础上,依据组织战略目标、组织结构变化,对资源进行调查、分析、规划、调整,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的开发者之一的政府,应该充分发挥职能,充分挖掘教育资源,为教育事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地方政府应该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充分发挥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与薄弱学校整合、重组、教育资源共享等方式,促进薄弱学校改造。同时,采取多种交流方式。建立区域内干部和教师交流,切实解决农村教师水平不高的问题。可见“开发者”已经不只是做简单的开发工作,它是涵盖了开拓、分配、利用三方面,实现公共教育资源的整合。开拓是基础,分配是过程,利用是为开拓、分配更好的服务,三者紧密结合,缺一不可。

  改革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教育改革可以理解为按照某种预期的目标以改进实践的有意识的努力,它包括制定同旧目标无关的新目标、新政策,或赋予过去的教育以新的职能。教育改革有两个特性:首先,教育改革是对未来的反映。教育改革总是面向未来的行动,它要改进令人不满意的教育现状,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包含着对未来的憧憬、对变化环境中新人形象的追求,以及对理想教育体制的设计等。其次,教育改革与教育政策的根本变化相关。教育改革较多地体现了政府对教育改变的意志,体现为国家或地方在教育政策上的变化。这是教育改革区别于教育变革与教育革新的重要判定标准之一。教育改革只有与国家政策相一致,才能有效地达成目的。地方政府在对待义务教育改革中应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教育观念,继续推进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行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在学科、专业、课题设置和招生规模、人才聘用等方面给学校更多自主权;不断深化教学内容、课程教材、教学方法以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使我们的教育内容、方法、手段和模式适应时代进步、科技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加快教育的信息化和国际化。以改革促发展,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素质教育进程。

  4.3 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的保护者

  受教育权在现代社会已经成为一项普通的法定权利,是当代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民享有其它权利的前提。弱势群体保护是关乎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本人权保障与社会公正的实现、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我国现代化进程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经济与政治问题,国家负有第一责任。它要求国家在提供教育条件、机会及资金等方面积极作为,履行保障公民受教育权方面的责任。地方政府应以教育公平为宗旨,站在和谐社会的高度将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利放到重要位置,积极实施 “关注弱势群体,推进教育公平”的阳光工程,有效、有序、有力地开展帮困助学工作。指导并帮助学校建立 “奖、助、补、减”的资助体系,利用社会各界的捐助建立“帮困助学”基金,利用教师、学生的爱心捐款,建立 “爱心基金”,落实特困学生“两免一补”等政策,帮助低保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使辖区没有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接受教育的机会。同时,地方政府要推行特殊学生免费入学制度,通过扩大特殊教育学校规模,普通学校采用随班就读或开设特教班的办法保证残疾儿童入学率争取达到 100%。依托特殊学校,组织成立了“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积极发挥特教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整体提高特殊儿童的教育质量。

  针对外流务工人员多,流动儿童少年多的情况,要出台有关外来工子弟学校就学管理办法,开展公办学校与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帮扶结对活动。选派公办学校中层以上骨干进驻流动儿童少年学校,聘任为学校副校长。制订外来工子弟学校常规管理细则,对外来工子弟学校进行常规管理评估,努力提高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水平。

  结 语

  在C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下,C市义务教育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果,真正把“人民教育政府”的义务教育新观念落实到实处。C市政府在义务教育中以人为本的角色值得其他地方借鉴。C市政府的优秀经验对在推进其他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有着典型性、前瞻性和现实意义。

  “政府角色”一直是古今中外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长盛不衰的话题。在现今教育改革的潮流中,地方政府改革仍是需要认真研讨的课题。本文力图有所突破,但由于笔者水平有限,谬误之处在所难免,恳求读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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