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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中社会工作的应用

来源:乡村科技 作者:何苏珊
发布于:2019-09-29 共4057字

  摘    要: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农村地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在城市工作,他们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农民在城市工作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如出现了“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社会群体。由于留守儿童长期以来缺乏父母的照顾,很少有机会与父母相处,这使得他们的个性更加孤立,出现了许多心理和身体问题。基于此,本文以湖北省随县为例,对缺少精神救助的留守儿童的社会救助问题进行分析,论述社会工作对于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和提高社会救助效果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并结合随县留守儿童社会工作存在的困难,对留守儿童社会工作的实施和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 留守儿童; 社会工作; 社会救助;

  1、 随县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救助现状及问题

  1.1、 现状

  目前,湖北省随县儿童总人数为29 986人,其中女性儿童14 090人、男性儿童15 896人。随县有学龄前儿童8 988人,其中男性儿童4 763人、女性儿童4 225人。随县有留守儿童3 265人,对于如此庞大的一群人来说,他们现在所拥有的只是生存权、监护权、继承权和其他基本权利。当儿童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往往涉及多种法律规定,然而这些问题却不知道具体由哪个部门来解决。不仅如此,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如今,随县的救助范围已经涉及得比较广泛,包括低保、“三无”、农村五保户、特殊困难家庭、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留守儿童可根据贫困儿童政策进行申请,接受援助,包括生活、教育和医疗援助。在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还可以申请“两免一补”。

  1.2、 问题

  1.2.1、 社会救助监督体系不健全,对社会救助实施有严重影响。

  目前,随县社会救助监督制度与县域制度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如下。一是外部监督机制缺乏。随县民政部门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主要是建立在民政部门内部控制的基础上,除政府监督以外,其他监督方式很少[1]。二是延迟和削弱约束机制。执法机构只在社会救助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时才会进行干预。

  1.2.2、 关于留守儿童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较少,尤其是在社会救助方面。

  就当前随县的社会救助情况来看,对于特殊群体进行救助主要体现在残疾人的低保、康复、就业方面。目前,随县大力发展特殊教育,流浪汉和乞讨人员是否要被送往救助站采取救助原则,受助人的信息也可以不受到查验,而是直接通知其家人来接收。当然,救援站的义务也包括一些具体的行动,如护送和医疗义务等。留守儿童这个群体往往易被社会大众忽视,虽然我国的援助范围在不断扩大,但留守儿童依然被遗漏[2]。人们通常会关注留守儿童在学校方面所面临的问题,而对多的于参他考们资在料生。活中的困境应提供什么样的帮助却没有太多的参考资料。
 

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中社会工作的应用
 

  2、 随县社会工作介入留守儿童问题的优势与存在的问题

  社会救助是现代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社会的良性发展中,社会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一环。社会救助可以从更加专业的角度以制度保障的形式,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进行保障。该类服务手段不但可以解决思想上的问题,还可以解决制度层面的问题,可以弥补社会援助无法照顾的领域。社会工作者通过多种途径寻求社会对救助对象的关注和政策支持,增强社会救助活动的针对性[3]。社会工作者的日常工作可以帮助人们增强对救援目标的理解与支持。

  2.1、 社会工作在随县留守儿童问题中发挥的优势作用

  (1) 社会工作者需要遵循的保密原则、接受原则和尊重原则等,使社会工作者在干预留守儿童问题时,与留守儿童之间沟通的可能性大幅提升。从妇女联合会有关部门的调查研究中获得的信息同社会工作者获得的信息的真实性是无法比拟的。关于留守儿童的信息保密,如果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稍有不慎,便会影响孩子的心理。

  (2) 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优势在于其专业的叠加救援和嵌入式救援。当社会工作者为留守儿童提供帮助时,他们不仅提供物质帮助,而且提供心理咨询。社会工作者对留守儿童问题进行干预时,往往运用个案社会和群体社会工作的方法。例如,县里的社会工作者可以对留守女孩进行性预防,对留守男孩进行法律教育[4]。

  (3) 社会工作者更为细致和专业。留守儿童问题是由于其缺少关心而引起的心理问题,贫穷并不是主要问题。社会工作者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上能比社会帮助提供更加周到的援助。社会工作者可以为留守儿童提供护理、学习咨询、心理咨询、行为矫正和社交沟通能力培训[5]。这些对于留守儿童获得归属感、拥有正确价值观、提高与父母沟通的有效性有很大的帮助,能使留守儿童愿意表达自己的想法,与社会工作者一起工作,以缓解困惑,消除精神疾病。救援社会工作的本质是专业化服务。县内社会工作比社会救助更能发挥社会保障、恢复和发展的功能,将处于被动局面的社会援助转变为主动的社会援助。

  2.2、 随县留守儿童社会工作存在的困难

  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虽然有许多优势,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难题。首先,随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较少。目前,共青团、村委会和妇联承担了大部分的农村社会工作,但他们在这方面缺乏专业的知识方法,收获的效果与预期效果往往相差甚远。

  其次,社会工作者专业化程度低,缺乏社会工作岗位,缺乏相关配套措施,缺乏经济支持,使社会工作难以干预留守儿童。对于社会工作的开展,所有单位都没有统一的认识和标准。没有配套措施,会令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社会参与度大打折扣。只有获得政府和留守儿童的理解与支持,才能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才能使社会援助力度得到大大提升[6]。

  最后,大部分留守儿童需要承担家中的部分家务和农活,而且他们还要承受来自学习上的压力,因此他们通常不愿参加社会工作者组织的活动。长期的生活环境使他们形成了封闭的思想,加之对社会工作不够了解,使得他们很难信任社会工作者。

  3、 随县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方法的完善建议

  3.1、 社会工作者应将重点放在留守儿童的学校和家庭上

  社会工作者应与留守儿童的父母和监护人加强交流,让他们了解到家庭对于留守儿童的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遇到沟通不足的家庭,可以建立通信联络中心,来帮助留守儿童与父母和监护人进行沟通。社会工作者在这个过程中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有针对性地解决留守儿童与父母及监护人之间沟通交流中的问题,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7]。

  3.2、 重视校内的社会工作

  学校是留守儿童最集中的场所之一,社会工作者可以到学校寻求教师和非留守儿童的帮助,通过问题导向模式来对留守儿童开展社会工作。将有心理和行为偏差的留守儿童列为重点关注、服务对象,把他们的个人信息收录进个人档案,以便针对性进行援助。可以与学校联合举办“留守儿童心里话”演讲比赛、讲座等各类形式的具有特色的活动[8]。

  3.3、 结合各界社会力量为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生长环境

  在建立留守儿童照顾制度上,社会工作者要充分带动政府、村委会和妇联等组织发挥作用,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动员。还可以建立社会工作者实习机构,用以培养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好的服务,并充分发掘他们的潜力[9]。此外,还可以运用新媒体形成对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有利的氛围。

  4、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建议

  4.1 、改革户籍制度,从根本上减少留守儿童

  当前我国的国民收入和财政投入的分配明显倾向于城市地区、发达地区以及教育、科研、文化和经济等产业,这是导致出现留守儿童问题的直接原因。鉴于中国对教育的不公平投资和解决中国留守儿童问题的高成本现实,留守儿童在教育方面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当地政府负担[10]。

  4.2 、对留守儿童加强救助

  努力为留守儿童建立专门的医疗救助渠道。因为留守儿童不在父母身边,他们生病后很难立刻得到监护人的注意,致使病情拖延得不到及时的救治,对于留守儿童的成长来说是极其不利的。虽然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会为其子女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定有很多。例如,在随县,乡、县和市级医院所能报销的比例并不相同,且许多药品不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当留守儿童病情较为严重时,其父母通常会将他们带到市医院治疗,但在报销率较低的情况下,许多留守儿童家庭难以负担自费的医疗费用,因此应注重留守儿童在医疗救助方面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应对方法[11]。

  4.3、 设立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援助专项资金

  社会团体和关怀人士是救助基金的首要捐赠者,救助基金主要是用于改善留守儿童的医疗、教育和学习环境。比如,随县的留守儿童生活质量不高,全县没有图书馆或体育馆。面对这种情况,可以在当前基础上增添一些公共设施,在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心理问题[12]。

  4.4、 其他措施

  基层主管部门应对所管辖区域的留守儿童各方面的情况进行登记,将观察与干预相结合,积极落实各项措施。把留守儿童的入学率纳入学校的评估系统,将其与学校教师及校领导的奖惩挂钩,将管理制度化。另外,拓宽农村留守儿童的救助渠道。除了政府,非政府组织对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也能发挥巨大作用,其在世界各地都能吸引到资金,能召集到更加专业的人才,更好地服务留守儿童[13]。

  参考文献

  [1]胡务.社会救助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8-10.
  [2]蔡迎旗.留守幼儿生存与发展问题研究[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9:27-31.
  [3]叶敬忠.关爱留守儿童:行动与对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76-78.
  [4] 民政部社会工作司.救助社会工作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17.
  [5] 廖益光.社会救助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31.
  [6] 史柏年.社会工作实务[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263.
  [7]亚伯拉罕·哈罗德·马斯洛.动机与人格[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26.
  [8]钟涨宝.农村社会工作[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136-137
  [9] 全国妇联课题研究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节选)[J].中国妇运,2008 (6) :34-37.
  [10]我国农村社会救助的探索[J].党建研究,2009 (3) :58.
  [11]赵炜.勿将留守儿重标签化为“问题儿重”:河南省农村留守儿重教育问题的调研报告[J].现代教育科学,2008 (6) :99-101.
  [12]刘孝龙.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现存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论坛,2009 (3) :21-23.
  [13] 郑功成.中国社会福利改革与发展战略:从照顾弱者到普惠全民[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 (2) :47-60.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
原文出处:何苏珊.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留守儿童救助研究——以随县为例[J].乡村科技,2019(24):27-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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