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
石家庄山尹村家庭养老模式探析
【第一章】
农村新型家庭养老方式探析绪论
【第二章】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一般概述
【第三章】
反哺式养老、代际交换及养老支持系统理论
【第四章】
农村养老现状及家庭养老模式的变化
【第五章】
新型家庭养老模式认同评价分析
【第六章】
完善我国农村新型家庭养老模式的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石家庄农村养老模式优化研究参考文献
2 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一般概述
2.1 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及其基本特征
2.1.1 家庭养老模式的定义
关于家庭养老的概念界定,学术界还没有达成共识,而姚远认为“家庭养老是由家庭成员承担养老责任,是文化模式和运作方式的总称”,包括家庭养老模式和家庭养老方式。①
家庭养老模式是是由社会、经济及思想等各因素共同发展所导致的,这种模式在长时间内是稳定的,不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基于此本文将家庭养老模式定义为养老责任主要由家庭成员承担,以血缘亲情为基础,养老文化与养老方式为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养老的内容主要包括经济供养、生活支持和精神慰藉,即提供经济上的帮助满足老年人的经济需求,为老年人的起居、安全、医病提供日常的生活照料,与老人时常沟通并给于情感上的关怀与安慰,满足其亲情抚慰、情绪疏导、婚姻家庭关系调节等方面的需求。而家庭养老方式是一种行为方式,如老人的居住方式有共居、轮居、独居等,养老方式如如农村中的“五保户”养老,敬老院养老等,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会制约着具体的养老行为方式的选择,因此家庭养老方式在整体上也就具有了不稳定的特征。②
2.1.2 家庭养老模式的基本特征
1、文化性
家庭养老模式具有文化底蕴,具备文化性的基本特征。在家庭或社会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的过程中,养老的价值取向及思想观念逐渐形成,从而文化性也随之出现。家庭养老是基于满足代际传承需要的基础上形成的家庭行为,该行为是是家庭成员间自觉自愿的,但是随着家庭的这种个体行为逐渐扩展为社会行为,而养老行为则随之演变为养老文化,成为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准,养老文化则是逐渐形成集养老的饮食、居住、护理、制度、祭祀等等的综合性的养老文化体系,因此,家庭养老模式不仅为了使老年人的生存得到维系,更重要的是在形成的过程中使养老的文化价值观念的得到传承和强化,使人们将养老的过程看作是一次文化沉淀的过程,使优良的传统道德思想不断传承,不断发展,基于此可以看出家庭养老模式具有文化性特征。
2、稳定性
家庭养老模式具有稳定性。随着养老方式的不断变化,而养老模式也在不断的丰富,从而家庭养老模式得以稳定。养老模式的稳定性与文化性相互关联。社会学家司马云杰认为,稳定性是文化模式的特征,家庭养老模式具有文化性,因此在文化传承的过程中家庭养老模式也就具备了稳定性的特征。稳定性一方面代表了我国的养老文化体系,另一方面也满足了我国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由于家庭养老的模式具有稳定性,从而老年人能够从子女那里源源不断的获得经济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养老需求可以持续的得到满足。①代际间的互动在子女赡养老人的过程中形成,父母与子女之间持续的进行情感沟通与交流,反映了家庭养老行为所产生的积极意义。
2.2 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形成
2.2.1 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形成的内在动力
不管在什么时候家庭养老模式不仅受到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还会受到建立在此生产力基础上的赡养观念和文化水平的制约,当然相对而言后者更为重要,因此中国农村家庭养老模式所形成的内在动力为我们自古以来的传统孝道思想观念。我国历史上养老是建立在“孝”的基础之上,起初孝道观念是一种行为准则,用来调解长者与晚辈之间关系,但是到了封建社会,孝被提升到了重要的地位,建立在封建伦理基础上的孝意识的道观念逐渐形成,在形成的过程中孝意识的道德理念因其皇权强制性的特性而得以稳定地传承,继承并发展这种到的理念为日后稳定家庭养老模式提供了思想保障。在孝道观念的约束下,广大百姓认真行孝,逐渐推动了中国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形成。不仅如此,老年人也愿意和儿孙生活在一起,从而导致老年人同晚辈之间形成了深厚的感情,这份感情构成了家庭结构变化的核心力量,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孝”文化的传承,推动大家庭式的养老模式不断发展。
2.2.2 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形成的外在动力
1、农耕经济基础的存在
从西周至清末,中国一直处于封建社会,资产阶级革命后至新中国成立以前,尽管结束了封建王朝的统治,但依然处于封建意识较强的传统农业社会中。当时,主要经济形式为农业经济,由于生活方式主要由物质生产方式决定,同时物质生产方式也决定了社会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及文化习俗的发展状况,因此农耕经济决定了人们的养老观念,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产生的外在动力为自给自足的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
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则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同时兼做一些副业,将农业生产和简单的家庭手工制造业相结合(表现为“男耕女织”),因此家庭内部成员间通过对生产进行简单的分工来满足家庭所需要的生产生活资料的情形出现,这种自给自足的特性直接导致传统的小农经济具有封闭性,生产的产品有限,只能满足自己的需求,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及其有限,养老只能依靠自己,没有社会资源可以利用,只能通过代际传递的方式交流农业的生产经验,而老年人由于多年来从事农业生产工作,具备大量的劳动经验,通过共同生活可以将经验向后代传授,特别是儿子通过父辈传授的经验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所以老人在小农经济中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老人可以选择与儿女共同居住渡过自己的晚年生活。
2、政府的强力推行
在中国传统的农业时期, 国家统治主要采取“家天下”的政权模式,统治者为了保全自己的统治权力,大力普及绝对服从的思想观念,将思想道德中的孝道观念扩展至政治关系的方方面面,从而导致 “以孝移忠”的思想观念逐步形成,政府甚至将孝顺父母作为人才选举的参考标准之一。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政府在国家宪法中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对家庭养老一直采取鼓励和支持的政策,国家将以经济建设为主的政策逐步转为以城市工业发展为主的政策,并采取“借农促工”的做法,从而导致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比较缓慢,新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出现。
2.3 家庭养老模式与社会养老模式的比较
依据养老资源由谁提供,即养老支持来源划分养老模式,目前农村有以下三种养老模式:由家庭提供支持的家庭养老模式(包括自我养老)、由养老机构提供支持的机构养老模式以及由社会提供支持的社会养老模式。目前在农村地区养老机构数量较少,且大多服务于无子女的老人,针对的人群比较特殊,因此本文不对此展开比较研究。而社会养老模式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多方面的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提供支持,目前在农村以五保户供养和集体兴建敬老院形式为主,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家庭养老模式和社会养老模式作出比较。
家庭养老模式与社会养老模式的区别为不同的养老资源的提供者。社会养老模式养老资源的提供者主要来自政府、社会、企业等正式组织,社会承担赡养老人的主要责任。而家庭养老模式的养老资源则主要来源于由婚姻、血缘等正式关系组成的群体,赡养老人的责任由家庭成员承担。近年来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家庭养老的形式和内容发生了变化,老年人完全依靠子女或者家庭获得各项日常服务的养老模式逐渐转换,养老的各项服务不一定直接由家庭成员承担,可能是由养老机构、家庭保姆等来完成直接服务的,但是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没有发生变化,这就属于典型的“家庭买单式的养老”,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相比产生了变化。相反,社会养老模式的养老资源主要来源于社会,可以由养老机构承担也可以来自家庭成员,即老年人可以选择在家中生活,由社会提供日常的生活照料、经济支持及情感关怀与抚慰,形式上参照了家庭养老中的“在家养老”,实质上更多的依托于社会提供的完善服务,是对有限的养老资源的重新整合。最后,从伦理道德角度出发,家庭养老模式中老年人在子女的悉心照料下安度晚年,与子女更好的交流满足其精神慰藉需求是任何养老模式所无法给予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结构的缩小,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不能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由于国家的资金投入力度有限,养老的基础设施服务建设不齐全,社会也无法完全承担其养老的责任与义务,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和社会养老模式各有其局限性,需要把两者结合起来,形成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经济资源来源于家庭,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资源可以来源于家庭,也可以向社会或社区购买,逐步形成一种与当今国情相适应的新型家庭养老模式,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社区和个人多方面的力量,为老年人的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使他们能够在熟悉的环境( 家庭) 里及时获得必要的救助和照料,所以目前不能忽视家庭养老的地位,需将两者结合共同推动中国养老事业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