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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学考试制度革新与学习成果认证制度构建

来源:未知 作者:小韩
发布于:2015-10-21 共7188字

  随着国际终身学习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不断深入,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及相关制度机制正逐渐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教育改革的战略共识与普遍行动。在欧洲、英联邦国家、北美和澳洲,以及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引导和支持人们终身学习的新型制度建设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 与之相比,我国的终身教育制度建设起步较晚,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在 2010 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之后,明显加快了推进步伐。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以及近期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均提出要拓宽终身学习通道、搭建各类教育形式沟通衔接的人才成长立交桥的任务要求。

  在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和人才成长立交桥的诸多制度探索中,学习成果认证、累积和转换制度是一项带有基础性和先导性的制度。它对于激发社会民众的学习兴趣和热情、打破校内和校外教育樊篱、推动学习流动与学分互认以及保证教育质量, 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教育规划纲要》颁布 5 年来,除一些高校和地区的零星探索外,目前国家层面仍未能提出学习成果认证制度的设计或规划方案,可见此项任务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自学考试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 创立 30 多年来在建设宽进严出的开放学习系统、开展以国家考试为主导的学习成果认证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 因此,依托自学考试制度创新,探索我国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建设不失为一种有益的途径。

  一、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背景下的学习成果认证制度

  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产业升级和社会转型加剧,信息科技更新换代,人们对于提升教育的质量和效率、公平性和流动性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学习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同时个性化需求加速。 与人们工作和生活直接相关的学校后继续教育领域, 积弊日显,越来越难以应对时代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有研究指出,我国继续教育从理念到体制上整体薄弱,社会参与程度较低,各类教育形式自成体系、互不沟通,质量和社会信誉不高[1]. 为尽快转变这种不利状况,中央政府将构建终身教育制度、探索新制度新机制纳入教育改革的整体规划和议事日程之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和进入学习型社会的战略目标,并首次明确提出“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并“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 建立学分银行制度” 等任务要求[2].2013 年 11 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要“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2014 年 9 月 3 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在其“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部分提出“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证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的学分互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可以看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我国推进教育体制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其改革目标之一就是从”独木桥“拓展为”阳关道“,并最终建设成为人才培养的立交桥。

  终身教育是指涵盖人一生中各个阶段的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学习活动, 以实现个人知识技能的掌握、潜能开发、个性塑造等目的。 终身教育包括了学校教育为主体的正规教育(formal learning)、以培训为主的非正规教育(non-formal learning),及以日常经验学习为主的非正式教育(informal learning)[3]. 对于学校系统内的正规教育,学习者依据规定的教学程序达到预期结果,其学习成果一般可以得到认可,获得成绩报告、资格证书、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文件。而对于学校教育之后和成人阶段的各类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活动, 其成果长期以来得不到充分的认可、评价和认证,由此导致校内教育和校外教育的脱节,以及大量教育资源和个人时间精力的浪费。 有学者指出,人的一生中只有 20%的知识来自学校教育,而 80%的知识来自非正规和非正式教育活动。 因此,构建一个涵盖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和非正式教育的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对于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世界经合组织在《资格认证体系:通向终身学习的桥梁》报告中曾强调,学习成果认证制度是终身学习政策制定和推展中最关键的问题,构建终身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可以使人们的学习成果得到公平、正当的评价和尊重,对于激发人们的学习动机、加速学习型社会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4].学习成果认证,有很多近似概念,如学分认证、学习结果评价、先前学习认定、学习成就认定等。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新近定义,学习成果认证(Recognition, Validation and Accreditation of LearningOutcome) 指将个人在各种情境中通过多种方式获得的所有知识和能力, 给予认可和评价的实践活动[5].高等教育和成人与远程教育机构对于学生入学前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认定、并给予一定课程学分的实践活动早已有之,而从国家或区域性制度层面设立相关制度机制却是近些年才出现的。 另一个密切关联、经常混用的概念是学分银行。 学分银行 (Credit BankSystem)是指模拟和借鉴银行的部分功能 ,对个人不同来源的学习成果进行认证,可长期存储在个人学习账户中,并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兑换成学历文凭和证书[6]. 这个从韩国流行开来的概念虽然形象易记,却带来很多认识上的混乱,如它只是借用了银行概念的一小部分功能而非全部,其强调的重点应是认证而非流通互换等。 可以理解为,学习成果认证制度是终身教育体系下的一项基础性制度,而学分银行只是实施学习成果认证的一种机制或实践形式。

  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探索与国内的改革实践

  在终身教育理念引导之下,近二三十年来不少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开始建立对公民个人各类学习成果的评价认证制度, 并且逐步发展成为一股国际潮流。

  特别是重视正规学校教育系统以外所获得的非正规、非正式学习成果, 并积极探索这些学习成果的识别、评价和认证,将之转换为与正规教育等价的学分或授予资格证书的制度。 为推进这一领域的实践探索,UNESCO 下属终身学习研究所(UIL)还专门组织来自多国的知名专家,共同研制并于 2012 年发布了《非正规与非正式学习成果的识别、验证和认证指南》,以指导各国的研究和实践活动[5].欧盟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致力于推进终身学习和学习成果认证活动,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如 2002 年的《哥本哈根宣言》和 2004 年的《认证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报告等,制定了一系列认证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的共同原则,成为各成员国建立校外学习成果认证制度的行动指南。 2007 年 11月,欧盟正式启动建立欧洲资格框架(EQF),其核心是设置从低到高的八个等级资格水平。每一级资格水平均从知识、技能和能力三个维度进行描述,通过对与该级资格水平相关的学习结果的界定,能有效地认证正规、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成果,从而促进公民在不同国家、不同工作和不同教育机构之间流动[7]. 与之类似,英联邦国家和地区大多已经探索建立起了国家资格框架(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通过设立统一的标准来衡量评价各类教育形式和学习成果,打通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证书之间的鸿沟。

  法国于 2002 年成立国家职业证书委员会, 并建立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通过全国设立的一百多个技术评估中心对公民在非正规和非正式渠道获得的职业经验和专业技能进行国家认证, 并授予相应证书。

  目前,每年大约有 2 万人通过先前经验认定而获得职业资格证书[8]. 近年,挪威尝试建立面向个人的学习评价和认定体系,通过笔试、面试、自我评价和工作实践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对劳动者的非正规、非正式学习成果进行认证,经过认证所获的学分可以作为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分使用[9].

  美国没有全国性的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其最具特色的一项制度设计是从社区学院向四年制本科大学的转学通道和课程学分认可机制。在各个州一级政府的协调之下,通过学校之间的转学课程协议或合作协议、设置通用课程编码体系、搭建选课平台等措施,为成人学生向上的学习流动和学分认证提供了便利条件[10]. 除此,许多高校通过学分制对学生参加各类继续教育的相关课程给予承认和转换。这些渠道包括校外权威考试、审查学力档案、企业培训项目、专业证书和军事培训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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