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目前,我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当中,但对金融业“营改增”只是规定原则上适用于简易征收办法,本文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没有对金融业提出具体改革方案的背景下,探讨并设计我国金融业“营改增”的征收方案。
首先分析现行金融业营业税制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营改增”易征收办法对金融业税负的影响,并测算出金融业实施增值税后的税负临界点为5.82%.研究表明,实施简易征收办法后金融业总体税负下降,未来金融业“营改增”后的实际税负与该临界点紧密相关。然后以商业银行为例,借鉴澳大利亚--新加坡金融业增值税的征收模式,构建我国金融业增值税征收模式。此模式要求商业银行明确征免范围,一般应税项目按一般征收方式征收增值税,税率不宜超过 12%;免税项目允许 19%的进项税额抵扣。经过测算,采用此模式后,商业银行总体税负下降,重复征税程度降低,在我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通过以上研究,基于“营改增”指导思想,建议我国金融业“营改增”分三步走:第一步,对金融业暂时采取简易征收办法,将金融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畴,打破两税并存的局面。第二步,待时机成熟时,向国际通行的做法过渡,借鉴澳新模式的进项税额可抵扣法,对金融业实施增值税。第三步,将全部金融业务都纳入征税范围,新设一档增值税税率,最终实现金融业全面征收增值税。
关键词:金融业;营改增;澳新模式
第2章营改增扩围的理论基础2.1税收理论2.1.1税收公平理论1676年威廉配第首次提出税赋要遵循公平、简便、节省三大原则。18世纪末,亚当斯密主张自然正义公平观,将平等原则定义为国民应按收益比例缴税。19世纪末,阿道夫瓦格纳否定了自然正义公平...
第3章我国金融业营改增的可行性及难点分析本章分析我国金融业营业税制的现状,认为营业税制的弊端削弱了我国金融业的市场竞争力。目前,虽然金融业营改增存在诸多难点,但在我国已经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对金融业实施营改增是大势所趋。3.1我国金融业营...
第1章绪论1.1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2011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财税[2011]110号及财税[2011]111号文件,决定从2012年1月1号起对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2012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财税[2012]71号文件,宣布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