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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的现实处境与改善措施(本科)

来源:未知 作者:小韩
发布于:2014-11-26 共11556字

  题目:失独家庭的现实处境与改善措施

  目录
  
  摘要(详见正文)
  
  前言 
  
  一、概念的界定 
  
  二、关于失独家庭国内现有的研究成果
  (一)关于失独家庭国内现有的研究成果  
  (二)对失独家庭研究存在的研究空白 
  (三)研究失独家庭的必要性 
  
  二、失独家庭面临的现实处境
  (一)失独家庭在精神层面的困境
  (二)失独家庭在精神层面的困境
  (三)失独家庭在文化方面的困境 
  
  三、分析社会对“失独家庭”的了解程度     
  
  四、困难出现原因及潜在的社会机制问题 

  五、提出改善措施、建议以及倡导社会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
  
  六、结束语 
  
  参考文献
  

  以下是论文正文
 

  【摘 要】: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来导致众多的独生子女家庭,由于独生子女的意外死亡产生了众多的失独家庭。较之其他老年群体,失独家庭更为弱势,面临的养老问题也更为严峻。文章通过对失独家庭的养老现状和成因分析,为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提出积极的建议和措施,力求为保障失独家庭的养老需求,提出基本思路。 
  
  关键字:失独家庭;失独家庭;生活现状;精神帮扶;物质帮助 
  
  前言 
  
  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口规模在不断的增长,相对应的老年人规模也在不断的增长,中国已经进入老年化社会,因而面临的老年化问题也更加突出,对于社会和政府而言,面对的问题会越来越多,压力也会越来越大,解决问题的难度也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如果在解决问题这个环节出现了问题,会使我们广大的老年人在生活中出现偏差,当然同样会使失独家庭出现偏差,因而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和社会成员就要从各个方面来综合考虑,在政府的职责范围内、在社会的帮助能力范围内多多做出自己的贡献,帮助失独家庭以及失独家庭,让他们走出失去子女的困境,让其重新找到生活的信心和勇气,让其能够拥有一个完美的晚年生活。
  
  一、概念的界定 
  
  失独家庭是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一个群体,或许由于通过字面就很容易理解的原因,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定义,以下是笔者尝试着下的定义:失独家庭即指失去独生子女的老人,这里的老人可以是一对夫妇,也可以是独身老人。失去的形式多为独生子女死亡。 
  
  他们年龄大都在50开外,疾病或意外却让他们遭遇独子夭折的厄运。在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  失独家庭问题是指独生子女遭意外亡故或严重伤残,家里的老人父母由谁来养老、送终引发的社会问题。一对夫妇,响应政府号召,实行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孩子。但是独生子女一旦亡故或严重伤残,家庭中的老人父母,在承受精神打击的同时,也遭遇经济困难,养老成了难题。现虽有养老院、敬老院等,但公办的数量少、大多数属私营,收费昂贵。他们成为新的社会弱势群体。 
  
  2月27日,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我国空巢老年人口规模继续上升,2012年为0.99亿人,2013年突破1亿人大关。在空巢家庭中,无子女老年人和失独老年人开始增多,由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代陆续开始进入老年期,加上子女风险事件的发生等因素,无子女老年人越来越多。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和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也显示,中国现有独生子女2.18亿,15—30岁年龄段的死亡率至少为40人/10万人,每年的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至少有7.6万人,由此带来的是每年增加7.6万个失独家庭。 
  
  人口学专家、《大国空巢》作者易富贤则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推断:中国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会有1009万人在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这意味着不用太久之后的中国,将有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老年人口内部变动将进一步加剧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首先是高龄老年人口继续增长,从2012年的0.22亿人上升到2013年的0.23亿人,年均增长100万人的态势将持续到2025年。其次是失能老年人口继续增加,从2012年的3600万人增长到2013年的3750万人。① 
  
  二、关于失独家庭国内现有的研究成果
  
  (一)关于失独家庭国内现有的研究成果  
  
  对于失独家庭的研究,目前国内学术界多从经济学人口学社会学等角度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进行研究分析 如:王广州等(2008)的对伤残亡故独生子女母亲人数的初步测算对伤残亡故独生子女的数量进行了估计;陈雯(2012)的从制度到能动性:对亡故独生子女家庭扶助机制的思考从政策建构方面对亡故独生子女家庭进行政策扶助的研究。但是对失独家庭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尚不多见有鉴于此。  这些研究只是在失独家庭面临的某个问题或者单个领域,缺乏系统性,没有形成体系,而这样的研究成果很难转化为有效的政策和措施解决失独家庭面临的具体困境。  在这些现有的研究成果中,有对失独家庭的物质层面的研究,比如研究失独家庭的生活状况、政府补助、经济来源,养老保险等等层面,但只是侧重于某个点;同样,对于精神方面的研究,也只是侧重于某个方面,缺乏系统性。
  
  (二)对失独家庭研究存在的研究空白 
  
  现有的对失独家庭的研究成果只是限于对失独家庭某个方面或者某个侧面的研究,缺乏一个系统性和整体性的研究,不是从失独家庭的物质层面进行研究就是从精神层面进行研究,或者从物质和精神层面中研究其中的一部分内容,而在这些研究中没有从整体上对失独家庭的需求进行一个完整的分析,也没有从整体针对研究结果提供一系列的保障政策和解决措施,很难在宏观层面解决失独家庭所面临的问题。
  
  (三)研究失独家庭的必要性 
  
  失独家庭养老问题近来备受关注,有的媒体报道,未来我国将有一千万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失独家庭”,是一个新名词,却是一个旧事实。“失独”虽然是小概率事件,对一个家庭的打击却是全部的、致命的。对于“失独家庭”而言,将面临“裸老”的困境:失去独身子女后,一个家庭的经济、精神、情感支柱和依托轰然倒塌,老人精神上受到重创,经济上失去靠山,肉体上失去帮扶,不仅面临生活困境和窘境,也将失去精神寄托,有些老人甚至因为受不了刺激而精神失常。  因而在中国这样以养儿养老的传统模式下,失独家庭所面临的将是更为严峻的养老形势,他们在面临这样的养老选择时,缺失的不仅仅是物质的依靠,更多的情感的缺失,因而对于现实中这样的选择,他们显得有些无能为力,一方面政府在这一块的保障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社会在这一方面也是缺乏相应的社会服务,只能依靠失独家庭自身利用自己能够利用的资源对自己的晚年进行保障,然而这样的保障水平难以满足他们的养老需求,所以他们面临的困境将会更加严峻,只能寄希望于政府和社会。
  
  事实上,除了失子之痛,其他精神上的折磨也让失独者痛苦不堪。普通人的一句不经意的话语或许立刻引来这些父母的怒目相视或者失声痛哭,他们的精神极度敏感和脆弱,睹物思人,极力躲避世俗人伦。失独者在节日里恐惧一切聚会,每年到了春节,这些父母都如临大敌,他们或躲到人迹罕至的清冷山庄度过漫漫假期,或在洗浴中心一待七八天,无论亲朋好友如何请他们,他们都不愿意出来。碰到亲友结婚、做寿、给小孩摆满月酒时更是如此,他们往往会将礼金奉上,但从来都不会去参加婚礼。睹物思人、触景伤情。他们自称是精神残疾者,今生不可治愈。精神的痛苦往往还会带来生理的疾病,这给失独家庭造成了更多的痛苦。
  
  二、失独家庭面临的现实处境
  
  (一)失独家庭在精神层面的困境
  
  1、养老问题  老龄化对家庭和赡养依赖性增强。随着老龄化高龄人口增多,三世健在的家庭比例很大,加上家庭“少子化”,使家庭赡养老人的功能弱化,老人对自己后代的经济依赖也更强,据统计,50%以上城镇老年人银行基本无存款,急需社会养老功能极大发挥,以弥补家庭。②随着老年人口高龄化,高龄老人丧偶率上升。生理不能自理人数增加,家庭养老的经济负担和生活照料负担日益加重,但生活节奏越来越紧张,中青年夫妇常常,难以兼顾对老人的赡养与对子女的抚养。  原本接收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公办养老院,正在自主经营中慢慢变味儿:条件优越的养老资源因“物美价廉”成为“特权”老人争相享用的“蛋糕”,而普通老人却因挤不进大门晚景凄凉。一般情况下,老人入住公立养老院必须由子女签字,如无子女,需要单位担保。现实生活中,很多老年人因此想住都住不进去。
  
  2、返贫现象  到2010年,我国老年人中,有24.1%主要经济来源为离退休养老金。40.7%老人依然主要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在2000年,主要依靠养老金生活的老人比例为19.6%。另外,以低保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老人,这10年也由1.6%增加到了3.9%。  对由于人口老龄化引发的社会负担的承受能力较强,而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我国呈现“未富先老”的国民状态。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无疑会拖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卫生医疗、社会养老保障、社会安定团结等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伴随着老龄问题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逐渐凸显并且形势也越来越严峻。  在养儿防老的机制和计划生育控制下,高储蓄将必然伴随着高教育投入的现象。另外,我们还发现,老龄化增加经济增长的效果是模糊的,一方面,老龄化负担的增加会加大家庭对后代的教育投入,这有助于促进人口人力资本存量的积累,另一方面,老龄化负担的增加又会不利于家庭储蓄率的积累,而储蓄作为资本的蓄水池,向来和经济增长是正相关的。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导致了人口出生率的下降,造成了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出现家庭小型化、核心化的趋势。现阶段我国的农村养老最重要的支持是子女的供养,每个子女的收入有限,除去自己的家庭开销,可剩余的部分并不多,家庭小型化,子女数量减少后,可以给老人提供养老资源的人数减少,因此支持力下降。
  
  (二)失独家庭在精神层面的困境
  
  1、失去精神支撑  每一个“失独”家庭,都曾经拥有过相似的幸福,子女绕膝,其乐融融。然而,车祸、疾病、灾难以及种种不确定的风险因素,却残酷地夺走了这些幸福,这是永远无法寻找回来的幸福。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哀伤愈加凝重。毕竟,每一个生命都是独特的,无可替代。更何况,“失独者”多会因为超越适龄生育年龄,逐渐丧失再生育能力。孩子一旦出事,带来的亲情伦理断裂,往往永远无法弥合。    面对生活及心理上的负担,失独家庭往往容易丧失对生活的信心,无法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工作生活中去。其实,失独父母主要表现在对未来的迷茫和对子女的惦念,未来与过去的时空反差在此情形下表现尤为突出,不仅将失独父母的生活节奏全部打乱,更将他们的人生规划来了个彻底的倾覆。诚然,每个家庭都对子女前途做好了规划和部署,对整个家庭充满了希望和憧憬,但是一场变故可以在刹那间将整个家庭的美好失独家庭的现状分析及问题解决向往击得粉碎。
  
  2、精神养老  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楚,步入老年的失独者要重获生活希望,最关键的还是要走出自己的记忆阴影并获得政策上的保障。相比于物质帮扶,对于失独家庭的精神慰藉更是迫在眉睫的问题。我们整个社会要去关注了解这个特殊的群体,给他们营造一个关爱的社会环境。 
  
  (三)失独家庭在文化方面的困境 
  
  传统中国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称之为孝的文化,传统中国社会更是奠基于孝道之上的社会,孝不仅在中国文明中有其广泛的文化综合意义,而且是一种亲子间的伦理价值观念与规范,而这种亲子间的伦理价值观念与规范不仅存在与古代,现代社会也是一直都存在。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③说的是不孝的情况有三种,其中以没有后代的罪过为最大,断绝香火乃封建社会最忌之事,故为大。这对于封建思想浓重的人来说是难以承受的,虽然现在社会在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跟新,但短时间内改变几千年一直流传下来的思想还是有困难的。  对于失独家庭来说,唯一的独生子女离去了,也在下一代当中缺乏了尽孝的人,也使得孝道的传承在这一代断开,从而使失独家庭的心理空缺,而这个空缺很难再弥补,也正因为如此,使得他们无法接受失去独生子女的痛苦,这不仅仅是物质和精神方面的痛苦,更是在观念上的痛苦,无法承受无人尽孝的痛苦。
  
  三、分析社会对“失独家庭”的了解程度     
  
  在这次调查中,采用网络调查的方式,在网络发布自己设计的调查问卷,针对所有网民进行的调查,具体的问卷在文章的附录部分。最后回收的有效问卷总共有100份,后经整理分析,得到的统计数据和结论如下:
  
  (一)分析被调查者对失独者以及失独家庭的了解程度  在我们这次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很多被调查中对失独家庭的认识很少或者根本不了解,在这次调查中我们有了这样一个统计数据:【表1】

论文摘要

  
  在这一统计数据中,我们发现虽然一些被调查者对失独家庭有所了解,但也只是停留在表面,很少有人能够真正的深入地了解过,因而也难以对他们的现实处境有一个清楚的了解,所以很难在具体的实践中用自己的行动去帮助这些失独家庭和失独家庭,这个比例占到了40.82%;而有些被调查者只是听说过有这样的一个社会现象和有这样的社会问题存在,对于具体的情况也是一无所知,而这个比例达到了31.63%;然而还是有12.24%的人对这个完全不了解,这也反映了社会对这关注不够,所以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提高社会对失独来人和失独家庭的认知就是一个亟需面对的问题。  同样,关于失独家庭是怎么产生的,他们的孩子是何缘故丧失这方面,参与我们调查的人们也是意见不一样,具体的统计结果如下:【表2】

论文摘要

  
  在这一统计数据中,我们发现虽然一些被调查者对失独家庭有所了解,但也只是停留在表面,很少有人能够真正的深入地了解过,因而也难以对他们的现实处境有一个清楚的了解,所以很难在具体的实践中用自己的行动去帮助这些失独家庭和失独家庭,这个比例占到了40.82%;而有些被调查者只是听说过有这样的一个社会现象和有这样的社会问题存在,对于具体的情况也是一无所知,而这个比例达到了31.63%;然而还是有12.24%的人对这个完全不了解,这也反映了社会对这关注不够,所以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提高社会对失独来人和失独家庭的认知就是一个亟需面对的问题。  同样,关于失独家庭是怎么产生的,他们的孩子是何缘故丧失这方面,参与我们调查的人们也是意见不一样,具体的统计结果如下: 
  
  在这一个统计数据中,我们发现63.64%的被调查者认为失独者的孩子是因为意外事故(天灾人祸等)导致;另外18.18%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因病去世,而认为是其他原因的所占的比例就相对较小了(自杀:4.55%、刑事时间受害者:6.82%、触犯刑法判处死刑:2.27%、其他:4.55%)。同时这些数据反映了一个问题:在中国因为缺乏对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一个合理的保障和对风险的转移,所以在面临风险发生时缺乏一个很好的保障机制或者说缺乏一个很好的转移风险的机制,致使很多家庭在面临这样的风险发生后会倾尽全家之财来挽救风险发生的损失,从而致使家庭在面对这方面的事情时使得家庭再次产生了二次灾难,人财两空。如果我们当时在风险发生前能有一个很好的保障时,那风险造成的损失会小很多,这在一定层面上反映了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商业保险在人们心中的认可度和承认度还有待提高,商业保险作为政府保障的补充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这都是社会要努力的方向。
  
   (二)失独群体的精神状态以及生活情况  
  
  我们都会知道作为家庭里唯一的独生子女逝去的时候我们在精神上肯定是很难接受的,但有时也是必须要去面对的,生活也不能因为一个家庭成员的逝去而导致整个家庭都放弃生存的信念,只是我们每一个家庭在面对这样的事情发生时或者之后采取的态度和做法会各种各样,但不代表着我们去消极避世、从此失去了继续生活的信念。只是这个过程对每一个家庭来说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有些人可能会在这样一个困境中陷入的时间会很长,这些都是人之常情,毕竟人是感性生物,完全的做到没心没肺是很困难的事情,也是很难做到的。所以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参加我们这次调查的被调查者也同时是感同身受,他们认识失独群体在面临这些事情时的精神状态以及生活情况也是各异的,具体的统计数据如下:【表3】

论文摘要

  
  在这个统计数据中我们发现:有40%的被调查者认为失独群体的精神状态很不好,37.78%的被调查者认为失独群体的精神状态说不上好坏,而有20%的被调查者认为失独群体的精神状态一般,另外只有2.22%的被调查者认为失独群体的精神状态还不错,但从总体上来说,参与我们调查的被调查者还是认为失独群体的精神状态不好。
  
  (三)失独群体的普遍现状 
  
  我们现在很难一个个的去寻找每一个失独群体,但我们可以通过我们现有的统计数据和现有的调查资料,我们也是能够大致看出失独群体现在所面临的普遍现状有哪些,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发现这样的现状,具体的统计数据如下:【表4】 

论文摘要  

  
  在这一个柱形图中我们发现失独群体的普遍现状主要有:成为新的社会问题(63.27%)、面临养老问题(85.71%)、暮年丧子,精神创伤巨大(86.73%)、遇突然情况无人照料(75.51%)、易形成自闭心态(46.94%)以及其他方面(12.24%),从这些现状中我们可以看出现在的失独群体面临着很多精神方面和物质方面的压力,而这些都是我们一般人所不能承受的,所以政府和社会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失独群体做好保驾护航的工作。 
  
  (四)政府和社会能够为失独群体所能提供的支持和帮助 
  
  既然现在失独群体出现了,我们肯定是希望政府和社会能够做些什么来帮助他们,解决他们正面临的严重问题,让他们走出这样的困境,因此在我们这次的调查中,我们也是针对这样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调查,具体的统计数据如下:【表5略】
  
  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主要有这些:适当增加失独群体养老金的补贴(83.67%)、酌情放宽计划生育政策(63.27%)、建立专门服务于失独者的养老院(60.2%)、成立失独群体专项公益基金组织(75.51%)、为失独群体提供特别的养老保险(62.24%)、加强对失独者就医的补助(74.49%)、开展以政府或社会公益组织为主导的针对失独群体的志愿服务(79、59%)、制定和完善与失独者权益保护和与养老相关的法规和制度(73.47%)、其他(13.27%)。从这些建议中我们看出这些基本上都是物质、经济方面的举措,相对在精神层面就比较缺乏,这也是政府和社会更为重视的方面。因为我建议政府和社会要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但更侧重于精神方面来帮助失独群体,让他们能够和其他老年人一样享受到一个美满的晚年生活,这同时也是我们政府的职责所在,是社会发挥社会作用的表现。 
  
  四、困难出现原因及潜在的社会机制问题 
  
  失独家庭现象的出现一方面是由于之前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实行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让相当多家庭面临“单支撑”的前景。由于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单支撑”的家庭有着不言自明的脆弱性。一是子女赡养老人的压力比较大,二是老人得到的精神抚慰比较稀缺,更令人担忧的是,一旦独生子女出现伤残或死亡,整个家庭生活也就濒临崩溃。失独群体之所以特别引人关注,原因就在于他们的晚年失去了支撑和依靠。另一方面也是社会制度在预防机制方面存在一定的缺失,无法让失独群体在失去独生子女的时候面临着孤老无依的局面。 
  
  而这些归根到底还是社会制度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才会导致这样的事情发生,虽然我们不想有这些的事情发生,但这也是社会在不断取得进步所要必经过程,社会只有在不断发现自身缺陷的同时才能获得进步的可能,因而政府和社会中每一个个体都能够在这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用每个人的力量来改善社会制度,使其能够朝着理想的方向发展。  但从现实情况来看,社会机制还存在很多的漏洞,社会制度还不够完善,因而才会有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的发生与存在,会造成这样那样的社会问题频繁出现,而有些社会问题不是短时间就可以解决的,这需要政府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来解决,同时还要有强有力的执行才能够保障这些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但现在的问题正是缺乏这样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来保障失独群体的合法利益,因而对失独群体来说,缺乏一个大的社会环境来保障,更缺乏一个强有力的执行体制来保障这些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才会导致这些社会问题无法得到解决,这不仅仅是失独群体的问题,更大程度上是社会其他群体的问题,这一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其他社会问题也会随着发生,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就像蝴蝶效应一样,后果也是我们现在所无法预料的。
  
  五、提出改善措施、建议以及倡导社会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
  
  (一)从物质层面提出改善措施与建议 
  
  第一、对于失独家庭国外尚无经验借鉴,原因有二:其一,国外没有计划生育政策,人们一般可考虑生多一个,或者做丁克家庭;其二,更重要的是,英国等欧洲国家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家庭成员的死亡在客观上不会对失去子女的老人的养老生活造成太大的影响。也因此,中国对于“失独”的关注应转向养老制度本身,重塑养老制度成为应有之义,应该作为重要课题来研究、早日决策。决不能“脚踏西瓜皮、滑到哪里是哪里。”  
  
  第二、开展对失独家庭的调查,了解他们实际困难和诉求,政府部门要出台失独帮扶政策,只有政策才具有稳定性和普惠性。要建立针对“失独群体”的专门社会救助制度。应该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减轻“失独群体”,特别是老人的经济和精神压力。 
  
  第三、政府在制定政策上应多施以优惠,多采取一些温暖的措施,比如建立特别的“失独者”养老院,让有着同样遭遇的老人在一起可以互相安慰,心里没有芥蒂。建立一个专属于失独者的养老院,这样既切实的解决了监护人签字问题,又减少了失独家庭因其他老人子女探望时的精神压力。把失独者组织起来,重拾生活的信心,互相帮助。对于养老院社工进行定期定向培训,建立一支服务职业化、专业化的养老队伍;完善失独养老院床位设置、人员提供、老年用品、健身设施等方面的资源匮乏,完善养老院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的能力。只有在这样的养老院中失独群体才能感受到自己是同样的,也只有在这样的养老院中失独群体的问题和需求才能得到关注,才能得到解决。 
  
  第四、社区建立一对一的帮扶机制,援助“失独者”,呼吁更多的志愿者关心和帮助他们。对基层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对失独者进行科学的干预,建立、壮大社会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服务队伍,从专业的视角解决失独群体所面临的问题。 
  
  第五、发挥政府的主导、协调、推动作用。政府应承担起计划生育补偿的国家责任。 国家整体考虑,制定一个面向失独者的全面关怀制度,给予针对性的服务。首先,对于当前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定义不清的部分,重新审视、完善,明确权益。让这一群体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其次,政府部门下设专门负责失独群体的组织机构,给予他们精神慰藉、物质保障、和生活照料的全面服务,计生、工会、妇联等部门联合帮扶失独者与社会的联系;此外,设立政府失独家庭专项养老金,增加政府养老资金的财政投入,减少失独家庭的经济保障风险,支撑国家养老保障的顺利进行。 
  
  第六、着手构建失独群体养老社会支持网络,使失独父母通过这个平台,互相开导,共同面对困难,如建立“全国失独家庭QQ聊天群”。现在全国各地都建立了很多这样的平台,很多失独群体通过这样的平台为自己寻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空间,慢慢从失独之痛中走出来,开始了人生的另一个篇章,这在现实生活中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 
  
  第七、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及创新社会管理。失独家庭的出现是个新问题,对社会管理部门的工作创新提出了挑战,管理者应当拓宽思路,增强责任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除了经济扶助,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将根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夫妻双方意愿,为其提供再生育咨询和相关技术服务,实现其再生育愿望。或协调民政部门对符合收养条件的优先安排收养福利机构儿童,实现其收养愿望。地方政府可以牵头,多渠道融资组建失独家庭养老院,及时向他们提供心理援助,进行心理疏导咨询,帮其摆脱心理阴影。政府还应加大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鼓励社会兴办养老院和老年公寓。 
  
  第八、失独家庭要从自身角度出发,增强自己适应生活的能力。增能理论④是社会工作研究中一个重要的领域,同时也是服务于弱势群体的一个新视角。失独家庭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个人资源与社会资源的缺失致使他们的自我效能感极低,处于一种消权状态。社会工作可以从微观与宏观层面对失独家庭进行增能介入。在微观上,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的工作方法帮助失独家庭摆脱精神困境,增强他们的自我效能感;在宏观上,借鉴国外经验,通过完善社会福利政策、加大社会行政力度提升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水平。利用增能理论介入失独家庭,可以帮助失独家庭恢复基本权能,提高其生存质量,保证其安度晚年。 
  
  增能主要⑤是增加他们独自面对失去独生子女的生活的能力,让他们能够在失去独生子女的条件下能够独自承担起自己以后的一切生活,这不仅仅是失独群体自己的增能,更是社会和政府利用他们的职能和权利帮助失独群体在具体的生活中学会独自面对以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恢复家庭的基本功能,提高生活质量,保证能够安享幸福的晚13  年。 
  
  (二)从精神层面提出改善措施与建议 
  
  第一、对这些家庭在微观层面上提供支持,需要心理学专家和社工的介入,对家庭创伤进行治疗, 运用个案工作对失独家庭进行情绪疏导与哀伤辅导。更重要的是形成制度化的支持,其关键又在于从根本上逐步转变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实现真正的社会化养老。对此国家要有为,只有完成该政策议题,才能在基础的层面解决“失独”家庭或者其他家庭的保障问题。       这项工作可以首先在社区中展开工作。社区可成为解决“失独”家庭问题的重要场域:作为人与人之间生活的共同体,其提供的以归属感为表现形式的心理支持是其他单位所不可超越的,进而降低“失独”者的精神风险;作为政策实践的场所,又能通过社区的支持网络完成社会养老网络的构建,降低“失独”者的生存风险。强大的社会力量是社会养老的基础,其中社会组织又是重要的一环,帮助“失独”家庭的社会组织即是其中的一个部分。若逐步放宽社会组织登记,让非营利中介组织关注这个群体,在某种意义上也给该群体提供一个发声的空间,而不至于成为被社会遗忘的一部分。  
  
  第二、政府应该提供政策和物力上的大力支持个别失独家庭希望能收养一个孩子的想法。“只要善良、孝顺就好,我们会真心待他,他要是想读书或者学点技术的话,我们也愿意出去干活为未来的孩子攒学费,我们俩总觉得有了孩子,身体就会好起来,即使是出去干活,那也是幸福的,因为生活有了新的期待。”如此选择的为数不少。    
  
  第三、现今社会,精神心理学发展极为快速,各种精神医疗的研究和实施手段层出不穷,已经能够为“失独”群体提供更好的服务。可以通过专业训练的社区工作者对失独群体进行科学的心理干预,比如提供心理辅导、义务巡诊、临终关怀等等。在精神层面帮助失独群体实现康复,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第四、开展亲情抚慰活动、帮助失独群体建立与社会之间的正常联系。使失独群体从自我封闭的状态中走出来,开始像以前那样正常的社会交往,开始同以前失去联系的亲戚朋友、邻里同事接触,帮助他们走向正常的生活轨迹。如采用“宣泄疗法”引导失独父母的情绪宣泄,宣泄疗法作为倾诉宣泄方式之一,可以帮助失独者舒缓失独的伤痛,尽快地从心理伤痛中摆脱。同样,运用专业的会谈技巧对失独家庭进行哀伤辅导,在这过程中可以利用同理心、倾听等技巧,让失独家庭能够真心的感受到被了解、接纳和尊重,以达到帮助失独者克服今后生活中的障碍,并有效地与逝者告别,以健康的方式把情感投注到新生活的目的。
  
  六、结束语 
  
  失独家庭是这些年新出现的社会问题,这样的一个社会问题的出现有着其制度方面的原因,也有着现实方面的原因,这是在中国这样的社会环境所产生的特有的社会问题,解决起来也没有什么国外经验可以借鉴,而只要利用我国自己自主探索,自主在探索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让失独群体能够真切的感受到社会和政府对他们所面临的问题的关心,并有心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   
  
  失独家庭作为我国转型期中的特殊弱势群体,为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作出贡献 然而,独生子女的死亡却使得他们面临着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的精神与物质的双重困境,可以从个人及环境层面上来帮助失独父母:一方面,运用微观的社会工作方法来提高他们的自我效能感,使得他们得以自助;另一方面,借鉴国外经验,运用宏观的社会工作方法为失独家庭提供政策与制度上的扶助,帮助失独家庭解除政策制度障碍,进而保障失独父母的基本权能,提高其生存质量,确保其安享晚年。  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既是一种道德实践,也是一种挑战,其介入过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因此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整合各种社会力量与社会资源来帮助失独家庭。
  
  参考文献 
  
  【1】王晓.《烦恼人生》中的家庭“三角形”. 中国校外教育下旬刊. 2010.09 168. 
  【2】蔡方华. “失独家庭”应得到社会双重关怀. 中国社会报 2012 年5月21 日 第003 版.
  【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布. 
  【4】柳志艳. 勇敢地生活下去——呼唤社会关注失独者群体.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5】李志宏、蔡拥军. 有这样一群母亲,她们失去了独生子 大连“失独家庭”抱团取暖. 新华每日电讯/2012 年/5 月/14  日/第005 版. 
  【6】姚金丹. 社会工作增能视角下失独家庭的分析. 山东临沂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系.
  【7】王思斌.社会工作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8】叶文振, 林擎国. 我国家庭关系模式演变及其现代化的研究[ EB/OL ]. 厦门大学学报( 哲社版), 199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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