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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业“营改增”的征收方案设计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5-15 共125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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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目前,我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当中,但对金融业“营改增”只是规定原则上适用于简易征收办法,本文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没有对金融业提出具体改革方案的背景下,探讨并设计我国金融业“营改增”的征收方案。

  首先分析现行金融业营业税制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营改增”易征收办法对金融业税负的影响,并测算出金融业实施增值税后的税负临界点为5.82%.研究表明,实施简易征收办法后金融业总体税负下降,未来金融业“营改增”后的实际税负与该临界点紧密相关。然后以商业银行为例,借鉴澳大利亚--新加坡金融业增值税的征收模式,构建我国金融业增值税征收模式。此模式要求商业银行明确征免范围,一般应税项目按一般征收方式征收增值税,税率不宜超过 12%;免税项目允许 19%的进项税额抵扣。经过测算,采用此模式后,商业银行总体税负下降,重复征税程度降低,在我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通过以上研究,基于“营改增”指导思想,建议我国金融业“营改增”分三步走:第一步,对金融业暂时采取简易征收办法,将金融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畴,打破两税并存的局面。第二步,待时机成熟时,向国际通行的做法过渡,借鉴澳新模式的进项税额可抵扣法,对金融业实施增值税。第三步,将全部金融业务都纳入征税范围,新设一档增值税税率,最终实现金融业全面征收增值税。

  关键词:金融业;营改增;澳新模式


  目 录
  
  摘 要
  
  第 1 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2.3 文献研究述评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1.3.1 研究方法
  1.3.2 技术路线
  
  第 2 章 “营改增”扩围的理论基础
  
  2.1 税收理论
  2.1.1 税收公平理论
  2.1.2 税收中性原则
  2.2 税制概述
  2.2.1 营业税制的概述
  2.2.2 增值税制的概述
  2.3“营改增”的历史沿革
  2.3.1“营改增”的起源
  2.3.2“营改增”的进程
  
  第 3 章 我国金融业“营改增”的可行性及难点分析
  
  3.1 我国金融业营业税制的发展历程及实施现状
  3.1.1 我国金融业营业税制的发展历程
  3.1.2 我国金融业营业税制实施现状
  3.2 我国金融业营业税制的弊端
  3.3 金融业“营改增”的可行性
  3.4 金融业“营改增”的困境
  
  第 4 章 我国金融业增值税征收模式设计
  
  4.1 国际上金融业实施增值税的经验借鉴
  4.1.1 欧盟模式
  4.1.2 澳大利亚--新加坡模式
  4.1.3 加拿大--新西兰模式
  4.1.4 澳新模式的可借鉴性
  4.2 基于澳新模式的我国金融业增值税征收模式设计
  4.2.1 征税范围的界定
  4.2.2 免税项目进项税额抵扣比例的测算
  4.2.3 增值税标准税率的设计
  
  第 5 章 我国金融业实施增值税的现实路径探讨
  
  5.1 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
  5.1.1 简易征收办法概述
  5.1.2 简易征收办法下的税负测算
  5.1.3 简易征收办法下税负临界点测算
  5.1.4 简易征收办法的评价
  5.2 增值税征收模式在我国的运用--以商业银行为例
  5.2.1 银行业的课税意义
  5.2.2 商业银行征税范围的界定
  5.2.3 商业银行免税项目进项税额抵扣比例的测算
  5.2.4 商业银行增值税标准税率的确定
  5.2.5 商业银行“营改增”后税负的比较
  
  第 6 章 结论与建议
  
  6.1 结论
  6.2 建议
  6.2.1 改革路径
  6.2.2 配套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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