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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总承包项目物资采购管理模式探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1-21 共2846字
摘要

  引言

  随着工程建设项目日益复杂化、大型化和业主对建设期限要求的日益严格,传统的建设模式与现实需要的矛盾日益突出。 设计、采购、施工(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EPC) 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顺应了市场的需求,在国际上受到普遍欢迎,也是我国积极探索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模式[1,2]. 早在 1984 年国务院颁发的 《 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文中就已提出建立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设想。 此后随着《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0538-2005) 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的规划化引导。 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主要做法是由业主选择一家总承包单位, 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通过系统优化整合,最终向业主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 所以工程总承包模式与通常见到的施工总承包模式是有本质区别的,后者只包括工程施工和部分自购材料的采购。 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物资采购费用约占整个项目投资的 50%~60%[3]. 因此,对物资采购进行有效管理,是总承包单位获取利润,降低项目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 我国具备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大部分为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物资采购必须要遵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文件,与国外私有制企业的物资采购有很大区别,所以在借鉴国外先进的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时,其物资采购模式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经验。 文章分析了《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对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的区别,指出了国有企业在总承包项目物资采购管理执行总承包管理规范的困难,提出应对工程物资划分总承包单位采购范围,进行分级采购管理模式。

  1 总承包管理规范和招标法关于物资采购的规定

  1.1 总承包管理规范关于物资采购的规定

  《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0538-2005) 规定采购工作应按下列程序实施:( 1) 编制项目采购计划和项目采购进度计划。( 2)采买:a.进行供货厂商资格预审,确认合格供货厂商,编制项目询价供货厂商名单。 b.编制询价文件。 c.实施询价,接受报价。 d.组织报价评审。 e.必要时,召开供货厂商协调会。 f.签订采购合同或订单。

  1.2 招标法关于物资采购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只有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2 目前物资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在关于物资采购管理方面的要求是有区别的。 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由西方发达国家引进,相应的总承包管理规范参照的发达国家在工程总承包项目方面的管理经验。 发达国家市场发育程度比较高,大型项目建设主要靠民间融资,而我国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因此与资金使用有关的要求自然也就不太一样。 根据《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总承包项目物资采购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按照《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进行项目采购管理对于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物资的质量、规避合同风险等有一定的好处。 但是目前国内国有企业承揽的总承包项目多数都是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所以其物资采购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这与总承包管理规范规定的采购方式是有本质区别的。

  3 采购范围和采购方式的确定

  3.1 总承包单位采购范围的确定

  总承包项目工程物资的获取方式主要有三种: 总承包商采购,施工承包商采购,物资供应商协助采购。 总承包项目工程物资种类繁多,而总承包单位的人员配置相对有限,所有工程物资都由总承包单位采购是不经济的, 有必要确定总承包单位的合理采购范围。

  对总承包单位而言,采购范围的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成本/利润、质量、风险、进度、自身采购管理能力等因素。 文献[4]提出采用帕累托分析法和主次因分析法进行采购管理范围进行主次划分,即根据事物在经济技术方面的特征,运用数量统计分析的方法,对研究的事物进行分类排序,确定事物的重点和一般。 该方法由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提出,其基本原理为“ 关键的少数和次要的多数”,抓住关键的少数可以解决问题的大部分[5]. 通过该方法确定总承包单位的采购清单和总承包商外包清单。

  3.2 采购方式的确定

  国内通常对工程物资一般采用分级管理模式,分为甲供、甲控和自购物资设备三类进行管理。 甲供物资由业主( 总承包项目即为总承包单位)作为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组织材料供应;甲控物资以各分包人作为招标人,在业主的监督下招标,分包人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由分包人组织供货;自购物资是指除甲供物资和甲控物资以外的物资,由分包人自行采购。 根据招投标法规定,甲供物资应公开招标采购,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进行公开招标时依法进行邀请招标。 甲控物资由各分包人分别招标会增加招标成本,还可能会由于单一分包人采购数量不多而导致采购价偏高。 为形成数量优势降低采购价格并降低招标成本,甲控物资可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各分包人委托其中一家分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其余各分包人参与,总承包单位监督。 该做法在大型铁路项目上采用得比较多。

  4 结束语

  文章分析了《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物资采购管理的区别,指出了国有企业在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的前提下按照总承包管理规范进行物资采购管理的困难。 为使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依法合规,在确保工程用料需求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提高总承包单位的经济效益、保证物资质量、降低管理风险,应划分总承包单位的采购范围,采用分级管理模式进行物资采购管理。 对国有企业从事总承包项目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孙继德。项目总承包模式[J]. 土木工程学报,2009,36( 9) :51-54.

  [2]吕贵宾。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D].成 都 :西南交通大学,2007.

  [3]王兵。浅析 EPC 项 目中的材料管理[J].工 程建设与设计 ,2010( 2) :124-129.

  [4]李光华,刘爱梅。浅析 EPC 工程项目采购范围的合理性划分[J].项目管理技术,2012,10( 9):86-89.

  [5]尹贻林。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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