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哲学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哲学论文 > 外国哲学论文 >

运用德性理论的要素解决知识论问题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12-22 共10377字
论文摘要

  德性知识论是当代知识论中最为活跃和有前景的一个流派,它以伦理学为摹本,积极引入德性这个概念来解释知识的本质和价值,对当代知识论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近40年的发展历程中,它自然形成了两条相互竞争又相互融合的基本进路:德性可靠主义(virtue reliabilism)和德性责任主义(virtue responsibilism)。从这两种立场的争论与融合的视角出发,笔者将追问:基于德性的知识解释是可能的吗?如果是可能的,理智德性与知识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德性可靠论是否能够与德性责任论真正融合?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我们可以更好地洞见当代德性知识论的基本内涵及知识论的德性转向的核心关切所在,同时也可以更加深入理解知识的本质和价值。

  一、基于德性的知识解释是必要的吗

  一些激进的德性知识论者试图摆脱传统知识论的束缚,发展一种全新的知识论形态,例如像罗伯特(R.Roberts)和伍德(J.Wood)、贝尔(J.Baehr)等主张知识论应该立足于理智德性本身的探究,而不是试图用理智德性去解释知识的本质、来源和结构等传统知识论论题。因此,他们提出质疑:基于德性的知识解释是可能的吗?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扎戈泽博斯基(L.Zagzebski)与贝尔这两位德性责任论的代表人物产生了分歧。下面我们来看看这种分歧是否能够被化解,各自的理据何在?

  德性可靠论基本不存在这样的争论,因为德性可靠论与当代知识论无论是思路、动机还是基本结构上都是一脉相承的。德性可靠论主要的精力就是致力于传统知识论问题的解决,这一点可以从索萨(E.Sosa)的德性知识论充分看出,因为他的基本动机就是解决基础主义与一致主义、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这两个传统知识论的基本问题。从这种差异中,其实我们可以洞见到德性可靠论与德性责任论之间的一个基本差异,即前者更多的是对当代知识论的继承,而后者更致力于发展一种全新的知识理论,一种索萨所谓的“理智伦理学”(intellectualethics),即致力于把知识论建立在伦理学的基础之上,建构一种规范的知识理论,其意图非常类似于奎因把知识论视为心理学的一章。索萨对此表示了不满,他最近严厉地批评了这种做法,明确指出“知识论不是伦理学的一个部门”。

  根据扎戈泽博斯基定义,知识由三个要件构成:(a)真信念;(b)来自于理智德性;(c)在理智上德性的动机和行为。

  其中,(c)是对(b)的进一步解释,它指的是一个在理智上德性的人本质上拥有或表现的动机和行为。

  扎戈泽博斯基提出第二个要件(b)的主要目的是避免葛梯尔问题,即真信念要成为知识,仅当这个信念来自于理智德性。也就是说,只有在理智上有德性的人才解释了为什么她能够形成一个真信念。然而,在贝尔看来,扎戈泽博斯基的知识定义不能避免葛梯尔问题,他给出了一个葛梯尔反例,大致表述如下:

  某人A相信他丢弃的烟头导致了一场火灾。在经过一番天人交战之后,他决定嫁祸给他的邻居B,在他的房屋周围放置了一些足以证明他引起了火灾的证据。一个侦探来调查火灾,在这个过程中,他充分地展示了其理智德性:小心翼翼地处理证据、全盘考虑各种可能性、广泛咨询各种可靠来源以及避免过早得出结论等等。但是,A对证据的操控导致这个侦探得出结论说,B要为这场火灾负责。在这个案例中,这个侦探的信念是虚假的,但是确证的,然而,不为A所知的是,B确实点燃了这场大火,因此这个侦探的信念是真的。

  在这个案例中,这个侦探的信念是虚假的但是确证的观点是不成立的,因为根据扎戈泽博斯基的定义,这个侦探虽然展现了其理智德性,但是却没有因此真正实现其理智德性的终极目标(即信念的真),这个侦探的信念的真只是偶然的结果。也就是说,贝尔忽视了扎戈泽博斯基、索萨和格雷克等一直在强调的“真信念+理智德性”与“因理智德性而真的信念”之间的区别。因此,贝尔试图通过这个案例证明扎戈泽博斯基的知识定义不能满足知识的充分性证明的企图是失败的。

  不仅如此,笔者认为贝尔否认理智德性对于知识的必要性的证明同样是失败的。贝尔认为主要的问题出在扎戈泽博斯基的低级知识(low-gradeknowledge),其主要理据有如下三个,笔者将逐一回应:

  1.低级知识不是真知识。通常,我们把一些简单的知觉视为知识,例如“这是一道墙”。然而,这种知识似乎根本没有体现什么理智德性(按照德性责任论的德性定义),因此不符合扎戈泽博斯基的知识定义。那么这显然是太过违背我们的直觉,也违背知识论的传统。因为传统上,我们通常把这些知识视为知识论的重要的方法论起点。

  2.模仿一个在理智上有德性的主体的行为不等于确实拥有德性。为了把知觉信念纳入到其知识范围之内,扎戈泽博斯基对其知识定义进行了一次重大的修改,她对“从事一个理智德性行为”进行了重新解释,即不再要求一个认知主体现实地拥有德性,而是要求一个有德性的人在相同场合以典型的行动的方式形成这些信念。也就是说,知觉信念必须是以模仿一个拥有理智德性的人引起它的方式而被引起的才能算知识。然而,这种解决方案显然违反她最为关切的一点,即对知识的德性解释,因为模仿与确实具有德性动机是两回事。在解释低级知识的时候,德性根本没有扮演任何实质性的解释工作。

  3.低层次的动机和行为是否真的是德性的?当然,扎戈泽博斯基也对这种解决方案不是太满足,而是试图为低级知识寻求到德性的直接支撑关系。她认为在低级知识中存在德性动机和行为,例如在简单知觉知识中,一个在理智上德性的人在形成这种知识时是受“真推定”(presumption of truth)所指导的,而后者是一种理智态度(intellectual attitude),并且可以合理地认为这种动机同样为日常的认知主体所拥有。然而,把这种理智态度视为理智德性的品格是否妥当?扎戈泽博斯基自己也认为这种低层次的动机和行为缺乏想象力(pedestrian),根本不能算得上她心目中的德性标准,即远超普通人的灵魂的卓越品质。不仅如此,这种解释不能够满足她的知识定义中的因果要求,因为根据这个定义,这些动机和行为必须能够解释我为什么形成一个真信念,尤其是解释我的信念为什么是真的。但是对于这种简单知觉信念来说,解释这一点的往往是我们最为基本的知觉能力本身,而不是这种低层次的动机和行为。

  在笔者看来,上述问题并非不可解决,除了我具体指出贝尔对扎戈泽博斯基的驳斥的问题之外,德性知识论在解释低级知识方面的困难最有效方式应该是扩大对理智德性的解释,即把认知主体最为基本的认知能力(知觉、记忆和内省等)纳入到理智德性的范畴之中,并且积极调和基于能力的理智德性解释和基于品格的理智德性解释。在这方面,笔者认为亚里士多德关于德性与功能关系的论述是富有教益的,因为他认为仅仅说德性是品质是不够的,还应该说明使某物成为德性的功能,例如眼睛的德性就是视力敏锐。

  这就是说,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任何一种德性都必须与相应的一些功能相配套,这些功能将是德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人类的那些基本的认知能力就是这些功能的提供者,从而是人类理智德性的一部分。德性可靠论者正确地反映了这一点,然而他们的缺陷恰恰在于忽视了德性责任论者所强调的德性在本质上是一种品格的观点。认知能力之于品格,就像是人类之肉体之于精神,没有肉体的承载,精神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实上,两种德性知识论分歧的根源就在于此,基于能力的德性解释使得研究者倾向于关注知识的描述,即描述它是如何产生的,而基于品格的德性解释则使得研究者倾向于知识的评价,即评价它是否正确地反映了主体的某种品格特征。因此,接下来我们将通过探讨理智德性与知识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德性可靠论与德性责任论之间的分歧。

  二、理智德性与知识

  理智德性到底在知识形成中可能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对于德性可靠论者来说,答案是相对简单的,因为显而易见的是,包括记忆、知觉、内省在内的主体基本的认知能力是我们知识形成最为直接的能力,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本能性的信念或知识形成机制。然而,这个问题对于德性责任论者们却不是那么好回答,因为他们的理智德性观念本质上是伦理德性的一种,不直接参与知识的构造。

  扎戈泽博斯基是最早对德性可靠论发起挑战的德性责任论者之一。她认为,与德性责任论在解释低级知识方面的困难类似,德性可靠论在解释高级知识方面面临同样的困难。基于能力的德性很容易解释简单的知觉知识,但是对于那些需要花费极大努力才能获得的高级知识,例如精深的科学知识或晦涩的哲学知识等,单凭能力德性是很难解释的,而这方面恰恰是扎戈泽博斯基的知识理论所擅长的地方,思想开放、专注和理智勇气等品格德性能够很好地解释我们为什么和如何获得这些高级知识的。

  贝尔基本认同扎戈泽博斯基的观点,并进一步对德性可靠论提出了更为细致和精巧的挑战。

  他给出了与笔者相同的意见,虽然理由不尽相同,认为“品格德性满足德性可靠论的理智德性的形式要求,因此,德性可靠论者们必须拓展他们的理智德性或‘知识制造者’(knowledge-makers)名单,不仅要包括能力德性,还要包括品格德性”。

  贝尔的理由主要有两点:1.可靠论事实上排除了品格德性;2.品格德性可以成为可靠论的知识制造者。对于第一点,贝尔历数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德性可靠论者戈德曼(A.Goldman)、格雷克(J.Greco)和索萨对理智德性的基本界定,认定他们基本上排除了品格德性,尤其是格雷克明确表示一种基于品格或责任论的理智德性概念应该拒斥,因为它太强以至于不能有效地处理类似于知识分析这种传统知识论问题。

  在笔者看来,其实这并不难理解,对于德性可靠论者来说,他们提出德性这个概念是为了区分知识与单纯真信念之间的区别,即他们是在传统知识论的三元分析框架下试图回应葛梯尔难题所做的努力。因此,他们试图从信念的来源这个角度来作出上述区分,而能够成为信念来源的直接原因就是德性可靠论者们(也是传统知识论者们)一致承认的那些基本的认知能力。

  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对信念来源的限定是否合理?事实上,德性可靠论者们自己所承认的某些理智德性并非是信念的直接来源,例如归纳和推理能力。索萨曾给出了一种区分,即把认知能力区分为发生性能力(generation faculty)和传递性能力(transmission faculty),前者包括直觉、知觉和内省等直接产生信念的能力,后者包括归纳、演绎和解释性推理等基于已有信念来产生信念的能力。

  因此,索萨实际上也没有采用这种狭义的信念来源观念,而且这种观念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它会最终导致我们人类的知识仅仅局限于那些直接知识。

  第二点才是贝尔论证的重点所在,其基本思路在于:首先指出理智品格德性同样符合可靠论的理智德性定义,其次进一步指出品格德性与能力德性是不可分割的,最后得出结论说,可靠论者们把品格德性排除出理智德性名单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品格德性可以成为可靠论的知识制造者。具体论述如下:

  1.贝尔认为德性可靠论者们对理智德性的定义有如下一个形式条件:理智德性是个人品质(quality),在某些条件下或就某些命题而言,这些品质是一种达到真理和规避错误的可靠手段。

  根据这个条件,贝尔认为德性可靠论者在原则上没有把理智品格德性排除出理智德性的名单之中,因为在他看来,理智品格德性同样在个人达到真理的过程中扮演了一个突出或决定性的角色。当然,这些理智品格德性主要体现在那些专业知识上,例如科学知识、历史知识和哲学知识等。

  对此,索萨认为贝尔的反对没有切中他的那种德性可靠论,因为他心目中的理智德性并不只是一种达到真理和规避错误的可靠手段,而是一种建构知识的能力。为此,索萨对理智德性提出了重新的区分:一类理智德性的表现有助于让你处于知道的状态,另一类理智德性展现于信念的正确性之中因此建构了一些知识。德性可靠主义的主要兴趣点就是在后一种理智德性,这种建构性的理智德性必然是那种直接参与知识建构的能力。例如你要打开一个密封的盒子,打开盒子的能力本身永远是打开盒子的关键,而不应该是那些诸如坚持不懈或足智多谋等品质。当然,索萨在此也退了一步,承认它们是理智德性,不过它们顶多只能算是“辅助的”理智德性,有助于让你处于知道的状态。

  2.贝尔认为品格德性的运用总是在能力德性的运行中展示的或部分由这种运行所构成。这种关联特别明显地体现在可靠的推理方法上,相比于感官能力,这种方法典型地具有更积极的一面。

  以历史学家为例,当面对浩瀚的史料的时候,那些能够成为你的史学观点的论证基础,这个时候思想开放和对真理的执着等品格德性能够让他继续研究与其基本立场相悖的相关材料,从而更好地为其推理服务。也就是说,上述这种品格可以帮助他们以合理的方式从这些材料来思考或得出有效的结论。所以,对于历史学家来说,品格德性和能力德性在此是难以区分的,因为正是其品格德性的使用部分地构成了他的推理行为的进行。当然,这种关联并不局限于推理方法,还适用于基本的认知能力。具有同样视觉能力的人,由于他们各自具有不同的品格德性,最后所看到的东西完全不同,这一点在那些挑错的益智游戏上体现得特别明显。这种观点恰好与笔者之前的观点不谋而合,也是融合两种德性知识论的关键所在。

  在笔者看来,索萨等德性可靠论者虽然摆脱了自然化知识论的一些影响而实现了德性转向,但他们也继承了自然化知识论的一个基本思路,就是试图把人的认知行为解构为一整套固定的机制,从而把人视为一种生产知识的机器。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把认知孤立化,也把人工具化和机械化,甚少能够体现人类认知的积极的、自主的维度。而扎戈泽博斯基的德性责任论则完全与自然化知识论分道扬镳,以德性伦理学为基础,把人的认知生活视为一个整体,并把主体的品质作为知识的评价标准,充分展示了人类认知生活的自主性和能动性。不仅如此,更为重要的是,扎戈泽博斯基表达了对德性知识论的一种完全不同的理解:德性知识论与其他后葛梯尔时代的知识论(如可靠论、证据主义、可击败理论等)完全不同,因为它使得知识定义中的“第三条件”变成了知道者的一个属性,而不像其他理论那样仅仅作为一个附加的外在条件。

  显然,索萨和格雷克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他们的观念里德性知识论只是一种比戈德曼的过程可靠论在解释信念来源方C而已,但没有本质区别。不过,德性可靠论者也并非毫无反击的余地,索萨就试图挖掘其反思知识来解释这种知识的自主维度,从而试图提出一种能够容纳品格德性的能力德性知识论,即走向两种德性知识论的融合。

  三、德性可靠论与德性责任论的融合:索萨的方案及其修正

  最近,索萨在《德性知识论:品质与能力》一文中提出了他最新的一种解决德性可靠论与德性责任论之争的方案,即作为可靠论的责任论。他认为只要做出如下两个区分就能够适当地在其可靠论中容纳责任论:其一,公正、高尚的动机和有意的、自主的能动性的区别;其二,隐含的、功能的信念与明确的、有清醒意图的信念。

  对于第一个区分,索萨认为德性可靠论者犯了一个共同的错误,即假定责任论的德性必须包含行动者的个人价值,必须包含通过检查的动机那种德性。

  因此,他不认为知识与认知主体的品格有太大的关联,一个道德败坏的刺客完全可以凭借其高超的技艺成功地完成刺杀。然而,在笔者看来,索萨误解了责任论的品格德性并不是对一个人的品德好坏的评价,而是专指获得真的品格,例如对真理的爱、理智勇气、思想开放或专注等,对这些品格的评价不是道德的,而是认知的,虽然它们共享了同一个评价模型。无疑,这些品质具有强烈的个人特征,而不像感觉、知觉、记忆和内省等能力德性那样是正常人所共同具有的,而且也确实具有能动性方面的差异。前者是个人能动性体现的主要品质,能够积极地帮助我们获得真理和知识,而后者尤其是感官能力,就像康德所说的“接受能力”,是被动的、消极的。

  笔者认为,索萨的错误还在于他认为知识的评价体系只能是一种比较性的评价,它以作为认知结果的信念为主要的价值载体。2014年5月他在厦门大学的演讲中给出了知识的三个层次:适切的信念(动物知识)、适切地关注的适切信念(反思知识)和完全适切的信念(完好之知(knowledgefullwell))。相应地,他基于认知表现(performance)评估给出了一组认知规范等级次序:(a)断言(affirmation);(b)成功的断言(胜任的断定);(c)胜任和成功的断言;(d)适切的断言;(e)反思地适切的断言;(f)完全适切的断言。这个认知规范等级次序是如下行为等级次序的一个特例:(a’)企图(attempt);(b’)成功的企图(胜任的企图);(c’)成功和胜任的企图;(d’)适切的企图;(e’)反思地适切的企图;(f’)完全适切地企图。显然,这种比较性的评价的优点在于能够让我们明确不同层次的知识价值差异,也有利于我们明确知识的本质和结构,然而它却无法回答一个问题:知识的终极价值是什么或知识的价值根源是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德性责任论无疑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为它能够很简洁地回答这个问题:来自于主体的理智品格德性。而德性可靠论者却不能这样来回答,因为他们的理智德性是一些正常人类所拥有(甚至动物也拥有)的那些最为基本的认知能力。如果把它们视为知识价值的最终来源,那么知识的价值无疑会降低到动物的水平上,根本不能体现出人类知识这一称呼的应有之义。索萨试图用反思知识来回应这个质疑,认为认知主体的能动性主要体现在反思知识层面上,然而,他不能用反思性作为价值的最终来源,因为动物知识/反思知识这种区分实际上让他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处境,即从价值维度来看,动物知识的价值来源只能是理智德性,而反思知识的价值则来自于反思这一人类独有的认知品质。因此,问题也就出现了,何者才是人类知识价值的最终来源呢?一种可选的答案就是,两者都是,因为反思也是一种理智德性,这就是台湾东吴大学的米建国教授的答案。

  然而问题在于,反思根本不符合索萨关于理智德性的定义,反思不一定是一种获得真的稳定倾向,它的目标很可能是意义而不是真,即获得信念更丰富的内涵和理解以及对信念间关系的一种把握。不仅索萨本人没有明确表态说反思是一种理智德性,米建国也承认反思这个概念本身也是含糊的,有待进一步的澄清。

  尽管如此,索萨的思路还是很明确的,他首先不认同德性责任论,尤其是扎戈泽博斯基试图用动机理论来解释品格德性进而用它来评价知识的做法,转而试图用行为及其后果的角度来评价知识,因此,这种争论实际上是伦理学的德性理论与后果论之间的争论的翻版。问题在于这种认知后果论很难回避这样一种质疑,即你一方面借用了德性伦理学的德性概念,另一方面你的认知评价体系却又是规范伦理学的,它们如何能够兼容?此外,笔者观察到索萨的最新方案里开始大量引入意图、企图和倾向等心理学词汇,那么这与扎戈泽博斯基的动机理论在心理学层面上又有什么区别呢?凭什么指责扎戈泽博斯基的基于动机的德性解释呢?这只不过是把问题往后挪了一下,把动机性的心理学描述从认知形成的环节挪到了认知评估的环节,问题依然存在。

  对于第二个区分,索萨正确地认识到理性才是知识的本质的关键所在,而他的德性可靠论显然在这方面存在严重的不足,尤其是动物知识中几乎没有理性的任何位置,而这恰恰是从皮罗主义到笛卡尔主义的知识论传统的核心所在,也是知识论作为哲学研究的一个门类的成就的体现所在。

  不过,索萨之所以做出这个区分的目的依然还是在保留住其动物知识,主张扩展传统知识论关注的核心,即把基于考量的相关判断倾向纳入到核心之中,而不仅仅以体现理性维度的明确的、有清醒意图的信念作为核心。

  显然,这个区分是对动物知识/反思知识这一知识论核心区分的重新解释,隐含的、功能的信念就是那种通过自动的信念形成机制形成的信念,属于动物的水平上,而明确的、有清醒意图的信念就是那种有主体判断包含于其中的信念,属于反思的水平上。通过明确的、有意图的信念,索萨把反思知识解释为有意识的、能动的和判断努力的知识,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判断。在索萨看来,判断性信念可可以被理解为某种在努力获得p是否正确的判断倾向。

  为了深入挖掘判断的内涵,从而为能动性寻找到根基,索萨试图向传统寻求帮助,但他不像德性责任论者那样求助于亚里士多德的德性理论,而是求助于皮罗主义。在他看来,皮罗主义者缺乏被认可的(endorsed)信念,因为他们遵循通过表象而生活的准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判断上认可这些表象,恰恰相反,他们之所以是怀疑论者,并不是因为他们对生活的表象的怀疑,而是因为不做判断,即不认可判断性的信念。从这个角度来看,即使最为消极的基本知觉信念也是自主的和能动的,这种认可把这些消极的、功能性的状态提升到了反思的、判断性知识的水平。

  不仅如此,索萨认为,认知能动性不仅能够在这种二阶认可性的判断中发现,也能够在相应的一阶判断本身中发现,因为判断包含两个层面:(1)致力于正确地回答是否问题(whetherproblem)的断定(affirmation);(2)胜任地、可靠地甚至适切地回答。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指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可靠主义的能力知识论是一种更为激进的责任主义的品质知识论。”

  索萨的这种分析非常类似于康德对于知识的分析,因为在后者看来感性的杂多先天就具有某种统一性,并且这种统一性也是知性得以规整感性杂多的基础。然而,必须指出的是,康德的知识论是一种建构性的理论,而索萨的可靠论则是一种自然化的知识理论,它的基本内涵就是试图通过人类近乎本能的、自动的认知机制来探究知识。所以,笔者赞同索萨对于认知能动性的分析,但不同意他的结论。蔻徳(L.Code)在提出德性责任论的动机时说:“我这样做的原因就是,‘责任’概念能够允许强调知道者或相信者的积极的本质,而‘可靠性’概念则不能够。……根据责任来评估人类知识探寻的做法是富有教益的,恰恰是因为它涉及到了这种努力积极的、创造性的本质。”

  从德性的角度来说,这种创造性的本质必须是理性的体现,因为“德性是理性的特殊表现”,因此,索萨所谓的“更激进的责任主义的品质知识论”根本无从谈起。

  因此,笔者的建议是提倡一种基于建构论的德性知识论,其基本内涵是把理智德性视为一种知识建构的理性品质,其基本功能是统摄各种我们人类所具有的基本的认知能力,让它们积极地参与知识的建构,并且有效地辨别相互冲突的感性材料,寻找真理。对于理智德性的这种解释其实可以从亚里士多德那里寻找到根据,因为亚里士多德在区分理智德性和伦理德性的根据是灵魂的理性能力的区分,产生理智德性的那部分理性能力被用于驯服感性能力,使之听从理性的指导。

  这种建构论的德性知识论一方面规避了德性可靠论的自然化知识论倾向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保留了德性可靠论正确地认识到我们基本的认知能力在知识建构中的作用,因此,完全可以容纳德性可靠论的精华。另一方面它又能够与德性责任论和谐相处,因为建构论的德性知识论本质上是一种责任论的德性知识论,但是它又没有那么激进地试图根据伦理德性来解释理智德性。亚里士多德认为伦理德性是理性最为纯粹的部分,不与感性有任何的关系,同时它又保留了德性责任论最为重要的一点,即理智德性并不是作为信念和知识来源的能力,而是一种统摄这些能力的品质而存在,因此可以根据这些品质来解释和评估知识。当然,这种建构论的德性知识论在此只是一个初步构想,对它的充分阐释不是本文的内容,但它是针对德性责任论和德性可靠论各自缺陷发展出来的一种德性知识论,在原则上对于两者的融合具有一定的建设性指导意义。

  四、结语

  总体来说,德性知识论能够被视为是这样一条路径,即运用德性理论的要素来解决知识论问题。虽然当代知识论隶属于分析的传统,但是这条路径与古希腊以来的知识论传统具有深远的历史渊源,德性知识论者们通常能够在亚里士多德、阿奎那、洛克、里德、杜威和皮尔士等哲学家那里发现与他们相似的知识论计划。德性知识论的应用领域几乎已经遍布知识论的所有问题域:知识理论、葛梯尔问题、确证理论、基础主义/一致主义之争、内在主义/外在主义之争、怀疑论问题、认知价值问题和认知规范性问题等。

  在笔者看来,德性可靠论与德性责任论之间的较量是近代笛卡尔式的知识论与康德式的知识论之间的较量的延续,前者基于心灵与世界的基本二分法,围绕着外在世界的知识的本质、界限、结构和来源等问题展开,而后者则主要致力于纯粹理性本身的批判,试图挖掘认知的内在基础和根据。沿袭着康德式的路径,在德性知识论的语境下,德性责任论者们发展出一种全新知识论形式,即理智伦理学,它试图深入挖掘心灵的认知生活,处理我们的认知经验,以及帮助我们理解如何最大化我们发现真理和规避错误的潜能。但是它们并非完全割裂,只是试图完成从基于外在世界的知识理论到基于内在心灵的知识理论这一视角和基础的转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开始明白知识论的德性转向的真正的旨趣所在。当然,当代知识论的德性转向,意味着传统上以康德为首的义务论传统和传统知识论中以笛卡尔为首的基于义务论的知识理论都要面临挑战和全新的检验。

  在这个意义上,德性转向是一个包括伦理学和知识论在内的理论范式的整体转换。

  从价值的角度来看,德性可靠论与德性责任论之间有一个关键区别,前者依然奉行一贯的传统,坚持认为知识论应该与一般的价值或客观的价值相关,而不像后者那样选择个人价值。这种区别当然体现在理智德性的差别之上:基于能力的德性涉及无差别的人类价值,它的价值承载者就是作为这种理智德性产物的信念;而基于品格的德性则涉及个人的价值,主体自身便是价值的承载体,而知识和信念都是主体自身价值的体现。因此,德性责任论实际上为知识论打开了一扇大门,它通向丰富的生活世界,而不是高不可攀的理念世界:知识作为人类智力的产物,本来就应该承载着个体丰富的信息,它们不应该湮灭在共性的底盘之上。当然,它应该包含那些普遍的价值,作为人类知识的共同尺度。总之,人类的认知生活属于人类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此,必须从人类生活这一更大的视角来审视知识的价值。

  德性可靠论与德性责任论也存在融合的可能性,这种融合的一个基础就是理智德性的两种解释实际上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我们不可能单纯把我们基本的认知能力视为德性,因为它不符合德性的卓越性。同时,我们也不可能抛开它们来单独讨论德性,因为德性作为一种卓越的品质,其实现依赖于这些能力可靠和高效的运用。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外国哲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