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养老保险概述
(一)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内涵
所谓养老保险,是在“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的背景下由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为适应农民工群体的特点,满足农民工群体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农民工参与养老保险的政策。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不管是以个人的身份参保,还是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养老)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 15 年的,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核定待遇,同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
(二)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接的相关政策
我国实行的是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即基本养老保险包括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个部分,统筹账户部分由用人单位按不超过工资总额的 20% 缴纳,个人账户部分由参保人员按个人工资的 8% 缴纳。根据 2010 年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参保人员如果跨统筹地区范围流动,只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移统筹基金。
二、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参保率低,退保率高
国家统计局调查结果显示,中国 2011 年流动人口占的总人口比例为 19.6%,大约有 2.64 亿,其中农民工是主力军。而农民工倾向于从落后地区流入发达地区以寻求经济来源,养老保险的各种限制性政策必然影响其参保。由于各地区在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不同,导致农民工在流动过程中难以办理转接养老保险手续,虽然,近年来地区间的差别已经缩小,但是实现成功转接的农民工少之又少,加上转接手续麻烦,不少农民工放弃了参保。
(二)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跨区域转接困难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个必然结果是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我国农民工的流动性很强,以陕西省为例,截至 2009 年 1 月陕西省农民工总量为 642.9万,其中外出务工的农民工 442 万,占全省农民工总数的 68.8%.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由于采取的是部分积累制,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发生赤字时由当地政府财政“兜底”, 而我国的财税制度是市 ( 县 ) 级的“分灶财政”, 这样造成许多农民工跨地区流动时社会保险被迫中断等现象。
(三)养老保险关系转接的限制性政策较多
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会因为统筹基金责任的变化而演变成为各级政府、财政之间计较利益得失的博弈工具。对此 , 各地政府基于本地利益考虑往往会出台一些限制性政策“阻碍”转入本地的农民工转接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比如在温州,缴费年限不得少于 15 年的政策使得流动的职工几乎不可能满足条件。
三、促进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顺利转接的建议
养老保险社会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在传统的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功能日益削弱的今天,农民工的养老问题也必然要走向社会化的道路,因此,确保农民工能够顺利转接自身的养老保险关系是农民工养老保险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一)建立全国统筹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
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实现全国统筹是养老保险改革的最终目标,但是,针对现在地区经济不平衡以及人口流动性大的特点,应先使各大省份实现统筹,进而在实现全国统筹。具体来说,可以先实现北京、上海、广东这些农民工流入地区的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再实现沿海地区例如青岛、大连、旅顺、厦门等人口流动性相对较大的城市的城市统筹,继而以点画面,层层扩散开,实现全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
(二) 建立弹性的个人账户
在当前统筹账户基金不能随农民工改换工作地点全部转移的现实下,国家可以在农民工中建立弹性的个人账户,按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在银行建立全国统一的实名个人账户,实行缴费确定型的完全储备积累的制度模式。 在全国统一的基本制度框架下,缴费基数、费率或缴费额可规定在一定的范围予以选择,将单位和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明确所有权,账户可随人员流动做相应转移。这种弹性规定比较适合农民工收入偏低、流动性强等特点。
(三)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信息服务系统
针对农民工在跨统筹地区转接养老保险关系中因信息传递的时间和准确性难以把握、信息的不对称性等因素造成的障碍,国家应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理的工作有机结合。
总之,农民工养老的社会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保证农民工养老保险种关系能够随着农民工的流动卡统筹地区转接,是切实保证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益的最大保障。但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我国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由省级统筹向全国统筹过渡进程的加快,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三个主体也要彼此协调,真正实现养老保险的价值。
参考文献:
[1] 盖锐 , 杨光 . 社会保障学 [M].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9.
[2] 李星 , 赵冰洁 . 从农民工流动性看养老保险关系转移[J]. 合作科技与经济 ,2009,(22)。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劳动者退休生活的基本保证。我国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大致可以分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大类。从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之日起,二者就一直独立运行。但由于两类职工的养老金待遇水平相差...
澳大利亚早在1909年就建立了最初的养老金制度,经过长期发展完善,目前澳大利亚形成了三支柱模式的养老保障体系:第一支柱是国民年金,旨在防止老年贫困;第二支柱为职业年金计划,称作超级年金,旨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第三支柱是个人退休账户,旨在进一...
30年来我国企业经济发展迅速,职工工资增长率也较高,而我国现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正处于过渡期,养老保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目标是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它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老龄化社会的顺利过渡.目前,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
2008年以来,河南省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拓宽,基金收支规模逐年扩大,省级统筹运行平稳,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做出了贡献。但随着基金收支规模的扩大,基金收支缺口也逐年增大。现就近五年基...
荷兰养老金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不管在现在,还是在未来,保障人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享有体面的生活。其特征主要表现为三个支柱。第一支柱包括基本国家养老金(AOW)和遗属养老金(ANW)两种形式。第二支柱是职业养老金,又称补充性养老保险计划。第三支柱...
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这意味着养老金制度正式纳入...
一、美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发展历程1601年,英国颁布了《伊丽莎白济贫法》,这是首次将济贫作为专门的一项制度来制定法律,这也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济贫的法律。因此,该部法律也被称为世界上最早的社会保障法。在英国实施该法律制度以后,它远在美国的殖民地...
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离退休人员基本实现了社会化发放管理。离退休人员依托社区管理,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退休金实现了统一的社会化发放方式,极大地方便了养老金的发放。但与此同时,养老金的冒领现象也逐步显现出来,并...
对于养老金并轨来说,它是指针对不同工作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制度,也就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实行不同的养老金制度。这其中就存在着双轨养老金制度,一种是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的国拨退休制度,一种是社会企业单位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