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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的对策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12-15 共2547字
论文摘要

  1 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现状

  我国养老保险“空账”的规模在逐年快速增长,年增长率在 100%左右。在 1997 年,这一规模仅仅为 140 多亿元,到了 1998 年为 450 亿元,2000 年为 2000 亿元,2004 年已达到 7400 亿元。在 2010 年 7 月的“中国养老金制度国际研讨会”上,相关部门透露,截至 2009 年底,我国养老金仅仅是当年 GDP 的 6.62%,总规模为 2.25 万亿人民币,而西方发达国家养老金与 GDP 的平均占比为 40%-50%。账户空账运转总额高达 1.7 万亿元,多数地区的个人账户基本上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除此之外,我国养老金制度还存覆盖面狭窄,统筹层次低下,基金管理分散度高,制度分割现象很严重等问题。

  首先,个人账户“空账”运行阻碍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第二,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不能够很好地体现它的公平性。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全国性养老保险基金资金缺口问题,让中国养老保险的历史欠账问题越来越多地暴露在公众的眼球上,让公众对于现有的养老保险中的筹资模式产生了深层次的喜好。以此为背景,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状况是否要终结,如何将“空账”转为实账成为了公众思考和探索的热门话题。

  2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转制成本过高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采取的养老保险制度为现收现付制。但是,从长远角度考虑,当中国出现老龄化现象时,这种制度必然会加重政府的财政负担。因此,改革是不可避免的。改革必然会产生转制成本。在现收现付制度向统账结合制度转变以后,政府作为改革主体就必须负担旧制度下的职工们所累积的养老保险权益,但实际上当期企业在职职工在很大程度上负担了这部分基金的支付,以弥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账户支付缺口。

  2.2 政府责任未明确
  
  政府在以经济发展作为核心任务的情况下,难免会对经济之外的任务有所疏忽。政府在转制过程中,并没有负担旧制度下的职工们所累积的养老保险权益,同时面对巨大的养老金空账,政府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去弥补。政府作为变革的推动者,理应承担所有责任,而现实情况是政府不愿或者说是还没有准备好承担制度变革的成本,只能由广大民众为改革“买单”。经济的增长使得财政收入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养老保险基金作为老年人养老的经济来源之一,对于社会的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政府并没有明确这方面的责任。

  2.3 养老金管理体制的缺陷
  
  我国目前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有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这两个账户的管理机构统一都是各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并且采取的是混账管理模式。另外,国家对这方面的监督比较匮乏,一个有效的监督机构都没有设立,一旦出现统筹账户的资金满足不了当期养老保险的开支情况,各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就能很轻易通过挤占个人账户基金进行当期支付。这样不断循环就形成了个人基金账户的空账,这种封闭式养老保险投资管理模式很容易出现问题。

  3 解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的对策

  3.1 借鉴“名义账户制”明确个人财产权
  
  中国既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又是一个处在经济转型期的国家。虽然我们不能照搬瑞典的“名义账户制”,但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从中国目前的个人账户运作情况来看,“名义账户制”最值得借鉴的地方就是:它不但明确了个人缴费义务,而且明晰了个人的财产权利。“名义账户制”最大的优点是明确个人缴费义务的同时明晰了个人的财产权利。个人财产权力正是我们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在改革后产生一系列问题的根源,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的义务清晰明了,但是个人的财产权利却模糊不清。政府仅仅靠“口头承诺”就透支着广大职工的养老权益。由于这种“口头承诺”并不能够被提前预支、分割和继承,所以这种形式并未起到储蓄作用。

  3.2 政府财政兜底解决个人账户“空账”问题
  
  针对已经存在的“空账”问题,辽宁省早在 2001 年就成为了国务院的第一批试点地区,尝试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行做实。当年 7 月,辽宁省首先对个人账户的缴费比率下调 3 个百分点至 8%,并且是个人缴费比率占其规模的100%,同时按照 8%的比例对个人账户进行做实。对于形成的统筹基金的新增缺口,政府规定通过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补助和加强征缴三个途径来解决,政府财政兜底化解个人账户“空账”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3.3 提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收益
  
  缓解个人账户“空账”压力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提高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的投资回报率。以美国为例,美国退休金资产在1990 年还只将近 4 万亿美元,而 2006 年这一数额增加到了 16.3 万亿美元,这里有其本身的制度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养老保险基金成功的资本运作,通过有效的投资渠道获得了丰厚的利益回报。反观我国,在加入 WTO 已经 10 年的情况下,养老保险投资收益率还普遍低于 CPI 和通货膨胀率的增长,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政府应该逐步拓宽养老保险投资的渠道,如此庞大的一笔资金依照资产组合理论大胆地进行投资,既可以切实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也可以缓解养老保险基金的“空账”问题。当然,资产投资项目也不能无限制地开展。如果要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需要找到一个组合投资临界点,这个点应该是收益与成本的交点。

  3.4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分别管理并建立实账积累
  
  在我国,政府是一个二元身份,既是社会主要经济资源的提供者,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管理者,“运动员”与“裁判员”的双重身份很容易导致政府的权力寻租行为,而且在受到残存的官僚主义影响的情况下,个别领导的“个人意志”还会妨碍经济的正常发展。这一点在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管理模式上也有体现。我国目前所执行的“统账结合”的养老金管理模式中存在两个账户,即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而所有账户的操控人都是政府,政府既拥有账户资金的所有权,也拥有账户资金的管理权,按照“理性经济人”的特征,账户管理规则上的漏洞会被理性的“政府自然人”利用进行贪污、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从这个角度讲,要完全消除个人账户管理中这些现象,首先要做的就是彻底分离这两个账户,这样就消除了挤占个人账户的基础。其次,养老保险金的运营情况应该向全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进行透明化管理。

  参考文献:

  [1]隋琛琛.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问题的研究———以威海市为例[D].华东师范大学,2010.
  [2]褚福灵.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理论与实践[J].新视野,2010(5):28-31.
  [3]张映芹,校飞.中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研究[J].宁夏社会科学,2011(3):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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