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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农村商业银行内控方面的案例分析(2)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0-29 共43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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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3 不良贷款案例

  2011 年 10 月份原 A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某信用社给客户”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贷款 2500 万元,用途为流动资金,期限为 1 年,以公司厂房和机器设备作抵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台湾人。该公司实际从 2010 年起就开始向该信用社申请借款,到期还清后,于 2011 年申请还后再贷。从 2012 年上半年开始,受国家政策影响,该公司的出口订单逐渐减少,后来因公司内部其他原因一度陷入停产状况。从 2012 年第三季度开始,该公司已不能按时归还利息,经客户经理多次催交也只能勉强归还几十万利息,最终造成利息无法如期归还,本金也产生逾期。该信用社从 2012 年第四季度起开始向该公司催还贷款本息,但一直无结果,直到起诉到法院。2013 年该公司经营情况出现转机,公司开始复工生产,但公司的周转还是有问题,虽然该公司负责人一再说有新股东加入,会有新的资金投入,但资金却一直无真正到位。几期欠息一直无法归还,更别说本金了。而且因公司的抵押物有一部分是机器设备,如果由法院执行拍卖的话,不能全额收回贷款本息,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该信用社一直不敢让法院申请执行抵押物。最终该笔不良贷款直接给某信用社造成不良贷款余额上升 2500 万、不良占比上升 2.5%的严重后果。

  3.5.3.1 案例分析

  该笔贷款形成不良的主要原因是:

  1、发生客户的信用风险。从贷款形成不良的整个过程来看,客户的信用存在很大风险。一是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如实汇报;二是对公司发生变化后的真实情况没有如实告之贷款行;三是客户的诚信度令人质疑,特别是反映公司有新股东加入,能很快注入新的资金方面,该客户一直隐瞒真实情况,甚至拖延时间。

  2、客户经理存在贷后检查不到位情况。根据原 A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对 1000 万以上的贷款,客户经理必须每月进行一次贷后检查,并提交贷后检查报告。该客户从贷款后的第三个季度起就已经出现生产不正常、利息不能如实支付的风险隐患,但客户经理并无引起重视,以至丧失了最佳的处理时机。

  3、贷后监督机制没严格执行到位。在该笔贷款产生几期利息逾期的情况下,贷款行的信贷管理部门没有实地到客户处了解真实情况,只凭客户经理的贷后检查报告判断。

  4、对贷款抵押物没建立动态的监测体系。因该客户的贷款抵押物有一部分是机器设备,设备具有特定用途,而且经过折旧价值会逐年减少,但贷款行无对机器设备建立动态的监测机制,以至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况下无及时要求客户补足。

  3.5.3.2 案例的教训和启示

  该笔不良贷款的形成给某信用社带来的教训是深刻的,不但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精力来进行贷款催收,而且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的上升,降低了市联社对该信用社自主发放贷款的审批权限,对信用社给予了考核扣分、扣减相关责任人绩效工资的处罚。案例的启示是:

  1、加强客户信用风险防控是非常必要的。这需要严格落实在贷款发放前对客户的调查、贷款发放后对客户的跟踪检查的整个过程中。

  2、要切实提高内控制度执行力,不能光有制度而不去执行,要形成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良好内控氛围。

  3、要进一步完善贷后监督机制及建立抵押物的动态监测体系。

  3.5.4 柜员侵占客户资金案例

  2012 年 8 月,原 A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某信用社接到客户张某的投诉,称其在某分社存款的金额不对,怀疑柜员林某拿了他的 100 元现金。接到投诉后,某信用社内控负责人马上组织人员抽查了客户办理业务的录像,并从中发现可疑,发现林某利用客户存钱的时候,以客户所递交的现金与客户报的存款金额不符为由,让客户多拿了 100 元现金,然后将这 100 元现金用无折存入方式迅速存入自己亲戚的账户。经事后调取录像和柜员的交易流水检查,发现林某多次利用这种方式,以几十、100 不等的金额侵占了多名客户的现金,合计金额约 2000 元左右。事后,林某被单位开除。

  3.5.4.1 案例分析

  从该案的作案手法分析其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1、银行员工出现职业道德风险问题。林某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无如实与客户核对存款数额,而是通过这种小技俩骗取客户的小额资金。

  2、事后监督机制未真正执行。虽然信用社每月会定期到所辖网点检查,但只重视一般业务的检查,对柜员的办理明细无进行逐笔勾对,造成不能及时发现柜员可疑交易的情况发生。

  3、信用社对员工的管理不到位。林某平时人不怎么出声,表面看并无异常,因此放松了对其思想道德教育,以致造成其在违规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3.5.4.2 案例的启示

  从以上四个案例分析可以看出,案件的发生往往就在控制环境、控制活动和监督机制的缺失之下,如果建立了良好的控制体系,并严格执行,那么案件是可以防范的。案例一和案例四均是因为内部控制的环境出现漏洞,给有心之人以可乘之机,而监督的失控更是助长了案例发生的可能性;案例三虽然发生了客户的信用风险,但与商业银行内部监督机制没执行到位也有一定的关系。相反案例二的银行因内部控制执行到位,便能及时发现客户的可疑交易,避免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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