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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04-18 共4078字
论文摘要

  1《劳动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多数院校未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开设《劳动法》课程,劳动法相关知识的教学仍然依附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这种背景下,《劳动法》课程教学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1.1 教学目标不合理
  
  教学目标是指教学活动实施的方向和预期达成的结果,是一切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在《劳动法》教学中,教学目标的确立往往呈现两个极端。由于法律类课程不受重视,有的教师将这种认识带上课堂,在教学中降低教学目标,随意教学,不追求教学效果。此外,有的教师受法学专业背景影响,在教学中拔高教学目标。显然,以上两种情况均不符合普及性法律教育的要求。因此,确立合理的教学目标是当前《劳动法》教学急需解决的问题。
  
  1.2 学时安排不足
  
  目前《劳动法》课程教学被安排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第六章中进行讲授,该章的教学设计通常为6学时,教学内容既要宣讲职业道德,又要讲授《劳动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6个学时根本无法满足教学需要,这致使《劳动法》课程的教学犹如蜻蜓点水,无法实现普法目标。
  
  1.3 教学内容枯燥
  
  由于《劳动法》课程的学时少,任课教师往往将有限的时间用来分析重点法条。然而,法条的学习是十分枯燥的,难以提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学时越少,学习内容安排上理论性越强,学生更难投入到学习中,这已形成恶性循环。
  
  1.4 教学形式单一
  
  同样是因为学时少,教师们难以采用多样的教学方法。为了在有限的时间里将更多的劳动法知识传授给学生,任课教师往往采用“一言堂”的教学方式。这样的教学方式忽略了学生的感受,忽略了教学效果,一味追求课程内容的完整性。单一的教学模式明显降低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导致课堂学习氛围差,教学效果不理想。
  
  1.5 意识氛围差
  
  
  许多大学生受家庭、学校、社会的影响,抱着牢固掌握专业知识的信念进入高校。于是,高校中开设的非专业课程备受歧视,法律类、教育类课程更是受到冷落。大学生还没有意识到诸如《劳动法》此类非专业课程会对其将来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学生不重视,老师也备感失落,在这样的意识氛围下,要老师教好,学生学好,的确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2 解决教学难题的方法
  
  如何解决《劳动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成为当前研究的重点。
  
  2.1 调整教学目标
  
  当前过高或过低的教学目标都不适合普及性法律教育,为了达到普法效果,必须对《劳动法》课程的教学目标进行调整。目标的拟定可从两个方向入手。
  
  2.1.1 以深化法治观念与解决简单纠纷为目标
  
  首先,从思想层面入手,以深化法治观念为教学目标。在建设法制社会的背景下,在《劳动法》课程教学中深化法治观念,使学生在遭遇劳动纠纷时不再忍气吞声,不再以暴力还击,而是立即想到依托劳动法知识解决问题。其次,从实践操作入手,以掌握简单案件的处理技巧为目标。通过《劳动法》教学,为学生讲解最常见的劳动纠纷,要求学生具备解决简单劳动纠纷的能力。
  
  2.1.2 以掌握权利、义务为目标
  
  在《劳动法》教学中,可从权利、义务两方面入手确立教学目标。首先,要求学生掌握劳动者权利,有助于他们在工作中充分行使权利,保护自己,争取利益。其次,要求学生掌握劳动者义务,帮助毕业生在工作中认真履行义务,避免劳动纠纷,好好工作。
  
  2.2 增加学时
  
  在高校中,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仅开设一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显然是不够的,正是由于学时的限制,普法教育一直处于尴尬境地。为了加强法制教育,推进普法工作,增加学时是必然的。但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丰富,要压缩其他内容,加强法律部分的学习,显然很难。为了摆脱学时受限的困境,现提出三方面建议。
  
  2.2.1 单独开设法律选修课
  
  将与大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单独开设选修课。如《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等。
  
  2.2.2 举办专题法律讲座
  
  举办大学生普法知识讲座。讲座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传统的讲授模式,又如运用真实案例举办模拟法庭。
  
  2.2.3 开展法律咨询
  
  许多高校都开设了心理咨询室,却忽略了开设法律咨询室的重要性。当学生在学习、生活、工作中遭遇法律问题时,只能被动等待、盲目应付。高校开设法律咨询室,既能帮助学生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又可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增强法治观念,营造更加和谐的法治教育环境。
  
  2.3 丰富教学内容、革新教学方法
  
  丰富教学内容与革新教学方法密不可分。恰当的教学方法能帮助枯燥的教学内容起死回生,同时教学内容的性质又决定着教学方法的有效性。因此,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选择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法,既能丰富课堂又能提升教学效果。
  
  2.3.1 案例教学法
  
  在教学中,教师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通过把法律条文的理解与运用放到具体案例中,实现法条、法理与实例无缝接入,这可以增加课堂教学的灵活性、学生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性和教学材料的丰富性。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增强判断分析能力、提高语言沟通能力,既实现了教学内容的扩展,又能提升教学效果。不过,案例教学中需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案例要符合最新的法律规定,用过时的案例会误导学生。第二,选择典型性与真实性兼顾的案例。典型案例具有代表性,真实案例具有说服力,两方面结合有助于案例教学发挥更大效能。第三,选择案情较简单的案例。毕竟是普及性法律教育,不应设置过高难度,因此在案例教学中选取难度适中的案例才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2.3.2 情景教学法
  
  情景教学法即在教学中用心设计情景,由学生扮演不同角色,通过小活动来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活跃课堂氛围。例如,在讲解劳动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时,可采用模拟招聘的方式,让一部分学生扮演应聘者,一部分学生扮演用人单位的招聘人员,一部分学生扮演评论员。在角色扮演中,学生们充分利用劳动法知识展开博弈;角色扮演结束后,评论员负责总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自需注意的事项;最后,教师进行点评。角色扮演能加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强实践能力。此外,还可以设计模拟法庭、模拟仲裁等情景。
  采用情景教学,需注意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合理设计情景。情景的设计涉及多方面问题,如人物、时间、地点、难度、适用的法律等。情景设计既要满足教学需要,又要符合社会现实,一定要做到多方面兼顾。
  第二,提高参与度。让尽可能多的学生参与角色扮演,是值得任课教师思考的问题。首先,尽量多设置角色,哪怕是不起眼的小角色也能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其次,分类设置角色群,例如将观众分为多个群体,一部分负责对情景中展现的法律问题提问;一部分负责对所提问题进行回答;另一部分则负责对角色扮演、提问、回答的总体点评。
  第三,有效推进情节。在角色扮演时,如果按照学生的意愿随意发挥,那么时间、情节、教学效果都将失控。为了使情节能按照教学内容的需求顺利展开,教师必须提前筹划,从招募角色、设计情节、拟定对白、布置场景等各方面全方位推进,以保证情景教学的有效性。
  第四,如何解决授课成本。为了使学生能充分融入角色中,服装、设备、场景布置都必须到位,但这涉及到授课成本的问题,教师不太可能自掏腰包,最好的方法就是利用教学改革研究的经费支撑情景教学。
  
  2.3.3 阅读教学法
  
  通过布置课前、课后的阅读任务,提升课堂教学效果。阅读教学法应注意处理好任务布置的时机、任务内容及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条文适合课前阅读,延伸案例则适合课后阅读。当然,阅读内容不宜过多、过难。至于对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估,则可采用提问、作业等方式来实现。
  
  2.3.4 问题教学法
  
  通过一系列问题的提出,引导学生展开“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思考,以此增强学生认识能力与综合分析能力。例如,在讲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时,可先提问“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再问“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最后问“劳动法关于加班薪酬的规定”。通过提问,让学生对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问题逐步加深了解。采用问题教学法时一定要注意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否则很难取得好的效果。
  
  2.3.5 个别指导法
  
  在集体授课的基础上,积极准备、认真回答个别同学在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中所遭遇的问题。回答问题是对教师专业素质的考验,只有多积累、勤研究才能给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在实施个别指导法时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第一,注意态度。学生在提问过程中一旦受到冷落、耻笑,那么很难再有人提问。
  第二,注意收集典型问题。类似的问题如果有多人提问,也许就意味着该问题很典型,值得在课堂上分享。第三,利用多样的沟通平台。以前教师答疑只有两种方式,课堂上答疑或是课后当面答疑。随着科技的发展,QQ、微信、微博、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都可以成为个别指导的平台。
  
  2.3.6 社会教学法
  
  带领学生参观人才市场,旁听庭审属于社会教学法。社会教学法可在更大程度上开阔学生的视野,领悟学习劳动法的重要性。社会教学法同样要注意以下问题。首先,保证安全。将学生分为若干小组,任命组长,要求统一行动。其次,确保教学效果。通过布置小组任务,提交参观心得等方式来保障社会教学法的有效性。
  
  2.4 营造氛围
  
  学生对此类课程的不重视往往是受到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不良影响。消除影响,营造良好意识氛围不能一蹴而就,只能从学生、家庭、学校入手,逐步加以改善。学校、教师在这一艰难的过程中应扮演重要角色。学校广泛开设实用性强的法律选修课,教师改革讲授方法吸引学生,并以帮助家庭解决实际法律难题为契机,从学校教育延伸至家庭教育、社会教育。
  
  3 结语
  
  《劳动法》应该是大学生走向社会所要具备的常识性知识。在调查中发现,只有极少数的大学生肯定自己了解《劳动法》,绝大部分学生对《劳动法》都知之甚少,因此加强《劳动法》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使《劳动法》普及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将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的思想根植于大学生心中,只有从《劳动法》教学改革入手,从改善教学环境、革新教学方法等多方面推进,最终才能实现普法教育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杨德兴.劳动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职业时空,2010(8):130.
  [2]郜名扬.劳动法公选课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探讨[J].2010(3):123.
  [3]史小艳.《劳动合同法》教学创新的践行与思考[J].2013(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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