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法学论文 > 法律论文 > 食品安全法论文 >

新版食品安全法的新变化(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12-04 共5748字

  1、明确了产品配方实施注册制1)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2)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3)国家食药总局正在制定注册管理办法。

  2、明确了原料、添加剂等实施备案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明确了不允许分装方式生产1)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2)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以进口大包装乳粉直接分装等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最主要的问题是这种分装容易引起二次污染,影响乳粉安全。特别是还容易让一些不法分子在二次分装过程中,造成非法添加、以次充好。通过禁止婴幼儿配方乳粉分装的行为,鼓励国内的生产企业集中力量提升研发能力和生产的技术水平,进一步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禁止同一企业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是为了防止企业将同一配方改头换面后用另一品牌上市销售,欺骗消费者,解决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过多过滥的问题。

  (四)其他共性要求1、明确了省食药监管局公布目录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公布注册或者备案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目录,并对注册或者备案中获知的企业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2、明确了按照注册和备案组织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二、其他重要规定

  1、网售食品必须实名制近年来,网售食品交易越来越大,对消费者而言,网售食品交易潜藏着一定风险。因此,新食品安全法对网售食品交易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网售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1)网售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实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做到可追溯、可追究。

  2)网售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其是否具有许可证,无许可证不能入网经营。

  3)网售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4)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2、转基因食品必须显著标示1)转基因食品应按照规定显著标示。这是强制性标示。

  2)在商场超市,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一起销售。如果标注不清晰、不醒目、不规范,消费者难以辨识、极易混淆,无法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3)美国、加拿大、阿根廷等国家是自愿标示。

  3、快检结果可以作为执法依据这是食品安全法新增加的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需要,规范快速检测,明确快速检测的法律效力。

  1)明确了快速检测方法必须是国家规定的。

  2)明确了快速检测结果的两种可能性,应做出不同的处理。

  一是结果确定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如果企业提出异议,可在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食药监部门申请复检;考虑到许多食用农产品属于鲜活易腐产品,存在运输保管难、储存难的问题,对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抽查检测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申请复检。上述规定可以减少一个检验环节,可节约检验成本。

  二是结果不够确定的:出于风险预防原则,可以暂时采取扣押等强制措施,不作为行政处罚依据,应进行正规的法定检验。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食品安全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