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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建设中群众体育发展的阻碍因素与消解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06-23 共8815字
论文摘要

  体育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国民健康素质和生活水平,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在体育事业中“,群众体育是体育事业的主要部分,群众体育是体育事业的主体”.群众体育关系到体育事业能否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否充分发挥其巨大作用和综合效益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目前,虽然从中央到地方有许多关乎群众体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正在逐步形成突显体育人权保护的法治化格局”,另一方面,提出“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升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体育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

  但由于长期受到环境、文化、教育背景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社会形成了经济收入、观念意识、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城乡二元结构。在城镇化进程中,这种城乡二元结构和非均衡发展局面具体呈现出公民身份认同、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转变等方面公民意识的差异,从而形成了城乡群众体育非均衡发展的局面。因此,对于城镇化进程中的群众体育来讲,政府在“建设并维护某些公共事业或公共设施”职能的基础上,更应该注重公民意识的培育。

  1 城镇化的实质及其意义
  
  城市化兴起于 1760 年的产业革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但作为人类社会从城乡分野到城乡对立最终过渡到城乡融合的漫长的自然历史过程,城市化并不是社会发展的一种结果,而是人类社会长期奋斗的目标和人类社会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城镇化是城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揭示的仅是城市化的一个层面,是城市化在尚未实现阶段所经历的一个主要过程。

  从本质上讲,城镇化就是农村要素向城市要素转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经济城镇化,即经济具备一定规模,经济部门门类齐全、功能完备,经济结构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主,能更大程度地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并具备较发达的制造业、商业和服务业;二是人口城镇化,即城乡人口分布结构的转换,越来越多的人口由农村向城镇集中,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这是城镇化的本质特征,也是城镇化发展的动力和决定因素;三是城市建设和生活环境城镇化,即城镇空间形态的扩大,城镇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多,新的城镇地域不断涌现,城镇生活环境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四是公民生活方式城镇化,即城市文明、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向乡村地区渗透,农业人口生活水平向城镇过渡,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和“人”的城镇化.可以说,城镇化是落后的农业国完成向发达工业国跨越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提升的重要途径。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农村向城镇的流动与转移,越来越多的农业用地被转化为非农业用地、乡村用地被不断地转化为城镇用地,越来越多的人所居住的地域空间从乡村转变为城镇,越来越多的人的生活方式也随之发生巨大变化---从乡村生活方式转变为城镇生活方式……,最终结果则是整个社会形态从乡村向城镇实现转型。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城镇化实际上是一个社会教化的过程,是在农业人口已有的初级教化的基础上为适应新的城市社会文化环境建立新的社会规范的过程,也是新进入城镇的农业人口按照新的社会文化改造自己的思想感情、心理性格以及行为方式,得到新的社会认同的过程。城镇化作为一个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演变的历史过程,其不仅是农业人口生活空间的转移,而且也是其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转变。这些转变将会导致农民思想意识的深刻变化,从而需要农民逐步树立起现代社会的公民意识和理念。

  2 城镇化进程中群众体育发展的影响因素
  
  2.1 城镇化对群众体育发展的影响的社会学审视
  社会学理论认为,城镇化是社会分工和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的结果,是由于生产力发展所导致的一系列社会经济现象的有机组合,最终要实现农村生活方式向城镇生活方式的转变。这样的转变,必然会对我国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2.1.1 生产方式转型对群众体育发展的影响
  从社会文化特征看,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的进步表现为生产方式从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的转型与变更。生产方式的转型与变更继而引起人们交换方式、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变革。城市化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加快城市要素向农村地域的传播与扩散,从而达到城乡共享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但由于我国城市化尚未进入基本实现阶段,因此,把积极实施城镇化作为我国城市化的突破口,无疑是正确的,也是符合我国城乡现状的最佳途径。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以及工业化、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城镇化不仅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观念,提高了人口的素质,改善了生活的质量。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生产方式的转型已经成为我国现阶段群众体育发展的根本依据和重要前提。群众体育作为社会现代化和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产物,回顾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进程,由于农村的根基和生产、生活方式的路径依赖,在本质上还带有明显的传统特征,其根本变革并没有产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城镇化进程中群众体育的形成和发展。

  2.1.2 生活方式转变对群众体育发展的影响
  目前,我国群众体育设施遍布城乡,群众体育组织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广大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日益增强。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社会进一步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居民消费结构进一步升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生活质量有了新的、更高的追求,体育越来越成为群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文明、健康、科学的体育生活方式成为发展的追求,参与健身活动、享受体育带来的健康和快乐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和内在需求。群众的需求为发展群众体育事业提供了强大动力,同时又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就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群众体育发展还不能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群众体育仍然需要国家、社会、公民的共同努力,创立与实践特点相结合的新的群众体育,并使体育逐步融入生活之中。只有形成群众体育生活方式,群众体育才能持久发展起来。

  2.1.3 体育文化建设对群众体育发展的影响
  体育文化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现代文明和文化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影响。体育不仅可以为当代人类健康提供积极的生活方式和手段,而且能够成为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还可以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文化建设是推动先进生产力的重要因素,也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制度经济学所揭示的人的行为更多的受惯例及文化的影响,潜在的文化基因决定人们是否选择积极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主动去参与体育活动。而受特定历史环境和我国现实国情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村文化基础和文化环境较为贫瘠,思维模式和价值取向比较固定,难以适应城镇化进程中的现实需要,导致城镇化后农民的体育锻炼观念严重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对全面健身政策的认知,严重制约了农村群众体育的发展速度和规模。

  2.2 城镇化进程中群众体育发展的现实困境
  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逐渐形成能够向四周具备幅射能力“中心镇”的特色模式。这种模式健全了各种体育组织网络,集中汇聚了体育人才和体育投资,成为群众体育发展的载体,为其顺利开展提供了管理资源和可操作性。然而在“繁多的具有城市偏向的制度之下,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群体只能屈居弱势身份,丧失了其作为平等公民的主体性地位,在其工作和生活中就不可能有多大的主动权、支配能力和能动作用,造成了农民自主性、能动性和自觉意识的缺乏”.

  2.2.1 社会意识层面的困境
  现代公民和公民意识是伴随着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和资产阶级统治的建立才逐步确立的。我国在农业社会传统的价值观念的束缚下,公民受传统惯性思维的影响,公民个体只能消极地适应社会和群体、个体的利益,往往缺少权利本位观念和权利维护观念;社会忽视程序规则,轻视法制建设;责任本位而非权利本位,造成人们的消极归属心理,政治冷漠感强,政治参与率低,不是主动参与而是被动参与。而进入城市生活后,人们的自我意识和个体价值被唤起,这就很容易使一部分人将“个人为本”的价值观念推向极端,过分强调个人利益、竞争意识和效率意识,从而忽视了整个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再次是伦理道德的公民化问题。

  我国传统社会伦理道德更多关注的是具有“差序格局”的私德,公共道德精神缺乏。而建立起现代公民的公共道德精神,更多的是要求每一个公民能够自觉地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并形成承诺与信任、理解与宽容、竞争与合作的公民道德人格,有利于城镇化进程的促进和发展。因此,公民意识虽然已有所觉醒,但仍不令人满意,实际上还处于一种薄弱状态。只有培养常态的公民意识,才更加有利于实现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间的良性互动,最终实现人的现代化发展。科学界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基本内涵,探索公民意识培育的多维途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改变当前公民意识现状,提升公民意识的有力举措。

  2.2.2 社会存在层面的困境
  现代法治为公民意识的生成提供了这种合法性的基础。健全的法律体系、公平公正地执法体系构成了形塑成熟公民意识必备的首要的制度环境。公民意识的成长,是伴随着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善而实现的。在民主政治制度完备的情况下,公民能够通过各种形式的政治参与,提高公民意识。然而,我国现阶段民主政治建设的相对滞后,即存在“体制不够合理、法制不够健全、机制不够完善、发展不够平衡、主体参与不够充分等问题”.因此,现存的政治制度未能为公民意识的形成提供很好的制度基础。除此之外,还与公民实践环节息息相关。只有经由具体的实践环节,才能社会化为普遍的公民意识。因此,公民权利从法制规定向着普遍意识的过渡,既取决于具体的“社会 - 政治”环境的民主化程度的发展,同时又取决于每一个社会成员在具体实践中的推动。由于缺乏具体的实践,人们对于权利义务责任规则等理解仅仅停留在概念层面,没有转化为意识,结果导致社会普遍存在不负责任和实际义务感降低。

  城镇化进程中群众体育发展的终极目标从根本上说是要实现人的现代化。群众体育发展过程呼唤公民意识和公民素质的提高,并成为关系到中国群众体育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是目前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需要。现阶段,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群众体育的发展,各部门单位更多地关注经费和场地设施建设等问题,而相对忽视公民意识教育问题,形成了目前公民意识教育相对处于缺失和缺位的状态,直接影响和制约了群众体育的发展。因此,城镇化进程中群众体育的发展必须加强体育行政部门和农民体育协会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协同,强化责任部门政府责任的发挥,培养群众体育发展的公民意识。

  3 公民意识教育:城镇化进程中群众体育发展困境的消解
  
  3.1 公民意识的内涵及其价值
  理论界由于对公民意识内涵界定的切入角度不同,其构成内容主要存在“三结构说”与“多层次论”两种典型性观点。其中,持“三结构说”的学者中,主张公民意识包括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和社会义务(责任)意识;有的提炼公民意识的要素为主体与权利意识、法律与责任意识、公共与私人道德意识.而持“多层次论”观点的学者提出公民意识的核心是公民身份意识,其内涵包括权利意识以及义务意识,其外延包括平等意识、独立人格、公共精神、自主理性等等.以上各种观点均表达了公民身份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核心,而公民权利和责任意识是公民意识的主体要素,两者同等重要。公民主体意识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权利与义务是公民密不可分的两项属性,权利是根本的、是主要的,义务的履行是以享受权利为目的的,权利与义务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因此,我们认为权利意识是公民本源性的主体意识,体现了现代人素质的首要特征,只有抓住公民的权利意识,才能很好地履行公民的义务。

  3.2 公民意识培育:消解城镇化进程中群众体育发展困境的出路
  “从世界范围来看,公民社会的发育和发展离不开这样一些基础:个人拥有一定数量的物质资源,可以自主安排一定的资源参与公共生活;国家提供合法空间,允许个人的这种自主安排;个人之间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心;独立自主的个人在共同价值观的指引下合作共事,形成足以改变生活的合力。”

  从基本内容和特征来看,群众体育具有公民社会发育和发展的基础条件,群众体育逐渐成为公民社会的主要表征之一进入公共领域。但在中国的社会生活领域中,公共领域可以说是最薄弱的一个,更多地突出了公民的义务本位,公共领域的缺失使公民个人只是整个社会结构中的组成部分而已,而没有争取自身权利与利益的自由及独立的主体地位,公民意识必然薄弱。因此,强调权利意识,倡导以权利导向带动义务的履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民作为城镇化进程中群众体育发展的逻辑性主体,迫切需要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和理性力量的充分发挥,这就需要调动农民的公民意识,以主人翁的态度投身到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充分行使农民的民主权利、管理国家社会的权利和享受政治的自由,充分发挥和提高农民的政治参与积极性和实效。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是城镇化进程中群众体育发展的核心内容和根本路径选择,但是我国公民意识的现状与群众体育现代化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公民意识培育还亟待加强。第一,身份意识干扰主体意识的养成。由于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的设计,对公民区分为农村人与城市人,他们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上存在着明显差异。这导致城镇化进程中群众体育发展主体意识仍会受到传统身份意识的影响,不能适应农民市民化的身份转化,导致不敢积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意识。第二,权利意识与责任意识的不平衡发展。权利意识与责任意识的不平衡,导致城镇化进程中公民更多地关注自身权利意识,而忽视责任意识,不尊重甚至侵犯他人的权利;导致群众体育在追求权利的过程中,却无视自己的责任。第三,责任意识淡漠。文化水平与文化素质不高是制约农民建立较强的责任意识缺乏思想和文化基础。但由于公民意识培育的薄弱,造成主体意识的弱化,责任意识的缺位,引发群众体育发展的责任意识于无形中被弱化,使群众体育发展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维护。

  公民意识作为现代民主、法治社会建设的内驱力,是公民社会的意识辅垫和精神基石,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基础。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全体公民素质的提高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发展,使得大批农业人口逐步进入城镇,成为城市生活的重要成员“,大力推进这一群体的公民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其公民身份的认同、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的转变,也是我国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题中应有之意。”

  公民意识教育培养目标的确立,使“新型农民”逻辑地成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对象性客体。

  而公民意识应该成为“新型农民”的“价值理性”追求。准确地说,作为“价值理性”的公民意识更应该是“新型农民”的前提性承诺,公民意识是“新型农民”作为个体自觉履行各种权利和义务的内在要求,是培育“新型农民”的逻辑起点和贯穿整个培育过程的一条主线。因此,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向市民转变的客观现实和要求,公民意识不仅是其“价值理性”追求,更是前提性承诺,公民意识成为农民自觉履行各种权利和义务的内在要求。

  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逻辑地成为加强公民意识培育的重要对象性客体。要想实现城镇化进程中群众体育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公民意识的培育至关重要。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保障公民相对独立的对于生存、利益和权利的合法追求,只有如此,才能增强公民的主体意识,才能激发农民参与群众体育的积极性。

  4 公民意识教育与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是“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具体地说就是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所应履行的职责及其所应起的作用”.以此来看,政府的行为取向直接受制于政府职能。面临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政府应如何作为是当前群众体育发展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4.1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搞好群众体育工作,离不开经费这样一个核心问题。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实践来看,经费的来源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国群众体育发展的瓶颈。社会发展因素中的经济因素是整个社会生活和所有社会意识形态的决定力量和最终源泉。社会生活的基础,就是社会的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着公民的社会心理,社会心理因素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城镇化进程客观要求要转变传统的生产方式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社会化大生产。市场经济是促进人的独立意识与参与意识形成与发展的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公民意识培育创造了有利条件。农民公民意识的发展需要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应朝着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使得人们对义务的履行,权利的行使,权利意识确立,守法自觉性的提高均得到重视;有利于调动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精神、唤起社会成员的平等意识和平等观念;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平等的法律地位。总之,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人们的自由、平等、公平、自主观念的形成,这些观念的形成将为人们公民意识的确立奠定良好的基础。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群众体育覆盖面广、参与性强、社会属性明显,具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的潜在优势。各级体育部门要在推动各级政府加大群众体育发展投入的同时,广泛调动全社会参与群众体育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社会丰富的资金、组织和人才等资源。要通过完善优惠政策和加强引导监管等途径,实现筹资渠道多元化。

  4.2 重视群众体育文化建设,保障内在素质的提升
  群众体育文化隶属于公民社会文化,具体指公民参与。文化建设是有形的思想建设。目前,我国的群众体育文化建设与体育强国建设目标的要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一些地方和体育部门不重视体育文化建设。群众体育文化建设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城镇化进程中的群众体育文化会呈现出一致性与差异性、协调性与冲突性、先进性与滞后性等特点。群众体育文化建设的核心是要确立符合体育发展规律、符合时代要求、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人的体育发展观、价值观。体育文化对与促进城镇化进程中群众体育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并成为促进公民积极从事体育锻炼的深层动力,以保障公民内在素质的提高。因此,各地体育部门要大力开展各种民族性、民俗性和区域性强的群众体育文化活动,支持、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各种群众体育活动,并能够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培育和发展体育文化市场,加强体育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的建设。强化群众体育文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的作用,同时还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门类。繁荣发展体育文化,是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需要,是发展文化产业的需要,也是中国走向现代文明大国的需要。各地体育部门应该加强小城镇体育建设,修建体育设施,能够结合当地的传统文化习俗,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宣传活动和比赛,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路等媒体,加强对体育价值与功能的宣传,引导群众体育发展过程中对体育的正确认识。

  4.3 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公民体育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培育
  从社会经济发展上看,政府更重要的是为群众体育发展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为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培育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即对群众体育发展环境的培育和发展方向的引导。1995年 6 月,国务院批准下发《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对 1995 到 2010年我国全民健身事业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对策措施作了全面统筹安排。2009 年 6 月,《全民健身条例》颁布实施,使全民健身工作进一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随着群众体育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业稳步发展,群众体育科研成果丰硕,科学健身理念日渐普及,群众体育社会宣传、信息传播成效显着,评价表彰、激励动员机制不断完善,对外交流日趋活跃,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发展。

  我国群众体育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有利于保护群众体育发展农民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明确其责任。而保护农民体育权利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各级政府要防止滥用权利,以免造成对农民体育权利的剥夺。目前,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促进农村体育的发展,保护农民的体育权利具有很大作用。为了适应城镇化进程中群众体育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并且要根据现实尽快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使群众体育工作走向制度化和科学化。地方政府应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出具体的体育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成立城镇群众体育组织机构,使得公民体育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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