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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3-14 共26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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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村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问题研究
  【第一章】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措施研究导论
  【第二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理论分析
  【3.1  3.2】青州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概况与过程
  【3.3】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
  【3.4】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四章】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转模式分析与选择
  【第五章】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结论/参考文献】村民合作社实施模式及策略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5 促进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5.1 不断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类型有很多种,根据农业部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按照承办主体可分为:政府领办型、公司领办型、合作经济组织领办型、农户自发组织型。按照经营业务可分为:农产品销售型、农业物资供应型、资金支持型、技术培训服务型、综合型等。

  按照资金投入可分为:资金出资型、土地出租型、生产工具出资型、劳务出资型等。青州市的农业经济相对而言较为发达,与此配套的金融机构较多、农业型公司门类齐全,域内有农膜、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同时青州市设有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花卉学院等高校。可充分利用上述资源,广泛开展多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当前情况下,青州市应优先发展蔬菜瓜果种植、畜牧水产养殖及花卉等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优先扶持培育这几个领域的龙头专业合作社,树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象和品牌,有助于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可选择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在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形成一批制度完善、章程规范、形象良好、带动力强的农业专业合作社代表,成为青州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带头人。青州市不断加强各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整合,探索合作社新的组建形式,可建立资源共享网络,建立各合作社之间的联动机制,加强合作,减少各合作社之间的恶性竞争。加强农业专业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之间的合作,探索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之间合作方式与机制,可与龙头企业合作建立紧密的合作联系,结成新的利益联合体,引导合作社充分发挥服务职能,提高农产品销售,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5.2 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提高合作社规范化水平

  首先,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制度建设,指导各专业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建立完善合作社章程,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健全董事会、监事会有关机构,建立完善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社务公开等相关配套制度,做到管理有制度可依,有章可循。引导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专业合作社,以项目为抓手,以市场为目标,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吸收新成员,扩大规模。

  其次,努力提高合作社人员素质水平。一是要提高农民素质,通过开展各类形式的农村基础教育、远程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可通过制定一定的奖励措施,提高农民学习提高素质水平的积极性。二是提高合作社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要加强对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合作者的经营管理水平。

  5.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青州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已经小有规模,但是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资金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关键瓶颈。由于制度安排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能力较弱,不能有效激发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影响了合作社效益最大化。

  首先,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资金扶持力度,青州市政府和相关农业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争取省级和国家级财政补贴,鼓励各类经济实体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制定相应的政策予以财政补贴,引导合作社建立完善的风险规避和风险分担机制。

  其次,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渠道。积极帮助专业合作社与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牵线搭桥,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予以一定的信贷优惠。

  再次,加大金融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引导更多资金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流动。财政部门可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合作社进行扶持。金融部门要不断降低贷款门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扶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金融部门还要不断探索新的贷款融资模式,不断完善社员联保形式进行贷款的做法。

  5.4 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竞争力

  首先要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凝聚力,不断扩大合作社规模和服务范围,提高社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力。

  其次,提高合作社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合作社经营管理者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外联内引能力,基层供销社和农技站、产品购销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合作,带头领办或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合作社主体多元化,增强竞争与合作,从而在发展中不断壮大合作社自身实力,塑造优质品牌。

  5.5 加强宣传,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吸引力

  一是要不断加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给社员带来的利益和好处。目前虽然多数农民对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有一定的需求和意向,希望获得合作社的帮助,但是许多农民对合作社不了解,对于合作社的入社条件和利益分配机制不了解,不愿加入合作社。因此,政府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充分了解合作社,认识到加入合作社给农民带来的利益和好处,能够为农民切实节约费用,增加收入,并通过现实案例和典型引导,增强合作社对农民的吸引力。政府和社会相关经济实体应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媒体和文化艺术活动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涵和意义,提高农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提升社会各界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二是要引导合作社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种类,提高服务质量。调查发现,许多农民也有共同购买农民和进行农产品销售的意愿和需求,有对农技服务方面的需求。虽然合作社能够提供这些服务,但是并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这说明,如果合作社能够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种类,从而满足农民需求,那么将会有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而合作社发展壮大了,将会提供更好的服务,这样不断形成良性循环,从而促进合作社发展壮大。

  三是应大力引进农业科技专业化人才,普及专业化教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研水平、市场开发能力、组织管理水平直接决定了合作社的经济水平和发展后劲。一批高素质的科研人才和市场开拓及经营管理人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长足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在引进高素质农业人才的同时,加大对当地农民的专业化教育,从基本面上提升农户的科学文化素质,做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整体提升,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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