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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农业水污染问题成因分析

来源:未知 作者:傻傻地鱼
发布于:2016-12-28 共47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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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 章 长春市农业水污染问题成因分析
  
  4.1 自然地理环境限制。

  4.1.1 区域内河流体系小,自洁能力低。

  就长春市境内范围相关的河流体系而言,其水系结构主要由第二松花江、拉林河两大水系以及西北部闭流区所构成。具体而言,第二松花江水系在辖区内的流域面积达 16627 平方公里,是长春市主要的水资源依托水系,其需求比重达80%以上,其支流主要包括饮马河、双阳河、伊通河、新凯河、沐石河等。而拉林河水系对长春市的水资源需求比重也达到了 19.2%.就其内部河流的特点而言,主要流向呈南北方向,具备明显的源近流短、水量不充沛等特点。从中不难看出,当前长春市境内的河流体系,存在不可规避的自洁能力差的特性。因此,日趋严重的水资源污染问题所造成的相关水系的污染,将无法通过河流自洁能力的提升而进一步缓解水资源遭受污染的客观性问题。

  4.1.2 农村基数大,分布散,污染源头多。

  据 2013 年长春市人口统计数据显示,长春市境内人口数量达 7526708 人。

  其中县(市)人口数量总计为 3888552 人,占总人口的 51.7%.其中,关于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数据统计上也显示,长春市农业人口数量为 4176181 人,占总人口数量的 55.5%,已然超过了一半以上的比重。由此不难发现,长春市境内农村人口基数大的特点已然是不争的事实。就当前农村分布特点而言,长春市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地域范围广、村屯数量多、面积大、分布散等特点,而且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这些村屯也普遍存在着基础条件和发展状况明显的差异性。就其污染源而言,庞大的农业人口基数及分布散等特点,为污染源埋下了影响,受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影响及自身环保意识薄弱的制约,污染源在村屯周边、城乡接合部及沿线路段等随处可见,不仅影响了当地形象,也对污染源的处理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4.2 农民环保意识低。

  4.2.1 环保教育不足。

  长春市日趋严重的农业水污染,其中必须要予以认真审视的重要成因,便是关于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的缺陷和不足所造成的。其中,对于生活在农村地区的广大农户而言,他们思想意识中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关于污染源的清晰认知,以及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污染问题及环境问题。现实中,有很多农民存在这样的认知,当问及污染源排放后产生的环境危害时,他们往往认为自己所造成的污染,仅仅只会污染自己所在的区域,至于其他更大范围的污染波及根本谈不上。可以肯定的是,这种错误性的思想认知,实则是典型的中国式的悲剧,而究其原因,则是关于广大农民缺失了相应的认知能力、辨识能力及自我约束能力,而构建这一系列能力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则是关于自身环保意识的积极培养和形成。

  关于这一点,我国研究学者洪大用也做出了这样的阐释,他认为污染源的产生和形成,主要是来自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至于采取怎样的措施应对这些现实性的问题,他认为必须要切实加强广大农民关于环境意识的积极性培养和形成,而开展广泛的舆论性宣传,从而吸纳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其中,提供潜移默化的关于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强化,最终促使其产生和具备富有积极推到作用的环境保护意识,从而从整体上进一步强化我国农村地区的污染源控制及有效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推进。由此可见,关于切实加强广大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的培育工作,是当前长春市在积极应对日益恶化的农业水污染问题过程中,必须要予以认真审视和积极思考的迫切的现实性问题,并据此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从而推进整体问题的有效解决。

  4.2.2 不同阶层环保观不同。

  关于环境保护所持有的具备个体特征的观念,往往因阶层的差异性而产生不同的认知。首先是受教育程度不同所引发的观念性差异,这种差异性主要反映在思想意识上关于环境保护所产生的危害程度的差异;其次是就研究个体而言的,关于客体和主体的不同观念的认知,对于客体来说,他们往往会站在有参照的环境场景中,从而形成相对客观的认知,并据此通过各不相同的渠道予以进一步的阐释,对于主体来说,因缺失有效的环境场景支撑,他们的观点则会存在较大的偏差,而且以自我实现、自我利益为出发点的观念认知,要占据很大的比重。因此,在展开与之相关的正确环保观念的培育时,不仅要积极创设有效的客观环境予以引导和影响,而且要对培育对象产生有差异的策略对待。

  4.2.3 垃圾处理方式粗放。

  现实中,农村地区依然存在较为严重的垃圾方式的粗放型处理。需要明确的是,随着当前长春市的广大农村地区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已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可喜变化,但其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切实提高的基础上,广大农民的生活发生并未随之发生多少变化,尤其体现在对日常生活中对废水、废物等垃圾的处理方式,依然保持着较为传统的处理方式。有调查显示,鉴于水处理设施匮乏以及传统生活方式的多方面影响,很多农民在日常清洁衣物时依然习惯使用洗衣粉,而配合肥皂进行清洁衣物的调查比重只占到了 10%,至于单方面习惯选用无磷洗衣粉及肥皂进行衣物清洁的比重占有率要更为低下,而长期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影响下,致使当地水体磷指数超标已然是不争的事实。不仅如此,广大农村地区的居住结构也决定了污染源具备较为典型的分散性,对于统一管理而言,具备一定的难度,致使长期以来,生活质量和水平日益提高的农村地区,其关于水污染的现象也呈现出令人担忧的不断攀升趋向。

  究其原因不难发现,首先是地方政府缺乏足够的政策关注,他们往往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于产业发展,而忽视了城乡管理和建设,至于农村地区所存在垃圾治理问题,不仅从未考虑过要摆上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而且各部门之间也缺失必要的合力协作措施,在机构设置、机制建设、职责分工等方面依然存在较为严重的滞后性发展;其次是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关于这一点尤其反映在乡镇一级的区域内,不仅没有积极改善相关的基础设备和设施,而且广大农村地区这种情况要更为落后;第三是关于垃圾处理的财政投入明显滞后,有很多乡镇领导往往没有将其纳入财政预算的计划范围之内,而且即便有的乡镇存在积极措施,但依然存在保洁队伍建设难、经费缺口大等现实性问题,从而严重影响了当地垃圾处理工作的日常运行维护和处理等工作;第四是群主的参与性明显滞后,虽然一些乡镇也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较为注重相关的工作侧重和引导,但由于环保意识的欠缺,致使很多农民并无积极的参与热诚。可以肯定的是,受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当前长春市的农村地区依然存在较为突出的垃圾处理的粗放式现状,而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导致了垃圾围村及脏乱差等现象的普遍存在,而且关于城镇化进程中所倡导的垃圾分类处理及积极有效的资源再利用等措施,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变得举步维艰,很难推行。

  4.3 工业化污染严重

  4.3.1 工业生产垃圾未处理排放。

  鉴于当前日益紧迫的环境污染,长春市近年来积极采取了一系列促使加大了整改力度,虽然许多重点工业企业基本上实现了废水、废物、废气的排放要求,但依然有很多中小企业存在或多火烧的粗放排泄现象,其原因是自身不具备相应的处理技术,而且由于工艺相对滞后,致使存在着较为普遍的资源浪费现象。此外,这类型中小企业的工业布局也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更有一些企业因经营区域内远离污染治理设施,为节约成本往往将工业生产垃圾,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河道当中,进一步加重了环境污染的压力和治理的难度。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在此过程中,有的企业较为注重环境保护,自身在经营活动中也具备相应的意识,但现实情况却是,周边区域内的企业并不具备这种积极的关注或意识,以至于单方面追求利他目的,往往会造成成本的追加,从而丧失了竞争优势,而这种企业经营生产活动当中所存在的无奈之举,也需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4.3.2 乡镇企业沿河建厂。

  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并且以小型工矿和乡镇企业为主的经济区域越来越多。首先,这些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效益差、能耗较大、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并且企业技术含量低,尤以造纸、纺织、煤炭、非金属矿制品、化工及食品加工为主。其中,造纸业的废水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44.9%.其次乡镇企业领导和职工的环境意识淡薄,整体环境管理水平落后,工业布局不合理。使其环境呈现出脏、乱、差的局面,流经乡镇企业区域的河流水质往往较差。并且,由于乡镇企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采用土法生产,直接污染严重。往往是一家小造纸厂、小印染厂、野葛冶炼厂等污染一条河。都是农业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头。

  4.4 政府部门环保重视不足。

  4.4.1 基础设施投资少,污染处理设备落后。

  从当前长春市关于环境治理的力度来看,虽然在重要区域及工业发展较为集中的园区当中设置了相应的污水处理企业,但由于投入力度不足,致使很多区域内虽然存在较多数量的工业企业,但已然缺乏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因此,对于自身不具备污染源治理技术和能力的企业来说,粗放排放往往是最直接的选择。

  从中可以看出,关于污染源的处理工作,长春市依然存在着治理体系亟待完善的迫切性,虽然在境内建设了相应的污水处理厂,但其实际处理能力和处理效率,与日常排放的总量相比,依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而这种暂时无法彻底有效解决的差距,往往便成为了长春市水污染日趋恶化的主要成因。

  从另一层面来讲,虽然政府部门在环境治理、污染治理等方面也给予了积极关注和重视,而且在相关政策及发展规划当中也给予了相应的改革力度,但是日益严重的因污染而形成的环境压力,往往面临着资金筹措难的尴尬局面,而且由于某些职能部门并不具备高效的执行能力,致使很多监督管理及具体工作往往起不到实际性效能。此外,还有一种必须要指出的实际情况,由于自新中国以来,受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影响,很多区域在发展本地经济时往往侧重于工业类型的支柱性产业考虑,而关于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业态,却存在很少关注。可以肯定的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当环境压力日趋严重时,当急需相应的服务业给予介入时,遗憾的是这些地区并不具备与之相对等的服务业介入能力及水平,而这种缺失的关于环境服务产业发展所产生的积极作用,并不能在当下或者说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为生态环保提供必要的发展支持,而这也是我国环境保护产业明显滞后发展的一大重要性因素。因此,政府部门在资金投入及政策扶持当中,应切实提高对这一新型产业的支持力度。

  4.4.2 环保制度不完善,缺乏相关政策法规。

  受传统观念影响,很多政府部门依然存在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为政绩获取的思考,尤其对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当地政府更是将绝大多数的政策倾向和关注力,投向了关于加快经济发展的积极参与及构建当中。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单纯以经济发展谋求政绩,以如何增前区域经济竞争力和大力改善生活水平的施政考虑,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力度,虽然很多投资企业或本地企业存在较为严重污染问题,但为了顾全大局,他们往往采取行政干预,不仅局限了问题企业的市场推出,而且也局限了当地环保部门实际工作的有效开展。此外,在全国的环保制度设立当中,乡镇等基础区域并不具备相关的环保职能部门,这对于进一步强化和监督当地的生态环境,以及规范乡镇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以及当地农户错误的污染源处理,均存在严重的滞后性。此外,就当前的环保制度而言,存在我国在此层面给予了积极的政策和制度支撑,但具体到基层区域,依然存在较为明显的"抗争性",尤其是本不完善的环保制度,一旦遭遇污染源的"考验"时,往往会因为各种因素呈现出监督不力、约束不力等较为突出的制度性缺陷和不足。不仅如此,鉴于环境保护工作中对于污染源的控制和监督具备很大的随机性特征。因此,若单纯依靠相关制度从而期待有效的解决,显然并不符合现实状况,而唯有切实通过多层面、多方面的关于经济、政治及社会范围的多种力量的集合,并在制度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予以全面推进,才能有效解决现实中所呈现的或未呈现的各种迫切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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