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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问题探究
【第一章】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农户调查研究绪论
【2.1】农户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现状分析
【2.2 - 2.4】合作社农业服务需求评价与特征
【第三章】英山县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分析
【第四章】英山县农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供需偏离性及成因
【第五章】国外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
【第六章】建设英山县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对策建议
【结论/参考文献】农业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3 英山县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本质上来说是基于农户需求存在并发展,但是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底为农户提供了哪些农业社会化服务,合作社是否对农户所需的服务进行了充分的供给?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社会化服务主体的供给效率又存在哪些差异?针对以上问题,本章将从农户视角出发,深入分析英山县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情况,并与其他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供给效率比较,总结出当地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特点,清楚了解英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整体供给情况。
3.1 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总体情况
(1)销售服务
农产品销售是农户日常生产生活中最重要的一环,也是决定农户是否参与合作社最初目的。由于英山县仍是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生产区域,且地处大别山腹地中心,山地面积广阔,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因此农产品销售困难重重。
在销售渠道方面,农户可选择的主要有:第一,商贩直接上门收购。由于英山特殊的山地地势,农产品运输的困难性从而衍生出专业的流动商贩,常年走访于不同的村落,对农户的农产品进行上门收购。其优势在于可以大大减少农户运输时间,方便农户生产生活;而缺点则是流动商贩的不稳定性导致农户销售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且流动商贩往往掌握着农产品销售价格的主导地位,利用农户方便心理,在销售价格上比其他收购组织要低的多,使得农户在市场竞争中一直处于被动地位。
第二,农户直接销售给企业。在英山县的周边,分布着各种大大小小的以农产品收购和生产资料供应的农业企业,这些企业对于农产品的需求量较为旺盛,因此能够给出的收购价格也较为可观。每到农产品收获的季节,农户们都会将自家的农产品打包或等企业人员上门收购或由自己运送给企业。但由于每家企业收购农产品种类不同,给出的收购价格也有高低之分,这就需要农户们自己进行比较选择。因此,销售给企业的好处就是能够获得相对高的收购价格,而缺点则是农户需要浪费大量的时间进行比较选择,同时在销售价格上农户具有选择权却没有话语权,农户依然处于被动地位。
第三,销售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收购方式具体可分为两种:一是通过技术员收购,例如宏业中药材合作社,利用技术员体系深入农户群体推广农业技术、上门收购农户农产品,并对产品质量进行第一道检测,它是沟通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的桥梁,在整个产品收购中,技术员占据主导性地位;二是合作社聘请专门人员收购,例如英山福地茶叶合作社,由于该合作社成立时间较短,社员人数较少,价格优势并不明显,因此每当茶叶收货季节除了合作社几个核心成员会将自家的茶叶主动卖给合作社之外,更多的茶叶则需要合作社聘请专门收购人员挨家挨户上门收购,必要时合作社的几个核心成员也会主动向农户进行收购。此后,合作社将收购而来的农产品进行统一加工或包装之后,会通过自身渠道进行农产品二次销售,其销售渠道主要有:一、农产品招商展览会。展览会方式集中针对农产品市场,影响力较大,有专门的客户群体,参与人数较多,拥有较多潜在购买人群。这种方式的优点,只需报名或交少量的展览费就可以参加,参与门槛较低,客户群体针对性较强;而缺点是同行业竞争压力较大,客户更倾向于购买已有一定市场知名度的农产品品牌。二、普通农产品市场。合作社将加工好的农产品定期带到当地农产品市场,自行寻找买家进行交易。这种渠道的优势在于既可以降低产品保存成本,又可以现场进行价格商议,及时获得资金;而缺点是买家群体不固定,销量时好时坏,随机性较强。三、由企业统一收购。固定企业收购渠道主要依赖于合作社与企业关系的维护,需要通过签订合约来履行。稳定的销售渠道保证了稳定的农产品销量,但有时候维护企业关系成本占产品所得利润比例较大;此外,受天灾病虫害影响,当地农产品产量不稳定性,造成若是较小企业则无法收购所有的农产品,而较大的企业却无法满足其收购需求,企业对合作社信任感较弱。四、通过专门农产品销售网站。随着合作社社会化程度以及成员文化素质的提高,有一部分成员提出利用发达的互联网进行农产品销售,寻求更广阔的消费市场。通过互联网联系产品高消耗区域,寻找价格更理想的买家,合作社自主性更强,但现阶段由于合作社内专业网络人才的缺乏,因此利用该种渠道的销售比例也非常小。近几年英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对农户生产生活影响也愈加明显。从理论上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凭借其以农户为主体,以公平为原则,除了能够给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收购价格,还能够借助合作社平台跨地区跨省市寻求更广阔的销售途径,这对农户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农户应该更愿意选择将农产品直接销售给合作社。
但在实际调查过程中,农户自主选择农产品销售途径时,更倾向于商贩上门收购和直接销售给企业这两种途径,其比例分为为 54.4%和 23.7%,而主动销售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比例却只有 9%.同时,在调查现阶段农户获得销售服务的主体来源中,数据显示(见表 13),通过自己及亲朋好友进行农产品销售的方式所占比例最多,为 42.6%;而从三种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中获得销售服务的,龙头企业比例最高,达 25.4%,农民专业合作社排名第二(为 18.7%),而获得由公共服务机构提供销售服务人数只有 4.3%.由此可见,在销售服务供给方面,龙头企业覆盖的范围最广,从龙头企业获得销售服务的农户人数最多。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虽有提供一定的销售服务,但服务能力十分有限,究其原因,可能在于:
第一,农户本身基于逐利性的特点,往往会将产品卖给收购价较高的一方,随机性较强;第二,流动性大,上门收购是当地商贩收购的主要特征,山地地势致使农户居住分散且交通非常不便,上门收购免去了农户大量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交通成本,而有些合作社收购只能让农户自行将产品销售至指定点,缺乏灵活性。第三,当地合作社缺乏完善的销售运行机制,服务范围小,影响力不高,价格优势不明显,导致合作社收购对农户吸引力较小。
(2)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农户能够获得有关产品信息、销售信息、技术信息、价格信息等一系列农业信息途径。信息掌握的及时性与完整性有利于农户在农业生产中及时解决生产困境,调整种植策略,增加农业收入。加强农业信息技术的应用,除了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信息方面的指导作用之外,更需要积极调动其他农业信息应用主体的力量(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发挥其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农户群体的信息接受面。
英山县现有信息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第一,提供买卖信息对接。通过建立村民信息通讯录,保证每家每户都有一位村民的联系方式被通讯录收录在内,由村集体中统一人员进行管理。同时,有专门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与通知,即每当获知新的农产品供求信息,以手机短信群发的形式向农户提供,帮助农户能够及时了解市场信息,从而做出买卖决策。第二,信息资源共享服务。通过建立英山县农业信息网站,将农户所需的信息进行定期的更新与追踪,扩大农户农业视野,满足农户信息查询需求。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则采取通过宣传资料的发放、通知栏通知、电话联系、会议培训及实地口头相传的方式,将合作社所获得的市场信息及时告知农户,进行信息资源的免费共享,帮助农户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掌握农业发展方向。第三,开展农业信息技术培训。通过涉农部门与农业科研院校联合信息技术推广、农业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开办农业信息技术培训班及科技特派员等方式,不仅对农户获取信息能力的提高有所帮助,更重要的是借助农业技术培训切实加强了农户对新技术、新知识的应用能力。同时,在合作社技术服务供给方面一般采取不定期组织农民参加农产品技术培训班,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及种植大户挨家挨户实地技术传授等方式帮助农户较快学习新技术的应用并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
在调查农户获得信息服务的渠道过程中,表 14 显示,现阶段农户获得信息服务的主要途径分别是依靠自己(25.6%)、亲朋好友(15.4%)、农技推广人员(13.7%)、电视书报(12.4%)、农民专业合作社(9.9%)、互联网(6.3%)、科研院校(3%)、其他途径(13.7%)。这说明当前英山县农户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仍然以血缘、亲缘关系为基础的传播网络,从上而下或从下而上的传播方式都没有形成固定的渠道,普及程度非常弱。同时,农户利用新媒体来获取信息的比例也非常少,新媒体对于农村信息的应用能力还有待提高。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户提供信息服务比例较少,意味着合作社在这类服务的供给能力十分有限,由于合作社内部机构设置不健全,缺乏资金和专业技术专业人才,致使信息传播网络尚未完善建立,因此合作社现有的信息服务供给还远远无法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3)生产资料供应服务
生产资料作为农户农业生产的基础,占据了农户较大的生产成本。农户若想增加收入,除了获得高销售价之外,更重要的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数据资料显示,有 49.2%的农户在生产资料购买上,仍然依赖于传统直接的购买方式,即农户直接向提供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零售商或批发商购买。在我国农村地区,无证经营农资店者分布广泛,这些经营者主要以个体户或企业代销点为主,软硬条件较差,进货渠道混乱,生产资料的质量层次不齐;而单个农户由于力量弱小,自身无法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获得生产资料,另一方面也由于欠缺对农资市场信息的了解,缺乏专业知识无法辨别所购资料质量的好坏,很容易买到高价低质的生产资料,从而增加了农户农业生产风险。
在生产资料供应服务上,英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供给比例也达到了15.2%.不同合作社生产资料供给方式也不尽相同:一、由合作社统一购买生产资料,即由合作社负责人直接向有信誉的大型生产资料供应商或有实力的农资公司进行购买,不但能够较好的保证了所购买生产资料的品质,而且也能够在生产资料出现问题时及时找到厂家进行协商解决,降低农户购买与技术应用风险。二、农户到与合作社有合作关系的农资店购买,一方面方便了农户能够随需随买,另一方面则减轻了合作社流动资金负担。但问题出现在倘若合作社与农资店之间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机制,一旦农户发现农资店购买的生产资料质量较差,则会直接影响到农户对合作社的信任。三、农户直接到合作社自营的农资店进行购买,这种供应方式虽然有效降低了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的风险,保障双方利益,但由于自营农资店对于合作社经济实力要求普遍偏高,因此这种生产资料的供给方式出现较少。英山县 15.2%合作社供给比例,说明当前合作社能够为当地一小部分的农户提供生产资料供给服务,但这种供给服务对象往往仅限于与合作社密切相关的成员,且服务提供的时间具有不稳定性,这是由于当地合作社发展规模普遍较小,实力较弱,在农资采购方面尚未形成成熟模式,因此服务范围依然十分有限。
(4)资金服务
农户融资困境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英山县也不例外。当地农户要想实现茶叶、药材的规模化效益,就必须使土地集中流转,规模化生产,同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机械水平,促进农业技术应用,而这些都需要依靠资金的投入。从农户现有获得资金服务所提供对象来看,44.8%的农户资金还是来源于家庭收入储蓄,但由于农户本身收入较低,因此储蓄程度也较弱。研究数据表明,调查地共有237户农户发生过生产性借贷行为,生产性借贷发生率为66.2%,这说明当地农户发生资金借贷行为较为频繁;且资金借贷主要来源于以血缘、地缘关系的人情网络展开的非正式渠道,即亲戚、朋友等途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例如银行、信用社等)基于其商业化目的,借贷门槛较高、所需资料繁杂、贷款期限固定,不愿轻易为农户提供资金借贷;而非正式借贷来源虽然快捷、方便、灵活,但风险性较高,无法保障农户的利益,农村资金借贷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自发成立的正式组织,其目的和宗旨都围绕农户利益,将大部分农户闲散入社资金集中起来为社员提供方便灵活的低息贷款或担保抵押,即有利于合作社自身获得一定收入,也有利于加强社员的聚合度,但现实中由于合作社本身实力欠缺,政府项目资金有限,农户参与率较低致使合作社在现阶段无法为农户提供较大规模资金服务(现阶段合作社提供资金服务比例仅为9%),仍具有较大程度的发展空间。
(5)加工运输服务
农产品加工运输在农业生产中是决定效益大小的关键环节。将原材料经过简单加工或初级加工而成的产品称为粗加工;而将原材料在粗加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工制作成副食品,则称为产品深加工,产品深加工是体现效益最大化的重要步骤。产品经过粗加工或深加工后往往比产品原材料产生更高的附加价值,从而能够获得更高的销售价格。在现阶段为农户提供加工运输的服务主体中,合作社以41.5%的比例成为承担当地农户加工运输最主要服务组织。通常农产品加工需要一定的机械设备,除去简单加工步骤可以用人工代替之外,其他粗加工的步骤则都需要设备资金的投入。机械设备价格昂贵,单个农户无法独自购买也不具备加工技术,因此他们往往寻求具有一定加工能力和资质的组织进行代加工。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好满足农户的要求,它作为以农民为主体的非盈利机构,拥有政府优惠政策和财政的大力支持,又具有良好的企业合作资源,能够负担起购买加工机械设备的资金要求,或可交由与合作社长期合作的企业进行代加工,无偿为农户提供农产品加工运送服务,既能满足农户加工需求,又可以减少农户交易成本,因此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加工运输服务发展较为迅速。
(6)农业保险服务
农业保险是指专门为农业生产者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是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性措施。农业保险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一方面可以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保障农业安全生产,促进农业发展;另一方面,农业保险能够当农户受到属于保险范围内灾害时可以及时得到赔付,稳定农户收入,保障农户利益。农业保险服务的优势致使农户对该项服务需求达到100%,然而现阶段参与农业保险的农户比例却还不到10%,其提供农业保险服务主体的单一性(以政府为主),致使农户需求远远没有被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保险服务方面的空白,究其原因,可以认为:当前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仍是商业性保险公司执行,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这种模式无法根据各地不同的农业生产情况差异运行,同时也由于初期阶段的合作社社员与非社员界限模糊,组织内管理不完善,农业资金缺乏,从而导致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法大规模开展该项服务。
3.2 与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供给效率比较
在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主要包括三种服务主体,即公共服务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主要是指政府涉农部门、农业院校、科研机构、村集体组织等,其服务本身不以营利为目的,基于国家财政支持为农户提供多元化低偿(或无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共服务机构以其行政职能的特点成为了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支柱服务主体。而龙头企业则是指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围绕农业生产、流通、经营等领域,在同行业中实力最强,占据最多优势资源具有公司性质的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各种有偿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是促进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顺利开展的重要力量。
3.2.1 公共服务机构
公共服务机构(英山县以基层政府和村集体为主)以其政府背景所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涵盖广泛,包括市场信息、技术推广、农业保险、农业机械等服务,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由公共服务机构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具有三方面特点:一、受益范围广。公共服务机构以其所提供服务的公益性来吸引农户的参与,能够保障农户获得服务机会的公平性,这即可以减少农户的资金负担,又可以最大程度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作用。二、资金能力强。公共服务机构一般都有来自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拥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进行投资经营,为农户提供更全面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三、资源高度集中。公共服务机构凭借其政治背景优势,自身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又能够短时间内吸引大量来自社会各界的优势资源,从而为推动当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在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过程中,公共服务机构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一方面乡镇一级的涉农机构在经历国家税费改革以后,所能获得的财政支持大为减少,但其所要履行的任务却只增不减,同时大量的服务投资会造成机构资金负担过重,生产投资经营成本较高,在缺乏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和动力机制的情况下,会造成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不到位,服务种类少品质差;另一方面,由于公共服务机构与农户信息的不对称性,致使公共服务机构无法完全切合农户需求来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常常处于供给不足或供给过剩状态,从而出现服务供需不匹配局面。
3.2.2 龙头企业
随着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业生产专业化和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仅仅依靠公共服务机构提供已远远无法满足市场化机制下快速发展的农户生产需求。龙头企业作为市场化竞争的主体,能够快速把握市场发展方向,市场灵敏度较高,通过与农户联合形成利益风险共担联结机制,帮助农户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减少农业生产风险,因此在现阶段龙头企业已然成为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主体。当前,龙头企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市场化的高效率供给。农业市场的激烈竞争促使企业只有为农户提供切合农户需求的高质量高水平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才能最大程度获取市场份额;且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也促使企业需不断提升其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从而提高了龙头企业的供给效率。第二,供需的良性匹配。在市场条件下,企业出于成本与利润的考虑,都会选择以最小的付出成本换取最大的收益回报,因此相比公共服务机构,龙头企业则更善于挖掘市场需求,为农户提供针对性更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从而满足农户多样化需求。但同时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企业所能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都是建立在强大的资金支持上,但英山县当前龙头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企业资本较少,致使企业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投资能力十分有限,难以提供较大的服务项目。其次,企业基于盈利性的组织特征,其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多都是有偿服务,这就导致了企业服务受益农户范围狭窄,有经济实力的农户可以优先获得企业服务,而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户则无法获得。最后,企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是随着市场导向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它的服务供给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即当市场形势乐观时,企业较愿意主动与农户签订合作协议,实现互惠互利;而当市场形势低迷时,企业就可能不再为农户提供某些服务,农户利益则无法得到保证。
3.3 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特点
3.3.1 服务领域涉及较广,但服务项目单一
英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需求为准则,围绕自身特色农产品生产及加工运输等领域,利用社会各界资源为农户提供多样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合作社。英山县共有 84 家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领域已覆盖至茶叶、中药材、果蔬、畜牧、农机、流通、加工等各个涉农产业,服务领域较广。从整体上看,不同合作社拥有的资源条件不同,因此能够提供的服务内容也有所不同,大体包括农资服务、技术培训与指导、销售服务、信息服务及加工运输服务等多方面服务。而技术服务又可细分为政府农技部门应用推广、龙头企业技术指导、合作社自主技术培训等。与此类似,每项具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都可以分为更多的具体内容。除此之外,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为农户提供一些综合性服务项目,例如资金借贷、农业保险、抵押服务等,在满足农户生产性服务需求基础上,加快推进农业产业链发展。虽然从整体上看当地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涉及领域较广,但仔细观察便可以发现,其实大多数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项目重复率非常高,主要集中于简单的销售、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再加上每个独立的合作社由于自身规模、经济实力的限制,往往只能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一至三个服务项目,而能够提供 7 项完整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合作社几乎不存在,服务项目单一性较为明显。
3.3.2 服务形式较为灵活,但服务范围狭小
随着英山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地区资源的限制及农户家庭结构的复杂性都会对农户的家庭生产经营决策产生深远的影响。基于上述考虑因素,合作社以其自愿平等参与式的组织结构,为农户建立起一座联结政府与企业合作的桥梁,利用多方资源,采取不同的服务形式为农户提供服务,来满足不同农户家庭的需要。例如:在技术服务供给方面,农户由于接受文化教育水平较低,自主学习能力弱,对新知识与新技术的学习缺乏有效的途径,因此合作社采用邀请到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为农户开展技术培训讲座、或挨家挨户上门到田间地头、或电话咨询等方式帮助农户进行实际的操作指导,加快了农户对新技术的学习与应用能力。然而,合作社服务形式灵活的优势并不能弥补合作社服务能力的欠缺。通过调查可知,由于英山地处大别山腹地,自然地理条件较差,交通运输不便,与外界信息传递较慢,导致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突破地理界限,以“村”为单位的组建方式较为普遍,因此其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供给也指仅限于村内社区,服务范围十分狭小。而且,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仅依托于本村的主导产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合作社为农户或多或少提供了农业社会化服务,起了较好的带头作用,但由于发展空间的限制,资源的缺乏,市场竞争力较弱,其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也十分薄弱,不易实现规模效益。因此,从长远来看,农村合作社要想实现组织规模的扩大,就必须摆脱地理限制,对自身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利用当地优势农产品,积极寻求与外界合作交流机会,从而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提升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3.3.3服务质量相对较好,但服务层次较低
英山合作社的发展深深植根于农村,其草根性特征,使得当地合作社与农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正是基于合作社与农户直接密切的联系,相比其他服务主体,合作社对农户了解更为深入,知道农户真正需要哪些方面的服务。同时,合作社本身就是由农户自发组织形成,围绕农户利益,以农户需求为导向,积极倡导自愿互助,其组织目标非常明确,这对农户的农业生产有很强的激励作用。因此,当地合作社为农户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更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其服务的质量也相对较好。合作社源于农户用于农户的特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开展,但由于合作社本身实力较弱,资金不足,能够提供的服务水平非常有限,服务层次也主要集中在与农户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领域,例如生产资料供给、信息技术服务、销售服务、加工运输服务等,而较高层次的服务如信贷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等基本没有涉及,也无法提供较高的服务质量。
3.3.4 产中产后服务欠缺
虽然英山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类型多种多样,经营产品涉及广泛,但从总体来看仍集中于种植业,且绝大多数农产品都属于初级产品,产品的科技含量与加工程度较低。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往往较多参与到产前和一些简单的产后服务中,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市场信息、销售渠道、新技术推广等等一系列服务,而对于农产品深精加工的产中服务则较少,缺乏增值链条。对于较高利润的农产品深加工环节参与度较少,致使农户所能获得的收入仅仅是原材料的最低价值,只能被动处于农业产业链中的最底层。造成合作社产中产后服务欠缺的原因,一方面在于英山大部分合作社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所能为农户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层次水平也较低,虽然合作社服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降低农户交易成本,但在农户增收方面的效果并不明显;另一方面,专业人才的欠缺也是合作社科技程度无法提高的重要原因,因而严重限制了合作社产中产后服务的进一步发展。
3.4 小结
本章通过描述现阶段英山县农户获取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总体情况,来反映当地合作社服务供给现状,基于当前服务供给情况的了解及与其他服务主体供给效率的比较,可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当前英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领域涉及范围较广,但覆盖面较窄,深度有限。从现阶段农户所获得合作社提供服务种类来看,各个领域都有所涉及,其中以提供加工运输服务最为普及,销售服务、信息服务比例较小,其他服务(例如资金服务、农资服务、社会服务等)的供给程度较为落后。
第二,与公共服务机构、龙头企业相比,英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具有服务领域涉及较广,但服务项目单一;服务形式较为灵活,但服务范围狭小;服务质量相对较好,但服务层次较低;产中产后服务欠缺四个明显特点。
6建设英山县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对策建议虽然现阶段英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其农业社会化服务也存在诸多困境,但当地合作社依然在发展道路上不断摸索与探求。借鉴美国、德国合作社及日本农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践经验,结合英山县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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