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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组织信任现状研究

来源:未知 作者:学术堂
发布于:2016-04-17 共417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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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信任问题探析  
【第一章】农村合作社组织信任体系构建研究导论 
【第二章】合作社组织信任研究设计与样本情况 
【第三章】林县合作社概况 
【第四章】农村合作社组织信任现状研究 
【第五章】合作社组织信任与农民参与的关系研究 
【第六章】专业合作社组织信任建设 
【结论/参考文献】农民合作社组织信任结构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4.合作社组织信任现状研究

  4.1 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指标体系的构建

  合作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之上,产生的一种新型农村经济组织。本研究侧重合作社的组织涵义,故将信任的研究置于组织层面,同时应建立较为完善的组织信任量表进行测量。根据吉登斯信任理论,信任不仅包含人对人的信任,也包含人对系统的信任,故本研究将人际信任和系统信任均纳入到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指标体系构建的假设中来。

  4.1.1 指标划分

  吉登斯认为信任是对一个人或一个系统之依赖性所持有的信心。根据吉登斯对信任的划分,信任包含对人的信任和对系统的信任,即人际信任和系统信任。系统指由象征标志和专家系统组成的抽象系统。

  本研究主要从人际信任和系统信任两方面着手考察农民对合作社组织的信任,其中人际信任侧重于微观层面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系统信任侧重于中观层面显示组织可依赖性的信任,也即成员对组织本身的信任。结合我国合作社发展现状,本研究中人际信任包含农民对合作社社长的纵向信任与对其他农民的横向信任;而系统信任不仅包含农民对合作社整体的信任,还包含农民对以村委会与村干部为代表的村庄公权力的信任。这是由于村委会与村干部是农村社区协助政府工作的主要力量,我国合作社的产生、发展一定程度上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推行。

  特别要提到的是,本研究将农民对村庄公权力的信任纳入到系统信任范畴的原因在于,调查中发现合作社的组建人以村干部为主要力量,而农民了解进入合作社的渠道也主要是通过村干部宣传的方式(表 4-1)。以村委会和村干部为代表的村庄公权力是农村社区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的主要推动力量,另外合作社领导者与村干部双重身份的重叠又强化了农民对合作社组织的印象。村庄公权力渗透入合作社组织内部,增添了合作社的政治色彩,并以系统形式或制度形式存在。

  因此,在我国乡村社会现实中,农民对村庄公权力的信任逐渐成为系统信任的重要组成部分。

  4.1.2 指标操作化

  本研究将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作为一级指标,下设人际信任和系统信任两个二级指标。在人际信任二级指标下设 10 个三级指标变量,分别是:社长的经营管理能力很强,社长在当地有较高的威望,社长能做到言行一致,社长能够禀公办事,社长有较强的责任心,社长的关系网络很强,大多数人是善良的,大多数人是值得信赖的,大多数人是诚实的,别人信任我时我也信任别人。对于系统信任二级指标,本研究同样设置 10 个三级指标变量,分别为:合作社能够公平地对待农民,合作社是可靠的,合作社对农民是坦白的、真诚的,合作社能给农民提供帮助,合作社确实维护了农民利益,村干部当选后带领大家致富,村干部当选后为村民办实事,村委会切实为村民服务,村委会的运转是公开透明的,村干部是村民民主选举出来的。

  在对以上 20 个观测变量的调查中,询问农民对各个观测变量问题的认同程度,了解合作社组织信任的现实状况。各观测变量下按“完全不同意”、“不太同意”、“一般同意”、“比较同意”、“完全同意”的顺序进行从 1-5 进行赋值。得分越高表明该指标下农民对合作社的信任程度越高。

  4.1.3 信度、效度检验

  针对调查使用的信任量表,本研究使用 SPSS17.0 软件计算信任量表的Cronbach's α系数,计算结果显示,信任量表构面的信度系数大于 0.8,因此可以认为该信任量表的内在信度较高,本研究中信任量表的设计和调研结果都具有较高的信度,适合进行深入分析(表 4-2)。

  与此同时,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量表的效度检验主要通过巴特利特球度检验和 KMO 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结果显示,信任量表的 KMO 值为 0.882,Bartlett球度检验结果显着(p=0.000<0.05),这表明本研究中信任量表的数据效度较高,适合做因子分析(表 4-3)。

  4.1.4 因子提取

  对组织信任量表效度分析表明,本研究组织信任量表适合做因子分析。因此,研究采用主成分分析的方法对构成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的 20 个观测变量进行因子分析,共提取出 4 个公因子,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 70.216%,表明 4 个公因子能较好地替代原来的 20 个观测变量来解释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情况(表 7)。

  对因子分析提取出的 4 个公因子进行命名,即“农民对社长的纵向信任”、“农民对合作社整体的信任”、“农民对村庄公权力的信任”、“农民之间的横向信任”.农民对社长的纵向信任与农民间的横向信任两个因子属于人际信任范畴,而农民对合作社整体的信任与农民对村庄公权力的信任属于系统信任的范畴。这说明因子分析提取到的因子与前文的假设一致,本文信任量表能够较好地反映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的现实状况(表 5-2)。

  本研究通过因子分析提取出四个因子变量,分别是农民对社长的纵向信任、农民对合作社整体的信任、农民对村庄公权力的信任、农民之间的横向信任。对于农民对社长的纵向信任因子,社长的经营管理能力的因子载荷系数最高,说明社长的经营管理能力是决定社长取得农民信任的最重要因素;对于农民之间的横向信任因子,通过各观测变量的载荷系数可知,农民是否善良、是否可信赖、是否诚实是农民之间取得相互信任的最重要的三个因素;对于农民对合作社整体的信任因子,由各观测变量的因子载荷系数可知,合作社能否公平对待农民是决定农民信任合作社整体的最重要因素;对于农民对村庄公权力的信任因子,由各观测变量的因子载荷系数可知,村干部是否能带领村民致富、是否为村民办实事是决定农民对村庄公权力信任的最重要的两个因素。

  4.2 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现状

  4.2.1 变量描述

  本研究基于吉登斯信任理论,通过因子分析提取合作社组织信任因子,构建了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的指标体系。对合作社组织信任现状的考察,可通过构成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的 20 个观测变量的均值来衡量。

  不同的信任因子涵盖了不同的观测变量。根据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的指标体系,本研究将首先从农民对社长的纵向信任、农民之间的横向信任、农民对合作社整体的信任、农民对村庄公权力的信任四个方面分别探讨各个观测变量所反映的信任现状。

  农民对社长的纵向信任是人际信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一种自下而上的信任关系。了解农民对社长的纵向信任,才能通过农民视角发现合作社社长目前存在的信任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关于农民对社长信任的 6 个指标,其信任水平均处于 3-4 之间,即一般信任到比较信任之间,并偏向于比较信任水平。其中,合作社社长的关系网络和经营管理能力是最强的,是赢得农民的信任最多的指标。

  农民之间的横向信任作为人际信任的一部分,体现水平方向上的信任关系。

  对农民之间横向信任的4个指标进行统计描述发现,其信任水平均处于4-5之间,即比较信任与非常信任之间,农民之间的横向信任水平整体较高。

  农民对合作社整体的信任是系统信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农民对合作社组织制度、组织规范、组织决策、组织治理机制等多方面的整体信任感知。有关农民对合作社整体信任的 5 个指标,其信任水平均处于 3-4 之间,即一般信任与比较信任之间,并偏向于一般信任水平。

  农民对村庄公权力的信任是本研究中系统信任中较为特殊的一个组成部分。

  农民对村庄公权力的信任主要考察农民对村干部及村委会的信任。有关农民对村庄公权力的信任的 5 个指标,其信任水平均处于 3-4 之间,即一般信任到比较信任之间,并倾向于一般信任水平。

  综上,农民之间的横向信任水平最高,是比较信任水平,其次是农民对社长的信任水平;而农民对合作社整体的信任和农民对村庄公权力的信任则相对一般,信任水平不高。

  4.2.2 因子描述

  通过对构成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的 20 个观测变量进行描述分析之后,本研究初步了解到农民对合作社的信任现状。紧接着,对于组织信任结构中不同的组成部分以及合作社组织信任总体水平,本研究将在因子分析提取出来的公因子基础之上,进一步考察合作社社长的纵向信任、农民间横向信任、农民对合作社整体信任、农民对村庄公权力信任以及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水平。

  通过因子分析,本研究将 20 个观测变量转化为 4 个公因子,得到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合作社组织信任的结构。对于合作社组织信任现状的考察,应充分把握总体信任水平和组织信任结构各组成部分的水平。本研究在因子分析之后,以成分得分系数矩阵中各变量的因子得分系数为权重,分别计算出各公因子得分,并对应生成四个新变量,即农民对社长的纵向信任水平、农民对合作社整体信任水平、农民对村庄公权力信任水平、农民之间横向信任水平。而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综合得分的计算,则是以 4 个因子的方差贡献率为权数,计算各个因子加权总得分。因此,本研究对合作社组织信任结构各部分的水平以及总体信任水平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充分认识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的现状。

  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总体水平得分均值为 2.17,信任水平较低。在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结构中,农民之间的横向信任水平最高,得分均值为 4.16,介于“比较同意”和“完全同意”之间;其次是农民对社长纵向信任水平得分均值为 3.29,介于“一般同意”和“比较同意”之间;而农民对村庄公权力信任水平(2.69)和农民对合作社整体信任水平(2.39)都较低。这说明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人际信任水平高于系统信任水平。乡村社会中的人际信任仍然是农民的行动逻辑。

  4.3 小结

  本研究通过因子分析提取因子,呈现了合作社组织信任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农民对社长、对其他农民、对合作社整体、对村庄公权力的信任,构建了基于农民视角的合作社组织信任指标体系。研究还发现,被调查地区农民对合作社组织信任的总体水平不高,其中人际信任水平较为乐观,而合作社系统信任水平则较低。农村社会中,农民的行动逻辑仍然是人际信任,基于血缘和地缘的传统人际信任仍是促成合作社组织成员互助合作的重要条件。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发展经历了较大变化和转折,传统信任秩序逐渐被分解,而现代系统信任却严重缺乏。合作社信任正面临传统信任的逐步瓦解和现代信任的缺乏,合作社信任结构发生变化,合作社组织信任总体水平不高。(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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