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吉林省秸秆资源现状
吉林省作为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农作物秸秆资源十分丰富,秸秆总量在全国位居前列,总量较多、类型集中、利用潜力大。据农业部门统计,2013 年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7185 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 710 亿斤阶段性水平,年产秸秆 4400 万吨左右,实际可收集利用的秸秆资源总量约 3950 万吨,全省秸秆资源密度达到 10.9 吨/公顷,为全国最高。吉林省种植的农作物以玉米、水稻、大豆为主,秸秆产生量约占全省秸秆总量的 89%.
三大作物又以玉米秸秆数量所占比重最大,约占三大作物秸秆总量的 83%.从区域分布看,根据吉林省各个地区秸秆资源量分析,吉林省秸秆资源的区域分布有如下特征:东、中、西差异大,中部占一半以上,西部占不到三分之一,东部约占十分之一。中部地区是吉林省粮食主产区,农作物秸秆产出量最为丰富,约占全省秸秆总量的 63%.主要包括长春、吉林、辽源和四平;西部地区位是典型的农牧交错区,农作物秸秆资源产出量占全省秸秆总量的 27%,主要包括松原市和白城市;东部地区以中低山地貌为主,农作物秸秆产出量相对贫乏,仅占全省秸秆总产量的 10%,主要包括通化市、白山市和延边州[51].
2.2 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及产业发展现状
2.2.1 吉林省秸秆利用现状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引导和扶持下,吉林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13 年秸秆利用率达到了 75.2%,利用量约 2970 万吨[52],利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1.9 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的秸秆综合利用五种途径(五化):秸秆肥料化利用量约 450 万吨,约占 15.2%,主要是开展秸秆直接、间接还田,直接还田方式包括玉米宽窄行交替休闲高留茬还田(自然腐熟)、玉米秸秆覆盖免耕栽培还田(自然腐熟)、玉米根茬还田(自然腐熟),玉米秸秆粉碎免耕栽培还田(自然腐熟)、秸秆机械收割粉碎快速腐熟还田(借助腐熟剂腐熟)。间接还田方式包括集中堆沤秸秆腐熟还田(借助腐熟剂腐熟)、牲畜过腹还田;饲料化利用量约 700 万吨,约占 23.6%,主要是秸秆通过青贮、氨化、膨化、揉搓丝化等方式制成饲料应用于畜牧业;食用菌基料化利用量约 80 万吨,约占 2.7%,主要是利用农作物秸秆中丰富的营养物质种植食用菌(双孢菇、木耳等 10 余种);能源化利用量约 1460 万吨,约占 49.1%,主要是农民生活燃用、秸秆沼气、秸秆气化、秸秆成型燃料、秸秆直燃发电[53];工业转化利用量约 280万吨,约占 9.4%,主要是利用秸秆转化应用于秸秆板材、造纸等方面。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程度很低,2013 年约有 980 万吨秸秆被废弃和露天焚烧(图 2.1)。
2.2.2 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现状
目前吉林省统计、工业信息化等部门尚未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现状的统计。而国家有关部门针对秸秆综合利用五种途径(五化)和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统计口径不统一,导致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现状的数据和资料较少。为此,本研究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进行了调查,调查时间为 2014 年 6 月~7 月。受时间和企业条件所限,本次调查对象主要是全省发展改革部门掌握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考虑到各企业填报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为保证数据的相对准确,调查问卷只涉及 2013 年企业秸秆利用模式、秸秆利用量、营业收入、利税、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几项内容(调查问卷见附录 A)。
本次调查共回收问卷 72 份,其中有效问卷 63 份,有效率为 87.5%.本研究通过此次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问卷调查,在一定层面上了解了目前行业现状,并征集了企业的意见和需求,客观反应了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水平,但由于参加问卷调查的企业远不能覆盖全省所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问卷采集的数据只能用于对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宏观定性分析。
填报问卷有效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中,长春地区 11 户,占 17.5%;吉林地区 16 户,占 25.3;辽源地区 3 户,占 4.8%;四平地区 2 户,占 3.2%;通化地区 7 户,占 11.1%;白山地区 2 户,占 3.2%;松原地区 9 户,占 14.3%;白城地区 7 户,占 11.1%;延边地区6 户,占 9.5%.
63 户企业中,有秸秆直燃发电企业 11 户,占 17.5%;秸秆生产压块燃料及机制炭企业 36 户,占 57.1%;秸秆生产有机肥企业 5 户,占 7.9%;秸秆生产饲料企业 4 户,占 6.3%;秸秆板材企业 2 户、秸秆沼气企业 2 户,分别占 3.2%;秸秆生产环保融雪剂企业 1 户、秸秆生产食用菌基料企业 1 户、秸秆造纸企业 1 户,分别占 1.6%(图 2.2)。
其中,秸秆直燃式发电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较高、秸秆消耗量大,故单独进行了统计(表2-1)。11 户企业总装机容量 33.2 万千瓦,合计总投资 28 亿元,设计秸秆消耗量 300 万吨/年,实际年消耗秸秆 150 万吨左右,平均每户企业年消耗秸秆 13.6 万吨。由于秸秆价格连年上涨,企业不得不大量收购锯末、树皮、树根、花生壳、稻壳等用于发电,11 个秸秆直燃式发电企业中有 10 户企业处于持平或亏损状态,仅 1 户企业盈利。
剩余 52 户企业中,有 40 户企业盈利,12 户企业持平或亏损。52 户企业合计年综合利用秸秆 162.3 万吨/年,平均每户企业年利用秸秆 3.12 万吨;合计年销售收入 7.75 亿元,平均每户企业年销售收入 1490 万元(含其他业务收入);年利税 9521 万元,平均每户企业年利税 183 万元,总体上,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未形成大规模产业化发展的格局。
2.3 吉林省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除执行国家现有税收、电价等优惠政策外,吉林省仅对秸秆青储、还田农机装备和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试点县(市)秸秆还田机械化项目予以补贴[54-55],对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秸秆收储运体系等没有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2.4 吉林省秸秆利用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吉林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的主要问题是产业基础薄弱、政策支持不足。
一是秸秆工业化利用量不足。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主要集中于农业领域,绝大部分为简单的肥料化和饲料化应用,以企业为主体、工业规模化生产为途径的高附加值利用模式比例不高,消纳秸秆量有限,对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拉动作用不明显[56].
二是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规模小、利用水平低。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不含秸秆直燃发电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且多为粗加工,秸秆利用量小,产业链条较短,科技含量不高,产品附加值低[57].如秸秆成型燃料企业占调查企业的 57%,企业年平均利税额仅 183万元。缺少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缓慢。
三是秸秆直燃发电企业亏损严重。各秸秆电厂亏损原因略有不同,如某生物质发电项目厂址 30 公里范围内秸秆资源量相对分散且总量较小,与电厂实际需求量相差较大,秸秆收购困难;部分民营秸秆发电企业缺乏生产运营经验,在锅炉选型、经营管理方面都存在一定缺陷,导致财务费用偏高。但最主要的原因是秸秆收购价格逐年上涨,虽然 2010年国家已经将秸秆发电上网电价由 0.585 元/千瓦时上调到 0.75 元/千瓦时,但不断上涨的原料成本使发电企业难以摆脱亏损状态[58].同时,吉林电力过剩也导致秸秆电厂利用小时数不足。
四是秸秆专业化的收储体系尚未建立。秸秆分布散、体积大、收储时间短,收储运成本较高。吉林省玉米采用机械化收获的比例越来越大,而目前广泛采用的收获机械没有秸秆回收装置,玉米收获后秸秆被切碎散布于农田中,难以收集(而用于秸秆制成型燃料时,秸秆还需在田间晾晒一周左右,不能直接回收)。如果雇工收秸秆,人工费用超过出售秸秆所得[59],加之吉林省尚未建立专业化的秸秆收储运体系,职业秸秆经纪人数量少,中小型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没有精力建设自己的收储体系,造成了一边秸秆白白烧掉污染空气,一边企业无秸秆可用的尴尬局面。
五是科技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撑不够。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一些关键性技术难题尚未突破,如吉林省大成集团 5000 吨秸秆制糖中试线已经成功投运,但关键的高效纤维素酶制剂仍依靠进口,价格居高不下,造成秸秆制糖相比玉米糖没有成本优势,难以规模化生产。适合吉林省特点的秸秆收储加工实用技术和机械设备不足,质量有待提高,秸秆压块设备能耗高、寿命短,缺少适宜农户分散使用的秸秆打捆机具。
六是缺少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目前,吉林省也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但支持对象仍以秸秆农业化利用为主,配套措施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门槛高,覆盖面窄,前期手续复杂,难以形成合力,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没有得到有力的支持。同时,由于缺少必要的产品、设备等行业标准,行业无序发展,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七是税收、价格等优惠政策有待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版)》支持综合利用模式较少,已经不适应发展需要,一些技术先进的秸秆工业化利用企业无法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秸秆发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但操作耗时长、落实难度大,部分秸秆发电厂至今还没有享受到该政策。秸秆发电上网电价超出标杆电价的部分由可再生能源基金支出,但核算涉及到能源、价格、财政等多个部门,补贴下达时间滞后。
八是企业缺少融资手段及融资平台。秸秆资源收储季节性约束较强,企业需要在短的时间内(一个月内)收储大量秸秆,流动资金需求量非常大,还需要购买或租赁大面积场地存储。而企业缺少必要融资手段,银行信贷门框过高,受资金制约无法扩大收储规模和生产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