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美国华人移民的身份问题始终存在,在历史上他们被美国主流社会赋予了一系列的边缘人身份,始终被动地与美国人身份保持了令人焦虑的距离。华人移民的三种较为普遍的身份认同观为:传统的中国人、边缘人和华裔美国人;此外,还有许多在美国土生土长的华裔认为自己生来就是美国人(李贵苍:42)。 华裔美国作家对于身份问题的关注由来已久,被认为持有最后一种身份观的、颇具代表性的是当代作家任璧莲,任璧莲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是美国人(刘海平:399)。 许多任璧莲研究也认同了这种观点。
①对于任璧莲来说,身份真的不成问题吗? 事实上,与任璧莲生平密切相关的几部重要作品质疑了华裔成为真正美国人的可能性,处处隐现了无法获得美国人身份的焦虑感。
那么,谁是真正的美国人? 任璧莲的小说《妾》中提到,时值 21 世纪初,缅因州几个白人称美国华人移民兰兰夫妇为外国人,并嘲笑兰兰的丈夫说:你是公民也不能使你成为一个美国人。一个公民认为这个国家是讲法律的。但是一个美国人知道谁是真正的美国人。 (341) 显然此处白人要澄清的不是法律上美国人概念,而是文化观念上的,是指先辈定居者,即 WASPs(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s)。 美国人在18 世纪末期定出了 移民 这一名词的含义和理念 ,这也就定出了美国化的含义和理念,外来移民和黑人等等要使自己成为美国人,就不得不成为白人那样的人和遵奉盎格鲁文化(亨廷顿:108-110)。 直到 20 世纪 60 年代为止美国移民都被期望如此同化,WASPs也一直是美国主流阶层,即使在二战后,中产阶级兴盛,文化多元主义的滋生与发展动摇了大一统的民族认同感的美国主流文化体系,WASPs 的权力和地位稍有下滑,他们仍是社会的主导阶层。 即早期的定居者将自己及后裔设定为美国人,后来的移民只有模仿他们、融入他们才有可能成为美国人。 西欧裔美国人被看做身体上、 道德上和性上优越于少数族裔的人,甚至白人群体优越于其他肤色群体。
社会学研究表明,大部分亚裔移民及其子女多把白人社会看做是主流社会,把白人的价值和行为标准当做正常的社会标准,他们以白人为参照群体,以白化为成功的有效途径(周敏:34,36)。 显然,美国人不止是个国族身份, 对于移民来说还是阶级身份、文化身份,甚至是种族身份,华人移民由于这些社会身份的缺失而产生焦虑。 任璧莲的小说从阶级、族裔文化和种族等多个层面探讨了移民身份焦虑存在的形式、原因、试图消除焦虑的策略以及身份焦虑难以消除的社会根源。
二、阶级身份的焦虑
第一代移民关注最多的是阶级身份。早期华人移民以农民或劳工出身的广东人居多,到美国多是做苦力;二战期间去美国的有一批家境良好的留学生和躲避战争的富人。 在任璧莲的小说 《典型的美国人》和《希望之乡的莫娜》中,出身于江苏上层阶级的少爷拉尔夫就是数千名中国留学生之一,妻子海伦则是来自上海的娇小姐,由于历史原因他们未能将财富带至美国。 虽然移居美国造成了他们阶级地位的下移,脱离了上层阶级社会群体,社会身份从资产阶级降为无产阶级,但是与生俱来的家庭出身所赋予的社会身份在他们的心目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因此他们牢记自己的尊贵,对自己的社会身份定位从未改变,从心理上将自己与美国的主流群体,即与 WASPs 归为一类。
但是拉尔夫夫妇定居美国后对自己的身份进行确认时发现,自我原先的社会身份归类与其在美国的实际处境不相符,不仅阶级身份归类发生改变,美国给予他们的族裔身份归类还抹杀了阶级身份的区别---他们发现自己被美国人归类为华人移民群体,这就将他们等同于贫苦底层的广东移民,他们从不肯承认自己是移民(Jen,Mona:27),他们确实是被美国政府强行留下来的。
②主、客观方面的各种原因促使他们选择在美国定居下来。拉尔夫夫妇把华人移民群体与美国其他群体,尤其是 WASPs,在权力、声望和社会地位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发觉其实际被归入的华人群体不仅不足以带来或提升自尊,还拖累了他们的社会身份归属,这自然使他们产生了身份的焦虑。 为了缓解这种焦虑,他们重新进行社会认同,主要表现在对社会群体身份的积极区分和身份重构。
拉尔夫夫妇对社会群体身份的积极区分首先体现在保持自己的上层阶级的教养及社交圈,以区分于低层群体。他们尽力维持以往的心理习惯和行为方式。 拉尔夫在家里和职场上都非常关注自己的地位,不能忍受自己处于被别人轻视或掌控的境地。 在家里,他要当一家之主;在职场上他要当老板。海伦则对自己的品位要求很高,比如她对衣着、配饰、整体气质的要求非常严谨,有时甚至到了苛刻的地步,她尤其在意行为体态的雅致,也随时教育和纠正女儿们的站姿和坐姿,培养她们大家闺秀应有的气质。 海伦认为教养能显示一个人究竟属于哪个群体和阶层。海伦的身份意识还体现在她不与阶层较低的人来往。海伦对阶级身份的重视,经常超越财富这一维度。 拉尔夫夫妇基于生活方式的心理习惯是建立在特定阶级地位群体之上的,时刻起到维护自我对这个群体的归属的作用。社会地位的尊卑是由生活方式的高低所代表的,社会地位的范围是由有着特定的生活方式的圈子所标定的。 生活方式的一致形成地位群体,地位群体以生活方式的认同为内部凝聚和外部排斥的机制。
其次,他们总是住在白人区,远离唐人街和黑人区,在居住地上与低层群体保持距离。 房屋不仅仅是人的庇护所,它还是人的社会、经济、政治地位的象征。 海伦表示,优秀家庭来自优质的房屋(TypicalAmerican:159)。 草坪与房子的质量象征了主人的阶级,上层阶级应该拥有优质的住宅与环境。因此,他们总是在经济条件有所提高时更换居住地,不仅环境更美,附近学校的质量也更高,街坊邻居更富裕。 马克斯·韦伯曾指出,在社会分层方面, 实践中用于展示地位的最主要的方式就是共同居住(格伦斯基:122)。
他们凭借自己所拥有的资本努力提升自己所占据的空间范围和品质。如果阶级指的就是在社会空间里位置相接近的人,那么拉尔夫一家就是在物理空间上尽量接近他们的目标阶级。
再次,他们不认同亚裔美国人的社会群体身份。 这是个具有政治诉求的命名,主要是为谋求共同的美国公民权利而计划和诞生的,突出的是劳工阶层的利益。 拉尔夫夫妇不关心亚裔美国人的泛亚运动,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不需要革命,他们出身于权贵阶层。他们注意到的是这个群体内部的异质性,亚裔美国人忽略了阶级/阶层、民族、种族、传统文化背景和宗教信仰的差异。他们不愿与出身下层的华裔混为一谈,更不愿与和中国人有着历史宿怨的日裔,或有着文化差异的印度裔移民同属一个共同体。
拉尔夫重构阶级身份主要采用转换角色身份的策略。 拉尔夫相信社会阶层可以由出身决定,同时也相信阶级群体间边界具有可渗透性,个人可以通过教育、职业或收入,在社会里实现向较高阶层的流动。拉尔夫获得工程博士学位后,成为大学教师,继而获得了终身教授职位,但是为了快速提高经济收入,他弃教从商,开了一家快餐店。 自我创业是华人谋求向上社会流动的常见模式之一,拉尔夫的角色身份从教授转换为快餐店主,职业地位迅速下降,③但是,由此产1上层阶级,但至少获得了中产阶级的社会身份,并有能力为下一代提供更好的文化资本。
任璧莲的小说反映出华人第一代移民的生存与思想状态,他们多不关心政治,不太关心华人群体的整体权益,喜欢单打独斗,更多关注的是个人小家庭的经济水平和生活质量。他们追求的身份不是美国国族身份而是阶级身份。尽管他们竭尽全力去靠近美国的上层社会, 但是华人群体的散沙状态以及族裔/种族的差异,都使他们的身份焦虑无法消除。
三、族裔/种族身份的焦虑
第一代移民阶级身份地位的有限提升并不能帮助他们获取相应的社会政治地位和文化公民权,因此,第二代移民更加关注族裔文化身份,渴望得到美国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土生土长的美国华裔在父辈奠定的中产阶级身份的基础上,开始考虑族裔身份和文化融入的问题。 在小说《希望之乡的莫娜》中,经济条件提高之后的拉尔夫家迁到富裕的、犹太人居多的斯卡斯丘社区,他们被其他族裔视为新犹太人和美国成功人士(3)。 斯卡斯丘对于拉尔夫一家人的到来表现出了较为宽容的态度,但这里并没有给他们归属感。族裔间的生活习惯差异让拉尔夫家的女儿莫娜感到自己是个异邦人,她在对社会群体身份进行比较之后发现,虽然犹太人不是真正的美国人,但是比华裔美国人群体的社会身份和地位更高,是较高地位的模范少数族裔,并且犹太人是白人,比黄种人的社会地位也更高,加之她也希望先融入社区朋友们的圈子,所以尽管她才入天主教不久,她还是加入了犹太教,尝试以改变宗教身份的方式获取犹太人族裔文化身份。 但是,这种身份建构方式受到多方面的质疑,除了来自家庭的反对,还有来自朋友圈和犹太人教会的质疑,种族差异致使外界始终不承认莫娜是个犹太人,莫娜的身份焦虑当然就难以驱除,这种焦虑的根源是来自美国社会中的种族压力。
莫娜从小就遭受种族差异带来的歧视。她小时候居住过工人阶级社区,街上的小孩常向她们姐妹俩扔苹果杂物之类的,嘲笑华人的外貌特征。 莫娜在中学时开始感受到种族间的身体特征差异。在好友芭芭拉等白人女孩交男友并开始有性经历时,莫娜仍被朋友们视作发育不足,尽管她是年级里第一个来月经的女孩。从身体特征上看,芭芭拉的身体是令人瞩目的发达国家,而莫娜是欠发达的第三世界(75)。 莫娜对于自己缺乏白人身体特征的焦虑不是来自她天生就有的思想,而是源于白人优越的价值标准,是种族主义男性至上的帝国主义者(75)给莫娜带来的影响。美国主流社会将白人的审美标准视为美国的审美标准。莫娜在白人居多的社区成长,在学校接受的是美式教育,自然接受了这些标准,也因达不到标准而焦虑。
在美国,因为种族阶梯观念的存在,华裔在话语权和政治权利方面相对处于劣势,华裔的身体因种族差异所致的性权力的落后,或许就是种族观念对于身体的一种惩罚,这就可能令华裔对由基因所决定的种族身份感到焦虑,促使他们思考如何以个体的方式靠近白人种族群体身份。 通婚无疑是一种快捷同化方式。 在美国,白人对不少华裔仍构成一种强烈的白色诱惑,据调查,亚裔中(日裔除外),基本上是学历越高跨族婚姻的比例就越高,尤其是女性。另外,亚裔的跨族婚姻对象基本上是白人(Qian:557-586)。在《希望之乡的莫娜》中,莫娜的男友、后来成为她丈夫的赛斯是犹太裔,《谁是爱尔兰人? 》中华裔娜蒂的丈夫约翰是爱尔兰裔,《房子,房子,家》里的华裔帕米嫁给了一个瑞典裔。《妾》中的华裔卡内基娶的是德国-苏格兰-爱尔兰裔。 与白人通婚的心态,帕米表示想在美国拥有一席之地(Jen,Who's Irish?:151),卡内基则以有个白人老婆为傲(Jen,Love Wife:8),以白人妻子或丈夫的角色身份进入白人的家庭被当做改变种族身份的一种手段, 任璧莲的小说反复说明了这一点,然而,更重要的是,小说表明通婚不能轻易解决华裔的种族身份问题。
首先,从上述例证可见他们通婚的对象不是真正的美国人。 其次, 他们在婚姻关系处于不利的地位,如年轻貌美的帕米嫁的是比自己年长 29 岁、满头白发、有过两次婚姻的瑞典裔丈夫,她生了几个孩子后最终还是被抛弃了;娜蒂嫁了个百无一用的爱尔兰裔丈夫,结果需要她独自担当起养家的重任;英俊潇洒的卡内基娶的是比自己年长 6 岁的多族裔混血白人妻子,他在家表达点想法需要聚集自己微不足道的男人的勇气,得先考虑自己的染色体(22)。 作为1得到的最高赞美也就是他们接近白人的水准,如纳蒂的婆婆对位及银行副总裁的儿媳妇的肯定是:纳蒂真是和白人一样出色。 (任:27)简妮在丈夫卡内基表现出高尚品德时是如此赞叹:虽然他和围观的中国人是同个种族,但是他看起来是不同种族的;如果我是过路人,我就可能认为他是白人。 (125)再次,后代基因遗传具有不确定性。混血儿的外貌有可能不像白人,如《谁是爱尔兰人? 》中的索菲娅的肤色就不是父母双方所期待的白色。《妾》中的小贝利给人们第一眼的感觉是白人,作为母亲的简妮对于孩子像自己非常满意,但是卡内基看到自己新出厂的儿子时非常吃惊,以为孩子出生时被掉包了(184)。 卡内基对小贝利像白人不是感到欣慰,而是表现出对华裔作为一个族裔的显着特征突然消失的震惊,表现出对生物同化的忧虑,并担心他将来也娶个白人女子,像他爸爸一样。我担心将来在产房里他的孩子出世时是白肤金发却没有人会惊讶(156)。
在同化的过程中,少数派或其文化有可能消失在更大的或占更多支配地位的群体或文化中。任璧莲揭示了华裔在亲历此事发生时的震惊与失落,卡内基甚至因此质疑自己 是否应该娶一个白人(162)。 抛弃本族裔的承继性未必能换来所期待的族裔/种族身份,身份焦虑将继续存在。
四、结语
如同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所示,华人移民对身份的要求也呈现出相应的由低到高的阶梯层次。 他们改变自我的角色身份,以谋求比华人更为强大的社会群体身份,最终希望获得白人主流社会的承认和尊重,成为白人内群体的成员。然而,白人种族身份是很难获得的,种族边界设定了自由选择社会群体身份的限度,这基本上是出于该群体保护自己权力和利益的需要。 如谢莉尔·哈里斯所指出,白人的肤色既是身份的一个层面又是一项财产利益,它可作为白人的特权成为可用的财产、法律保障的主体,它也是一种公共名誉,由此形成人际间的等级制。 白人性作为一种身份以排外(排除非白人) 为中心原则, 白人性的拥有者被赋予了法律权利,以保护继承而来的特权,排除他者对白人性特权的觊觎。 种族的从属关系具有强制性,这一事实限定了定义自我的自由。自我决定身份不是一项所有人都具有的权利,而是以种族为基础的一项特权(Alcoff &Mendieta:75-89)。 因此,个人角色身份的改变并不一定能够赢得他想得到的社会群体身份,社会群体具有相对的不可渗透性,这始终是移民身份焦虑的一个原因。 非 WASPs 的族裔想成为真正的美国人是很不容易的。
作家任璧莲既认为美国是个自由社会,个人可以自由选择认同方向,但是她也表明了这种自由是有限的。华裔个体受到的种种限制实质上来自于种族群体间的竞争与压迫关系,华裔地位的上升、人口比例相对提高都会危及白人的支配地位,白人会感觉被入侵(Love Wife:247)了。 所以,华裔所做的一切经济、文化、种族等方面的同化努力并不能改变华裔群体在美国的社会地位,因此,身份焦虑无法消除。任璧莲从多个层面探讨了移民身份焦虑存在的形式、 原因、试图消除焦虑的策略以及身份焦虑难以消除的根源,并对华人移民及后裔的究竟应该怎样解决身份问题进行了思考与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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