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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违规过街行为及其心理成因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7-12 共454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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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行人交通违规行为心理探究
  【第一章】造成行人违规行为的潜在心理研究绪论
  【第二章】行人违规过街行为及其心理成因分析
  【第三章】行人乱穿马路行为调查与分析
  【4.1】国内外行人违规行为管理概况
  【4.2】预防行人违规过街行为的有效措施
  【结论/参考文献】我国行人违规行为治理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二章 行人违规过街行为及其心理成因分析

  2.1 行为与心理的关系。

  人行为的产生虽然看似错综复杂,但是却可以进行解释、预测并控制的。

  首先外界环境刺激人类,产生需要,需要引发动机,进而支配行为,产生行为反应。在环境刺激与行为反应之间这一系列相互作用的连续而又复杂的中间过程,即为最终决定行为反应的心理过程。在整个行为反应过程中,心理过程始终处于中心地位,支配、调节及控制着人的行为反应。

  为了能够更准确地认识、控制及管理人的行为,就要清晰地认识人的内部心理过程。懂得什么样的刺激在什么样的情境下作用与一个什么样性格的人会引起什么样的反应,从而以相当的合理性来预测一个人的行为,以相当的有效性来控制一个人的行为。

  2.2 行人过街行为反应过程及影响因素。

  2.2.1 行人过街行为反应过程。

  人的心理是客观现实的反映,客观现实刺激大脑做出心理反应,可以把行人过街的行为过程比作一台计算机的信息处理过程(如图 2-1),根据控制论"人机同构"的观点,尽管人与机器存在着有生命和无生命的差别,但从控制过程看,二者都包括以下基本组成:

  (1)接收器--负责与外界进行联系。接收与完成任务相关的信息;(2)信息处理器--主要是进行选择、加工和贮存信息的任务,并比较接收到的信息和之前存储的信息,以此来决定所要做出的动作;(3)反应器--根据信息处理器所提供的的指令进行动作反应。

  其具体的反应过程是:首先是知觉过程,行人受到外界交通环境的刺激,通过知觉感受到车辆的到来、大小及速度,以及其他行人的交通行为和外界的交通设施;其次为联想过程,上述刺激转化为神经冲动,经传入神经传入大脑,将感受到的刺激与之前储存在大脑里的记忆信息(即认知图册)进行比较和识别。

  大脑里的认知图册的内容可能是通过受教育得到的,也可能是自己亲身经历后便存储在大脑里;然后是认知过程,大脑在对之前所受刺激的识别与比较的基础上,对所处的环境会做出相应的判断。判断外界的车辆行驶对自己会不会造成危害,自己现在过马路是否安全等;最后是动作过程,个人会通过上述判断做出相应的行动反应,这一反应也会因年龄的不同、性别的不同和学历的不同等而存在差异。

  在行人过街的反应过程中,如果联想过程中得认知图册发生变化,那么即使是同一个人所做出的反应行为也是不同的。例如,一个行人刚刚目睹一件交通事故,那么他在道路上行走就会更加小心,就会与他没有目睹这场交通事故后所作出的行为反应是不同的。

  2.2.2 行人过街行为影响因素。

  在人的行为反应过程中,外界环境刺激是行为产生的首要原因。对于行人过街行为过程中,出行环境、管理制度及社会文化环境起到了刺激行人过街行为的作用,影响行人过街的心理过程,进而左右了行人的过街行为。详细准确的了解行人过街的影响因素对预防行人违规过街行为会起到很大的帮助,既能通过改善外界环境刺激影响行人的违规心理,也能通过改善行人的交通环境来预防行人违规行为。

  (1)出行环境。

  据统计,大多数行人违规的原因就是交通设施不合理、不完善,对行人过街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使得行人不得不违规。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对出行环境会有更高的要求。行人往往需要安全的、舒适的、可靠的及便捷的交通环境,满足了以上需求,行人会更好地遵守交通规则。反之行人会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做出违规行为。

  (2)管理制度。

  行人为过街忽视红绿灯、斑马线这些保护措施,是对自身安全的不重视,同时在忽视安全下,显现出了违规行人对我国交通法规的漠视。行人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大部分原因就是行人违规成本低,没有相应的、严格的惩罚措施,给违规行为造成了不敢罚、对其违规行为默认的假象。长期严格的交通管理制度能能营造出良好的、守法的交通出行氛围。而对违规行为管理的松懈与半途而废,是对其更大的纵容。

  (3)社会文化环境。

  人总是生活在社会和群体之中的,不能脱离社会和群体孤立地生活,要彼此联系,彼此依赖,自热而然的人们之间就会相互影响,就会有求同的意念,或好或坏。在交通活动中,行人也会彼此产生影响,旁边人违规也会对自己产生影响,例如从众行为,有可能自己违规心理没有那么强烈,但是看到别人过街了就会产生动摇。但同时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也会产生很好的影响,例如自己想闯红灯过马路,但是看到别人都在遵守规则等红灯,自己也会不由自主的遵守交通规则。如若交通违规在生活中已经属于普遍现象,那大家就会将违规行为看做很平常,漠视交通法规,交通法规就不会起到相应的作用,但如果对行人违规的法律制度很严格,不容忽视,那么违规现象也就会自然而然的减少。

  2.3 行人违规过街行为表现。

  由于步行的灵活性和机动性特点,行人可以随时调整行走路线和方向,因此很难预测行人的路径选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明确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但是,在现实当中能够遵守交通法规的人数少之又少。通过对行人的实地观察分析,总结出行人违规过街行为主要有:

  (1)在绿灯期间,行人未能一次性过街,滞留在路中间,一些人会选择汽车之间可以接受的空隙过街,一些人会选择等待下一个绿灯再过街;(2)如若红灯期间,路面没有车通过,大部分行人会观察左右直接通过,走向马路对面;或路面车流量少,机动车间的空隙在行人可接受的安全范围内,一部分人会选择穿过机动车间的空隙通过,而后面的车看到行人通过会减速慢行,从而造成了绿灯期间机动车通过数量,降低绿灯利用率;(3)当绿灯闪烁快结束时,一部分遵守交通安全规则的行人会选择等待下一个绿灯过街;一部分行人会选择加速前进,冒险过街;(4)违章行人随着大规模的群体通过的时候,无论是在行人信号绿灯时间还是红灯时间一般都比较从容;(5)行人过街的目的地在马路斜对面,大部分行人为抄近路、省时间斜跨道路不走人行横道。

  2.4 易于引发违规行为的心理分析。

  心理状态是人的心理活动在某一段时间内的特征,如分心、疲劳、紧张、克制等。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很多,而行人本身自我的心理状态常常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的活着直接的因素。由于人的心理结构复杂多样,人的心理活动千变万化,很难详尽叙述,因此下面只是对常见的与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关系密切的心理状态做一些分析。

  (1)从众心理。

  从众心理是指个人受到外界群体行为的影响,从而自身的判断和行为表现上会做出一些符合大众舆论或者大多数人的行为。心理学研究表明,在人类的潜意识中都有一种归属感,个体需要被社会所接受并融入其中,让自己立足,否则就会被孤立。因此很多时候,大家在明知道一件事是违规的时候,一个人可能不会去做,但是如果一群人中有人做了或大多数人都在做,并且从中得到了利益,此时从众心理就会油然而生。

  同时从众心理认为大家一起过更安全且法不责众,无形当中把安全及法规责罚的责任分摊到大家身上,将社会责任分散化。心理学当中就有这一类效应-责任分散效应,即在相同的一个事件中,只有自己而周围没有其他人的话,个体就会明显感受到自己的责任,并积极的去回应;而两个人的时候责任就会减半;当一群人的时候,每个人的责任就会降低到很小,都会将责任推到其他人身上。行人违规的从众行为就是对自己安全的不负责及对交通法规的漠视,因此对于这种心理我们就要让行人意识到即使许多人一起过街,安全也不一定会有保障,只有自己遵守交通规则,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才是万全之策。

  从众心理有消极和积极之分。从众心理消极的一面就是,当行人看到其他人闯红灯或乱穿马路后是安全的且没有受到处罚,则其他人也会纷纷效仿。对于从众心理积极的一面,可以利用到行人交通管理中,利用行人的从众心理来影响行人的交通行为。

  (2)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并不是心理学中一个专业性的词语,而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个词语。侥幸心理的大致含义就是:当某一行为既可以带来好的结果,也可能带来不良后果的情况下,行人从主观上就会认为不良后果是不会发生的。

  存在侥幸心理的行人之所以为产生违规行为,是认为即使自己违规了也不会有危险,也不会受到任何的惩罚。

  行人存在侥幸心理往往就是忽视了安全的重要性,漠视了交通法规,是一种投机心理,他们认为自己违规时发生危险是小概率事件,不会发生到自己身上;认为自己违规时交警看不到即使看到了也不会处罚自己。侥幸心理不仅是一种即兴或阶段性的行为,它也很有可能发展成为一种行为习惯和心理定势。

  同时大部分行人违规都是在忽略安全和法规的前提下再诱发别的心理,因此也可以说行人的侥幸心理是其他心理发生的"基础".所以对侥幸心理的纠正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教育与处罚并重,使行人不能侥幸,不敢侥幸,不想侥幸,最终实现标本兼治。

  (3)省时省力心理。

  省时省力心理就是人们想通过消耗最少的能量来得到最大的收获,主要表现为怕费事、嫌麻烦、图方便和省时间等。省时省力心理彰显了现代社会人们的浮躁心理,凡事讲究快,图方便,并且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和行为心理习惯。在行人交通行为中,省时省力心理主要表现在为了节省时间闯红灯,或为了抄近路不走斑马线,不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等。

  同时,省时省力心理也反应了我国现有行人交通设施的不完善,如人行横道的红灯时间过长,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设计不合理,行人上上下下要消耗很多的体力和时间等。从而反应了人们身体能力本身是有限的,对于行人的交通设施理应设置合理,从行人的角度出发,减少体能和时间的消耗,保持身体的舒畅,让行人既能得到心理的满足,也能得到安全的保障。

  (4)冒险心理。

  冒险心理与侥幸心理有很类似的地方,但是侥幸心理是忽视危险,忽视交通法规,抱有一种投机心理,希望危险不要发生到自己身上。而冒险心理是明知道违规会发生危险还要做,(5)逞能好强心理。

  逞能好强意味着过多的炫耀、展示自己的才能,表示自己多有才、多有能力。往往这个词带有一点贬义。

  而在行人交通违规心理中,逞能好强心理不仅是一种贬义词,还代表了危险。拥有这种心理的行人一般是对交通安全知识多少会有了解,但是他们为了彰显自己,头脑发热,忽视生命安全、忽视交通法规,产生盲目的违规行为,极有可能酿成交通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逞能好强的自我表现欲望在马斯洛需要层次中属于高层次需要,而行人一旦有这种需要,就会牺牲安全需要来满足自己。因此针对拥有此类心理的违规行为,加强其对安全的需要,让其明白违规的危害。

  (6)依赖心理。

  行人过街时过高地信赖机动车驾驶员守法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然而实际交通条件下,机动车主动避让行人的情况极为少见,而行人却认为在行人过街横道附近,行人有优先通行权,突出的表现为,反正机动车不敢撞人,即使听到鸣笛,或者驶近身边,也不避让,照样横越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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