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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劳动者违约金机制完善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10-12 共246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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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劳动合同法中限制性违约金相关规定研究
第一章 劳动者违约金法律问题探析绪论
第二章 劳动者违约金制度概述
第三章 确立劳动者违约金制度的法理基础
第四章 我国劳动者违约金制度的构建
结语/参考文献 国内劳动者违约金机制完善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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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语
  
  劳动者违约金制度是劳动合同法中急需改变和完善的一项制度,基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告诉发展,现有劳动法律规范中关于违约金的制度已经无法适用社会的需求,导致劳动合同关系的不稳定性。
  
  通过对我国劳动法律规范中关于违约金的立法分析,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的相关立法以及我国现实的国情需要,笔者认为,在我国劳动合同中确立适用任意性劳动违约金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第一,劳动合同的私法属性的内在要求。
  
  尽管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在世界范围内深深打上了公法的烙印,但是这些只是为维护社会以及法律追求的价值,这些变迁无法抹掉劳动合同的私法属性,契约自由仍然是劳动合同的灵魂。第二,我国经济社会的变迁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劳动力市场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变,加之劳动者自由平等的社会观念的觉醒,劳动者“跳槽”现象越来越多,这严重影响了劳动合同关系的稳定性,不利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有必要明确劳动者违约金的责任,在合理的范围保证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劳动者违约金责任形式具有独特的法律价值。鉴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性,民法法律责任体系中的多数责任形式无法适用劳动合同,比如继续履行、定金等,而损害赔偿责任作为劳动合同的主要违约责任形式无法满足用人单位的相应的损失,而劳动者违约金责任形式能够弥补这些不足。
  
  因此,我国有必要在劳动立法中放开违约金制度的限制,采用任意性的违约金制度。当然劳动者违约金制度仍然需要做出一定的约束,以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平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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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 谢
  
  三年时间如白驹过隙匆匆而过,我的在职研究生生涯也将随着这篇论文的通过而告一段落,回首这三年求学路上的点滴,千言万语汇成一个词--感谢。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吴勇教授及其他老师们和湘大法学院对我的细心指导,特别感谢吴勇老师在繁忙的教学工作中挤出时间对我的论文进行审查和修改,耐心细致的为我解答各种难题。法学院的老师们为我在湘大的学习生活提供相当大的便利,让我能尽情畅游在知识的海洋,左右采获。其次,感谢单位为我深造大开绿灯,提供各种便利,解除我的后顾之忧。最后感谢我的父母在我求学过程中无微不至的支持。
  
  预祝湘大越办越好,各位老师万事如意,我们 12 级法硕同窗们友谊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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