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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时代中国对体育教师专业素质的要求

来源:未知 作者:傻傻地鱼
发布于:2015-10-31 共7347字
摘要

  近年来,教师教育标准化已经成为发展趋势,主要是通过教师专业标准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育部从2011年到2014年连续4年的工作要点都指出,要构建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体系[1].2014年9月9日,***同志在与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也表示,一名好的教师应该"要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2],这为我国教师应该具备的专业素质指明了方向。针对***的讲话,教育部于2014年9月11日发布的《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学习贯彻***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中提到,应"加速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规范引领教师专业发展"[3].由此可见,构建教师专业标准已经成为当前教育工作的重点。体育教师作为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该要通过专业标准的研究来促进专业发展,但到目前为止,国家并未颁布体育教师专业标准。因此,有必要加速推进体育教师专业标准研究。研究中国体育教师专业标准,首先必须要分析近百年来中国对体育教师的专业素质有何要求,唯有理清历史才能更好地发展未来。因此,本研究基于历史演进的视角,通过分析不同时代中国对体育教师专业素质的要求,从而为今后国家制订体育教师专业标准奠定理论基础。

  1 解放前(1949年之前):从强调体操技术掌握到注重综合知识

  虽然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教师存在,但由于未形成独立专门的教师职业,所以对教师的培养也并不正规。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外国的坚船利炮强行打开了清政府紧闭的大门,受国外教育思潮的影响,对教师的培养开始慢慢发生改变。

  直到1897年清政府大理寺少卿盛宣怀在上海创办南洋公学并设立师范学院,中国才开始了最早的专门培养教师的机构,教师教育也才开始慢慢起步。与普通教师的角色发展一样,在中国没有形成正式的教师培养制度之前,并没有专职的体育教师,而后期对专职体育教师的需求与体育教师的培养也是随着整个教育的发展而慢慢前行。随着1904年清朝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中国的师范教育开始成为独立的系统[4].自此,就产生了体育教师培养的制度及其相应培养机构。

  在《奏定学堂章程》颁布之前,在中国的外国传教士或者洋务派所开办的新式学堂中就有体育课程,当时称之为"体操",但教授"体操"的体育教师数量很少。随着《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全国各地的新式学堂和书院数量迅猛增长,这些学校都开设了"体操"课,主要以日本的体操体系为主。由于当时中国缺乏专门培养体育教师的学校,所以导致体育教师奇缺,无法满足学校的需求。因此,那些从日本学习体操回国的留学人员,以及大量的日本人和清朝军队退役官兵开始担任体操教师。所以,这一时期对体育教师的素质要求很低,能够教授兵式体操,身体强壮是基本要求,而对文化素养、个性品德等方面则没有太多具体规定。

  1906年,随着清政府学部出台《通令各省扩广师范生名额电》,要求各省在省城师范学堂"并须设五个月毕业之体操专修科,授以体操、游戏、教育、生理和教授法等。名额百人,以养成小学体操教习"[5].自此,培养体操教习的学校快速增长,至1908年,全国共设立了如浙江绍兴大通学堂体操专修科等学堂14所。随着1912年民国的成立,"学堂"改为"学校",北洋军阀建立了很多专门培养体操教习的学校或者系科,至1922年,又重新增加了17所。总体而言,由于这一时期体操教习奇缺,所以培养周期短,再加上受"军国民体育思想"的影响,导致其学科理论知识水平不高,偏重于单纯对术科知识的掌握。

  随着西方实用主义教育思想、自然体育思想的传入,以及1922年新学制的颁布,"体操科"更名为"体育课",更加强调"提倡民主与科学、尊重学生个性、强调儿童本位"的教育理念。体育课程内容的设置也由主要以仿日为主的旧式体操逐渐转变为更加丰富多彩的体育课,来自英美等西方国家的球类、田径、游戏等近代体育运动项目开始进入学校。学校体育课程内容由"仿日"向"仿美"转变,导致体育教师的培养模式也发生了转变。以术科和学科的比例为例,与体育教师培养课程的"日式"相比,"美式"培养课程模式的内容不断多样化,从军国民体育思想时期的术科多于学科逐渐转向为美式培养模式时期的学科多于术科。一直到解放前,中国培养体育教师的机构增加了几十所,对所培养的体育教师要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总体而言,从之前注重体育教师的身体素质转向更加注重综合素质,期望体育教师具备多种运动项目知识,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等。在整个解放前时期,从"仿日"到"仿美",从"体操科"到"体育课",体育教师的素质要求遵循着从单一走向综合的历史轨迹。

  2 建国至文革前(1949年-1966年):注重专项运动技术习得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整个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对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越来越重视。就体育而言,正如中华全国体总筹委会主任冯文彬在《新民主主义的国民体育》报告中指出:"新的体育方针,就是新民主主义","要把体育活动和一切新民主主义的建设结合起来,反对为体育而体育,脱离实际,脱离人民的思想和办法","为新民主主义事业的建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每一个体育工作者的道德标准";"提倡集体主义精神,反对自私的个人锦标主义和风头主义"[6].由此可见,国家性质的变化使得体育与政治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在新中国成立的前三年,国家的主要任务是肃清国民党残余势力,以最快速度实现国家稳定发展。在经济、文化、教育领域的主要目标是继承和发扬解放区的经验,有针对性地接受和改造旧的体制,确立全新的发展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新时代奠定良好基础。所以,这一时期的体育教师培养仍然主要以延续解放前后期的模式为主,对体育教师的基本素质要求除了在思想层面要积极拥护共产党的统治,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之外,其它方面的要求变化不大。

  经过1949到1952年的三年过渡期建设之后,国家体育教育体制逐渐稳定下来。1952年,体育界开始了严厉的批评资产阶级思想运动,1922年之后逐渐形成的实用主义和自然主义体育思想受到了猛烈的批判,基本上对过去的体育进行了全盘否定,转而开始全面学习苏联的经验。比如,翻译苏联的体育教学大纲并制订中国体育教学大纲,引进苏联的体育教材,聘请苏联的专家担任顾问开展体育工作逐渐成为常态。
  
  由于苏联的体育教学活动是典型的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学科设置也以典型的运动项目为主,所以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对于体育教师的培养开始走向"运动专项化",最典型的表现就是1952年华东体育学院(今上海体育学院)的成立,这是中国第一所体育学院。之后,到1954年,共成立了6所专门性的体育学院。此时,中国体育教师的培养从解放前由综合性大学培养转向由专业体育学院和综合性大学培养并重的局面,开启了中国体育教育的第二次转向,即"全面学苏".不可否认,在苏联的帮助下,我国体育教师的培养发生了很大转变,这一时期我国中小学一线体育教师的数量为24879人,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共培养体育教师14430人[7].这一时期,由于完全照搬苏联的模式,对体育教师的要求主要以掌握专项运动技术为主,同时要求广大体育教师积极转变观念,坚决反对崇拜美国的体育教育思想。

  1956年9月,中共八大召开,新中国建立已经过去了7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这期间完成,国家建设的重点已经完全由之前的过渡与起步进入到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然而,1957年开始的反右扩大化、1958年的大跃进、1959年开始的三年自然灾害、中苏关系恶化等使得国家面临重大困难,对学校体育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在学校大搞生产劳动,用劳动代替体育等。不过,1960年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将学校体育逐渐拉入正轨。

  到1963年,不仅培养体育教师的综合性大学增多,专业体育学院也调整至10所。这期间,国家对体育教师的培养目标进行了调整,原因是体育院系的办学体制发生了变化,本科试行按运动项目设系,强调技术而轻视基础理论知识,也不重视对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而对体育教师的运动技术水平要求很高。同时,由于培养的体育教师仍然不能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国家允许从社会上挑选一批具有一定运动技术的教师担任体育教师,同时,也从退伍军人和社会青年中招聘一批身体条件好、有运动技术的,通过短期培训成为体育教师。从以上描述可知,这一时期对体育教师的要求主要以运动技术为主,强调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训练与掌握,而且与1956年之前相比,倾向越来越明显。

  3 文革期间(1966年-1976年):十年动乱冲击导致无明确要求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中国正常教育秩序受到冲击,学校教育工作难以顺利开展,体育教育工作更是雪上加霜。十年动乱时期,培养体育教师的各大高等院校体育系、中师等受到了极大地冲击和破坏。一些体育院系被取消或合并,即使侥幸逃过不复存在的命运,但正常的招生和培养工作几乎中断。该时期,我国体育教师的培养几乎处于停滞状态,造成了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师严重不足。比如,文革开始之后,高等院校停招四年,中师停招五年,因为无法补充体育教师,导致中小学体育教师青黄不接。这种情况下,即使与以前相比对体育教师的需求量有所减少,要求也一再降低,但体育教师数量过少的矛盾仍然不断被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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