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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合理化限制研究
【引言 第一章】网络言论自由概述
【第二章】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第三章】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现状分析
【第四章】完善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建议
【结语/参考文献】互联网上言论自由问题探析结语与参考文献
结 语
网络言论自由自诞生的那天开始就饱受争议,在促进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威胁等。由于互联网本身的特性,决定了人们在行使网络言论自由权的时候变得更加容易和便捷,但这并非是无限制的“容易”和无限制的“便捷”,在网络上的言论表达不可以肆无忌惮,纵容放任,也不可以逃避法律的监管和现实社会的治理。诸多网络言论自由侵权案告诫、警醒着我们要时刻注意个人在网络上的言语表达,警示着广大网民要懂得网络言论自由同样要遵循法律的规制。
“一个人有责任不仅为自己本人,而且为每一个履行自己义务的人要求人权和公民权”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①从公民个人来讲,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是法律一再强调的。当权利、义务同时存在时,网络言论自由的行使才可以真实有效,所以言论自由的存在并不是绝对的;从公民群体与社会来讲,任何公民的权利都是平等的,公民不能因为个人的私欲行使权利而影响到其他公民的利益。对网络言论自由加以规制是大势所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决不能任其自由发展,无限制的发展只会给社会带来极端负面的影响,会扩大有权力者继续滥用权力,弱势全体没有机会使用自己的正当权利,最终造成所谓的言论自由的“沉寂化效应”---以自由始,以压制终,形成“言论自由的反讽。”②我们不能一味的规制,也不能一味的保护。因此,对于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需要更加严格和谨慎,既需要加强政府机构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与保护,也需要完善行业自律来进行规制和监督。同时还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个人道德修养,坚决抵制有悖于国家安全、民族统一、社会和谐的任何言论和信息,要积极维护网络言论的纯洁性,维护网络世界的文明和谐,要养成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法制意识,自尊遵守健康文明的上网作风,努力宣传“合理运用网络言论,积极构建和谐网络社会”的口号。每一个公民都要为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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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时光飞逝,三年的研究生学习生涯即将结束,回顾这三年来的学习,我感觉非常充实而有意义。三年的学习,在各位法学院老师的悉心授课下,我在理论学识上有了长足的进步,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
在本人论文的整理过程中,由于学士学术能力浅薄,曾经数次进入写作的困境,对此要由衷的感谢在此期间摆正我写作方向的老师和帮我整理论文资料的同学们。特别是我的指导师刘晓蜜老师,从我论文写作的选题、提纲,给我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修改意见,在百忙之中还抽出很多时间和精力耐心的指导我,帮助我,文章的最后成型与导师的努力和心血是分不开的。当然,刘国利老师、范海玉老师、李红英老师、杨卉青老师对我的论文写作积极的督促并指出具体问题,提出真诚的修改意见。而且诸位老师面对我的屡次打扰,都对我提的问题耐心解答,为我扩展思路,提供文献资料。
三年来,我在本专业学习和论文的写作过程中获得了很多有用的知识,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些都要感谢教导我的老师,对此,我表示莫大的感谢。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一定会谨记老师对我的教诲,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社会中可能存在的实际问题。
感谢与我相伴三年青春岁月的同学,让我更深的认识到生活的色彩。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中,我一定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完善自我,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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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完善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建议4.1法律规制的原则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并不是绝对的,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护言论自由而去规制其他权利,言论自由同样要受到法律的规制和限制。国家会根据本国的需要,通过司法、执法等方式对网络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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